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裴真,长安裴氏旁支的女儿。
说“女儿”其实不太准确。我十五岁那年,父亲病逝,叔伯们瓜分了家产,顺带把我这个“赔钱货”赶出了家门。母亲早亡,我无处可去,便剪了头发,换了一身男装,跟着商队一路西行,到了玉门关外的这座边城。
那年我十六岁。
边城的风沙大得能磨去人的棱角,也磨去了我身上最后一点女儿家的柔软。我用身上仅剩的银子盘下一间破败的酒肆,取名“醉春风”。
自己动手修了屋顶,砌了土灶,学着酿酒。刚开始生意惨淡,边城的军汉们只认烈酒,而我酿的酒偏要加甘草和蜂蜜,温温吞吞的,像长安城里那些闺阁女儿喝的甜水儿。
可我不肯改。这是我仅剩的、来自长安的东西了。
那把扇子,是我十五岁那年画的。父亲还在时,曾请了西市的画师教我丹青。我画了一枝白梅,父亲看了很喜欢,说等将来我出嫁,就镶在嫁妆的扇面上。后来父亲死了,那把扇子便成了我唯一的嫁妆。我走到哪里都带着它,日日在腰间别着,时间久了,扇骨都磨出了包浆。扇面上那行“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是我自己题的。陶渊明的句子,写得潇洒,其实不过是想家罢了。
可我已经没有家可以回了。
日子就这么过着,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我习惯了男装,习惯了粗声粗气地说话,习惯了把扇子挂在腰间,习惯了在黄昏的时候坐在门口看落日。大漠的落日很大,红得像一滩血,看得久了,总觉得那血会淌下来,把整个边城都淹了。
我以为这辈子就这样了。
直到那个火头军走进我的酒肆。
那是一个起了风的黄昏。我正靠在柜台上算账,门被推开了,进来一个穿号衣的年轻人。他个子不算高,身量却很挺拔,走路的时候肩膀不像寻常军汉那样晃来晃去,反而有一种收敛着的、小心翼翼的稳当。
“军爷打尖还是住店?”我照例压低声音问。
他没立刻回答,而是先环顾了一圈酒肆,目光落在那张歪斜的桌凳上,像是在确认什么。然后他抬起头来看我。
那一瞬间我愣了一下。
不是因为他的脸——虽然那张脸确实生得好看,眉目清隽,鼻梁高挺,有一种介于少年和女子之间的柔和。而是因为他的眼睛。那是一双很深很亮的眼睛,里面装着一种我熟悉的东西。那种东西叫“藏”。
我在铜镜里见过无数次这种眼神。每天早晨梳洗的时候,我都会对着铜镜练习怎么把女儿家的柔软藏起来,怎么把不该有的表情藏起来。藏得久了,眼睛就会变成这样——看起来平静无波,底下却全是暗涌。
“打尖。来壶酒,再来两个馍。”他说。声音刻意压低了,带着一点不自然的粗哑。我注意到他说话的时候喉结没有动——当然,因为根本没有。
我转身去取酒,心里已经有了数。他的耳垂上有小小的洞眼,虽然被头发遮了大半,但转身时烛火一晃,我看得清清楚楚。还有他的手,骨节纤长,指甲修剪得圆润,不像常年握刀的手,倒像是握笔或者筛酒的。
他把酒端起来喝了一口,忽然说:“这酒里加了甘草和蜂蜜。边城的酒,大多只求烈不求味,少有人这样费心。”
我靠在柜台上,忍不住多看了他一眼。一个火头军,能尝出甘草和蜂蜜?我起了兴致,问他怎么了,他说没有,又说了一句:“我是个卖酒的人。”
卖酒的。我心里一动,脱口问道:“长安西市的?”
他顿了顿,点了头。
长安西市。那也是我来时的地方。
后来的事,像是被风吹着走的沙子,由不得人控制。他看上了我的扇子,我便解下来给他看。他展开扇子端详了半天,说那枝白梅画得好,又念了扇面上的字。我注意到他念“归去来兮”的时候,声音放得很轻,像是在念给自己听。
他走的时候,我忽然没头没尾地说了一句:“这地方,会让人忘了自己是谁。军爷保重。”
他回过头来看我,目光里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或许他看出来了。或许不是全看出来,但他一定感觉到了什么不对劲。这世上,同类是能闻到同类的气息的。
他走出去十来步,忽然又转过头来。我不知道他在看什么,但那一刻我心跳得很快。我站在原地,捏着扇子的手指微微发凉。
后来的几个月里,他又来了几次。每次都是黄昏时分,每次都要一壶酒和两个馍。我们之间的对话不多,却有一种奇怪的默契。他从不多问,我也从不打听。偶尔说几句闲话,关于酒,关于边城的天气,关于西市哪一家的三勒浆最正宗。
直到秋天,突厥犯边。
那天夜里我看见他跟着队伍往西去了。他的背影在火光中晃了一下,我忽然大声说:“别死了!”
他回头看了我一眼,点了点头,就走了。
那场仗打了三天三夜。我在酒肆里坐立不安,一会儿去门口张望,一会儿去后院给马添草料。后来消息传回来,说朝廷的军队被围了,死伤惨重。我再也坐不住了,披了一件胡服,揣了水和伤药,骑上马就往战场方向跑。
我找到他的时候,天快亮了。
他滚在一条干涸的沟渠里,浑身是血,头上破了一个大口子,腿上的刀伤深可见骨。我蹲下去探他的鼻息,还有气,只是微弱得很。我把他从沟渠里拖出来,费了好大的劲才弄上马背,一路颠簸着回了酒肆。
那三天他烧得很厉害,说胡话。我听不太清他说什么,只断断续续地听到几个词——“阿爹”“酒坛子”“别抓我弟弟”。有时候他会哭,无声地哭,眼泪从紧闭的眼睛里淌出来,顺着脸颊流到耳朵里。
我用湿布给他擦脸,擦着擦着就想起自己刚到边城的头几个月,夜里也这样哭过。哭完了第二天还要装成没事人一样开门做生意,笑着给那些军汉筛酒、算账。
他醒来那天,我看见他的眼睛,忽然觉得心里有什么东西软了一下。那是一种很久没有过的感觉,像是冰面下的水开始流动,流得缓慢,但确实是动了。
他问我是怎么找到他的,我说“出去捡的”。我笑了,他也笑了。笑着笑着,我们都不说话了,就那样看着彼此。窗外的光落在他脸上,照得他的睫毛像两把小扇子。
我知道他是女人。第一天就知道了。
可是我不能说破。说破了,他在军中就活不成。说破了,我在这边城也待不下去。两个女人,一个假冒军籍,一个独自经营,一旦身份暴露,等待我们的都不会是好下场。
所以我不说。
我只是在他睡着的时候,把那把扇子放在他枕边。扇面上的白梅开得安静,像一句说不出口的话。
他伤好了要走的那个早晨,我给他准备了干粮和酒。他走到门口又折回来,对我说:“以后……以后你会用上的。”他指的是那把扇子,说我会用上那嫁妆。
我笑了,心里却在发苦。用上?怎么用?嫁给谁?嫁给你吗?你也是女人。
可我没有说出口。我只是靠在门框上看着他走远。他走出去很远又回了头,我们就隔着那片黄沙对视了一瞬。然后,他转身走了,再也没有回头。
冬天的时候,突厥人又来了一次。
这次来势更凶,城几乎破了。我的酒肆被乱兵洗劫一空,门窗砸烂,酒坛子碎了一地。我从后院的狗洞里钻出去,在城外躲了三天,等乱兵退了才敢回来。回来后看见满目疮痍,心里说不上是什么滋味。那把扇子掉在柜台后面的地上,扇骨被踩断了两根,扇面也撕了个口子。我捡起来,试着接上断骨,手指却被竹刺扎得全是血。
那天夜里他又来了。骑着马,浑身是血,冲进来找我。他跪在地上捡起那把破扇子,手抖得厉害,对我说:“你的扇子……坏了。”
我接过来看了看。扇骨断了,扇面裂了一道口子,但白梅还在。我忽然想到,这把扇子跟了我三年,从长安到边城,从十六岁到十九岁,它替我挡过风沙,替我遮过烈阳,也替我藏过所有说不出口的心事。它不该就这么坏了。
可我没来得及修补它。因为那一夜,发生了另一件事。
他让我先走,往南边跑。我不肯。他就急了,说:“你不走我们俩都得死在这!”
我看了他很久。我知道他说的是对的。留下来,两个人都活不了。可走了呢?走了就再也见不到了。我见过太多边城的故事——有人走了,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天快亮的时候,我做了一个决定。
我从腰间抽出那把扇子。扇骨虽然断了,但还没有彻底散架;扇面虽然裂了,但白梅依然盛开着。我把扇子展开,迎着黎明的微光看了一会儿。然后,我顺着那道裂口,将扇面一撕为二。
纸帛撕裂的声音很轻,像一声叹息。
他愣住了。
我拿起那半幅扇面,又从散落的扇骨中挑出几根完好的,用衣带上撕下的布条匆匆扎成一柄小扇。然后我把剩下那半幅扇面和几根断骨塞进他手里。
“一人一半。”我说,声音比我想的要稳,“这把扇子我带了三年,原是给自己做的嫁妆。如今嫁不成了,不如一人一半。你替我带着,我替你带着。谁活着,就把那一半修补好。等打完仗……等打完仗,咱们合在一起,就算圆满了。”
他低头看着手里的断骨残面,嘴唇动了动,终究没说出话来。我就当他是答应了。
然后我从怀里摸出那把刚扎好的半扇,重新挂在腰间。半幅扇面在晨风里微微晃着,白梅只剩下一半,开得残缺,比完整时更让人心疼。
“走吧。”我说,“往南边跑。别回头。”
他握紧了手里的半把扇子,看了我最后一眼。那一眼很长,长得像是要把我整个人刻进骨头里。然后他转身跑了。我站在原地,听着他的脚步声越来越远,直到被风声吞没。
我没有回头。不是因为不想,是因为不敢。我怕我一回头,就再也迈不动腿了。
后来的事,是我零零碎碎打听到的。
援军来了。仗打完了。他没有死。但朝廷的使者带来了长安的消息,他的家中出了变故。再后来,他跟着使者回了长安,入了宫,做了禁军。
我听说这些的时候,正坐在凉州一家小客栈的床上,手里摩挲着那半把扇子。扇面边缘已经被我细细地裱了一层宣纸,断掉的扇骨用丝线缠过,虽然还是歪歪扭扭的,但总算是能用了。那半枝白梅孤零零地开着,旁边是半句“归去来兮”——只剩下“归去”两个字,“来兮”在另一半上。
我在凉州等了一年,两年,三年。
每年我都托人去长安打听他的消息。有人说他在宫里当差,职位不高,但很得信任。有人说他从来不笑,也不跟人结交,下了值就一个人回屋,谁也不见。还有人说,他腰间常年挂着一把用布包着的小扇子,半截的,谁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样儿。
我听到这些的时候,低头看看自己腰间那半把扇子,忽然就笑了。笑着笑着,眼泪掉下来,砸在扇面上,洇开一小团水渍。
第四年,我听说了另一个消息——苏合被家人找到了。他原本姓什么我不清楚,但他的族人不知从哪里得知他在宫中,便找上门来,逼他认祖归宗。他们给他改了名字,恢复了女儿身,然后再把她送入宫中,做了天子的妃嫔。
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在喝酒。那是我自己酿的酒,加了甘草和蜂蜜,温得恰到好处。我端着碗的手顿了一下,然后一仰头,把那碗酒喝得一滴不剩。
妃嫔。
天子。
我忽然想起那个黄昏,他站在我酒肆门口,对我说:“以后你会用上的。”他说的是那把扇子,说我以后会用到那嫁妆。
我没有用到。
她也用不到了。
那之后边城又起了战事。突厥人卷土重来,朝廷派兵征讨。我听说领军的人里有一个女将军——不,不对,是天子新封的安西都护,据说是个很厉害的女人,打起仗来不要命,每战必身先士卒。
我知道那是她。
我赶到玉门关的时候,仗已经打完了。
漫山遍野的尸首,血把黄沙都染成了黑色。我发疯一样地扒开一具又一具尸体,找了三天三夜,怀着隐秘的期待和忐忑,却在一个土坡下面找到了她。
她穿着铠甲,浑身是伤,怀里紧紧揣着一团用破布包裹的东西。我颤抖着打开那包布——里面是一把扇子。不,已经不是扇子了。扇骨断成了几截,扇面被血浸透了,什么都看不清了,但那几根断骨上缠着的布条,是我当年从衣带上撕下来的那一条。颜色已经褪得看不出原本的模样,但打结的方式还是我的手艺。
她把那半把扇子带到了战场上,带了一辈子,直到它替她挡了最后一箭。
我跪在她身边,伸出手去摸她的脸。
她的脸很凉,比当年在酒肆地窖里我摸到的那张脸还要凉。她的眼睛闭着,睫毛上沾着沙子和血,像两把被人折断的扇骨。
“苏合。”我叫她。
她没有回答。
风从大漠深处吹来,卷起满天的黄沙。我坐在她身边,把她怀里碎骨取出来,放在自己的膝盖上。然后我从腰间抽出跟了我四年的那半把扇子——白梅开了一半,“归去”两个字还在,丝线缠过的扇骨虽然歪斜,但总归是完好的。
我一片一块的的拼,并排放在黄沙之中。一半被血浸透,面目全非;一半被岁月磨得泛黄,却还看得清那枝白梅的轮廓。我试着把它们拼在一起,断骨对断骨,裂面对裂面。白梅合拢了,却不再是当年那枝完整的梅——中间永远有一道裂痕,像一道永远愈合不了的伤。
一阵风吹过,卷起了荒漠上的黄沙,卷乱了拼好的碎骨,也卷走了破碎的灵魂。
“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完整的句子终于念出来了。我念了一遍,又念了一遍。念到第三遍的时候,声音散了,像沙子一样被风吹走了。
远处有突厥人的马蹄声,轰隆隆的,像打雷。我没有动,也没有躲。
我只是握住了她的手,紧紧的合二为一,贴在自己的心口上。她的手好凉,可我却觉得那是这世上最温柔的拥抱。
——等打完仗,合在一起,就算圆满了。
圆满了吗?我问自己。渐渐的我听见风里有一个声音,很轻,像是很多年前那个黄昏,有人在呼唤我。
圆满了吧。
我把两半扇子,一半放回她怀里,一半挂回自己腰间。她的那半已经碎了,但碎了也是她的。我的这半还算完好,可没了另一半,完好又有什么意义?
马蹄声越来越近了。我听见风中传来突厥人的呼喝声。就在他们要冲过来的那一刻,我忽然想起一件事
——那年她离开边城的时候,我忘了告诉她一件事。
我忘了告诉她,那把扇子上画的白梅,不是随便画来消遣的。
我母亲姓白,闺名一个梅字。她死得早,我记不清她的脸了。我只记得她活着的时候,最喜欢在院子里种白梅。
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
我来找你了,苏合。
只是这一次,不用你接。
我去接你。
两把扇子,一半一半。你在那边等着,我把我的这一半带来。拼在一起,就再也不会分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