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起床,拥抱太阳。
我在利斯戈留给我的小房子里睡得很好,一直到十一点才起床。收拾好屋子后我给那位住在阿尔巴尼亚的学长写了一封信告知我即将前往拜访,在等待回信的这几天里,我进行了自己从前最喜欢的一项活动——买衣服,又给公寓里塞了点装饰的东西。
我其实说不太好自己是个什么心情,所以我用一件又一件看起来很快乐的事情填满我的脑袋。我只能说感谢多洛莉丝和利斯戈给我无聊的人生里找到了一点事情可做,两天后我看着焕然一新的小公寓,如果你只是前来拜访的客人,很可能会误以为这里住着一对年轻的情侣。
我给邓布利多写了一封信,简单说明了下我现在一切都好的情况,并写明了地址作为以后的联系方式,如果有需要,随时都可以来信。
又三天后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坐在窗边的单人小沙发上一边吃着冰淇淋,一边在利斯戈的旧日记本里吐槽他衣服品味实在太差,而且放在抽屉里的那几份给我买的丝带发箍多多少少都有点土气。
——不过好在我妙手回春很会搭配,要是以前,我才看不上你买的这些破东西。嘁。
——哦还有你桌子上留下来的旧麻瓜手表,我已经修好了,勉为其难替你戴着,我希望你对此感到荣幸。
——又及,我去傲罗办公室领回了你的魔杖,我那个二手魔杖不太好用已经闲置,现在用的是你的那根苹果木魔杖,好在我们也认识了很久,所以合作还算愉快,不用担心。
说到苹果木,难免开始馋苹果。
可我最近的花销基本上耗空了邓布利多给我的工资,利斯戈的钱我又还了古灵阁欠款,剩的也不是特别多。所以水果好贵,我买不起。人生好痛苦,唉,穷果然是我逃不开的命题。
合上笔记后我开始看报纸,预言家日报虽然每天都在扯胡话,但也会转载一些魔法部的官方消息。比如阿兹卡班的逃犯疑似潜逃去了阿尔巴尼亚,真是好巧,正好我也要去。
在报纸的边角,我看到一则讣告,这么说也不太准确,因为死的除了位官太太,还有个十恶不赦的食死徒小巴蒂·克劳奇。
我看着这个入狱时还是少年的食死徒,十分唏嘘。我因不肯嫁给蹲在阿兹卡班的纯血食死徒而与父母决裂,离家出走又被诅咒这这那那。所以这种狗东西你怎么就不能早死几年?
我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报纸上最好的版面是魔法界作家新秀洛哈特的新作连载。这位男作家长得很是金发碧眼,自传体的故事也把他的形象衬托得格外高大英勇,所以吸引了不少粉丝。
可小说就是小说,不是每一个主角顶着“我”字叙事的,讲的都是作者本人的故事。“我”这个角色通常是作者幻想的载体,而作者和“我”,基本上没什么关系。
所以我一直也没觉得他写的是真的,顶多是部分情节部分真实、全部故事全部瞎编而已。偶尔看看,就权当作是无聊时的消遣。而且从小说的行文措词来看,这人多半行事很不稳妥。你问我为什么知道?哈,鄙人不才,在校期间也在这位拉文克劳学长创办的校报匿名连载了不少题材为悬疑、惊悚、玄幻、爱情、探险等等等题材各类小说不下百篇。论文字工作,斯莱特林的好学生卡珊卓·霍尔也是个熟练工呢。
下午的时候我收到了学长的回信,他说随时恭候。我简单收拾了个小行李箱,带上了利斯戈的魔杖就走。我在阿尔巴尼亚停留了两个月,去过古堡也探过密林,诅咒这种东西从来都不是简简单单就可以解除的,所以直到今天我也没放弃“找个好说话的纯血假结婚然后霍尔遗产对半分”这个破主意。
只是真可惜,纯血看不上我,我也看不上纯血。
在阿尔巴尼亚和学长的合作还算愉快,只是这位过于善良的赫奇帕奇学长看我的眼神总是难免带上几分“这是我可怜学弟的可怜遗孀”的涵义。于是某日趁着在暂住的小旅馆大厅一起吃饭,我开玩笑说大恩大德无以为报,既然学长是个纯血,不如我们假结婚我送你一大笔钱吧。
从此以后这位好脾气过了头的学长再也不敢觉得我可怜。
在这里待着的几个月里我也努力寻找着逃跑食死徒的踪迹,可是这种踪迹哪有那么好找,要不然傲罗难道是吃干饭的?
某次我喝多了气急败坏,也想出过一个馊主意。蒙着脑袋穿着斗篷,把左臂露出隐晦的一小部分给在旅馆附近鬼鬼祟祟的疑似黑巫师看,希望食死徒们都能借此“心领神会”,来和我认亲。
可结果是大部分疑似黑巫师跑得比谁都快,还有几个人当场尖叫差点把我抓起来打死。我只能说幸亏我也跑得快,不然阿兹卡班的越狱犯没抓找,倒是把我塞进了进去。
相比之下,寻找解除诅咒的办法就开展很顺利,虽然说从根源解除问题还是需要我和一个纯血名义上结婚,但是要想暂时屏蔽我脑子里没完没了的吵闹,学长研究出了一副很有效的魔药配方。
于是我俩在坩埚旁合作了三天三夜,最后终于搞出了一瓶成品。我试了一下,尽管副作用不清楚,可我的确是获得了这五年来第一个清净的夜晚。
啊,赞美赫奇帕奇。
阿尔巴尼亚之旅告一段落,学长还有自己的要紧事要忙,我也收拾收拾准备回英国继续打工赚钱。我倒是也考虑过呆在阿尔巴尼亚一边打工一边研究食死徒的踪迹,可是最近报纸上又说,英国翻倒巷前几天有疑似食死徒流窜。
于是我决定去翻倒巷找家店铺打工,博金博克就很不错,那个狗东西,我要是不要钱他肯定招我。
在阿尔巴尼亚的最后一晚,我一个人在小旅馆大厅角落里喝酒。天色很晚了,我不紧不慢的打发时间,突然,一个蒙着斗篷的不知道什么东西坐在我的对面,带着探究的情绪,还有一些说不上来的……的什么?
难道他是食死徒?
“打扰一下,这里没人吧。”
是个男人,声音沙哑,英国口音,我应该不认识。
我装作无事发生的抬头看他,可他的五官被兜帽笼罩在阴影里,我说没人请自便,同时右手在桌下偷偷握住口袋里的魔杖。
要真是食死徒“认亲”,那好啊,你就准备死在这个破旅店吧。
“不用紧张,小姐。我前几天就注意到你了,听你的口音也是英国人,还提到了霍格沃茨。”
他从斗篷里伸出一只苍白纤瘦的手给自己倒了杯酒,看起来是常年不见阳光,皮肤都透露着病态。
“不介意我……”
“当然不介意,”我微笑,“能在这异国他乡遇见同乡真是难得,我们这么有缘分,当然要请你喝一杯啦。”
是啊,都要死的人了,我向来很宽容。
我面上的笑意愈发深刻,可心里却连要用哪几套咒语都想好了。只要他开口确认了身份,我绝对跳起来就是一个索命咒把他一招带走。
还是念几个钻心咒呢?我想了想,稍微有点耗费时间,唉早知道会这么巧我不如带几瓶药出门,给他撂倒之后带走慢慢审问折磨,虽然我没做过这些事想想有些紧张,可如果对面是食死徒,那我还真是很愿意尝试。
所以说,奇洛,你应该庆幸自己死得早。
我一边天马行空连他骨灰撒哪儿都想好了,一边依旧保持着美好的微笑和他对坐。然而他终于开口,说出口的话却让我一头雾水。
他说——
“小姐,你结婚了吗?”
确定不是相亲男走错了桌子吗?
我愣了一下,随着他的目光看向我戴在胸口的项链,那是一根简单的银色细链,上面挂着利斯戈给我的求婚戒指。
我还是没有选择戴上它,一部分原因是我怕我戴上了就被看作答应和麻瓜种结婚然后诅咒发作把我带走,一方面是面对婚姻我一直都很纠结,无论对象是谁,我其实都没准备好成为某某的夫人。
这戒指我平时都是塞在衣服最里面的,只是硌得慌才会偶尔拽出来放着。今天恰好它在外面,可是……
“这和你有关系吗?”我反问。
对面的男人摇摇头。
“没什么,就是好奇。我已经很久都没见过英国人了。小姐,异乡人看到同乡总是冒失,请您原谅我的失言。不过说起故乡,自从我离开斯莱特林,就从未见过哪位像您这般投缘。”
“啊,我也是斯莱特林呢,怪不得咱们一见如故。”我笑嘻嘻的又递过去一杯酒,“先生,为伟大的斯莱特林干一杯吧。”
食死徒确认进度百分之五十。
不好意思,但是我的学院真的总出食死徒哦。
他喝了那杯酒,我继续追问。
“既然我们今天有缘见面,不如就交个朋友吧。不过我希望……我认识的是一位优秀的纯血。”
就硬钓!
我知道我不太高明,可是我也没办法了,本来准备瞎编一个纯血姓氏,可是这玩意不是我能瞎编就有的,还要和我年纪差不多,一个这个年纪的纯血斯莱特林姑娘,除了我几乎都回家结婚生孩子去了,还有谁会跑出应该来到这个阿尔巴尼亚的破森林呢。
“这当然是前提,小姐。”
我点的是一瓶很烈的火焰威士忌,本来是为了助眠的,结果杯他喝了两大杯,语气已经听得出隐约的醉意。
那么,纯血的斯莱特林,食死徒确认进度百分之九十。
说真的,纯血的斯莱特林除了极个别有名的叛徒,剩下的也全都是纯血主义,其中百分之九十九都参加了食死徒。所以这个判断方法几乎是无比科学。
这些前提都确定了就可以说重点了,我又很快倒了两杯酒,你一杯我一杯。
“唉,要不是国内环境不好,谁会想着流落异国他乡呢。自从前些年黑魔王失去踪迹,我们的生存环境就越来越糟糕了,那群该死的泥巴种——”
对不起多莉对不起利斯对不起对不起。
“——玷污了魔法,抢占了原本属于我们的地方,我真是一天都难以忍受了!”
我皱着眉握着拳,恶狠狠的灌下一大杯酒。
“听说神秘人是死了,谁知道呢。”
他没有用“黑魔王”,而是用神秘人来代指伏地魔,是伪装?还是真是个例外?
“不过言多必失,小姐,最近阿尔巴尼亚有食死徒活动的踪迹,虽然我们血统纯正信仰忠诚,但也还是少掺和这些事更好不是吗?”
他在诈我?
不,他说这话的时候没有撒谎的意思,我一时难以判断,竟走了神。
“既然我们有相同的来处,那说不定终有一天我们还会再见。”
他起身要走,我当机立断不论如何都不能错过这个难得的线索,我抽出魔杖朝他发射一个束缚咒,而他比我更快反击,反倒把我推出几米之外。
大厅这边的声响很快吸引了其他人的注意,我从一堆桌椅中爬起,很明显他根本没有手下留情。
陌生男人走到我面前,鞋尖踩在我握着魔杖的手腕上,他俯下身,掐着我的脖子把我拎起来。模糊的光线中,我瞥见了他的脸,可只是一瞬,一切都是模糊不清。
“再见啦,卡珊卓。”
他笑了笑,幻影移行前留给我最后一句话。
“真是的,你怎么还是这么不聪明。”
我:你有本事别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