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克他们在古籍馆找书的事情一筹莫展,徐世初在西学堂送曹豆豆读书的事情,却十分顺利。澄明堂是一间带天井的敞亮小院,天井里种着雪白的栀子,此时花开当时,芬芳馥郁的香气弥漫了整个学堂。
新式学堂的样子和传统私塾不太一样,没有整齐划一的读书声,也没有手拿戒尺的老先生,只有一群十几岁的少年,有人在读书,有人在画图,有人在摆弄测绘仪器,还有许多人聚在一起,叽叽喳喳吵成一团。
但是徐世初并不讨厌这样的热闹,他看到这群少年聚集在地球仪面前,似乎在争论地图绘制的比例标准,众人的背后还挂了一张世界航海图。
这时,一个高个少年看到徐世初和曹豆豆,笑道:“是不是新同学?”
曹豆豆吓坏了,立即缩到徐世初身后,小脑袋埋在徐世初的后背里,紧张得像一只浑身发抖的小鹌鹑。
徐世初十分无奈,只好替他说:“对,他就是你们的新同学,姓曹,名叫豆豆。”
“豆豆是吧?”高个少年十分友善,“你想学什么?”
“不会又是一个想要考取功名的呆子吧。”在他旁边,一个黑衣少年嘲笑道。
高个少年立刻按住黑衣少年,小声道:“你要学会尊重别人的意愿。”
这时,曹豆豆终于怯生生地冒出头说:“想……想学造枪。”
黑衣少年顿时来了兴趣:“造枪好啊,我也想学,有了枪与炮,我们才能征服世界。”
听到他这样说,后面几个少年立刻叽叽喳喳吵了起来:
“光有枪炮有什么用,我们要学造舰,你不走出世界,如何征服?”
“什么叫征服世界?你们的大炮军舰主义也太狭隘了,人本思想才是开拓世界的旗帜。”
“光有旗帜和思想有什么用?不过是一纸空谈,仓廪实而知礼节,我们的国家首先要和平而富足,才可以有不倒的旗帜和远行的能力。”
高个少年示意众人安静下来,他耐心走到徐世初身后,对曹豆豆说:“豆豆,既然你想来这里读书,就要学会独立,不能总是躲在别人背后,明白吗?”
曹豆豆总算鼓起勇气,缓缓松开紧抓着徐世初的双手。
高个少年向曹豆豆伸出手,温柔笑道:“欢迎加入澄明堂。”
就这样,曹豆豆开始在新式学堂读书啦。
这段时间里,徐世初一直很担心曹豆豆,怕他性格懦弱,在学堂里会被人欺负,所以,他干脆凭着一身轻功,悄然潜进学堂,躲在屋顶上偷看学生们读书。
好在学堂里的气氛十分友好,虽然这里时常有激烈的争论与吵闹,但是没有人真的欺负曹豆豆,尤其是那个黑衣少年,此时已经和曹豆豆勾肩搭背,俨然是志同道合的小伙伴。毕竟,在学堂里,只有他们两个对枪炮最感兴趣。
至于通明洋行这边,同样担心豆豆的曹家人也终于放心,倒是沈克,听说徐世初每天跟个贼一样,趴在屋顶上偷看别上课,他就笑得前仰后合,这之后好长一段时间,他都在拿这件事情调侃徐世初。一直以来,他都觉得徐世初只是一个独善其身的人,他头一次见到徐世初对别人的事情这样挂心。
不过对于沈克来说,此时还有许多烦心事无法解决。
育婴堂的事情一筹莫展,洋行不能建酒店赚钱,从当下的阶段来看,那一大笔银子算是赔进去了。先前收购的那些小宅子虽然也能赚取一定的租金,不过他们自己住在梧桐公寓里也是要付租金的。相比之下,梧桐公寓这样的好房子,租金自然比凶宅要高一些,渐渐地,通明洋行都有些入不敷出了。
沈克其实是不介意凶宅的,他一直建议大家直接搬到收购来的房子居住,毕竟这些都是他们自己的房子,无需支付租金。而且这些地方只是名声不好,其实已经很安全了,好好翻新一下也可以住得很舒适,就算是现在的房客,都是逃难进来的富户,也没有讲究太多。
曹家众人现在主要的工作就是翻新旧宅,从这一点出发,人工都是现成的,住凶宅除了修缮的材料支出之外,几乎没有任何成本,比梧桐公寓划算许多。然而这个建议很快被曹余庆否决,曹余庆认为,曹家人一进租界就在凶宅里死了很多人,白天在凶宅里工作已经很对不起大家,晚上一定要让伙计们睡个好觉。
因为曹余庆的固执,通明洋行也只能一直承担着梧桐公寓的支出。想到这些事情,沈克就十分着急,他越来越觉得,曹余庆并不是一个合格的商人,曹余庆既不懂得控制成本,也不懂得盘剥伙计,每天依旧是傻兮兮地享受着他二世祖的生活。
节约成本之类的事情,沈克怎么说曹余庆都不会听,沈克愈发觉得,他这个曹家大掌柜实在是难做,他每天都在担心洋行的生意会不会亏本,做梦都会梦到洋行倒闭,也是很揪心。
这段时间,沈克也没闲着,比较好解决的小凶宅,他一直都在收购,只是相比赔在育婴堂上面的银子,这些小宅子实在来钱很慢,别说赚钱了,三年之内可以平账,就算是万幸。
至于陆醒让他不要再做凶宅生意的警告,他压根就没有当回事儿,现在,他满脑子盘算的都是怎么才能干一票大的,把之前赔在育婴堂上面的钱全部挣回来。
每当听到他这样说,曹余庆都会大笑:“沈克,什么叫干一票大的?都说了多少次了,我们又不是山上的土匪,我们是正正经经的生意人。”
沈克突然一愣,沉默半晌才说出两个字:“抱歉。”
“怎么了,沈克?”曹余庆一脸不解。
“我知道,因为我和陆雪舟在这里,所以洋行的名声,好像不是很好。”沈克小声说。
曹余庆顿时笑了:“你是说,陆醒说的什么骗子洋行,是吗?”
沈克点点头,情绪有点低落。
“沈克,我明白谋生不易,你们之前做的事情是因为你们没有更好的谋生方式,我不怪你们,而且,我现在可以在租界里谋生,全靠你们的帮助,名声自然是重要的,但是我觉得我们自己问心无愧更加重要,何必介意别人怎么说?”曹余庆说。
沈克突然抬起头来,也没有说话,只是望着曹余庆。
此时,通明洋行的大厅里满是午后阳光的煦暖,桌上的红茶冒着热气,墙上的钟表发出滴滴答答的声音。
“怎么了你?”
“曹余庆,我之前答应过你的酒店,一定说到做到,我们一定会开一个比理查饭店更加气派的地方,你等着,我已经叫小陆去找和育婴堂一样的房子了,我现在说的话可是一个字都没有骗你。”沈克突然大声说道。
曹余庆顿时笑得很开心:“好的好的。”
“不过,少东家,商场如战场,兵不厌诈,就算我不骗你,想骗你的人也不会少,就像昨天那个混蛋,居然想把发霉的棉花卖给你。还好我多个心眼,派人去码头查了他的货仓。”沈克耐心道。
“我明白,幸好有你,不然我可能早就被人坑死了。”曹余庆叹气。
这段时间,曹余庆也尝试过别的生意,只不过,此时上海的经济也不怎么好,曹余庆原本就不是什么精明的商人,也不是根基深厚的本地人,他在激烈的竞争中举步维艰,相比之下,反而是凶宅这份独门生意比较好做。
这一切事情,沈克看在眼里,也是十分操心,有些时候,他觉得自己都像是曹安一样,每天都在担心,这位小少爷会不会被人拐去卖了。
不知不觉之间,他和曹家的关系越来越近,无论是曹余庆还是曹豆豆,又或者是曹安和伙计们,此时在沈克心中,似乎都变成可以信任的人。
沈克天性狡诈,所以,他很难轻信任何人,但也正是因为这样的本领,才能让他在乱世中存活至今。自从下山之后,他会下意识地提防遇见的每一个人。
然而这段时间的相处,沈克发觉,他渐渐对曹家的人卸下了心中戒备,这种感觉十分放松,甚至可以说有些温暖。
就算是在出云观里的生活,他也从未试过这种感觉。出云观从表面来看,十分兄友弟恭,但实际上,师兄弟之间的关系非常复杂。沈克自小就对所有人充满戒备,他信任的人只有师父和师兄徐世初。
所以,沈克从小就是一个擅长讨人喜欢的孩子,甚至可以说是黄老道最宠爱的徒弟。徐世初却和沈克截然不同,一点都不懂得讨人喜欢,而且他非常倔强,从来都不介意别人是否喜欢他。
沈克一直都觉得徐世初是一个异类,可是来到曹家之后,他才发觉,曹家有许多像是徐世初一样的人,反而,让人觉得特别安心。
这时,墙上的钟声敲了四下,正是下午四点。
徐世初牵着刚刚放学的曹豆豆,已经走进草木扶疏的花园。今天的阳光特别好,曹豆豆拉着徐世初有说有笑,十分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