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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臣他是白月光 第11章 杜若染雨

作者:文无洲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01-28 19:12:01 来源:文学城

谌昔一看信封就认出是自己前段时间送到御史台的信了,没想到这封书信不仅不能面见圣颜,反而辗转回到了翰林院。

谌昔当下已觉得事情没有转机,心如死灰,并无言语了。

“你的这封信上传到兵部的时候,被兵部侍郎陈光发现,扣了下来。他看完信之后就马不停蹄地将书信亲自送回了翰林院,嘱咐我以后要对翰林院的学士们严加看管。因为兵部新上任的兵部尚书刘晏,是太师党。此信若让他看见,必然要落到太师手中。到那时,你我皆要被他所针对了。”

“是学生鲁莽了!”谌昔再次跪倒在地,将头埋下来,言辞恳切,“只是边关之事日切,父亲领兵在外、披肝沥胆,又屡有书信前来,言及边关粮草紧缺,战事危急。学生不甘困在这翰林院,每日空习花鸟鱼虫之画,不能为国事效力,内心孤愤,郁郁难平。所以才想着修书一封呈交圣上,求他准许我奔赴边关。不想兵部里还有太师的人,差点连累了先生。”

“谌昔,你太过性急了!”姜千山叹道,“边关粮草紧缺,战事危急,莫非就没有人告知圣上吗?朝堂之上,太傅、御史早已劝谏,若圣上着意于此,早就派遣人马支援了。”

谌昔垂下眼眸,不再言语。

姜千山继续说道:“就算你这封信顺利呈交给圣上,圣上也未必会准许你奔赴边关的。圣上素来多疑,他让你父亲出征,却将你留在翰林院,一方面是爱惜你的才学,另一方面恐怕也是以你作为人质,使得你父亲不敢拥兵谋反。”

“是学生愚笨了,竟未想到这一层!”谌昔恍然大悟。

“所以你如今要做的,应该是取得圣上的信任,其它事情,再徐徐图之未迟!”

“先生教训得是!学生谨记在心,不敢违命。”

谌昔轻轻叹了一口气,神色有些低落,他说道,“只是我在翰林院已经两年了,陛下见我的次数屈指可数。本来我研习山水画,只是因为陛下最爱山水画,是投其所好。而如今,似乎陛下转而沉迷戏曲伶人,愈发不问政事了……”

“陛下沉迷戏曲,你也要去学习唱戏不成?”姜千山言语里有些不客气。

“若唱一曲《塞上明月》就能让陛下关切战士,那学生去学几年唱戏又有何妨呢?”

“竖子!竖子!两年前的事,不可能再发生一次了!”

姜千山长叹了一口气,对着远方的巍巍群山喃喃道:“两年前你赌赢了,现在可不一定……”

谌昔默认不语,但见宫门外青山巍峨,遮云蔽日,天宇浩渺,茫茫无际。

秀丽青山融于画中,如梦似幻。

借着昭明殿内通明的灯火,五公主将殿中央那幅《山河入梦图》看得仔细。

“我猜的果然没错,这谌杜若的笔迹,清新飘逸,和信中的大为不同。”

五公主凝视着画中山河,喃喃道:“的确令人神往,纵使我这般未出宫闱的女子,都想亲眼去看看边关四郡了。”

“听闻谌杜若,当初凭借这一幅画,就让君父回心转意,撕毁了合约,收复了失地。自那以后,边关四郡的百姓都将他奉作神明,甚至为他树碑立祠。凡是边关来往贸易的商旅,都随身带着他的画像,传说是只要带了他的画像,便可保佑平安,不会被盗贼所伤。”

依偎在五公主身边的女子,约莫十岁出头,梳着总角,一身鹅黄色衣裙,粉扑扑的脸蛋,面容精雕细琢的,清丽可爱。

只是她那双清澈又润泽的眼睛,却并没有看向画卷上,而是茫然地对着前方被灯火照亮的白壁。

“这个传说,倒是把他当作神仙一般塑造了。”五公主摇了摇头,不以为意地说,“他也不过是个普通人罢了,没有这样通天的本事。”

“阿姊,你见了他,觉得他怎样?”那女孩好奇地抬起头来,目光依旧是飘游无依的样子。

“他呀……”五公主话到嘴边却说不出来了,想了想,说道,“怎么说呢,若是神仙一般的人物,的确是夸大其词了。但也绝非庸俗无知的士大夫之流。”

“他是不是如传闻中一样的好看?芝兰玉树?萧萧肃肃,爽朗清举?”

五公主伸手捏了一下小女孩的脸,笑道:“婄儿,你怕是要把学过的词都用上了!”

“阿姊告诉我,他到底长什么样?”

小女孩拉过五公主的手来,撒娇哀求到。

“他——”五公主忽地陷入回忆中,对着摇曳的灯火出了神。

回廊上的那场骤雨似乎又下了起来,穿林打叶,瑟瑟风声,微凉的空气渗入肌肤里。

他半跪在地上,用衣袖为自己挡雨,那张白皙的脸沾满了雨水,就像杜若一般莹莹发亮。

“像是杜若染雨,又像远山堆雪。”五公主喃喃到,“他大概就是长的这样。”

“可是,杜若染雨,远山堆雪,又是什么样子的呢?婄儿从来未曾见过呢……”

那女孩神色低落下去。

五公主连忙从袖中掏出一簇玲珑剔透的花朵来,轻轻放在女孩的手心上:“婄儿你摸摸看,这就是杜若花。”

女孩柔荑般细软的手轻轻抚摸这小巧玲珑的花朵来,似乎轻轻一碰就会使它粉碎。

“这就是杜若花吗?它真小!”

“是吧,本宫也是第一次见呢。”五公主说道,“这般小巧柔弱的山野之花,竟是古人诗中的风雅之物,实在令人意外。”

“那谌杜若,果真是和传闻中一样,发冠上簪着杜若花吗?”

五公主笑笑说:“你手中的杜若,就是我从他发冠上取下来的。”

女孩羞红了脸,笑道:“阿姊,你素来喜爱逗弄群臣。只是他才名远扬,不该欺负的。”

五公主撇撇嘴:“我才没欺负他。我不过是……”

咬了他一口。

后半句话五公主没有说出口,忽的想到什么似的,懊恼到:“哎呀,早知道不该轻易放过他的,至少要诓他一幅画来,这样日后盟会的时候才可以跟楚国那个蠢笨的三公主炫耀。不然准要被她奚落我了。”

婄儿淡淡地笑着:“阿姊,你可是又跟她打了什么赌吗?上次你跟她打赌,在宴席上偷走了礼部尚书的玉笏和礼部尚书的手札,把这两个老头子急得团团转,我们在背后笑了半天。”

慢慢的,她脸上却泛起了一丝忧愁来:“阿姊,你可不能捉弄他。”

“我们没打什么赌……”五公主鼓起脸来,有些心虚的神色。

虽是这般说,她却想起上回与那楚国三公主见面时,她的确言之凿凿地说:“谌昔的墨宝虽是世间罕有,但是本公主若要,他敢不卑躬屈膝地给吗?”

楚国三公主拍着手说:“若你真有这个本事,本公主愿意千金买他一副画来!”

想到这,五公主不由得在心里打起小算盘。上次见面的确是被那封无礼的书信气坏了,竟忘了有这挣钱的好门道。

“不行,还得再找他一趟!”

五公主在心里嘟囔着。

“阿姊,婄儿困了……”

婄儿说着,轻轻将头靠在五公主肩头,闭上了眼睛。

“睡吧,我让宫人把你送回琼华宫中。”五公主抚摸着她的头发,轻轻地哼唱着摇篮曲。

更漏点点滴滴,不觉已到夜深处。

窗外的风一吹,烛光摇曳,忽明忽暗的光亮打在书案上,照在伏案而眠的少年轮廓分明的脸上。

昏黄色的烛光细致勾勒着他的眉宇、肌肤,笼罩了一层静谧而温柔的屏障,似乎在将他保护。

一只圆滚滚的带着腮红的玄凤,跳到了案上来,轻轻啄着主人白皙修长的手指,似乎要将他唤醒。

他的手指微微动了一下,随即恢复了静默。

玄凤不甘心似的,在桌上跳动着,“哐当”一声,一爪子将墨盘打翻了,青黑色的墨水流到画卷上,也流到他握着笔的手臂上。

谌昔梦中惊醒,对着被墨水破坏的画稿懊恼万分,转头对调皮的玄凤说道:“簌簌,你又闯祸了!这是你毁了我的第四幅画了,真该把你关在笼子里。”

说话间,玄凤已经在那惨不忍睹的画稿上又踩上了好几个树杈一般的鸟爪子来。

“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

谌昔对着那鸟爪子无奈地摇摇头,这才发现自己手臂上满是青绿色的墨水,手腕上的伤口还刺痛地疼。

他抬起手来一看——

那牙印不但没愈合,还染上了青绿色的墨水。

“完了完了,这下真成刺青了。”

谌昔用水冲刷,疼得龇牙咧嘴;用手帕擦拭,把皮肤都要擦破了。

可那墨绿色的牙印还是耀武扬威地、堂而皇之地、厚颜无耻地留在了腕心上。

“完了……”

谌昔懊恼着,埋头躺进地上堆积的废纸堆里,没过多久就沉沉睡过去了。

晨曦的微光落在凌乱的书案上,青绿色的墨水已经干了,留在画纸上,如久未打理的石阶布满了青苔。

“公子!你怎么又睡在地上了!地板多凉,你身子可吃不消!”

推门而入的书童,对着地上一堆废弃的画稿喊道:“要是夫人知道了,公子就要被夫人责罚了!”

废纸堆猛地动了,从里边抖出一只手来,三下五除二将一堆纸扒拉开,于是便出现了一个凌乱的人影,穿衣、洗漱、梳理,几乎都是在一瞬间完成。

“知微,现在是什么时辰了,我要上翰林去了。”

谌昔说着,背起画袋拔腿就往门外走去。

“诶,公子!”知微对着那匆匆远去的背影喊道,“不必着急,还早——”

谌昔像是没听见似的,一下就溜了个没影。

这白鹤一般飘忽的身影,全落入了谌夫人眼中。

她就立在回廊上,手上还端着一盘糕点,容貌雍容华贵,神色却有些无奈:“又是这样急匆匆的,早膳也没吃就走了。”

她侧过身来,微微蹙着蛾眉,对着刚从房门走出来的书童苛责道:“知微,你怎么不拦一下?”

“夫人,小的,拦不住……”知微又抬起头,笑着说道,“不过夫人不用担心的,太傅公子也在翰林院,他常常带了许多吃食,会分给公子吃的。公子每日都不至于饿肚子。”

谌夫人摇摇头,忽地想起什么似的,急切地问道:“那杜若呢,他可簪上了?”

“簪上了,小的刚才看见,公子走前急匆匆地到花圃下薅了一把,大概也有两三簇杜若呢!”知微笑道,“公子虽在别处上忘性大,可在画画和保命上,还是谨慎认真得很的,夫人放心吧。”

谌夫人提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重重地舒了一口气。

“这孩子,怎么能让我放心呢?”

谌夫人就这么一个孩子,将他抚养到了如今的十七岁,已经看着他从鬼门关蹦蹦跳跳地闯了好几回了。

说起来也奇怪,谌家两代都是功高盖世的将军,骁勇善战、驰骋沙场,而谌昔这个孩子,却生下来就娇弱多病、体虚力微,不像宗族中的其它子弟,个个身强体健,活泼好动。

这孩子三岁时曾身染重病,高烧不退,无论请了多少名医前来医治,均无效果。家中上下无不悲痛欲绝,以为他再无生机。

谁料来了一个僧人,带了一个药方,煮水煎服,竟有起死回生的奇效。

那药方也并不复杂,只是有一味药最为古怪,便是山中平平无奇的野花杜若。

那僧人说:“将军家的这公子气虚命短,阳寿不多。若以杜若为药,每日服用,可延年岁。”

谌豫夫妇如获至宝,自那以后,便采得山间的杜若,种满庭院,以备药用。

后来谌昔年纪稍长,认为杜若茎叶虽细,但却坚韧无比,有迎风欺雨之志,因此便将杜若佩戴于身,一则为保命,一则爱其意。

渐渐的,他便自然而然地多了个名字,叫谌杜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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