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忆初第一次见到金泰亨,是在六岁那年。
那年,金泰亨七岁。
那天,天气晴朗,微风徐徐。
那时,阳光正好,他冲她笑。
何忆初清楚记得,那个男孩背对着一片灿烂的阳光,朝自己伸出手心,笑得比阳光还耀眼,对她开口,神采奕奕的双眸盯着她,“你好,我叫金泰亨。你叫什么名字?”
他笑起来时,露出月牙笑眼,很温暖,还露出可爱的四方嘴,很好看。
她生性怕生,惊疑不定望着金泰亨那扬在半空中略小的手心,再抬眸对上金泰亨那张大大笑容的脸蛋。
那张之后便深深烙印在她心底的笑容。
何忆初犹豫半晌,才跟着伸出手掌怯怯回握,两个小掌在空中交会。
“……我叫何忆初。”
那时年纪还小的她,还不懂异样的情愫早已在当时悄然无息地滋长。
直到最后的深入骨髓,难以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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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从陌生人变成朋友的过程简单得不可思议,可能是一份单人点心,可能是一个人见人爱的玩具。
“今天我们去公园玩吧!”
“好啊。”
两把甜软稚嫩的声音响起,是何忆初和金泰亨。
由于双方父母是相识多年的老友,他们经常见面。年龄相仿,加上孩子心性,他们喜欢约定一起出去玩,尤其时常玩到筋疲力尽了才踏着暮色手拉手回家。
“泰亨你看,这片叶子形状好特别。”回家路上,何忆初好奇地拿着不知哪来的树叶端详。
“那是被虫咬过的……”金泰亨没好气地看着她。
“喂。让开,挡着路了。”
后方传来不耐的声音,金泰亨转身,只见几个高出他们许多的身影站在身后,双手插裤带,嘴里叼着牙签,一脸不爽地看着他们。
“你们是谁?从旁边过不行吗?”这条路明明宽得很,这群人显然是找茬。金泰亨很快反应过来,神情戒备地将身边的人拉至自己身后。
阳光下,一道小小的身影护住了另一道瘦小的身影。
“老子让你滚开还啰嗦!行,想在小女友面前逞英雄是吧,老子帮你!”似乎没料到竟有人敢顶嘴,为首的混混男气得与旁边几个人冲上前来,不由分说推了一下金泰亨,身形瘦小的人顿时被撞倒在地,白嫩光滑的手臂和小腿顿时出现了一道擦伤,伴随隐约的刺痛。
和其他人不同,他没有放声喊叫,甚至是嚎啕大哭,只是捂着渗血的伤口起身,眼角瞥见他们要对何忆初下手,立刻横在何忆初身前,像个捍卫幼鸡的小母鸡般,伸直双臂。
何忆初看到这副场景也明白不是什么好事,眼前这群人更是不怀好意,她伸手轻轻扯了扯金泰亨的衣角,强忍心中畏惧,悄声劝道,“泰亨,走吧。我们回家吃饭了。”
她也怕,但她更怕金泰亨被那些人欺负,更怕看见他身上添上那些可怖的伤痕,她不想看见金泰亨因为她受伤。
“回家迟点,等我赶走这些坏人。”
金泰亨没有回头,伫立在她身前,余晖均匀挥洒在他周身,为他镀上了一层灿烂的金光,坚定得像是可以为了她挡下一切。
“我会保护你的,忆初。”金泰亨稚气未脱的脸庞上浮现了几分不属于他这个年龄的不屈与冷静。
那句话她脑海缭绕,简短的一句话却深入得宛如刻进了她的记忆,甚至是心底深处。
“哈哈哈,这家伙真有趣!”金泰亨不惧怕他们的反应,让混混男感到兴致勃勃,大笑着伸手抓乱他的头发作弄他,他试图反抗,但终究只是个小孩,势单力薄,抵不过几个大人力气,混混男猖狂得意,“连自己都保护不了,怎么保护你的小女友啊?哈哈哈哈!”
何忆初看着眼前的情况,心急如焚地思考着解决方法,突然间瞥见不远处角落有根木棍,她赶紧拿起木棍胡乱挥打,紧闭双眼,一边跑一边喊,“警察来了!你们还不滚开!”
“警察?快走!”闻言,做贼心虚的一群人顿时落荒而逃。
她放下手中的武器,急忙走到金泰亨身边,看着他身上擦出的伤口不停冒出血,“怎么办?受伤了!”
他捂住伤口,牵强露出安抚的笑容,“我没事啦。他们走了,我们也快点回家吧。”稚气的脸庞上浮现得意的笑容,“其实我刚才很了不起吧。”
“你都受伤了。”她却笑不出来,皱眉否认了金泰亨的邀功,视线仍旧停留在他身上的伤口与被鞋子踢出脏兮兮的灰色印子,忍不住伸手拍掉,反而搞得自己双手沾灰。
金泰亨笑了出声,独特的眼睛似是愉悦地微微眯起,吐舌,“对不起。”
“以后别这么冲动啦。”她咕哝道,扶起金泰亨一步一步踏上归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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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份的暖阳,温煦不过分热,午后的阳光普照了大地,这样天气的气温适中暖和,是个容易令人陷入午睡的好天气,何忆初蹲坐在柔软舒适的草地上,忍不住打起了哈欠,感到一阵阵困意将她包围。
“忆初,长大了你想做什么?”
在她被睡意彻底打倒的前一刻,金泰亨的声音响起,何忆初偏头想了一下,懒洋洋地回应,“做画家?画很多不同的东西。”
“可是你画得……”由于遭到何忆初的瞪视,后面的话自动消音,金泰亨抓了抓头,自顾自开口,“我想成为一名成功的医生,拯救很多很多人的生命!”他冲天空举高双手,说得胸有成竹,对未来充满憧憬。
“医生?所以我生病可以找你吗?”
“当然,我会照顾你的。”金泰亨看了她一眼,“这么一说,你还挺容易生病。”
“那有什么奇怪,你自己不也一样!”
“我的身体可强壮了!”金泰亨不满哼了声,炫耀似的扬了扬手里的草,反驳道,“等我成为医生你就知道了。”
何忆初这才瞥见金泰亨手里的动作,“泰亨啊,你在干什么?”
金泰亨抬头,炯炯有神的双眼看着她,无比兴奋地将手中的东西亮在她眼前,“猜猜这是什么?”
定眼一看,金泰亨手里拿着的是用一旁杂草编制成的不明物体。
“杂草。”
“这是戒指啊,看不出来吗?”他看上去不是很满意,轻抚草编戒指,仿佛在期待称赞。
“是杂草啊。”何忆初有点尴尬地看着手工粗糙的“戒指”,左看右看都看不出金泰亨口中戒指的形状,“你为什么要编这个东西啊,这个东西不是夫妻结了婚之后戴的吗?”
她看的电视剧说过,戒指是昂贵而珍重的物品,唯有两个相爱的人才有资格为彼此戴上。
金泰亨神秘兮兮笑起来,眼底满是期待之情。
“我在想啊,以后长大我们结婚好不好?”
男孩仰起头,嘴角高高弯起,一片蔚蓝晴朗的天空,阳光映照在他微笑着的脸颊,捎来温暖的气息。
“结婚?”也许他们还不是很清楚,结婚这两个字所代表的意义,所以总是轻而易举地将它脱口而出。
“对,我一定会对你很好很好的!就像爸爸妈妈那样。”金泰亨眼里充满欢乐及憧憬,童言童语说这些事情时,语气是隐藏不住的高兴。大家都说长大后必须与自己深爱的人结婚,金泰亨想,他很喜欢何忆初,那不就代表他可以和她在一起。
他迎上那疑惑不解的目光,露出笑容,伸出尾指,“忆初,我们做约定好不好?”
何忆初不是很明白结婚的沉重,不明白戒指存在的意义,不了解夫妻之间的感情。
她只知道,眼前这个男孩,曾不顾一切保护她。
“好。”
其实那就够了不是吗?
随后,伸出尾指,相勾一下。
金泰亨笑得很开心,笑得如获至宝。
他拿起草编戒指,慢慢套进了她的无名指,但也许是他缠得不够紧,没一会便松了开来,恢复原有模样,让何忆初忍不住嘲笑他,似有似无的暧昧也瞬间消散无踪。
草编戒指在午后阳光的强烈照射下,犹如被镀了一层金色的光芒,熠熠生辉。
草编戒指,金泰亨,何忆初。
那时候的他们,年纪懵懂无知,不懂什么是所谓的爱情,不知道有些约定,一旦许下,就是一辈子的承诺。
岁月的洗涤让那些话都成了昔日小孩子之间的玩笑,就连许下诺言的人也不再把它当成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