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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C]这是什么?大红桶,吃一口 第1章 原味桶

作者:二分音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3-12-20 04:58:59 来源:文学城

1.额头(喜欢怎么接触?)

比起亲吻,杰森似乎更喜欢抚摸这里。

说出来有些难为情——大概是出于某种童年缺憾的补偿心理,杰森极度喜欢人的体温与亲密接触,就像将曾经望而不即的橱窗小熊抱在怀里一样令人满足。不过为了避免自己变成类似夜翼的抱抱熊粘人怪,他正努力将身体接触控制在适度范围内。譬如在恋人低头背诵教科书上一长串医学拉丁词汇、额发垂下划过侧脸时,用手指撩起那层帘幂别到耳后,即便早已熟悉每根丝绢经纬般柔软发丝蹭过指缝的触感,突入某种私人领域带来的躁动还是历久弥新。反应过来的掩饰性动作是——搓一搓头顶和“又熬夜,小心额头上长痘痘”。

“快了快了,你先睡吧,”她通常满不在意地撇开额发,“诶,帮我扎一下头发。”

相比之下,她会更喜欢亲吻额头——或者亲吻的附带行为?

身高所限,杰森必须将她抱起或者在她面前矮身,她会伸手摩挲他的眉骨,形状嶙峋而具有攻击性的眉弓悬压在眼眶上,仿佛鬼斧劈削的雪山峰脊,往下山涧的深邃处却并非冰雪消融汇聚的湖潭,而是普罗米修斯失手遗落的火种,因燃烧至臻而呈现出浓稠汹涌的蓝焰。分明是冷色调的眼睛却给人一种异常滚烫专注的感觉,尤其当眼中盛放的只有一个人时。她喜欢被这样仰视。

杰森更喜欢亲吻落下来时,嘴唇轻触额头,专注些甚至能感受到唇表纹理和唇缘形状,像透过窗棂投落的橙色光斑,有点痒,很柔软,很温暖,很好。他希望她能多亲亲他,但没好意思说出口。

顺便地,她会揪着拨弄一下他额前那撮时有时无、存在状态为薛定谔的白色碎发。

——所以你真的每黑化一次就去专门染一次刘海?

——哈?……别听恶魔崽胡说。

2.眼睛(喜欢亲这里吗?)

与其说不喜欢这个,不如说不喜欢其所代表的含义,因为它通常只发生在她流泪的时候。

她的眼睛不是水泽涟漪的湖泊,而是两片凝固的坚韧琥珀,让她流泪的情况太过罕见,纵观回忆也只有寥寥几次。精神防线像藤蔓挂着砝码,在加码中逐渐拉伸直至崩断,眼圈红透,琥珀融化,星星摇摇欲坠。还会找个地方躲起来,将脸藏进胳膊与膝盖,非常安静,不引人注目。

杰森找到她后,得像掰开蚌壳一样小心将人扒拉开,然后他会发现,那些眼泪比什么子弹或者操蛋的拉撒路池水更让他痛苦。他抱住她时,她被那两条肌肉分明的手臂和结实胸膛拥得喘不上气,体温致密包裹,下巴也被轻柔地掰过。干燥嘴唇盖上湿润眼睫,局促而仔细地将泪珠吻掉,像从两道流血创口中吸█吞蛇毒,借此带走那些淤结的毒痛。眼泪想必是苦涩带血的吧,不然怎么声音都呛得干涩发哑。

“都会好起来的——我保证,”低低的声音离耳朵很近,“所以不用哭了,公主。”

3.耳朵(这里呢?)

耳朵离颈弯很近,很容易看见后颈。后颈线条优柔,颈骨细致,洁白肤色粘着发丝,像一段装在透明鹅颈瓶中的牛奶。

杰森不喜欢直视这样全然袒露的致命弱点——狩猎习性,正如惯于啃█咬猎物动脉的野兽,只一看见颈项,犬齿就条件反射地蠢蠢欲动,拉撒路池幽绿的因子带来暴戾冲动与不稳定侵略欲,至今仍沉淀在骨髓中,伺机借一枚石子的涟漪搅浑池水。他避免自己被诱发伤害对方的任何可能性,所以尽可能不看那里。从后面拥抱时,手臂环箍,下巴搁在肩窝,错开的视线里只有耳朵。耳廓薄薄的绒毛与耳根纤细的血丝,看着特别可爱。

有一回她抹了点香水。

被店员拉着试用的,葡萄柚混合琥珀,像成熟柚果剥皮时腾开的甜雾,抹开在脖颈耳后,血管脉搏将果味蒸熟挥散,细柔甜香披裹微烫温度,一种湿润可口的味道。杰森被吸引着凑过埋进去嗅闻,气息不断钻进鼻腔,搔得生痒,让他鬼使神差地轻舔了一下。

她手里的书掉了。

“我没想——操,我在犯什么蠢……”——这是当事人闹了个面红耳赤、语无伦次中的无力解释。

“让我亲回来就扯平啦。”——这是她提出的解决方案。

4.嘴唇(通常会怎么样接吻?)

有段时间她在学校里做唾液细菌培养实验,一度狠狠打击了她对接吻的热衷度。

见面吻或者晚安吻,在唇角轻轻一碰,不到半秒就分开,比落在皮肤上的雪花更易融。杰森不明白,杰森很失落,杰森辗转反思——是因为他吻技不熟练吗?干,**这方面他确实比不上某些滥情又经验丰富的大蓝鸟,但一开始她似乎并不怎么介意的样子。是厌烦和他接触了吗?但她会窝在他怀里和胸前看书这点还和往常一样……还是因为他最近换了新口味的牙膏和漱口水?

她发现他的小心思时很震惊——这家伙居然在认真地为此失落。于是她放下书,转过去仰起上身,抱住对方的脖颈,将这只闷闷耷拉着耳朵的大狗稍微拉低,凑过去用舌尖撬开齿关。杰森的嘴唇薄厚适中,下唇更饱满丰厚一些,不笑时会习惯性绷紧显出点儿凶劲,稍微摩挲一下便会软化。他先是愣了愣,反应过来几乎立刻揽住她的腰背,俯身将人放倒在沙发上,高大身躯像日食的阴影将她完全笼罩住。掌心托着脸颊,回吻加深得急切而气势汹汹。

“我没有讨厌你,”她坦白到,“我的学校最近开放参观实验室,要不要来看看?”

总之,经过一系列磨合适应,接吻成了日常亲近的活动。

通常情况下她主动的次数更多,杰森习惯了张开手臂接住他的姑娘,再顺着她拉住衣领的动作迁就地低下头,由她将嘴唇镶嵌似的贴上来。他承认自己喜欢这个,几乎沉迷,她很柔软,气息温甜,皮肤光洁丰盈,抚摸起来有黏着的吸引力,像含一含就会融化的杏仁冻。只是在接吻中总显得多变和不够专注,比起唇舌似乎对他的犬齿更感兴趣,舌尖时不时退到齿关,兴致勃勃绕着那粒小尖牙转圈,仿佛被洞窟中绮丽的石笋吸引。最开始他还会佯装凶狠地作势轻咬她,次数多了逐渐变为无奈地将她的舌片一点点拨回来,引导进入正轨。

某次甚至这么反反复复乐此不彼了有十几回合,杰森回过神后,有点绝望地发现——他似乎真的要变成亲亲抱抱粘人怪了。

5.脖颈(那么这里呢?)

杰森颈部残留着伤疤。

负伤是义警工作的日常。她在特殊和不那么特殊的时刻观察过他身上全部的伤疤,专业素养让她能清晰分辨出每一道痕迹的成因与时长,像研读页岩上三叶虫与鹦鹉螺的化石痕迹,以判断塑造雕琢了岩体的沧海桑田。瘀疤,炸痕,断骨锐角,覆盖颈部动脉的割伤曾经如何惊心动魄,现在也只是一片沉淀的浅浅凸痕而已。

她会给他颈部的新伤缝合拆线。说真的,比起面罩覆盖的头颅、防弹材质保护的躯干和不那么致命的四肢,也不怪什么反派罪犯□□混混都喜欢盯着他脖子打。拉撒路池水的效用让自愈速度加快,黑色缝合线扒在凹凸不平的肤表,像钻肉的蜈蚣。她用镊子和剪刀仔细挑出线头,凑得很近,差不多是跪压在他腿上,鼻息和体温雾蒙蒙呵在下巴颈骨。

余光里,杰森颈线上突出的那块果核状喉结不停地上下滚动,胸前的红蝙蝠下心跳砰砰,有点紧张的样子,好在身体配合地纹丝不动。

她消完毒,下意识伸手摸了摸近在咫尺那枚躁动不安的喉结,“怎么了,很疼?”紧█靠的身躯一下子绷起,喉结蹭着手心震悚。制服更换过后,只遮挡下半张脸的面罩替代了全包式大红枣头盔,以至于她能轻易捕捉到他耳根粉红的破绽,与额角脖颈微跳的青筋。他一把捉住她的手牵开,掌心的温度滚烫,“不疼,”低涩含混的声音似乎很苦恼,掺杂一把木屑般的咬牙忍耐,“……别、别摸了,缇亚。”

发生变化的还有其他部分,肢体█挤压交叠,腿部的脂肪能清晰勾勒█变形,灼█热,坚实,每一寸都像火炉中炼化的大理石,硌进█去能留下淤青的程度。她脑子里一下子掠过一些有关疼痛锐化感官的联想分析,低头嗯嗯地敷衍几声,飞快从他腿上弹起来撤开了。

感觉像某种灵敏过头的开关……不要随意触碰会比较好。

6.手(经常牵手吗?)

手差不多是一个人形象的缩影。

杰森的手掌宽大,五指修长,骨节硬而棱角凸显,枪茧与伤疤让肤表略微粗糙,常年用枪的习惯在虎口与食指缝间腌渍出微微辛辣的硝烟气息,当然,在家里这双手更多用来做饭、浇花、收拾家务和翻阅书本。

她的手则细长光洁,指腹柔粉,找不到一丝疮疤与明显的骨节,和她本人一样。

偶尔的午后闲暇时间,她窝在赖人沙发里跟论文较劲,杰森就圈着她,百无聊赖把玩她空闲的那只手——放在自己掌心,伸开贴合时比他的手小一大圈,指尖够不到他最末端的指节,握起来时拳头甚至填不满他的掌心;用自己的手包裹起来,再拿起来对着格棱窗,浓郁斜阳几乎浇透皮肉,析出指骨粉白的轮廓,看起来玲珑脆弱……玩久了她会慢吞吞地戳他,说你闲着就去把晚饭要用的菜切了。杰森哼哼两声说早切好了。

到了冬天,哥谭是典型的东海岸季风气候,厚重阴霾与冰冷空气干冽彻骨,像一匹携满静电的鞣制毛毡。杰森本就略微粗糙的双手容易皲裂,尤其经过一整晚夜巡的击打摧残,细小裂口的血痂黏连着战术手套,脱下时宛如鱼鳞倒剐血呼啦喳的颇为骇人。他本人浑不在意,她倒为此专门挑了款护手霜塞给他。

当晚夜巡红头罩偶遇罗宾,两名义警在拌嘴呛声的不对付中暂时达成合作,面对一仓库□□分子密麻如蜂窝的冲锋█枪█口,杰森摸向腰际想抛出一枚烟雾弹给达米安作掩护,只是、非常不合时宜地——冷硬装备枪█械中掉出一支浅绿色小雏菊水润保湿。

罗宾鸟一下子像猫看见黄瓜警惕炸毛地跳开,锋利审视的目光几乎在说:卑鄙的陶德居然想趁机用伪装型炸█弹暗算我。

……当然,这一小插曲她至今还不知道。

后来她发现护手霜杰森没在好好用,于是每天出门前都逮着人亲自给涂一遍。杰森嘴上嘀嘀咕咕嫌麻烦表示从小到大没活这么精致过,身体诚实地没动,任由对方捧起双手,将挤出暖化的乳霜盖上来。

她的手完全包不住他的……那么专注,手心挪移着匀开涂抹,像保养什么古董瓷器或是给枪支上油,抹过疮疤的细微凹凸,绕过指骨的嶙峋棱角,再插█进指缝紧█密地上下轻蹭,最后搓一搓指尖,粘█腻柔润感与细微过电乍地迸溅。

?杰森看着她牵着他的手,用脸颊与鼻尖挨上掌心,似乎在测试滋润程度,雪花落下的微凉却一把将他推进桑拿房的高热。

“好啦!”她说,“你傻站着干嘛,不是要出门吗?”

知名反英雄红头罩狼狈离家.jpg

战术手套包裹之中,那种柔湿微妙的质感一整天都挥之不去。说实话其实蛮有用的,保持手指温热灵活在进行拆弹撬锁敲键盘一系列行动时相当重要。只是杰森总感觉指尖瘙痒,指缝里又粘又腻,像水果汁液流进指间干涸,热度不断涌上来,下手揍人时倾泻的力道都结实了几分。

“谁$%&#@他妈的惹红头罩了吗!他今天亢奋得像头嗑嗨了的乌干达大猩猩!!”——来自某哥谭小混混的自建匿名论坛。

7.身体(最喜欢身体的哪个部位?)

她会在犹豫之后选择杰森的胸口。

她见过杰森少年时期的照片,画面里的罗宾鸟削瘦灵巧,让你难以置信——这家伙怎么跟嗑了爆毛粉的阿拉斯加一样短短几年疯长成那么大一只。作为后来居上的最大块头罗宾,杰森的双肩抽展得很宽阔,像高楼的承重垣梁,撑起一副厚实胸膛和精干腰身。偶尔家里厨房或者浴室的水管出故障,就能看见这么一个肌肉壮汉穿着工装背心打着赤膊、口中叼一支螺丝刀在那敲敲打打。背心领口的薄布料饱满撑█开,仿佛包裹冰糖葫芦的半透明糯米纸,手臂和肩颈都裸裎着微亮汗泽——场面热火朝天得加个“修理工.avi”能直接扔去Pornhub。

从实用角度来说,肌肉放松时是软软韧韧的,加上偏高的体温和能把她整个包住藏起来的体型,窝在怀里不管是靠是趴是躺都相当舒服,怎么挪腾都有放软的肌肉妥帖地接着,耳朵贴近胸膛,还能感受到擂门般沉稳有力的心跳。她总会天马行空又心不在焉地想到投进火炉的锡兵,烈焰与柴薪交织的死亡舞步携走它的生命又炼化复活,从焰心破光重生的小锡兵披上一层暖和又坚韧的皮肤,揣进一颗滚烫的心脏,以每分钟60次的频率将浓郁蓬勃的生命力泵往全身。难怪他怀里总是热乎乎的。

尤其是新制服的胸标!比起蝙蝠更接近爱心形状,它甚至还是大红色的!

反过来,杰森会喜欢哪个地方呢?

当事人陶姓男子不愿透露该问题的回答.jpg

有些人容易害羞,别太为难他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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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原味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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