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晚上,陆蒹葭缠着萧处斋要他交出他的高筒礼帽。
怪的是这小姑娘,明明是知道萧处斋亲过她的,却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的,依旧每天都黏着萧处斋,不考虑萧处斋忍得有多辛苦。
萧处斋被她缠得烦了,把她按着一顿狠亲:“我的小公主到底在找什么?”
他把自己的衣帽间敞开让她寻找,又怕她目标太多找不全,干脆把他的高筒礼帽统统拿出来,放在地板上任她检查——难道她还能搜出女人的头发吗?
蒹葭左看右看,也没发现羽觞所说的那个礼帽。
“不是这个、不是这个。”她说,费力地比划着,“是一个呀,放进小兔子、变出钱来的……”
萧处斋一听,就知道小姑娘准是叫人给骗了,他随手拿起一个礼帽,放在手里掂量着,对蒹葭说:“变钱的礼帽我没有,不过变兔子的有哦。”
他在礼帽上拍了一下,然后就在帽筒里拎出一只小兔子来。
蒹葭惊讶又快乐的叫了一声,把兔子抱在怀里,怜爱的抚摸着它柔软的毛发。
“阿斋不会用小兔子变钱的,对吧?”她问萧处斋。
男人笑了笑,在帽子上又是一拍,从帽筒里扑棱棱飞出几只白鸽来,落在他的肩头。他漫不经心的挑起卷发,露出莹润的耳垂:“蒹葭不想的,我都不会做。”
* * *
几年之后,在被人残忍“抛尸”雪原的时候,萧处斋想过就这么死掉算了,但是又想起小姑娘月亮般皎洁圆润的面孔,想起自己还没有把她找回来,继而又想起唐晓翼的见死不救,简直连杀了唐晓翼的心都有了,但是他不可以,因为现在的他一无所有。
远处有车过来,在他前方停住,接着是踏踏的脚步声。他背对着街道,看不见来人是谁。
他专心在墙壁上写《无间道》。
清冷的空气里有一道娇艳动人的少女声音:“啊呀,这里有人呢,蒹葭。”
末尾二字犹如重锤,一霎击打在萧处斋心头,他原本混沌的意识瞬间清醒起来。
另一道温柔安静的声线回答着那个娇艳少女:“你要施以援手吗,千秋。”
这个声音。
这个声音——深埋在萧处斋心底、烙印在萧处斋灵魂,再次听到恍如隔世,像是他经历了七七四十九难后脱胎换骨修得真经,可是一听到她的声音,便舍弃金身重新遁入这万丈红尘。
陆蒹葭。
他被人从雪地里拽了出来。拽他的是一个黑发棕眸、美得不似凡人的少女,一身冬装,卡其色羊绒长款大衣,衣摆坠着短短的小流苏,像手拉手一起歌唱的小人,底下露出一双弱不禁风的白皙美腿,蹬着小羊皮靴。她看着他,笑嘻嘻的:“还活着嘛,不赖啊。”
她的绝世美貌都无法令萧处斋的目光停滞半分,因为他看见了站在少女后方撑着伞的女孩子。
他造就的白色卷发披在身后,温柔地梳着中分,一张皎洁明亮的面容,洁净明润,殷红双眸像是上好的红宝石,挺翘的小鼻梁底下是一张浅樱色的小嘴,微微抿起,淡蓝色短斗篷底下是蓝白相间的秋冬款洛丽塔裙子,裙摆上的柄图乃是于雪白鸟笼当中放声歌唱的冰蓝色百灵鸟儿,周围团簇着浅粉淡蓝的细碎花朵,花边加绒白色丝袜,脚上穿着一双粗跟白色绑带靴子。
她看向他的眼神如此陌生,她不记得曾经有过这么一个阿斋。
天地间都是雪白色的,天在下雪,地上积雪,周围是红砖墙的殖民地风格的复古建筑,它们垂着百叶窗,身边是铁铸的高高的路灯,远处停着你家的加长林肯车,这一切都很好,而你是其中最好。
啊啊,是你,我的小白玫瑰花,我的小公主。
这是十三岁的你。
我缺席的这五年,希望你过得比我好。
至少要比活得与豺狗无异的我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