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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宫同人]白眼狼王驯服实录 第110章 新婿

作者:奈基山狼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6-21 05:19:22 来源:文学城

梅校尉家的新姑爷,上门认亲喽!

按着丹州的风俗,李承鄞要早早地上门接媳妇,最好天不亮就要出门。他带着数百羽林郎,各个都穿红戴绿,就连他自己都换了一身金红的骑服,骑着高头大马走在队伍最中间。

他从丹州节度使府出发,来梅家旧居接妻子。可是到了大门边,房门却紧紧闭着,只听到有妇人在那边笑着喊:“来者何人啊!”

李承鄞傲然挺立,骄傲地说:“我,是上京城的李五郎,今日来拜会长辈。”

大门一开,里面就涌出一大堆妇人,一个个都手持杀威棒,笑语晏晏地对着李承鄞当头就打:“女婿是妇家狗,打杀无忧!”

这是民间的习俗,既然以李五郎而不是李承鄞的身份上门,就要老老实实遵守规矩。不过她们也不敢为难当朝太子殿下,只是装模作样的打了几下,就让李承鄞进去迎新妇。

太子妃父母早逝,瑜瑾曾提出要让乌曙代替,但是铃铛拒绝了。

“要拜,也要拜爹娘的牌位!”铃铛的小脸崩得紧紧的,要李承鄞对着她父母的牌位行礼、改口,然后叫乌曙夫妇伯父母。瑜瑾背着妹妹出来,铃铛也是一身金红,头上戴着张玫娘送的那顶凤冠,耳垂上坠了两粒珍珠,款款走来,耳坠子一动也不动。

小夫妻相互行礼,李承鄞撩起袍子,俯身跪拜,铃铛因为怀了身孕,因此只简单地福一福身。瑜瑾给了两个大红包,代表父亲那个绣着龙凤呈祥,代表母亲那个绣着鸳鸯戏水。瑜瑾就代替父母,叮嘱李承鄞要善待铃铛,也叮嘱铃铛要恭顺淑德,早日为李家开枝散叶——

听到这里,李承鄞飞速地扫了一眼,寻思着“恭顺淑德”这四个字,似乎和铃铛关系不大。这姑娘可比男人都彪悍。

认完岳父母,就是认堂亲。梅家已经没了堂亲,所以现在是认乌曙等抚养瑜瑾长大的战友们。李承鄞一个一个改口,叔叔伯伯叫过去,那些兵痞子也笑嘻嘻地敢应,还乐呵呵地拍着肩膀,叫他“大姑爷”。

李承鄞叫一个人,他们就塞一个大红包进去。李承鄞也接,接一个,就再叫一声长辈。丹州的习俗,这里除了新妇的亲兄弟之外,是不站堂兄弟的。而且给改口红包这个事,祖辈用金锞子,父辈用银锞子,同辈成了亲的兄姐给五福钱。李承鄞收了一捧的红包,刚开始自己还能接,到后面就只能让时恩帮忙接着了。

新人出门,刚走到大门口,忽然就听到一阵欢呼。红纸红绸剪出来的花瓣从天而降,爆竹声“噼里啪啦”,不绝于耳。在一片祝福声、庆贺声中,瑜瑾把玎珰背上马车,李承鄞重新上马,却被好事的丹州长辈套上了一朵大红花在胸前。

同来的羽林郎,一个个忍笑都忍得很辛苦。

马车刚驶出巷子,忽然看到面前红彤彤围了一片人。原来新妇的兄弟姐妹们,在这里等着新妹夫呢!

一时间,锣鼓喧天,舞龙舞狮开始表演,堂亲们唱起山歌,载歌载舞,找李承鄞讨彩头。这时候就是太平金钱起作用的时候了,裴照迅速命人抬上两筐金钱过来,李承鄞口中说着吉利话,一把撒出去——

各位障车的哥哥姐姐弟弟妹妹们,他李五郎是真心实意求娶你家姑娘的啊!所以拿了太平金钱,就让他过去吧!

到了这里,李承鄞还能乱叫一气,反正在这里都是平辈。时恩一封封红包收过去,刚开始还用托盘托着,到后面托盘上都堆不下,不得以往马车里送了两次。

他们走到哪里,爆竹声就响到哪里,好家伙,简直比宫里过年还热闹。李承鄞担心太过于喧嚣,勒马回头去看铃铛,却发现铃铛正笑吟吟从车窗往外看。

李承鄞的心,立刻放了下来。

接下来,就是一家一家串亲戚的时候,丹州的礼也简单,就是每家一条礼肉,一坛烈酒,一盒五色糍粑,在此之前呢,李承鄞已经向梅家送去了九条礼肉。丹州羊肉是西境一绝,这礼肉自然是羊肋条,要新郎官五指那么宽,一臂那么长。礼肉又叫离娘肉,定亲、迎亲、回门,新姑爷认亲都要送,五指代表五福临门,一臂代表肩挑家室,九块肉代表长长久久,这些都是新郎官对妇家的许诺,嫁进我家里,新妇一定会福气洋溢,郎君必然要勤劳养家,小夫妻一定会长长久久,以此宽慰新嫁娘的母亲,安抚她送女儿出门子的痛。

送完礼,就要叫人。为了一展雄风,李承鄞夸下海口,一定会在认亲之前记住所有的亲戚。可是人毕竟太多了,真看到人的时候,他的舌头就在打结:“姑……姨……婶……舅、舅母!”

屋内人哄堂大笑起来,老一辈慈爱地看着他,兄长过来拍拍他的肩膀,捏着他的肩笑道:“瑜瑾的妹妹,嫁的还真是个书生!”

瑜瑾就在一旁帮腔:“书生怎么了!我妹夫可是亲手斩了铁达尔王的人头!”

房间内外于是洋溢起欢乐的笑容,铃铛也在一旁抿着嘴笑。丹州是历年受战火影响最严重的地方,听说李承鄞砍下了铁达尔王的人头,他们夫妻联手灭掉了丹蚩,一个个都嚷嚷着要灌他们酒。

李承鄞也被他们的情绪所感染,大笑道:“那就喝!”

“不行,不行!”铃铛直跺脚,“他肝火旺,吃着药呢,不许喝酒!”

有个老爷子就举着酒碗笑她:“都说女生外向,这才嫁过去多久啊,就护着相公不让人家喝酒了。”

那家的妇人也来搂铃铛:“丹州的男儿,哪有不会喝酒的,既然要做我丹州的女婿,不喝酒,那哪成啊!”

既然喝酒,就要有酒礼,李承鄞一碗一碗喝过去,喝一碗,就按照胡礼,跟拼酒的人抱一下,相互拍拍背心。铃铛素来记得李承鄞是个谨小慎微的人,哪见过这阵仗,不由得目瞪口呆起来。

瑜瑾在一旁帮腔:“你这个相公啊,没你想得那么守节知礼!”

国朝从来的惯例,东宫都是要领兵的,皇帝会酌情授给太子大都督一职。到了李承鄞这里,又有些许例外。并未得立太子之前,李承鄞奉旨前往长州军中,改名换姓在丹州节度使乌曙的旗下做了一名小校。恰巧遇见戎荻犯境偷袭,李承鄞领了斥候的差事巡边于外,仓促之下却并没有张皇逃却,竟趁敌军渡河伏击之,奋勇血战,拖延至关隘得警,乌曙遣大军来救。李承鄞身边那百余骑,早死伤殆尽,他本人也受了两处箭伤,乌曙不禁惊出一身冷汗,连忙写了加急的密疏上书自罪——毕竟是天子的儿子,若真有个三长两短,可如何善了。

李承鄞却浑然无事让医士拔了箭,裹着伤口就到了节度使中军帐里,先把乌曙正欲遣往上京的密使拦了下来,就手就把那封自罪的疏文给撂在了火盆里,写满墨迹的白绢让火一燎,顿时化为灰烬。

“我并无大碍,父皇远在万里之外的上京,又何苦叫他悬心。”

乌曙出身胡族,更因性子粗疏豪爽,朝中文臣常私下取笑他是个莽夫,然而能做到节度使这个位置,岂会真是个莽夫?那两箭都是从背后射入,虽侥幸没伤到要害,但也十分凶险。乌曙心中雪亮,纵然战场上时时飞蝗如雨,然而李承鄞乃是伏击敌人,打得渡河的戎荻大军措手不及,又因距得太近,戎荻自始至终都没能有摆出箭阵的机会,双方一直是短兵相接的厮杀,李承鄞背上这两箭中得着实蹊跷。

乌曙不由得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

李承鄞跟着乌曙打了两年仗,奋勇向前,无往不利,渐渐在军中有了威望。众人并不知道他确切的来历,只晓得是上京的勋贵子弟,然而并没有半分勋贵的架子,打仗的时候奋不顾身,不打仗的时候,营地里人人都要轮转去做苦差秽差,比如除马粪、扛粮包、修沟渠……李承鄞也不例外,亦不曾躲懒偷闲。

乌曙起初觉得陛下的儿子就是个烫手山芋,这两年处下来,倒真心刮目相看,乌曙心热,不仅兵法上头倾囊相授,事务上更是细心指点,若不是碍于李承鄞身份,几乎就要将他视作私淑弟子,两个人颇有些忘年交的惺惺相惜。

李承鄞在丹州一耽两年,军功累积,锋芒渐露,上京城里终于有人回过味来,说动皇帝将他召回京城。

乌曙自带了亲卫轻骑,将李承鄞一直送到无定河畔。秋意深浓,河畔芦荻花盛茫茫,如一片垲垲新雪。乌曙也不下马,扔给李承鄞一皮袋烈酒,说:“若是在京中待得不快活,回来丹州我们喝酒!”

李承鄞接过那袋酒,打开就痛饮了一口。旋紧了皮袋上的银钮,将酒缚在鞍后,朝乌曙拱一拱手,策了马涉水渡河。等上了岸回头一看,乌曙还勒马立在芦荻花中,风吹过芦絮便如飞雪,有几缕粘在他的大胡子上。

乌曙见李承鄞去而复返,又策马涉水归来,心中正自诧异,李承鄞已经驱马近前来,伸手摘下他胡子上的那两缕芦花,弹指扔了。乌曙这才了然,不由得咧嘴一笑,伸开双臂,按照胡礼将李承鄞揽入怀中,轻轻拍了拍他背心。便有千言万语,也不必说了。

李承鄞此番渡河之后,再不回头,乌曙一直等到他去得远了,再看不见了,这才掉转马头回去。

那一皮袋酒,一直带回上京,李承鄞到底没舍得再喝。那是丹州黍米掺了马奶酿的,比上京所有的酒都要烈,喝惯了这种烧刀子,上京的酒就显得太温吞单薄。

丹州的酒烈,丹州的人也豪爽。长辈们乐乐呵呵地叫他“姑爷”,同辈们勾肩搭背唤他“妹夫”,就连娃娃们,也都乐呵呵地扑过来,亲亲热热叫他“姑父”、“姨父”。

这份浓烈的感情,全都化作一封封红包,送进李承鄞的手中。

铃铛怂恿他拆开数数,金锞子、银锞子、五福铜板,整整摊了一床,除了小夫妻坐着的地方,甚至连床单的颜色都看不见。

李承鄞手指拂过那一床的钱,像个小孩子一样,睁大了眼睛。

他是丹州的姑爷。

他是被家族期待着、宠爱着的,梅家的大姑爷。

更新不定期了嗷,我开始收拾行李准备开学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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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新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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