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太穷的时候,连宠物都不会跟着你。
一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一只娇生惯养的猫头鹰。就连猫头鹰都知道要选择能给它更好生活环境的霍尔,而这位大小姐呢,为什么却选择了背道而驰?
我的父母死于我背叛家族的第二年,也就是六年前。
也许我并没有那么恨他们,所以我想去参加他们的葬礼,可等我被霍尔庄园里层层叠叠的魔法阵甩出去老远,我终于意识到他们就连最后一面也不愿见我。
当时我已经穷的一毛钱都没有了,昼夜兼程赶回家花光了我身上最后一个纳特。我再次一无所有地走出霍尔庄园,但其实这样说也不对,因为我身上还带着被魔法阵摔打出来的伤痕,和一份来自古灵阁的遗书。
我的父母在死前以吼叫信的方式给我写下这份遗书。遗书说,如果我不肯嫁给一个纯血,那我将永远不会获得霍尔这个姓氏的尊荣,也不会拥有霍尔庄园的继承权,古灵阁霍尔家族的财产与我无关,而他们的怨念会日日夜夜的诅咒我,以剧烈的痛苦陪伴我从每一个天黑到天亮。
于是我的头痛从那一天开始。
我的诅咒也从那一天开始。
在被头痛折磨了一个月睡不着觉以后,我的膝盖软了,我觉得要不然先嫁给一个纯血妥协一下也行,大不了事后再离婚,我愿意把霍尔庄园的财产分割一半当做赔礼。
可是纵观整个魔法界,愿意和我达成这样条件的家族少之又少,而和我关系尚可,能让我有机会张口说出这些话的纯血更是屈指可数。
最终不知怎的,也许是头实在太疼了,脑子里不知道哪根筋搭错的我把目光放到了我曾经的院长身上。
作为年轻教授的第一批自家学院学生,我十分擅长魔药,倒还算不惹他讨厌。
毕业的时候我说我想去国际魔药协会,第二天就在餐桌上收到了他写的推荐信。
他对格兰芬多是尤其恶劣的坏老师,但对我这个好好学习的斯莱特林来说,他也算很不错了。
所以我想到他。
我知道他很可能会杀了我,但是如果先斩后奏说不定也可以。
总之先解决这个头疼才是要紧。
我连滚带爬地冲到了蜘蛛尾巷蹲在他门口三天三夜,趁他晚上睡觉的一个不注意就冲上去划破他的手指,把血滴在契约书上。
然而他的名字并没有亮起来。
于是我就意识到——斯莱特林的院长,我曾经的教授,斯内普先生,并不是一个纯血。
我震惊地望着他,他也震惊地望着我,三秒后,他一道魔咒把我打飞摔在地上。
之后的事情就如同我预料的那样发展,我磕磕绊绊的跟他解释,磕磕绊绊的和他道歉。
然而他气急败坏的揪住我的领子,劈头盖脸把我骂了一顿,最后说我想钱想疯了,一袋加隆噼里啪啦的掉在我脸上,打得我脸疼。我捡得起金币,但我捡不起尊严,可好在,我脸皮够厚,一直活到在霍格沃茨和他再见面。
总之,真是一件令人感到十分不愉快的大乌龙事件。
所以在校长办公室抱邓布利多大腿那天斯内普为什么这么讨厌我也是因为如此。
他三令五申警告我这件事情不可以说出去,但其实尴尬的是我,想要封口的也应该是我好吧。
可谁知道呢,难以琢磨才是他,要是我能想出来他脑子里是怎么个回路,那他也就不是斯内普了。
*
“……其实我去邓布利多办公室应聘那天,并不是我和斯内普在毕业之后的第一次见面。我的父母给我这个纯血叛徒下了一种诅咒,副作用就是头疼,唯一的解决办法是和纯血结婚,我当时实在是疯了才会去偷偷潜伏在斯内普家门口,趁他睡觉的时候取血签婚书。结果就是他并不是纯血,他发现我把我打飞。所以,可能是被我发现他不是纯血所以恼羞成怒吧。”
我一脸无所谓的轻松,努力把这段狼狈修饰成一个搞笑的故事。
“被斯内普发现的时候我吓得头也不疼了,肚子也不饿了,只想着在地上挖个洞,怎么快点逃出他家。但是真遗憾,我打不过他,只能被人摁在地上打。可怎么说我也发现了他这个最不愿意被人发现的秘密,而且也算大半夜闯进他家偷袭他,所以他记恨我也是正常的。”
我没有注意到在一旁卢平的表情,只是掰着手指头继续数:“我记得还有别的事来着,什么来着?哎呀我记不住了,但是没关系,斯内普肯定记得清清楚楚,因为他在记仇方面记性一贯很好。”
“所以说卢平教授,你完全没有必要为我们那天在课上的吵架而担心,因为这完全就属于我和斯内普的个人恩怨。”
说完了,我背对着他,长舒一口气。
是的,个人恩怨。
完全没必要再牵扯进来一个无辜的人。
我看着廊桥下的风景,但其实也看不太清。卢平在我身后没有说话,可我听得见他走过来的脚步。
“卡珊卓。”
“嗯。”
“谢谢你,为……这么多。”
“客气什么。”
我还是没回头。
“就当是回报你的善意,莱姆斯,其实这二者分不出来孰轻孰重的。”
他叹了口气。
他还是看出来了。
其实我很讨厌得罪斯内普,也很害怕和他针锋相对。
因为我总是会想起去他家被发现的那一天,我总会记得那种感觉,在每一次和他吵架时我都会记得,我总是在冠冕堂皇的借口下色厉内荏。我感觉不到我的尊严了,可它却是被我自己踩在脚底。
也许我的演技实在不高明,又或者莱姆斯卢平有着一双比奇洛更敏锐的眼睛和更细腻的心。
又或者,他也有过同感。
总之,他看得出来。
“我曾经同时上过对角巷和翻倒巷的黑名单。”
他突然用一种很欢快的语气和我说道。
“因为同时在九家店打工,所以他们认为我是个油滑的人。为此翻倒巷的几个老板联合起来和我开了个玩笑,在我刷洗了九家店前的一整条街道的地砖后他们反倒扣了我两个月的工钱,因为翻倒巷地砖几百年的包浆价值连城。我曾经很诚恳的请求他们少扣一点,但是根据我现在的经济情况看的出来,很明显,他们没同意。那段时间我确实穷困潦倒到快去要饭了。”
我回头看他,而他的脸上正挂着一种笑意。
“我猜,是博金出的坏主意。”
“没错。”他耸耸肩,“这就是为什么在火车上的时候我就跟你说过,博金到现在还欠我钱。”
“老王八蛋。”
我笑着骂了一句。
同时在九家店打工和油滑之间并没有什么关系,但这种恶毒的玩笑却十足翻倒巷风格。
至于这种可怜的倒霉穷鬼,却是我和卢平。
“你知道吗?我曾经在霍格莫德打工圈里很出名。曾经最高战绩是十秒刷二十六个盘子,九秒擦三排桌子。甚至就连猪头酒吧的小老头都给我一个月三加隆。”
“是猪头酒吧的阿不福思?”
卢平顿了一下,然后朝我竖起了大拇指。
“那确实已经很多了。”
我们靠在栏杆上,齐齐叹了口气。
“所以,感谢霍格沃茨,感谢邓布利多。”我说。
“好在霍格沃茨愿意收留我们这样的人,好在邓布利多愿意给我一碗饭吃。虽然有的时候嘴上说邓布利多老奸巨猾,但实际上他确实是很好的人。”
很明显我们都这样认为,在霍格沃茨的廊桥上,两个被收留下来的教师同样沉默。
“你一开始以为我穷的时候有多糟糕?”我突然问。
他低头笑道:“你确定要我说吗?”
我反问:“你觉得你说了之后会破坏我们的同事情谊吗?”
卢平做了个漫长的深思表情,可没过一会儿,他就忍不住笑了起来。
“好吧,我没那么小气。”我摆了摆手,“反正也没有实际情况糟糕。”
“确实没有,我只不过是觉得说不定我们都住过桥洞。”
“啊……那我确实住过。”想到这儿我有点头疼。“而且你还记不记得那个我不知道的博格特?说真的,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以为我的博格特肯定会是那段时间留下的阴影。”
“是什么?”
我露出一副欲说还休的表情。
“这是个秘密,而且涉及到另一个秘密。”
卢平立刻说道:“那我们就换另一个话题——”
“——不,那倒也不用,更何况你已经向我袒露了你的秘密。”
我双手撑着栏杆就要坐上去,卢平下意识走过来想要抓住我的手臂,可我却摆了摆手。
“没事,很安全。好吧,我可不想让你当唯一一个坦诚的人,莱姆斯,我是个阿尼玛格斯,非法的那种。”
他挑起眉头:“这确实是个秘密,卡珊卓。”
“但这不是用秘密交换秘密。”
我眨了眨眼,相同的话今天晚上再说一遍却有了完全不一样的含义。
“我只是不想让你当唯一一个坦诚的人。你的高尚怎么也得分我一半,怎么样?”
“那么,”他眯着眼睛,“我想我也有责任让你的秘密看起来像是个秘密。”
【你可以把这当玩笑,但作为知道这个秘密的我来说,我认为我有责任让它看起来还像个秘密。】
现在相同的话轮到他来说。
好吧,好吧。
我勾起嘴角。
“那我再还你四分之一的高尚,你赢了。”
他冲我点头:“我很荣幸。”
我想翻个白眼,但冷风吹的我打了个喷嚏。他还是觉得坐在上面不安全,可我说只要不朝下看,那就不会害怕。
“所以,”我说,“我最糟糕的时候你绝对想不到,不过我的博格特却未必是那个。总而言之就是我在住桥洞的时候得了风寒,没钱吃药,也没钱喝热水,但聪明机智的我想到我的阿尼玛格斯形态或许不会因为风寒死掉,所以我就……”
“——变成一只蜘蛛。”
“——吃了好几周的虫子。”
“——一直到我痊愈。”
没等卢平反应过来,我立刻跳下栏杆,大步朝他走过去,步步紧逼。
“好了好了卢平教授,现在该轮到你分享你最糟糕最尴尬的事情了,被翻倒巷那群王八蛋骗钱的事不算,快点说!”
他被我打了个措手不及,慌乱之下也来不及消化我曾经变成蜘蛛吃虫子这件事情,脸上只有被我突然的“逼供”弄出来的慌乱和怔愣。
向来温和稳重的防御课教授被我逼得连连后退,可他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有什么故事能比肩我“变成蜘蛛吃虫子”的倒霉。他浑身上下散发的强烈的“想要缓解我的尴尬”的尴尬让我觉得可笑,所以我干脆捂着肚子笑了起来。
“行了莱姆斯,你没必要总这么老好人。”
我擦掉眼角笑出来的眼泪,摆了摆手。
“其实我也不是很在意这件事情到底有多丢脸,反正讲都讲出来了,而且有的虫子味道确实不错,有奶油味儿。还有的嘎嘣脆,鸡肉味儿。”
“我猜我在满月的时候可能吃过什么活兔子之类的,但是很抱歉,我完全记不住它们是什么味道。”
“没啃野猪就行。”我恶趣味道,“尤其是公野猪。”
卢平回了个很不符合他人设的鬼脸。
时间差不多了,我看了一眼手表,从栏杆上跳下来,拍了拍手。
“虽然我们很早就知道大家都很穷,但是我们好像从来没有说过刚才这些事情。莱姆斯,你难道不好奇为什么我会这么穷?”
“穷有一万种理由,出于礼貌,即使当时好奇,我也并不想深究。大概……那时候我想,也许和我差不多吧。”
“哦,所以原来一开始你以为我也是一个因为有神秘身份而找不到工作,最后被邓布利多收留的可怜教师?”我笑了一声,“但其实这样说也很对。我得罪了一堆纯血,找不到工作是很正常的事情。至于神秘身份嘛,一个被剥夺姓氏的人的身份也确实算不得堂堂正正。”
“尤其是,这种事情发生在斯莱特林身上。”他又补了一句。“我确实很难想到。”
“那也不是很罕见。我记得更早之前那个布莱克家,就是那个自称绝对纯粹的布莱克家。有一个叫安多米达的斯莱特林,不就嫁给了一个麻瓜吗?我还认识他们的女儿呢,唐克斯。她人也挺好的。”可是刚说完我就想起来了,“啊,你应该知道来着,我忘了。”
“安多米达的确勇敢,即使是大部分格兰芬多也未必有她那样的勇气。”他说,“但布莱克……”
他皱了下眉,没有继续。
一种微妙的情绪波动一闪而过,我的心脏突然重重一顿。我想也不想就开口:“那后来你有去阿兹卡班见布莱克吗?”
他怔了一下。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问这句话,可那个时候就是突然想问。好像本来也没有期待过他会有怎样的回答,所以即使沉默,我也不是很在意。
廊桥上的风越来越大了,我拢了拢外套。
“走吧,去天文塔打卡。廊桥这边很安全,没有食死徒路过。”
“是啊,没有食死徒路过。”
他干巴巴地笑了一声,走下廊桥时,他回头看了一眼,就好像他真盼着有点什么东西能从上面经过似的。
第三卷的大纲主打的就是一个混乱,尤其是我的混乱现实生活让我写的更混乱。原计划的三次夜谈循序渐进扒洋葱这才是第一次而已,可是已经很快的到了第100章的100问。
大家有什么想问的可以放到置顶评论里。100问现在很明显数量还不够,所以我会先放上来几个问题,然后过一段再更新一部分问题,同时后续的章节也会更新。但是100问更新的时候我会在新章节作话里提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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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廊桥夜话(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