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真的很难找,在不知道走错多少条路之后,我终于从偏门进去了。
这个时间的图书馆几乎没有人,毕竟大家都去吃午餐了,我遵守着自己拉文克劳的人设,但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想了解的东西,想着多了解一下魔药吧,毕竟霍拉斯老师还是我舅舅不是。
魔药类的书籍放在第五层,第五层,多么微妙的高度,给人一种我这个高度稍稍努力就能拿到的错觉,所以我没用魔法,但是明明只有一点,怎么也拿不到。
有一只手从一边拿走了这本书,我还想着与这本书无缘了,结果这只手把书本递给了我。好吧,我承认,这个时候我该感激他的,但让人羞愧的是,我第一反应居然在打量他有多高。“谢谢。”他只比我高一点,只有一点点,那一点恰巧让他拿到了书,毕竟大家都是十一岁,身高差距还没拉开。
“不用谢。”他的声音很温柔,长的也很好看。我的言语向来贫乏,不是想在日记里偷懒,他确实长的很好看,但有些瘦弱,不过眼睛像海洋,空灵的蓝色。
我完全没想到这个时间点图书馆会有人,接过书本以后,怀揣着感恩的心再次道谢。他有一些手足无措,像是承受不起这样的善意。“不用这样感谢我。”他笑了笑,“我现在要去那个位置看书了,再见。”
其实他不用跟我交代自己去哪的,明明转身离开就好,可还是向我打了招呼,也许因为他太善良。
我这么想着,坐在了远离他的另一张桌上。如果我是个赫奇帕奇,说不定现在就去跟他交换姓名,交个朋友了,好可惜,我是个拉文克劳。
接下来的很长时间里,我都沉浸在魔药的世界,特别里面有一种让人变幸运的药水,叫福灵剂。
不过要注意的是,偶尔少喝点会有效果,但是服用过量的话会导致眩晕、鲁莽和危险的狂妄自大,剂量太大会有很强的毒性。而且在体育竞赛、考试或竞选等有组织的比赛中是禁止使用的。
变幸运这件事确实对我有点吸引力,我都不敢想象要是喝了福灵剂的我去麻瓜世界抽奖,该会有多么的幸福。
这本《魔药三十六则》我很快就看完了,图书馆里关于魔药的书就那么多,还有不少关于魔药的书都在**区。
不过现在图书馆里没人,偷偷拿**也不会被发现。禁不住诱惑,我终究是移步到了**区。
《强力药剂》,这本书很早之前我就略有耳闻,它放的很高,我不得以小声念咒,企图让它来我手中。这期间还与那个男生对视了一眼,我有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好吧,从今天起,我会练习无声咒的。
**就是**,果然不一样,里面的魔药有魔力多了,不再像《魔药三十六则》里的一样,给我一种魔咒也能做到的感觉。《强力药剂》中记载的复方汤剂,可以让人完全变成另外一个。
这本书里的一切都让人着迷,我还特地写完了魔药课的论文。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等我回过神来,图书馆已经没人了。
可能有一段时间,图书馆里人还是很多的,不过我没注意。现在这个时间,大家已经准备睡觉了。
如果不是费尔奇先生的猫叫声,我大概还沉溺在魔药的世界里。看来得找个时间去别的学院的魔药课旁听,在课上做一做刚知道的魔药。图书馆里我这一块的灯光还亮着,防止被费尔奇先生发现,我连忙熄灭了灯光。好了,这下我要摸黑了。我先在图书馆里站了一会儿,等到猫叫声已经远去,才偷偷靠着墙边摸出去。此时此刻,我觉得自己更像一个贼了。白天都找不到图书馆,更别提晚上能找到回去的路。黑夜总会让人想很多,我居然开始后悔为什么没交几个朋友,至少能领着我回拉文克劳的休息室啊。
顺着台阶随便走了几条道,我更加确信自己回不去了。难不成我来霍格沃茨的第二夜就要在走廊里渡过吗,这也有点太悲惨了。
在自怨自艾的时候,我感觉自己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可身边并没有任何人。“谁?”我轻轻出声,大概是有人施了隐身咒在恶作剧吧。
那人并没有回答我,而是变本加厉的扯了扯我的头发。这下我清楚了,肯定是西里斯,就连力度都一样。“好了西里斯,出来吧。”我叉起了腰,假装有点生气。
“你怎么一下就被猜到了。”波特不情不愿的脱下隐身衣,露出他和西里斯两个人。我实在搞不明白,从霍格沃兹开学到今天也就两天而已,这两个人像是失散已久的双胞胎,怎么这么密不可分啊。
“瞧瞧,我们看见了谁。”波特用手肘捅了一下西里斯,故作吃惊的说道。早知道就不在冷饮店解救詹姆斯·波特了,天知道,当时他没带钱失落的样子,像是被大雨淋湿的小狗。我喜欢小狗,所以帮波特付了钱。
他当时可是追着出来感谢我的,还不停地介绍自己,说着想和我交朋友的话。我虽然不爱交朋友,但我不会漠视他人的好意,我与他交换了姓名,还知道对方都要去霍格沃兹上学。波特信誓旦旦地告诉我他要进入格兰芬多,虽然我对格兰芬多没什么偏见……好吧,既然是写日记我也不说谎了。我觉得格兰芬多都是一群光会惹事的蠢蛋,斯莱特林都是一群崇尚宠物血统论的老古板。
真搞不懂他为什么那么喜欢格兰芬多,可能他也是个喜欢惹事的蠢蛋吧。自从知道波特打算进格兰芬多,我对于他的兴趣就消减了一大半。毕竟我喜欢的是热情粘人的金毛,不是乱叫愚蠢的二哈。没有歧视二哈的意思,只是想表示波特的蠢。
“詹姆斯·波特,你真的很无聊。”我撇了撇嘴,对于西里斯和詹姆斯的行为表示无语。波特耸了耸肩,我猜他的意思应该是,对,我就这么无聊。我觉得和他说不通,又将目光放在西里斯身上,“这么晚了,你们在走廊干嘛?”
“夜游喽。”西里斯走到我身边,将手搭在我的肩上。他总喜欢这么干,十一岁的西里斯已经开始长个了,他还跟我说,我的身高搭着正合适。
我将西里斯搭在我肩上的手抖下去,虽然没什么依据,但我也在怀疑是不是因为西里斯老压着我,才导致我长的慢。“你们不怕被费尔奇先生抓住吗?”我问道。
“那我们的斯拉格霍恩小姐可要失望了,你也看见了,我有隐形衣啊。”波特也学着西里斯的样子,将手搭在我的肩膀上。我刚想把他的手也抖下去,结果西里斯的手又重新搭了上来。好了,现在他们两个的重量,至少一半都压在我身上了,看来我注定长不高了。
“好吧好吧,是我多管闲事了。”我叹了一口气,想着尽快摆脱他们回寝室去。“你呢,你在这里做什么,也是夜游?”西里斯问我。“我怎么可能有这种好奇心?在图书馆看书太晚,迷路了。”虽然有些丢人,但没什么不好承认的,我确实有点不识路。
“哈哈,笨蛋哈尔。”这是波特说的,他从被我在冷饮店解救之后,就已经喊我的名字了。虽然我有点不适应他的自来熟,但现在也能很好地接受了。
“我只是不认路,但不代表我是笨蛋,笨蛋詹姆斯。”天哪,这一定是最无力的反击了,我人生的唯一污点就是不识路,好吧,严重的时候甚至分不清方向,鬼知道为什么。
“反正也回不去了,跟我们一起去探险吧。”詹姆斯揽着我打开了隐形衣,自己拿着一角,又将另一角递给西里斯。现在,他们俩在两边,我在中间,大家都个子小小,斗篷完全容得下我们。
“我可没答应这件事。”我向前一步想离开,这才刚开学,我实在不想被抓住犯什么事。“现在才后悔,迟了。”西里斯一把抓住了我,又将我按进隐形衣里。我真怀疑詹姆斯和他是上辈子的兄弟,不然怎么能这么快反应过来,用隐形衣一下把我们裹进去。
他们俩几乎是提着我走路,时刻提醒着我的弱小。“唉,哈尔,你知道霍格沃兹有几条密道吗?”詹姆斯问我。
“她怎么会知道,她连方向都分不清。”西里斯充满笑意,该死,他怎么这么欠揍。
两个人闷声笑了起来,我有些恼火。“注意看着点路吧,小心别摔下去。”我没好气的开口。天地良心,我真没有诅咒他们的意思,但就是这么不凑巧。
我们没有摔下去,走在里面的詹姆斯摸到了一处暗门,门打开后,因为惯性,我们都倒了进去。我趴在詹姆斯的怀里,还能听见他的心跳声,咚咚咚的,跳得很快,多半是摔疼了。他又睁着无辜的大眼睛看我,好吧,现在又像金毛了。西里斯伏在我背上,我能闻见他身上的青草香,也可能是詹姆斯的,谁知道呢。不过他的心跳声也很快,都快和詹姆斯同频了。两个人真不愧是前世的兄弟。
我有些费力的转过头,推了推西里斯。天哪,他真的很重,反正我是承受不起了,压在最下面的詹姆斯多半更不行了。
“西里斯,你快起来,你真的很重。”在我出声提醒他之后,他终于爬起来了,可能是因为愧疚,他不敢看我的眼睛。看来他自己也知道,压疼我了。
不过,我反正是好意思看詹姆斯眼睛的,毕竟我倒下去,他也有一部分责任。果然,詹姆斯也不好意思看我的眼睛,我就知道,他肯定也在愧疚。
“这是哪里?”既然他们都已经很愧疚了,我也不想再加重他们的心理负担。所以,就让我来做转移话题的第一人吧。
这地方也是走廊的样子,阴森森的,借着微弱的烛光,可以看见有一条路,一直通往前方。“要去吗?”我开口,来都来了,当然要一探究竟,虽然我这么问,但我知道这两个人肯定会去的。
“当然。”两个人终于敢直视我了,异口同声地回答。梅林啊,他们上辈子一定是兄弟,而且还是双胞胎。
1971年5月31日 晴 心情:超级开心
这是伟大的波特第一次日记,不知道写什么。但又觉得今天必须说点什么,所以,说不定写日记可以更好地表达我的心情呢?
今天,就是今天,在我去弗洛林冷饮店买冰淇淋的时候,遇见了一个特别好看的人。她心地还很善良,看见我没带钱,还愿意借给我。当然,我不是没钱,这样写我好像一个没钱还喜欢吃霸王餐的穷鬼,我可不想之后回顾我日记时,是这种形象。
本来一切都很顺利,谁能想到我的衣服口袋破了呢,不过,幸亏衣服口袋破了,我认识了一了呢,不过,幸亏衣服口袋破了,我认识了一个还算不错的朋友。
我詹姆斯·波特,之后肯定会是魔法界最伟大的法师,最伟大的法师身边,需要一个锄强扶弱的朋友,她就不错。
她跟我说她叫哈尔西恩斯拉格霍恩,你可能会问我,这我是怎么知道的,哈哈,当然是因为我的人格魅力啊。她可是追着我,要告诉我她的名字呢,我当然就勉为其难的交换一下啦。她说她也要去霍格沃兹上学,那我们以后就是校友了,说不定还会是同一个学院呢。我还知道了她的地址,当然也是因为我的人格魅力,听说过我要进格兰芬多后,她可崇拜我了,好久都说不出话来。
作为朋友,我当然要给她寄点礼物,今天我就寄了一盒吸铁石。她肯定不知道这些东西,这可是麻瓜们的工具。不用任何魔法,这两个东西居然能自己吸在一起,太有趣了。
看在她这么崇拜我的份上,我就把这个勉强给她开开眼吧。天哪,要是她因为这个喜欢我怎么办,人格魅力太大,也是有烦恼的。
1968年11月2日阴心情:烦躁
不是我想写日记,是我实在不知道干什么了。那个老女人又在发疯,该死的布莱克,这个姓氏真让我觉得恶心。
我又被关起来了,她就只有这些手段,想让我屈服,呵,想都别想。布莱克一家都是老古板,都是疯子,我不想变疯,我想要自由。
今天半夜,哈尔偷跑过来给我送了白鲜药剂。其实她有点蠢,什么都听她妈妈的,典型的乖女孩。
不过她可能喜欢我,所以我原谅她的蠢吧。第一次见她的时候,是在我五岁的生日宴上,她就一个人呆呆地坐在花园里,我以为她是单纯欣赏风景,结果她就是迷路了。
哈哈哈哈哈,也许我不应该在日记里一直写哈,管他呢,这是我的日记。我领着她回到宴席上,还被那个女人相互介绍了一下,斯拉格霍恩家的,魔法界顶有名的中立纯血。
今天她看见我的伤口,一副很心疼的样子,摸了我的脸。她可能真的喜欢我,不然怎么会偷偷用魔咒漂浮在二楼,就为了看我一眼。
我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欢她,就算喜欢,布莱克家也不会允许我娶一个旁支。但是,管他呢,反正我不喜欢布莱克,叛逃出去以后,他们哪还管的了我。
这个路痴一辈子记不住路都可以,反正叛逃出去后,我肯定可以给她领一辈子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