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街上残留着不少积雪,行人寥寥,步履匆匆。影子被拖得很长,仿佛路灯也恐惧这份清冷,想尽力留住他们似的。
夜风凛冽呼啸,寒意直蹿后背,就像无数根浸泡了冰水的细针,一路从四肢百骸扎到了脊椎,每一下都戳到骨头上。
他沿着大路一直走,离住所只隔了一条街,母亲却迟迟没有寻来。
是母亲不知他已离开那个家,还是全然不在意,他不清楚。
天空很寂寥,路面也很宽广,他晃晃悠悠地走着,拐入幽静避风的小巷。
巷里肮脏狼藉,垃圾桶装得满满当当,浓烈的腐烂臭味令他皱紧眉头。
深处有十几个流浪汉裹紧衣领,双手抱臂,靠墙坐着,仿佛入定了似的。
他合拢几乎要失去知觉的双手,往掌心哈了一口热气,也学着他们那样,贴墙,坐下,蜷缩成小小的虾米,总算感受到一丁点久违的温暖。
渐渐地,他遭困意侵蚀,大约是最后的美丽梦境,竟梦见五岁那年去游乐园的事。
那时,母亲站在入口,温柔地冲着他招手,呼唤他,来呀来呀,却被耳畔的声音打断了……
“对不住,我实在冷得受不了了,问你借件衣服穿,反正你都用不上了,不会介意的吧?”
是谁?是谁在说话?
梦境沉入黑暗,那些黑暗变成了沥青那样的黏液吞噬了他的双腿,他企图挣扎,拼命上浮。
黏液瞬间淹没到他的腰部,他极力地睁大眼,眼眶几乎被撕裂,四肢似乎注入了水泥……
沉重。麻木。寒冷。
眼看自己又要落入黑暗之中,有人抓住他的手,使得他脱离黑暗,旋即一个温暖的怀抱环绕了过来……
温暖吗?
(二)
伍六七是一个孤儿。
孤儿罢了,在香城很少见么?
他们大部分是跟随父母偷渡来谋生的,可惜还没长大成人,父母便去世了。
升斗小民芸芸众生,哪里有多余的怜悯施舍。
猫狗尚且懂得惜命,何况是百灵之长。
流浪儿童学会了逃过警察,翻垃圾桶找吃的,捡空的瓶子纸盒换钱,夜晚在桥洞底下睡觉……
这几天忽地大降温,为了保暖,他捡了很多别人不要的衣服鞋子,还特意从附近拖来一张破沙发。
沙发很重。很沉。
他一个孩子绞尽脑汁,使出浑身解数,花五天才将沙发拖到桥洞底下,还没等他享受一个晚上,桥洞就被几个流浪汉霸占了。
他看着满手磨出血的水泡,愤愤不平,却毫无办法。
在讥笑声之中,他离开了桥洞……
尽力将所有衣服都裹在身上,可惜都很薄,不能保暖。阿七冻得发颤,牙齿打架,他缩了缩脖子,搓搓一手臂的鸡皮疙瘩。
他来到流浪汉们聚集的小巷中,只见里面早被十几个流浪汉占据了。
些许雪落在他们身上,他们却不去拍,一律垂着头,闭着眼。有几个面前放着碗,一枚硬币躺在碗边。
阿七瞅了瞅碗的主人,又瞅了瞅那枚硬币,下定心,伸着手,将硬币捞了过来。
当硬币进入手心的那一刻,他由衷地吁了一口气,转头要遛,慌忙之下,踢到了一只捏扁的易拉罐……
“砰”的一声,阿七急忙回头看去,那些流浪汉依旧一动不动,安静得可怕。
某种猜想浮上心头,颤抖的手指伸到一个流浪汉的鼻子下方,顿时他呆愣在原地,雷击般的惊惧直冲颅内。
……死、死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回过神,正要逃跑,仿佛鬼迷日眼,碗里的那些钱重新撞入他的瞳孔中,以及流浪汉身上的毯子也在诱惑着他。
他吞了吞唾沫,弯着腰偷偷走过去,将钱全揣进自己兜里。
手在接触尸体的那一刻,周遭的声音都远去了,只剩下自己如鼓的心跳。
这是死人!
这是尸体!
胃部痉挛,喉头发紧,器官在收缩挤压,像是要逼迫自己吐出什么东西,但是他已经一天没有吃过食物。
再这么下去,他不会被冻死,也会被饿死的,都是为了活着。
等到搜刮完第三个尸体的遗物时,他已经很熟练了。
即便是穷困潦倒的流浪汉,细细搜刮之下,他仍旧打包了不少东西。
正要走时,恰巧墙角里一个小孩进入他的视线,脸和衣服干净得有些突兀,小孩那件厚厚的外套看起来格外温暖……
“对不住,我实在冷得受不了了,问你借件衣服穿,反正你都用不上了,不会介意的吧?”
然而就在他伸出手的那一刻,小孩轻微地动了一下。
原来还活着……
心底响起这声感叹的同时,有什么东西也跟着抽搐了一下……
阿七忽地想起他之前遇见的、别的小孩,他们通常活不过第二年的春天。
(三)
醒来之前,一股消毒水味道先充斥了鼻腔。他睁开眼就瞧见雪白的天花板,身上盖着厚厚的棉被。
他居然在一个小诊所里,是母亲送他来的?
可是现实却像泡沫那般破灭了,病床旁的塑料凳子上坐着的不是母亲,而是一个与自己年龄相仿的陌生小孩,头顶绑着小揪揪。小揪揪分叉成三条,挺滑稽的,可是晃起来时又有点可爱。
发觉他醒来,那个三条毛嘴角一勾就说道:“你醒了?是我把你送来医院的。你家在哪里?你爸妈呢?”
他不回答,扭头瞅了瞅窗外。
空气安静了很久,那个三条毛似乎悟到了什么,又继续问道:“你是不是流浪街头了?”
他对上那双清澈中透着愚蠢的眼眸,条件反射地吐出一个字:“唔。”
“那正好。”三条毛拽着凳子往他那边挪了挪,拍了拍并不结实的胸膛,“七哥我带着你混。你叫什么名?”
柒继续沉默。
三条毛想了想,“要不然我给你起个名字,叫你柒仔?”
为什么要救那个小孩?兴许是因为他们长得有几分相似,说不准是亲戚;兴许是因为看着他,忽然生出些许兔死狐悲的心情。
阿七背不动小孩,将小孩的手臂圈在自己的脖子上,两个人就这样在雪地中前行。
走了很远,不说医院,连家小诊所都没有瞧见。走了几条小巷,又拐进了一条大路,在转角处发现一家小店,门口挂了灯箱招牌。
阿七认得其中一个是“医”字,可铁门紧锁着,敲了好久,还大声地喊道:“医生,救人啊!”
“小赤佬,三更半夜的叫魂啊!”开门的男人怒吼吼,扫视几眼,清楚由来,面色稍霁,“敲错了,我是牙医。”
“好可怜哟,这么小的孩子!”另一个女人温柔的声音传来,她指了一个方向,“那边有个诊所。”
冬末的夜里,带着彻骨的寒意,阿七身上倒出了汗,衣领被汗浸湿了,又很快降下温,冷冰冰地贴着脖子和胸口。
好累,好饿,但他依旧扶着小孩,半拖半拽地继续走。
走了很久很久,在深深的巷子里,阿七又看到一个写着“医”的招牌,试着敲了几下,那门吱呀一声开了。
医生心善,收留他们两个,吩咐给小孩挂水,还开了药。
阿七守了半夜,不小心打个瞌睡,一觉睡了过去,倏然惊醒,发觉针管回了小半瓶子的血。
那么多血,错以为小孩要死了,他着急地唤来护士拔针。
破晓时分,阿七摸了一下小孩的额头,不烫,可以出院了,再久些就要付不起了。
幸好有那些流浪汉的钱,只不过交钱时,阿七还是觉得,肉痛!很痛!
人穷时,最怕的是病。
在诊所住了半日就离开了,柒瞧见阿七踮着脚在柜台旁给他交钱,回头对他笑了笑。
那笑容真挚灿烂,和窗外罕见的冬日阳光融在一起,竟分不清谁更温暖。
出了诊所,柒跟着阿七沿着爬坡往上走,不知不觉已到了坡顶上,大半城市景色尽收眼底,人潮的喧嚣还在耳边萦绕。
柒抬头望向天空,那些声音既远又近。
日薄西山,彩霞层层叠叠,荡漾起瑰丽的涟漪,照耀得鳞次栉比的摩天大楼璀璨辉煌。
这是他第一次从上俯视整个香城,竟然这么大,一眼望不到边界,又这么小,小到没有他的落脚之处,不知何处才是归路。
“柒仔?”
有声音在唤,他回神,继续低着头走。
……
见柒兴致不高,故意逗他说话,阿七双手插兜,一路上嘴巴说个不停,忽地瞧见前方有个小公园。
中央的沙池里摆着一个彩虹色立体几何组合的儿童滑梯,最顶上的小房子由苹果绿的正方体和草莓红的圆锥叠成,美观可爱。
虽然他也是儿童,但是衣衫破旧,浑身邋遢,一看就是流浪儿童。
家长们瞧见他,会立即驱赶,仿佛他是致命病毒,只要让自家小孩沾上半点,马上归西。
他瞅瞅左右无人,平时不能触及的乐园就在前方,于是拉住了柒的手,撒了欢似地跑过去。
玩了一会儿,气温冷了,两个小孩缩在小房子里过夜,就像互相取暖的鹌鹑。
高远的天上挂着一轮残月,好淡,好黯。
夜空沉沉的,几乎要压下来,周围高楼林立,更凸显出自己的渺小。
高楼的每个窗口都透着光,阿七望着点点灯光,带了向往地,带了期待地,感叹道:“如果我也有爸妈,住在那些房子里就好了,不捡垃圾也不用饿肚子,天天躺在床上睡觉……”
后面的声音渐渐变小,消失了。
阿七微微仰着头,昏暗的光漫不经心地撒在他的侧脸上,升腾的白气随着话语飘散在空气中,“我对爸妈都没什么印象了,不过我应该是有的吧?”
“嘟冇有几好。(也没有多好。)”
听到这句话,阿七愣了一下,猛地扭头看着柒,“你终于不玩自闭了?”
什么叫玩自闭?柒瞥了一眼阿七,随即垂下眼,听阿七继续絮絮叨叨。
“柒仔,我要是什么富豪流落多年的少爷,我一定请你吃什么鸡什么劳,想吃多少吃多少!”
是肯德基麦当劳。柒默默在心底纠正道,面上却沉默着,一声不吭。
(四)
柒有过父母,对他们也有记忆。
但是在他印象中,母亲似乎永远在等待着什么,父亲则常年周转于不同的爱巢。
男人大抵如此,拥有女人的数量与质量,仿佛是他们地位的象征。
家宴上,他也曾经见过别的兄弟姐妹,相比儿子,父亲似乎更喜欢女儿,会蹲下来跟她们说话,摸摸她们的头顶。
每次母亲瞧见,都会眼神晦暗,心神不属。
青春靓丽的外皮并不牢靠,她要用孩子来引诱男人归巢。
母亲曾有过机会,当年她怀了龙凤胎,可惜他的同胞姐妹在他们还是胚胎时,就被他夺走了全部营养,生出来时,只剩薄薄一层纸片那样的膜。
医学上称之为“双胎消失综合征”,柒却认为这是“竞争”。
他侥幸从双胞胎的竞争中活了下来,接着就必须和别的兄弟姐妹竞争。
母亲对他说要努力要上进,但是没有人对他说要开心要快乐。
满分的试卷,钢琴十级的证书,运动会上拿到的第一名,这些优秀无法引起父亲的关注。
父亲对孩子最高的评价是听话乖巧,而他更像是深山里野蛮生长的幼兽。
在文明冷静的外表之下,有着年龄无法掩饰的凶狠与暴力,甚至残忍,因为过早显露出獠牙,被父亲所不喜。
而母亲给的爱也是有代价的,是需要他全力回报的。可随着父亲态度的冷淡,这份爱逐渐稀释了……
“如果活下来的是你姐姐就好了……”
如果活下来的是……
原来那个是姐姐吗?柒意外平静,听到母亲对他吐露的埋怨,首先产生的想法居然这么不着边际。
(五)
阿七从来没有过家,家在他的想象中是什么样的?
温暖的、安全的、可靠的,每天吃得饱饱的,有人爱着自己。
“柒仔,我回来了,今晚吃什么?”阿七站在一间老房子前,放声喊道。
房子由石块和压缩木板搭起,屋顶盖着两层塑料遮雨布,简陋粗糙。
屋里点着一盏瓦数很低的白炽灯,只有一张床和一个五斗橱,家具的油漆斑斑驳驳,已掉得七七八八。
阿七绕到屋后,屋顶斜出来好几米,由两根木柱撑起两角,便是简易的棚子,棚子底下建着土灶。
柒站在灶前,锅里开水煮沸,他把一小把挂面放进水中,又丢入两片青菜叶,盖上锅盖。
柒转过身,正巧看见阿七正眼巴巴地望着锅,他低头沉思片刻,揭开锅盖,在清汤寡面里磕了颗鸡蛋。
碗端来时,面汤的腾腾热气直往阿七脸上扑。
在柔和的光线下,鸡蛋卧在面上,淡淡的金红从蛋白中透出来,色泽诱人,就像一轮初阳,映亮了眼睛里的光。
阿七偷偷吞吞口水,夹起鸡蛋,放进柒的碗里,“柒仔,你吃吧!”他费了好大劲,才把目光移开,“其实呢,我不喜欢吃鸡蛋的。”
柒貌似了然地点头,筷子夹住鸡蛋,手一使劲,成了两半,他将半边鸡蛋又还给阿七……
盯着半边鸡蛋,心中有种难以形容的酸涩感,阿七还是夹起它,放进嘴里细细地咀嚼。
口感绵软鲜咸,加上一股特有的芳香,只嚼几下,瞬间在口腔内融化。
他吸溜溜地吃完了面,打个饱嗝,翻着一双死鱼眼望着天花板,心神不知飘去了何处。
柒将枕头丢给他,两个人铺好床,就关灯休息,早点睡觉可以节省电费。
凉爽的夜风穿过喧闹的街市,穿过低矮的灌木,穿过没有玻璃的窗框,吹拂起额前的发丝。
夏夜的虫鸣在夜色中飘入屋子里,柒翻个身,不知阿七是何时睡着的。
柒听见阿七喃喃地说着什么,却又听不清楚。
阿七侧躺着,月光撒在少年的脸上,把细细的绒毛映照得一清二楚,在眼睑下方打出来一小片阴影。
柒伸手揽住阿七,就像火炉那样温暖。
不像母亲……
母亲给的温暖阴晴不定忽冷忽热,可在少年这里,即使他不竞争、不够优秀、不全心全意回报,也一直给他渴求的笃定的温暖。
天还未亮,阿七打着哈欠起来,穿上外套,盛杯水漱漱口,狠狠搓了一把脸,被冷水一激,打个寒颤,清醒了。
他扭头看了看床上拱起的被子,拿上长柄钳和大袋子。
香城的夜,鲜少能瞧见星空。阿七出门时,望见了细细碎碎的几颗,碎钻似地,镶嵌在天边。
阿七又打个哈欠,低头专注捡着地上的瓶子,突然一个人迎面冲来,将他撞在地。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借机打滚碰瓷,那人却头也不回,拔足狂奔。
“天没亮的不睡觉,还到处跑,招鬼啊!你个死扑街,走路不看路,迟早被车撞死!”阿七舞动着长柄钳,冲那道仓皇的背影骂了几句,爬起身,想继续往前走。
还没几步,鞋底传来黏腻的感觉。阿七抬起那只破了洞的黑布鞋,就着昏暗的灯光,瞧见地上一滩半凝固的黑红液体,隐约散发着铁锈的腥味,恶心诡异。
他顺着液体流来的方向望去,一只人手瞬间映入视野里……
阿七眼神僵直,舌头麻木,背脊发凉,连救命都喊不出来,恐怖到了极点。
“怎么了,小鬼?吓坏了?”一张满是刀疤的脸怼到他眼前,戾气凶狠,他不禁后退了一步。
阿七脸上肌肉僵了僵,换上谄媚的微笑,“这位大哥,我都不懂你说什么,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阿七才转身,刀疤脸就按住阿七的肩膀,将他转了过来,上下地打量着他,“小鬼,这么急着走?看你挺机灵的,要跟我混吗?”
(六)
从流浪儿童进化成了小混混,总共分几步?
对于伍六七来说,几乎是一夜之间的事。
反正他也没读过书,找不到好工作,蝼蚁而已,只要不饿死就行,毕竟活着比一切都重要。
小弟这份工作简单又不简单,听前人总结就是一句话,“大佬吃肉我喝汤,大佬杀人我收尸”。
他权当是笑话听听,没想到也遇到了……
夜黑风高杀人夜,伍六七拖拽着一只鼓囊囊的麻袋,往大路上走。
青藤攀爬建筑物外墙,被夜风吹动,黑绿的枝叶摩擦,响起沙沙声。
声音着实诡异,伍六七暂时放下麻袋,探头探脑地瞧了瞧四周,然而半个人影都没有。
路旁的灯柱尽力撑开一方光明,可惜那光苍白无力,不包含一丝温度。
麻袋一角渗出了鲜血,身后突然响起脚步声。
神经一下子绷紧起来,伍六七汗毛倒竖。
卧槽!有鬼?
只听那脚步声越来越近,他心里发麻,双腿发软,表情惊恐,双眼无神,“大佬,不是我害你的,我只是来收尸的,冤有头债有主,你不要找我报仇啊……”
他嘴里正不停地碎碎念,一只手突然搭上他的肩头,他全身僵硬,冷汗涔涔,才要喊救命,就被捂住了嘴……
“冇吵。(不要吵。)”那只手的主人说话了,声线平静清冷,没有太多的情绪。
“靠,吓死我了。”伍六七一双惊得圆溜溜的眼睛盯着柒,掰开他的手,“心脏病差点犯了。”
“你冇心脏病嘅。(你没有心脏病。)”柒纠正他。
伍六七不接话茬,反而问道:“你不是去看赌场了?”
“嚟帮你运尸。(来帮你运尸。)”柒指了指停在大路交叉口的摩托车。
伍六七抛下麻袋,兴高采烈地跑过去看,“哇,好帅啊,哪里弄到的?”
“我问鸡叔借嘅。(我问鸡叔借的。)”柒将麻袋抗起来,放到后座上,用绳子捆好,却见伍六七已经坐上了摩托车,双手拧着车把。
“是时候展示我真正的技术了。柒仔,上车!”伍六七威风凛凛地朝柒一挥手,气势豪迈,仿佛站在群峰之巅。
……然后他的头上就被柒扣了一顶安全帽。
也好,安全第一。
一路开到海边,麻袋被柒丢进海里,浪花翻涌,很快不见踪影。
月星藏匿于厚重的云层处,黑漆漆的海面仿若巨兽的腹中,不见些微的光亮。
柒回头瞧见伍六七正在摸摩托车的车头,他过去说道:“走喇。(走吧。)”
“柒仔,你说我什么时候能弄一辆来开开?”伍六七抬起头,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柒,那眼底充满了期待和希望,让人不忍破坏。
柒顺着他的话说道:“厚快嘅。(很快的。)”
这不是欺骗,这是善意的谎言。
在这座城市里混了那么多年,连一间像样的房子都没挣到,还想开车?做梦吧!
他们仅有的那间破屋子,偶尔漏雨,冬冷夏热,防不住蚊虫。
可是他在这里住了很多年,浑浑噩噩地渡完了人生中最珍贵的一节。
这是他的避风港,这座繁华又热闹的城市里,一个可以暂避风雨的地方,虽然偶尔有难处,可也有欢乐。
至少,比他以前那个所谓的“家”温暖。
(七)
酒吧里灯影摇摇,活画出一幅无尽颓废又近乎放荡的灯红酒绿来。
红色卡座上,龙哥指着前面一字排开的艳丽女郎,对底下小弟说:“你们自己挑。”
他先搂走了一个身材最火辣的,调笑着互相喂酒。
谷欠望融化在酒精里,喧嚣的音乐淹没了一切,男人女人的笑脸在或蓝绿或紫红的灯光中晃荡。
舞池内影影绰绰,众人狂欢,又似群魔乱舞。偏偏伍六七只顾着吃吃喝喝,有几分格格不入。
“阿七,你今年十六岁了吧?来玩,别拘束啊!看这个妹仔,和你差不多大,有共同话题,你们一起玩!”龙哥笑着说,狰狞可怖的刀疤脸企图佯装出几分和颜悦色,却更令人毛骨悚然。
“是呀是呀,她是新来的,上过中学呢,读过不少书的。”立即有识趣的领班小姐将一个少女推给他。
少女长发披肩,穿着素白的连衣裙,像是刚从乡下来谋生的学生,不知是怎么流落到这的,自带某种凄苦的故事感。
“先生,怎么称呼?”
“叫我阿七就行。靓女你呢?”
“白。”她说完,就安静地低头喝酒,时不时撩撩耳边的碎发,比他还要格格不入。
白不是香城的女子,她来自更远的地方,浑身上下环绕着烟雨水乡的气质,朦胧清婉。
“阿七,你是不是看上她了?”一出酒吧,就有好事者逗趣道。
硬被灌了几杯,伍六七眼睛迷茫,脸上潮红,脚步漂浮,神志不太情醒。“谁?”
“那个叫白的妹仔。这么正点的很少见了,抓紧机会啊!”
他想了想,没有认真回答,顾左右而言他,“像、像我这种风靡万千少女改变社会风气的帅哥,怎么可能吊死在一棵树上?”
“就你这穷酸样,有人看上你就不错了!你总不能跟你弟过一辈子……哟,你弟来了!”
阿七还没抬头看,就有一条手臂扶住了他。
“柒仔,你怎么变成两个了?”阿七微眯起眼,抬了右手,戳戳柒的脸。
阿七身上沾染到纷杂的香水味,柒烦躁地皱眉,将他往怀里带了带,阿七头一歪,靠向他的左侧颈弯。
发丝擦过耳朵,那触感像是点了一把仓促的火,整只耳朵连带着脸颊都烧了起来。
稍稍分神,醉鬼就开始不安生,指着一处大声嚷道:“柒仔,那……那个是月亮还是太阳?”
柒抬头看了看,那是一家台球室放门口当招牌的大灯球,无可奈何地拖着醉鬼走,嘴上搪塞地说着,“乜嘟唔系,快啲行喇。(什么都不是,快点走。)”
醉鬼信服地点头,继续往他身上扒拉,两条腿都绕住了他。
“企好。(站好。)”腿上好似缠了两个千斤坠,柒眼皮狠跳,试图将醉鬼扯开,对方却死活抱着他的脖子不肯松手。
发尾再次扫过脖子的皮肤,痒痒的。
……
屋顶的灯发出温柔的光,柒将阿七扶了回来,丢进被窝。
阿七把脸埋入被子,使劲蹭了蹭。
他已经习惯了柒的存在,狂野的睡姿收敛了不少,不再动不动就对睡在旁边的人上演全武行。
他蹭够了,熟练地翻个身,半侧着身,留出一半的床,逐渐陷入睡眠。
灯光照在他脸上,他毫无知觉地咂了砸嘴,犹自睡得香甜。
望着那张相似的脸,柒却抿直了唇,眸光深邃如海底。
他翻看过阿七藏在床底的杂志,书页上的女郎丰月匈细腰眼神挑逗,他却不知这些有什么乐趣。
那种谷欠望很肤浅,无非是两块肉摩擦生热,即使没有情爱,也不影响他们交缠。
可他着了魔一样地做起梦,梦里是那个朝思暮想的少年,站在夏日的蜂蜜似的阳光下,头顶三撮高翘的头发迎风招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