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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和宝姐姐互换身体后 第14章 簪子被偷了

作者:桃李自言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9-27 21:37:30 来源:文学城

所谓捐官,这也是除科举这一条堂皇正道之外,殷朝上下皆默认的一条灰色地带的路。

单是林宣所知,他嫡母的母家荣国府,满门上下,除了已故的二房长子贾珠老老实实考科举,十四岁便中了秀才外,剩下的都靠特殊渠道。

他八竿子打不着的舅舅贾政,能讨得一份实差,是靠其父贾代善的折子,蒙祖上恩荫,花人情换位子,这样的算作少数中的少数。

而他大舅舅贾赦生的表哥琏二爷,便是走的捐官常规路线,拿雪花银捐了个五品同知的虚职,虽有官名,理论上是能做官的,却无实差,连俸禄都不能拿——因为捐官的人太多了,官名是批发的,但是萝卜坑却少有,等着正儿八经的补个缺走马上任,估摸着要等到下半辈子了。

这两年边关战事如火如荼,赋税日益加重,卖官鬻爵的风气都日益猖獗,官位的价格也随之便宜了不少,原先一个同知明码标价六千八百二十两白银,如今不过三千两便可以拿下,实在买到就是赚到,便宜实惠得紧。

林宣都有些意动。

既然贾表哥可以,那么林表弟也可以。

然而这种为官途径便像是考不上三本的人傻钱多富二代申请出国留学,大庭广众之下,刘仁英忍不住讥笑道:“这倒是你会做出来的事儿。”

话里话外的鄙薄之意,溢于言表。

林宣不和自我感觉良好的傻缺计较,笑了笑,诚恳道:“明年三月刘兄若考不上秀才,不妨考虑下捐官这条路,我不计前嫌,咱俩拼个团,看有没有优惠价,将来也好向伯父交差。”

不要一九九九八,不要九九九八,只要六千两,两个同知带回家。

吴庸闻言,侧了身,奇道:“拼团是什么意思?”

他一向觉得林宣有趣,总觉得他嘴里蹦出来的词儿从未听闻,却新奇又准确。

林宣难得耐心道:“便是几人合伙购买一件商品的意思,量多优惠。”

吴庸笑道:“这却是有意思的形容,这样说,晋商、徽商等商帮也是拼团了,聚在一起,人多力量大。”

他笑起来露出一口白牙,面皮白而嫩,像是一个呆胖呆胖的福娃,憨厚老实得紧,然而在场所有人都不敢轻易接这位吴少爷的话,就怕一个字儿说错,得罪了人,被吴庸记住了可就惨了。

刘仁英看着吴庸,眉目阴翳,不说话。

林宣一愣,他没想过这一点,不露声色地敷衍道:“差不多吧。”

被肯定,吴庸便笑得更灿烂了些,直让刘仁英都有些打冷战。

吴庸转身笑着对刘仁英,礼貌地说:“林宣小儿之语,信口开河,说捐官未必可信的。我倒是期待开春三月,刘兄的表现,恰巧明年八月我随父返京,许要参加乡试,届时若考试不第,便也捐个官罢,不如和刘兄拼个团,捐个武官做做,也胜作百无一用是书生。”

乡试中举者便称举人,第一名称解元,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秋八月开考。吴庸十二便中秀才,苦等了两年,只等来年酉年参加乡试,若是一举夺魁,便是十五岁的少举人了。

偏偏他家教森严,每日晨昏定省,日学不辍,自幼受祖父教养,往来皆是名儒大贤,一个举人对普通生员来说很难,便是官宦之家,积年累学,也是极为困难的一道坎,对吴庸来说,昨天和祖父坐而论道的叔父,不定便是明日的主考官。

林宣侧眼,只觉得吴庸真的很损。

跟两个考个秀才比登天难的人说马上要当举人老爷了,这不是找抽是什么。

他手痒痒,看到刘仁英引而不发的表情,似乎比他更难受,突然心平气和起来。

到底是年轻,刘仁英深吸一口气,被这么揶揄,他到底咽不下气,冷笑了声:“你们也别单泼凉水,林兄,便是你此刻喊得再响,考不上也是考不上,倒不如不必缴了那府试的费用,把那点碎银子攒着自个儿买官用去,至于吴兄,话不投机半句多,到时候考场见真章吧。”

说着便愤然甩袖离席,喊小二结账。

吴庸沉默了一下,对林宣说:“你看你,把人气走了。”

林宣一抬眼皮,嗤道:“关我屁事。”

吴庸憨厚地环视了整个席面一圈,笑道:“诸位兄长,难不成是我的问题?”

无人应答。

林宣有点儿牙疼。

吴庸兀自不觉得尴尬,和蔼地点名:“进福,你觉得呢?”

进福:“……”

他一个小厮,真是进也不是,退也不是,说什么都是死。

席上都是刘仁英的人,他本想着讨刘老爷一个赏,说几句主子的坏话,也不妨事,便跟来一起吃酒,没想到被主子抓了个正着,而今众目睽睽,这种两面得罪人的问题,一时不知怎么回答。

进福悄悄看了眼林宣。

却见对方慢悠悠剥着蟹壳,不声不响,低垂眉目,神态专注,对周围一切漠不关心,倒是隐约有几分前两日缄言君子的风采。

——然而却又有细微的不同。

这种不同进福说不出来,总觉得前两日的宣大爷,不像是活人,倒像是个毫无情绪、极度克制,看着鲜活的泥人。

“你别为难他了。”一直到又剥完一个蟹壳,林宣才不紧不慢的道,“我明天便禀了父亲,差他父母来,把他领出去,不守时守礼守矩的小子林家是断然用不起的。”

这句话便是宣判了死刑。

吴庸笑道:“好伶俐的小子,不用了怪可惜的。”

林宣咬了口螃蟹肉:“我把他的身契给你。”

吴庸顿了片刻,若无其事地道:“那还是算了。”

他对抢林宣的小厮没什么特殊癖好。

·

莺儿总觉得今日礼佛后,姑娘又成了原来的姑娘。

今日回府第一件事,姑娘便握着太太的手不放,说了好一会儿话,才松开来,香菱跟在身后,都插不了嘴,至于第二件事,便是把坏了一半的针线活重又捡了回来。

晚上夜深了,姑娘在秀一个花样,在灯火下神色漫漫的,似乎沉静下来,让人看不出来在想什么,莺儿便坐在她旁边,陪着她。

整个闺房并不乱,薛宝钗回来后睁开的第一眼,便知道她回到了自己的身体里。

相比较起林公子的房间,林宣将这里保管得很好,实在干净整洁极了,可见其爱惜,几乎让她产生短暂的不适应感。

她在里间走了一圈,除了发现做了一半的女红被扔了,让她有些哭笑不得以外,便再也没有发现什么其他的生活痕迹。

一切似乎恢复正常,却又没有恢复。

这一起短暂的移魂便是半点解释也无,而回程时,哥哥说敬香途中并未有何不同的变故。

还含着笑问她他今日表现如何。

莺儿在收拾柜子,这两日姑娘很少让她进里间,除了茶水伺候,倒是没有多余的活计,柜子的顶堆了薄薄一层灰,她打开姑娘的妆奁,看了许久,才奇怪地“咦”了一声。

薛宝钗心里慢慢梳理着这两日发生的事,一件事一件事仔细盘想,闻言抬起眸,问:“怎么了?”

莺儿问:“姑娘,我记得咱们前两日收起来的垒丝攒珠金簪呢?怎不见了?”

……在林府呢。

便是连那封恍如神仙之笔的信件,也全在林府的小院里收着,女儿家的东西在一个男人手里,原先虽身体是林公子的,但的的确确是她保管,如今是彻头彻尾给那位林公子了。

薛宝钗一时不知道是茫然多还是羞涩多,想到这里,只觉得脸发热,心里又空落落的,顿了顿,垂下睫翼,才回答:“我也正奇呢,总不能是丢了吧。”

莺儿也觉得自己姑娘不是能丢东西的人,想了想,笃定地道:“准时那些下面的小丫头片子偷的,她们胆子是越发大了,什么好东西都敢偷。”

“是呢,准是那群小丫头片子胆儿大。”见莺儿生气,薛宝钗反倒是支着下巴轻轻笑了,顺口道,“您也消消气,姑奶奶,左右一支簪子,咱们家什么东西没见过呢。”

莺儿被调侃得跺脚,生气道:“姑娘,您脾气也太好了,若是明年春这样待选,进了宫,一个人指不定怎么被欺负呢。”

小选啊。

薛宝钗愣了两秒,才想起还有这样一件事。

这两日从未见过的事情堆得太多,如今再提起要进京待选秀女及公主伴读一事,反倒恍如隔世。

她不置可否地点点头,问:“我们莺儿也知道宫里的事?”

“都说一入宫门深似海,从此萧郎是路人。”莺儿吸吸鼻子,“又有一说,说宫墙森严,远离骨肉至亲,我想是没错的。”

这一句虚头巴脑的诗,把薛宝钗逗笑了:“原诗可不是这么写的,是‘侯门一入深如海,从此萧郎是路人’,好姑娘,可是长大了,你若是找得了萧郎,我便攒了三箱珠宝,带你提亲去,莫说是侯府的姨娘,便是国公府上的,咱们莺儿也可做得。”

原著中薛姨妈提及过薛宝钗要待选,不是捏造的啦。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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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簪子被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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