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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宫同人]白眼狼王驯服实录 第132章 第一卷分析

作者:奈基山狼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6-21 05:19:22 来源:文学城

写这篇文章的原意,其实只是为了怼人。我自认为我是不擅长骂人的,所以就换我擅长的方面来掰头。

我擅长分析,擅长逻辑推理,擅长营造小小的场景来让情绪波动。只要进入我预设的场景,我有八成把握让你哭出来,让你绝望到不能呼吸。

小狼狼能有什么坏心眼呢?

小狼狼全是坏心眼。

现在来看,似乎结果过于好了,好到我闺蜜表示,我要是刀了铃铛,她立刻刀了我并且拒绝跟我说话,好到好几位都在评论区嗷嗷哭,所以我只好把另一本的大纲临时拿过来删改删改,变成铃铛的第二卷(捂脸)。

铃铛人设

写第一卷的目的,就是带着恶意让人绝望,让人痛哭失声,让人喘不过气,让人在撕去肉食者温情脉脉的面纱之后看到底层人民的血和泪。所以女主的形象一改再改,第一版其实是大长腿御姐女将军的形象,这种人设才让“明察秋毫”“审时度势”和“心狠手辣”变得合理。但是这种形象也存在问题,那就是——她太过强大,不够底层,也不够凄惨,不够劲儿挑拨读者的心脏。同时,由于太过上帝视角,她失真了,进行试读的朋友告诉我,她看起来像是拿了剧本,过于自信了。

所以我对她进行了第一轮削弱,首先削弱了武力值。我把她一杆长枪能把李承鄞按在地上摩擦的武力值给削了,从将军削成难民,在第一版的基础上,把她设定成虚岁十四的流浪儿,进行了第二版的初稿。

第二稿的试阅读一号反馈是,你这不是个从小就流浪的奴隶,谈吐太文雅,思维太敏捷,不像是没有受过教育的难民,倒像是个落难的大小姐。二号反馈是,你的苦难太流于表面了,为什么执着于把她写得出身那么卑微呢——本来幸福美满的人生,被战争毁于一旦,岂不是更加残酷?须知,悲剧就是把美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我深以为然,所以定下来了主要背景,也就是殉国边将遗孤,殉国奠定了她思维里忠君报国的一面,边将奠定了她的见识和分析推理能力,遗孤奠定了她百折不挠的性格。

铃铛的性格,我初步设计为,身体弱小,头脑强大,性格软萌,手段狠辣。

简单来说就是美强惨。

人物塑造

还是那句话,铃铛设计出来就是用来杀的。

她曾经也有爱她的父母,为了她可以付出一切保护她的哥哥,家里养有大狗狗,每天最大的烦恼是偷家里的糖吃。她的家境也勉强算得上优渥,如果没有丹蚩,她会快快乐乐长大,嫁给一起长大的小青梅竹马,那个男孩子也会在她痛经的时候给她捂肚子,甚至她会因为父母的照顾,连痛经的苦都不必吃。

然后,城破家亡了。

娇气的小孩子一夜之间变成了流浪儿,这时候她仍然是大家的保护对象,哥哥会背着她逃命,就连无恶不作的沙盗,也会看她可怜,送她去亲戚家。

要不是活不下去,谁愿意过朝不保夕的日子啊!

她跌跌撞撞长大,本以为这种艰难困苦、要去做苦力维生的生活就是一辈子,然后第二次遇到了丹蚩屠城。

这下连苦力都没得做了,她连一个可能保护她的人都没了。但她还要活着,吃秃鹫吃剩的腐肉也好,挖草根果腹也好。对她来说,用来招待客人的美食从老鼠洞里掏出来的草籽,这也是她招待李承鄞的干粮,然后被李承鄞吐掉了,因为李承鄞觉得她在敷衍他。

这一段太惨烈,我写着写着给忘了,对不起。不过要是李承鄞真的把她招待客人的草籽吐出来了,评论区绝对都是骂他的。

然后她遇到了李承鄞。

得益于父亲边将的身份,她受到了一些基础教育,敏锐地意识到这是大人物。于是她立刻审时度势,给李承鄞制造了一个“不依赖她就冻死”的环境。

她是很喜欢李承鄞的。

凭什么不喜欢呢?

一个英俊、强壮的同龄人,在她日夜惶恐的时候,怕她冻死把她搂在怀里取暖,回城之后贴心地给她准备了裙子甚至金步摇!步摇可不是流苏簪子,全称是步摇冠,不是垂下来而且竖起来的,走路的时候一步一摇,让女子看起来格外娉婷美丽,是高级贵族的饰物,是一顶纯金发冠。如果一点都不在意她,李承鄞完全可以给她随便找一件小厮的衣服,只要有新衣服穿不就够了,但是李承鄞关注到了她的小心思,她十三岁,情窦初开的年龄,会为了一件衣服好不好看而害羞。这时候,李承鄞给她准备了漂亮的首饰,还特意给她热了精致的点心。

这些都是她在父母那里经历过,但是却又被身边所有人遗忘的东西。

李承鄞会爱上“自己应该是的样子”,她为什么不会对“努力维持自己应该有的生活的人”怦然心动?

这些事情所有人都能注意到,但是只有李承鄞付出了关心。因为铃铛是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换上新裙子之后,李承鄞见她第一眼就忍不住逗她,裴照多看了她好一会,百无聊赖的时候顾剑和她搭话,在老家总有人搭讪,去丹蚩之后满脸血的前提下伊莫延能一下子被吸引,去了豊朝除了瘦弱并没有引起怀疑,撒撒娇米罗跟着心软……

她是在没长开的前提下,能吸引两国王子的颜值水平!

美丽,柔弱,她对这世界上大部分男人都是警惕状态,尤其是在看到她的脸开始撩闲的顾剑。说实话,那种情况下,顾剑和她认识的那些吹口哨的小流氓老光棍没什么区别,都是看她好看就故意撩她的坏人,只不过顾剑比较文雅。而对她体贴温柔的李承鄞,在她心里算是好人。

因此,她在去丹蚩之前的最后一面来临之前,才会对李承鄞微笑。

那是她全文里第一个笑容。

她喜欢李承鄞,因此明知道会死,明知道他们只是相互利用,她仍然希望李承鄞来“救她”。

那是货真价实的情窦初开,在顾剑带着她的肚兜离开之后,五分钟之内,她想了十多次李承鄞!

有人或许会问,那是在想赏赐,关李承鄞什么事?可是,只想赏赐的话,她有什么必要一定要每句话都提到李承鄞?

她要是真的被糟蹋了,为什么要在意李承鄞的眼光?

在想到李承鄞有可能带着有色眼镜看她的时候,她甚至难过到连畅想未来都想不下去了。

可是她敢说吗?

她不敢。

李承鄞是什么人,他是天空的云,而她只是李承鄞的脚底泥,在做奴隶的生活里,她连逃离的能力都没有。

因为出场的所有豊朝女角色,全都是铃铛。

全都是,无一例外。

她的妈妈是被伊莫延得手之后的铃铛,不停生孩子,最后被活活剖开肚子而死;她的舅妈姐姐是抵抗了的铃铛,最好的结果也不过在井里淹死,勉强能保全清白;逃奴首领是没有遇到李承鄞的铃铛,下场是五官都磨掉了;调羹儿是乖乖嫁人了的铃铛,没有名字,做童养媳,最后……

还有那些奴隶,那些嘲笑她的奴隶,是屈服了的铃铛,最好的下场是哄抢公主的洗脚水来果腹;那个生下孩子的是屈服了铃铛,兄弟几人轮流跟她睡觉,生下孩子也不知道是谁的,孩子也看不起她,骂她连牛羊都不如,憎恨她给他带来了被霸凌的借口。

在丹蚩那段时间,她是真的被奴化了,从见到皇子也直接出言相讥的骄傲少女,到跪在伊莫延面前摇尾求食,还没有斯德哥尔摩只是因为时间太短太短了。

有位朋友说,要是别的女主这样对着欺负她的人摇尾乞怜,她是会生气的。可是对铃铛就只能想,屈服了也好,别再让她挨打了。

那个世道,根本不给她留活路。

她做错了什么吗?

父母双亡是她的错吗?

四处流浪是她的错吗?

掏老鼠洞是她的错吗?

她任性吗?不,她战战兢兢的,最大的错处大概是偷喂马的草料。

她反抗有用吗?没有,一旦反抗,只会死得更惨。

她顺从有用吗?这话说的,她还不够顺从吗?

是,她不完美,她多疑,她好斗,她得理不饶人,她性格阴沉不爱笑,她脏兮兮不洗澡,她贪吃怕动,她记仇而且爱落井下石——

但是这些无伤大雅的小毛病,真的值得她付出生命的代价来偿还吗?

读到这里,我相信大家都会思考:

伤害不会凭空出现,必定有人犯下了错误,那么错误到底来自谁?

当然是战争的发起者和受益者。

国王王子和公主。

为什么现在公主式女主大行其道,因为这样就可以不用承担权力带来的罪恶,又能全然享受到权力带来的红利。

想什么呢?我们才是红利啊。

事实上,全文在内,任何一个出场人物都不无辜,包括铃铛。她犯下的可是间谍罪,她也为她的间谍罪付出了代价。就像我再喜欢李承鄞,原著的他在我这里也是战犯,因为他在战争中屠杀了平民,所以他发疯活该。做人不能双标不是?

别看我这篇文在骂某些既得利益者,实际上我骂李承鄞是属于鄞黑都看不下去那种程度(捂脸),我真的有能力怒喷十万字(捂脸)并且已经付诸过行动。不过铃铛也替我骂了,冷漠暴虐、疑神疑鬼,总体来讲昏君一个,身上都是亡国之君的霉气,这里就不展开了。

做了这么多铺垫,剧情就是为了二十二章,铃铛质问曲小枫,她的全族到底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要为了曲小枫的享乐付出这么多?

事实上这一章是我最早构思的,最先构思的是那句话:“他们没有坟。”

生不能相养于共居,殁不得抚汝以尽哀,敛不凭其棺,窆不临其穴。铃铛只是十三岁的孩子,该读初一的年纪,如果活在现代,可能会追追星,和小姐妹尖叫乙游新卡好好看可是她又穷又非还没有肝,新剧的男主和女主或者男主和男主CP多绝,准备产粮发现自己只能对着太太彩虹屁,在网上吐槽校服好丑,抱着快乐水追东宫抹眼泪,下课故意多接几次水好路过喜欢的男孩子身边,被调皮的同桌扯辫子,对抢她卫生巾的臭男生嘴炮输出,用两根笔缠在一起应付罚抄骄傲地考出好成绩,被爸妈带去吃大蛋糕……

可是在东宫时间线,她不会写自己的名字,她在吃死人的腐肉,她哀求喜欢的男生带她的尸骨回故乡,她的小姐妹全都死光了,她没有衣服穿,她被饿得不来姨妈。

她死在了十三岁。

是的,最初的结局就是死亡。她死在战争结束的前一秒。

为什么死而复生?

回到本文开头看看,我闺蜜说不复活铃铛就送我去见铃铛……

所以这个重担,只能交给李承鄞了,毕竟是男主角还是皇子,开个小挂没问题吧?

可能有同学会说,既然铃铛喜欢李承鄞,为什么不在正文里表现出来?

那是因为第一卷的重心并不在于铃铛的感情线,她喜欢李承鄞与否都不会影响到整条剧情线的走向,反而在挑明了感情线之后,评论区必然会陷入无意义的情敌互撕中,我很讨厌看到无意义的撕逼。因为这是对于人的时间和感情的一种浪费。

所以除了她以外,基本上所有的正面角色,反面角色都有一些心理活动。但是铃铛没有。因为如果铃铛有的话,势必会挑明她暗恋李承鄞这件事。我觉得没有必要挑明。

还是那句话,她喜欢谁和整个主题有关系吗?

没有。

那就不必写了。

不要浪费我和大家的时间和感情。

李承鄞的感情线

在开始分析李承鄞的感情线时,首先要明白一个心理学概念。

美国心理学家斯腾伯格提出的爱情理论,认为爱情由三个基本成分组成:激情、亲密和承诺。激情是爱情中的性/欲成分,是情绪上的着迷;亲密是指在爱情关系中能够引起的温暖体验;承诺指维持关系的决定期许或担保。这三种成分构成了喜欢式爱情、迷恋式爱情、空洞式爱情、浪漫式爱情、伴侣式爱情、愚蠢式爱情、完美式爱情等七种类型。(摘自百度百科)

李承鄞对铃铛最初的情绪,必定是警惕和好奇。居然有人能够救下他,他居然会被这个人说服。这人是谁?背后主使是谁?接近他有什么目的?

但是很快,他发现铃铛就只是个普通且聪明的小女孩——对,铃铛迷路了。

奸细不可能派一个会把自己弄迷路的小女孩,更何况这个小女孩宁愿脱了衣服蓄水,也绝不主动向他求饶,还是他把她提过来的。这样的小孩,其实特别像一只张牙舞爪的流浪猫。

被猫挠一下,其实算不上什么大事。

然后,他看到铃铛的脸了。

我承认李承鄞喜欢铃铛最开始是见色起意,小布偶猫、小洋娃娃一样的小美女,谁不喜欢?他看到铃铛的颜值,就一直在逗她,主动招惹,送米糕,送羊排,这张脸是非常对他胃口的。

然后铃铛病倒了。

李承鄞的保护欲一下子就起来了,但是不管见色起意的好感也罢,保护欲也罢,都只是苗头。铃铛现在还不值得他做出牺牲,例如花费时间或者金钱。

然后铃铛对他笑了。

不管是第一卷还是第二卷,铃铛绝对是拿捏人心理的好手,而且这个能力是天生的,她在十一岁的时候就能和杀人犯周旋并反杀,她的情商毋庸置疑很高。这时候李承鄞正是对她愧疚的时候,回眸一笑百媚生,一下子就让李承鄞牵肠挂肚了。

所以他日思夜想,甚至还为了营救铃铛指定过一个计划——但也只是一个计划而已。

铃铛对于他而言只值得一个计划,他甚至没有准备别的备用方案。

很快,他打下了丹蚩,但是这场战争始终存在一个小小的遗憾,那就是铃铛的尸骨到底在什么地方。这时他是不抱希望的,找的是尸块。然而裴照告诉他铃铛还活着,这就给了他希望。他亲眼看到了铃铛的惨状,愧疚转化为责任感,并且在他听到铃铛生平之后逐渐加深。

只要提前几个时辰,他能救下铃铛的。

他尊敬的人,一直在受委屈,除了他之外无人在意。

所以在铃铛被第一次抢救的时候,李承鄞掐死了她同母异父的弟弟妹妹,他带着杀死小孩子的愧疚,只希望铃铛能活着,这样他能好受一点。

可是铃铛没了,铃铛咽气了。

这无疑是把李承鄞刚刚抬起来的“拯救者”“保护者”情绪往地上摔,果然,李承鄞立刻就受不了情绪落差,他逼着别人去救铃铛。

可是铃铛已经咽气了,他信任的人,如军医,他敬爱的人,如柴牧,他认为可以托付后背的人,如裴照……整个世界都在反对他救铃铛,他的情绪被整个世界背叛了。

他从来没有一刻这么清醒的认识到,铃铛只有他了。

须知,李承鄞时年十五岁,他刚刚违背了母后的意愿来到边疆,就是为了保护另一个“只有他了”的人,也就是他的大哥。可是大皇子死在他的面前,他已经很痛不欲生了。而现在又是相同的场景,整个世界都在阻挠他,他要再一次失去一个“只有他可以依靠”的人,他发誓过会保护的人。此时他的愧疚也好,执拗也好,叛逆也好,他的情绪是疯狂攀升的,他必须做些什么,不然他过不了自己对大哥的愧疚,他弥补不了自己见死不救的遗憾。此时他对于铃铛的保护欲到了一个突破阈值的程度——他开始把铃铛作为他的责任,纳入他的人生规划了。

责任感,get√

随后就是抢救。

抢救过程中,我一直在不断拉扯他的情绪。

恢复呼吸,稍微放心→不能吞咽,稍微悬心→灌药进去,再次放心→咳嗽呕吐,担心后悔→不敢喂药,心急如焚→灌胃成功,松一口气。

他的情绪一直在波动,但这只是加深他的保护欲而已。

真正让他自己觉得不适的地方,是吸痰,是喂药。

他十五岁,是个情窦初开的男孩子,是个没摸过女孩子手、对异性好奇的男孩子。

这个时候,事出紧急也好,救人心切也罢,他舌吻了一个漂亮妹妹。

这是他的两性初体验,而且是在极其危急的情况下,在他的情绪被不断拉扯,心惊胆战——心跳加速的情况下。

然后他把这个他亲吻过的漂亮妹妹抱在怀里,他要扶着铃铛,用手去堵铃铛的伤口,他听得到铃铛的呼吸和心跳,铃铛坐在他怀里,人坐不稳,他得不停扶着。铃铛不能吞咽,他得一口一口喂进去。

那么问题来了,铃铛软乎乎的身体,滑下去的时候会不会蹭到他,会蹭到哪里?

铃铛十三岁了,开始发育了,他堵住伤口,伤口在她身上的什么地方?

他的身体很热,衬得铃铛的身体很凉,那么他为什么热?

再次重申一下,他是个十五岁的,情窦初开的青春期男孩。

他被病人当靠垫呢,那个病人身体还在不停下滑。

正是好奇的年龄,他会不会冷静一下?冷静的时候,会不会想到什么罪魁祸首?那可是个能让两国王子心动不已的漂亮妹妹,是个只有他、只能依靠他的漂亮妹妹。这太能满足他的保护欲了,哪个男人能拒绝保护一个漂亮妹妹?

铃铛不能吞咽的十七天里,食水药可都是李承鄞一口一口喂进去的。

一个非亲非故的漂亮妹妹,他亲过,抱过,摸过,甚至睡过一张床,报团取过暖。他是个古代男孩子,而且是个挺有责任心的古代男孩子。这么一想,铃铛早就是他的女人了。

他的第一个女人。

对于这种初恋情结极其强烈的雄性生物来说,铃铛很长一段时间是他幻想的女主角,没有问题吧?

这一忍,可就忍了五年啊。

五年积压下来的幻想一朝爆发,他在生理上怎么样先不说,他在心理上的满足感绝对不是普通推倒一个妃子能得到的。

他和铃铛“光明正大地偷过情”,在满是军医的帐篷里想入非非,这种羞耻感和刺激感就不是普通人能比的,他一方面羞得无地自容,另一方面又挠心挠肺地好奇,想更进一步。现实里解决不了,他会悄悄做梦,他会完善自己的幻想,他会一点点神话这个触手可及又遥不可及的妹妹。

激情是一种“强烈地渴望跟对方结合的状态”。通俗地说,就是见了对方,会有一种怦然心动的感觉,和对方相处,有一种兴奋的体验。X的需要,是引起激情的主导形式,其它自尊、照顾、归属、支配、服从也是唤醒激情体验的源泉。(摘自百度百科)

划重点,激情,自尊,照顾,归属,支配,服从,两个人占全乎了。

激情感,get√

这时候,铃铛已经在他的计划内,他会把保护铃铛呵护铃铛作为一个必要条件,他指定作战计划会优先考虑满足这个条件,对于一个古代男人来说,这已经算得上是一种程度的“爱”了。

这是第一卷,因为确实有点多,一篇写不完,下篇开始分析第二卷。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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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第一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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