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还青涩的时候,我爱慕过一位贵族出身的少年裁判官。我追随他,用眼睛在博德之门的每条街巷为他作画。
他是一位高精灵,理所当然地享用了血统赐予的一切优势,譬如最精致的容貌,最高贵的天赋。他的皮肤远比刚出炉的深水城奶酪要可口,银丝蜷曲在他耳边,替风向他传话。
我感激宫廷燕尾服的慷慨,它从不吝啬于展现他的身体线条;当我迷失在绵延的起伏里,步步向他靠近,令人微醺的植物香味便会夺走我的魂魄。
我想,他就该是危险的,就像梦魇的引诱或者死灵的诅咒,可我又心甘情愿被侵蚀吞没。
我时常隔着晨曦注视他的背影,他昂首阔步,在柔光中融化。
于是我期待早晨的到来。
可自那天后,我没再见到他。
或许他前往了更繁华的城市,或许他背负了我不知道的使命。他本就在我难以触及的地方,只作我无味日子里的曦光,我不沉湎,只在很偶尔想起。
**逐渐在博德之门孕育出罪孽,数十年后,父亲殒身其中。我收集了他的尸骨,在城外为他下葬。安置完毕后,我数着一个个石碑从墓园深处走出。园内飘着腐朽的泥土气味,倒不算难闻,只是我有些想念年少时嗅到的调香。思绪还未靠岸,我的眼睛便猝然被阳光刺痛,随后是轻微目眩。
即便如此,我仍能辨清两米外墓碑上的字迹。
“阿斯代伦·安库宁,229-268DR.”
……
我站了很久很久,久到喉咙干涩。回过神来,我弯身拾起一朵小花,放在矮矮的土丘上。这是我离他最近的一次,只有六英尺。
其实我也没有很思念他。
我不再穿行于夜晚的酒馆,何况,我根本不擅长品鉴酒精,更戒不掉睹物思人的坏习惯。我尝试着把生活塞满,认识很多人,处理很多事,也信仰过一两位神明。我默许过一些人的靠近,可惜,他们对我的兴趣远不及我懵懂时的悸动,潮起潮落后便再无痕迹。
精灵的一生太长了,过往的情愫被冲刷得模糊不清,我依然有几百年的时间学习爱与憎。
当然,前提是死神的奴仆没有剥夺我的清闲。
我承认,廉价的善心给我添了许多麻烦,以至于我偶尔会登上巴尔信徒的杀戮名单。当他们撬开我的门、打断我的冥想时,我不得不夺走他们的匕首,反手捅进他们的胸膛,然后花好多天来处理满屋腥臭。托他们的福,我练就了一身生存本领,既能面不改色地说胡话避战,又能变着花样制造尸体。
我几乎习惯这样的生活了,直到灾厄再次选中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