凌晨三点钟,我被一阵尖锐的大喊声吵醒,同样被惊醒的还有睡在沙发上的酷拉皮卡,以及先前一直在昏迷的羊角。喊叫声是从楼下传出来的,酷拉皮卡第一时间跑到墙边打开灯,我们用了几秒钟眼睛才适应光线。
羊角脸上写满了迷茫和困惑,我让酷拉皮卡先照顾她,自己则推门出去,准备到楼下看看状况。
宾馆里的住客似乎都被惊醒了,但只有少数房间的人有勇气出来。我们住在二楼,我一路贴着墙边,隐藏气息往下走,想要压住脚步的声音。直到越过半层楼梯的转角时,我惊讶地发现宾馆的老板已经死了。
他身体的上半部分堆放在吧台上,像一条被人随手搭在那儿的软趴趴的毛毯。从断落的脖颈处向外汩汩地流着鲜血,他的头被摆在了盛放糖果的盘子中间,血喷得到处都是。
一个身影突然从门口蹿了出去,速度快到几乎连残影都来不及捕捉,我本能地想追上去,吧台后面的地板上却传来了痛苦的呻吟声,原来那里还躺着一个浑身是血的老妇人,还没咽气。
我犹豫了一瞬间,然后放弃了追捕犯人,快速走到老妇人身边。她趴在地上,用力地抬着头,似乎四肢都已经断掉了,她的脸因恐惧和痛苦而变得扭曲,像是古怪树皮上深浅交错的沟壑,她满头是汗,眼泪和鼻涕都黏在脸上。这时我才注意到,她脖子底下放着一个小小的玻璃锥,只要她把头低下,那东西就会扎穿她的喉咙。
我把玻璃锥拿起来,老妇人才浑身痉挛地重重趴了下去,表情十分痛苦。我掏出手机准备叫救护车时,她的呼吸停止了。
落在拨号键上的手滞了片刻,我又默默收回了手机。
其他房间的人这时候也陆陆续续走了出来,在看到的眼前的景象之后,他们不约而同地发出了歇斯底里的尖叫声,震得我耳膜仿佛都鼓胀了起来。我绕开那些吓得面色苍白、跌坐在地面发抖的人,回了自己的房间。
“你身上有血?怎么回事?”进屋之后,酷拉皮卡一眼就发现了黏着在我鞋底附近和蹭到衣服上的血迹,他紧张地走上前问我。我摇摇头,把那个玻璃锥放到了他手中。
“老板和老板娘死了。”我说,“死相很夸张,你最好别去看。”
说完,我注意到羊角正抱着被子坐在那里,我走过去,轻轻摸了摸她的头发,问:“你怎么样?之前发生的事还有印象吗?”
“当然有了,我又不是傻子。”她一如既往没好气地拍开了我的手。
“你们聊了什么吗?”我又转回头问酷拉皮卡。
“一点点。”他说,“还没来得及问那么多细节,只是……目前的信息已经让我有些糊涂了。”说到这里,酷拉皮卡抱着手臂,有些迟疑地说:“她说莉兹没死。”
“什么?”我愣了一下,转过去看她,“为什么这么说,你是知道什么内幕吗?”
羊角撇了撇嘴,把头压低了些,嘀咕着说:“傍晚的时候,我接到莉兹的电话了。”
庆幸我们成功找到羊角,因为从她的口中,我们了解到了这个事件前后更加完整的版本,虽然有关事情的全部前因后果仍有诸多未解之处,但这些情报总归还是印证和否定了我们的一部分猜测。
事件的开端是在大约半个月前,从她们的行踪第一次被发现开始。
当时她们正在一个公园里喂鸽子,几个穿着黑西服的壮汉突然就冲上来钳制住了她们,在反抗的过程中,羊角听到那些人劝莉兹说,婚礼还有七天就要举行了,她必须跟他们回去,不然老爷跟某位大人的合作就要决裂了。
他们把羊角绑起来随便扔到了一条幽僻的小巷子中,然后带着莉兹离开了。最后羊角是被附近捡垃圾的小孩发现的,小孩解开她的绳索之后,她才发现自己没有我和酷拉皮卡的联系方式,甚至连莉兹的也没有。她没有手机,她也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需要这个东西。
所以,她又像之前每一次偷渡时一样,混进行李堆当中,搭上了前往友客鑫的火车。因为她了解过,莉兹的家这就在个地方。
火车用了两天时间抵达友客鑫,到了那里之后,她第一时间开始打听亚伦家的婚事和莉兹的下落,结果却完全没有收获。结婚的消息似乎被隐藏得密不透风,没有任何人知道亚伦家的独生女要结婚了。她赶到亚伦公馆,在门前大闹一通,砸碎了门外立着的的两尊石像,却还是没有得到任何情报,最后被保安赶了出去。夜里,她在一家便宜的旅馆睡下后,突然被一阵脚步声惊醒,她以为是进了强盗,立马起来查看情况,结果屋子里除了她自己没有任何人的身影,唯一的变化就是,莉兹的手机出现在了旅馆唯一一张破旧的木质桌子上。
她立刻给我打了一通电话。
因为时差原因,我接到电话的时间刚好是清晨,在听说了情况之后我和酷拉皮卡第一时间乘飞艇赶来友客鑫,而羊角则起来在宾馆内检查其他有可能的疑点。
“也就是说,莉兹的手机并不是一开始就在你身上的,是那天夜里突然出现的,对吗?”听到这里,酷拉皮卡问到。
“是的。”羊角点了点头说,“她的手机里存的号码不多,我一下子就翻到了生桑了,然后第一时间打电话找你们求助了。”
“那就不难推测这部手机是有人刻意给你送去的,而且这个人很大概率就是莉兹。因为你说你白天去过亚伦公馆,所以应该就是那个时候莉兹知道了你已经赶到了友客鑫。”酷拉皮卡思考着说,“手机里有什么其他可疑的手机号吗?”
“没有,我把每一个号码都拨了一遍,里面没有莉兹的联系方式。”羊角回答。
“这么看来,她是想让我们也来这里。”我近乎肯定地说,“因为这部手机里,你能求助到的只有我们。”
在那之后,羊角接连两天都在友客鑫到处游走,也尝试过潜入亚伦公馆,但是都很快就被发现并赶了出来。到了第三天上午,她戴着帽子在街上乱走的时候,突然遭到了不知什么人的袭击。在她晕倒之后,那个人把她送回到了一个环境更好的宾馆,然后从她身上夺走了莉兹的手机。
羊角昏睡了一天才醒,也就是今天。起来之后她出去找了点吃的东西,然后就在杂货店外面蹲着看这几天的报纸。直到傍晚,在她已经看着那些新闻恐惧到浑身颤抖的时候,街道对面突然出现了一个浑身上下都裹得严严实实的、甚至认不清性别的人。那个人直接朝羊角走了过来,递给她一部正在通话中的手机,她接起来,电话对面传来了莉兹的声音。
“羊角,我是莉兹。”对面的少女不急不缓地说。
在听到熟悉嗓音的那一瞬间,眼泪就从她眼眶里流了出来,羊角冲着电话那边大喊:“你现在在哪?我去救你……”
“听我说。”莉兹声音轻轻地,好像要安抚她的情绪似的说,“我现在还不能去见你,但是你要一直随身携带着这部手机,有些事情需要你的帮助。我会随时再联系你。”
说完这句,莉兹就挂断了电话,羊角重拨回去对面显示已经关机。天黑之后,她又一次被不知道什么人击晕,再次醒来的时候就到了这里。
我清楚,最后一次袭击她的人是伊路米,目的是为了把她送到我们身边。
听到这里我才明白,愿望生效的那个时候羊角其实根本就没有和莉兹碰面,在街上袭击她的人,就是被我的能力送到她身边的莉兹。莉兹不想让羊角见到她,恐怕莉兹也是自己主动回去的。她说的,这是我自己的选择。
为了让推理更进一步,我把接到那一通莉兹电话的事一五一十地讲了出来。当然,我隐瞒了有关自己能力的事,只谎称是和羊角一样接到了莉兹的电话。
情况渐渐明朗了一些,我们岔开话题,和羊角聊了一点别的事,想要分散她的注意力。她此刻憔悴得就像即将枯萎的植物。
天色渐入凌晨,楼下聚集着警车和救护车,警察没有放过旅馆内任何一位顾客,而我作为案发现场第一证人,配合着去做了笔录。
旅馆内有监控,所以基本没有牵扯到我们。我和酷拉皮卡、羊角打包好东西,趁着混乱偷偷溜走了,我们现在有别的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那个玻璃锥里面,嵌着一张小字条。
是酷拉皮卡发现的,我把它摔碎之后把字条取了出来,是一条非常明显的威胁信,但没有署名。上面写着他知道佐尔大厦的董事长是被我所杀,并要求我今晚九点一个人到女神像公园的西北角,他在那里等我。威胁的条件是如果我不去就杀掉我身边的人,凌晨旅馆店长的死是警告。
我握着玻璃碎块的手不受控制地颤抖,直到它扎进我的肉里。所有人都看到了这封信,我想按住自己的心跳,因为我们之间陷入了不可言说的沉默,让我觉得自己的心跳声很吵,吵得叫人心慌。
“听我说……酷拉皮卡,我只是……”
“你不能去。”他说。
“对不起。”我自责地说到,眼神闪躲,不敢看他的表情。
“不需要道歉,我说过我会相信你。”他没有如我预料中那般对我杀人的事做出任何评价,只是没有犹豫地把手轻轻搭上我的肩膀,“即使我不清楚,但是我相信你有你自己的理由。”他说。
“以后也不需要道歉,”过了一会儿,他又补充到,“只是,这次你不能去。”
即使过去曾经向他忏悔过自己杀人的罪行,但我还是从来没有真正意识到“杀死无辜的人”这件事对我们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过去,我习惯说这是为了生存,但是现在却不是这样,而是为了更容易的事,是我分明可以自己解决的事情,是没必要以他人性命为代价的事。或许只是为了给朋友帮忙,或许只是为了方便。
我开始为自己这样的想法而感到不安,我知道自己和最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相比已经相差甚远。
人们总是这样,或者说,至少我总是这样,总是做过了才开始犹豫对错,也总是被发现了才意识到应该悔过。
要学会无情,却不能无情,人很复杂,就像你要学会杀人的技巧却不能轻易杀人一样,因为我们这么做的目的首先是保护自己,保护身边的人。
如果我没有和酷拉皮卡在一起,或许我不会为自己的做法而纠结到这种程度,可不巧的是,我确实想陪在他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