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珥是个典型的宅女,只要屯粮足够,她能在家里待到天荒地老。
所以她朋友一向不多,大学住宿和舍友相处的一般般,只维系在同住一个屋檐下的和平关系,除了高中当了三年的同桌,就只和表姐卢思浓最为要好。
元宝走丢这件事,虽然阮珥再三表示不怪自己,但是卢思浓还是过意不。
因为她知道元宝是纪言澈送给她的毕业礼物,更知道这其中对于她来说的意义是什么。
第二天一早,熬夜追剧时差颠倒的阮珥被一阵门铃声叫醒,睡眼惺忪的爬起来去开门,看见了站在门外拎着早点的卢思浓。
“姐?”阮珥揉着头发的手一顿:“你怎么来了?”
“来弥补我的错误。”卢思浓轻车熟路进门,在鞋柜里找出拖鞋换上,边向厨房走边说:“我印了一沓寻狗启示,等吃完早饭咱俩去元宝经常玩的几个地方贴上。”
早饭放到餐桌上,卢思浓在包里掏出寻狗启示,阮珥拿起一张,逐字逐句阅读一遍,心里感动的同时又充斥着失望,她放下启示:“算了吧姐,同一类型的小动物长得都差不多,不是自己养的根本看不出来,别麻烦了。”
“不试试怎么知道?”卢思浓知道自己这个妹妹性格软糯,最怕麻烦别人,她便不再同她商量,强硬道:“你要不去我自己去,反正不试试我不死心。”
元宝是她的狗,阮珥怎么可能只让卢思浓一个人忙活,她点了点头,答应下来:“我去。”
“那就赶紧坐下吃饭。”卢思浓扫了一眼阮珥眼底的青黑,像个管家婆一样唠唠叨叨着:“我知道像你们这种漫画家、作家什么的都是半夜才来灵感,但长时间熬夜也不是这么回事,你尽量把你作息调整过来,别年纪轻轻就一身毛病。”
阮珥家里亲戚多,她是他们这一辈里年纪最小的,又是女孩子,不管是长辈还是同辈哥哥姐姐都很喜欢她,把她当作自己的孩子来看待,每次一见面,难免对她关怀叮嘱一番。
阮珥从来不觉得烦,同样的话即便听过无数次她都耐心十足的回应。
她坐到椅子上,徒手抓起一个萝卜粉丝馅的包子咬了一口,声音含含糊糊:“知道了姐。”
-
吃完早饭,阮珥和卢思浓绕着小区附近粘贴寻狗启示,期间有人看到寻狗启示,给出了几条线索,两人找过去后,发现并不是元宝。
阮珥的心情起起伏伏,到最后都麻木了。
沮丧的情绪不由浮现在脸上,卢思浓见状,心里更为内疚:“珥珥你放心,我肯定把元宝给你找回来。”
“没事姐。”阮珥连忙调整好状态,反过去安慰卢思浓:“找不到也没关系的,我和元宝的缘分就只有这么多,不勉强。”
“怎么没关系?”卢思浓着急道:“那可是纪言澈送你的毕业礼物。”
有关系吗?
一条狗而已。
阮珥一顿,捏着纸张的手收紧,指甲盖泛起了白,她动动嘴唇,对卢思浓笑了笑:“真的没关系,我昨天给他打电话,他说等他回来再送我一条一模一样的。”
阮珥一笑起来,脸颊两边凹陷进去两个小小的梨涡,乖巧又可爱,轻易就让人相信她说的话。
她每次提起纪言澈的时候,眼睛都明亮有神,盛满姑娘家的心思,卢思浓看得分明,一把勾住她肩膀,打趣道:“你们两个现在到底什么进展啊?”
“什么什么进展?”阮珥兜着圈子打哑谜。
“别装!”卢思浓掐她脸:“你都喜欢他多少年了?现在是快餐时代,已经不流行暗恋了,还不打算表白?”
阮珥长“唔”了一声,眨了眨眼睛,侧着身子,将最后一张寻狗启示贴在公告栏上,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逃离卢思浓的禁锢,从她怀里跑出去,扬声回卢思浓:“长幼有序,姐你还是先操心你自己吧!”
卢思浓猝不及防失去“拐杖”,整个人踉跄一下,稳住身体后,颇有些气急败坏:“阮珥!”
*
卢思浓今天休息,和阮珥找完狗之后跟着她一起回了她的小公寓虚度光阴,两人中午点了城西一家小龙虾的外卖,窝在客厅边看电影边剥虾吃。
这样的情形经常出现,只不过这次不同于以往,不再有元宝晃来晃去,多少显得有些安静。
但是两人都默契的装作若无其事,一个是怕对方伤心,一个是怕对方愧疚。
晚上九点钟左右,夜幕完全降临,点点繁星铺陈在漆黑的天幕上。
阮珥正要问卢思浓准备什么时候回去,她帮她打车,话到了嘴边还没来得及说,葛优躺在沙发上的卢思浓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拍拍阮珥肩膀,命令她:“去换身衣服再画个妆。”
“啊?”阮珥不明所以的看着卢思浓:“干嘛?”
卢思浓打了个响指:“带你出去嗨!”
阮珥问:“去哪?”
卢思浓卖关子:“到了你就知道了。”
见她不动,卢思浓拽着阮珥起来回了卧室,打开衣柜,目光一件件掠过她的衣服,偶尔抽出一两件放在她身前比划,半个小时后才勉强选出一套满意的衣服。
“你能不能别总走运动风?”卢思浓十二分嫌弃阮珥的审美:“多元化一点,ok?”
阮珥点头:“知道了姐。”
她总是这副万事好商量,过后就不改,左耳朵进右耳朵出的性格,时常让人觉得好气又无奈,似是一拳打在棉花上。
卢思浓伸出一根手指戳了两下她脑门:“快点化妆,半小时后我们出发。”
“哦。”
对于美术生而言,化妆简直就是小菜一碟,阮珥不喜欢浓妆,只稍微画了个淡妆。
阮珥一米六五的身高不胖不瘦,南方人偏小的骨架让她比较显肉,是恰到好处的丰盈,配上卢思□□挑细选出来的那件黑色吊带裙,清纯中又带着几分小性感。
阮珥打扮好后出了卧室,卢思浓从头到脚打量她一遍,满意地点点头:“出发!”
走出去两步到了玄关,她又猛地停下,对阮珥交代:“保险起见,你还是把你身份证带上吧。”
阮珥疑惑道:“我们去哪?”
卢思浓回了她两个字:“酒吧。”
所以怕她被门口保安误认为成未成年。
-
怕到时候喝酒,两人打车去的酒吧,不是晚高峰,一路走得特别畅快,到酒吧差不多十点钟。
不出卢思浓所料,阮珥到酒吧门口果然被保安拦下了,检查完身份证才被放行。
卢思浓边揽着她往里面走边感慨:“怎么都二十四了还长得跟高中生是的。”
阮珥撇撇嘴:“我也不想。”
虽然长得年轻是件好事,但是阮珥也会有苦恼的时候,就是因为她长得不够成熟,身边人总会把她当做小孩子来看待。
卢思浓又戳了下她脑门:“得了便宜还卖乖。”
酒吧刚开场不久,但是已经场子已经热了起来,座无虚席,人满为患。
卢思浓带着阮珥七拐八拐到了最外围的一处卡座,一共三男一女,其中一个女人看见卢思浓,笑着调侃:“怎么这么慢啊,别是刚从哪个男人的床上下来。”
“瞎说八道什么呢你。”卢思浓瞪了对方一眼:“我妹在呢。”
“……”
阮珥拽了拽卢思浓胳膊,小声提醒:“你刚才还说我二十四了,姐。”
“那你也不适合听,太黄了。”卢思浓捂上她耳朵。
阮珥:“……”
她其实也不白的。
其他五人这才看见跟在卢思浓旁边的阮珥,一个两个都热情的起身打招呼,尤其是那三个男性。
“你好妹妹,我叫孟麟。”
“妹妹你好,我是章致远。”
“好好妹妹,我是徐竞。”
阮珥手刚抬到一半,卢思浓就给按了回去,挨个在三个男性伸出来的手掌心拍了一巴掌:“都给我滚啊,别打我妹注意!”
卢思浓护小鸡仔一样挡着阮珥。
“就是!”之前同卢思浓说话的那个女人,路瑶清也随之符合,绕过茶几走到阮珥另一边,吊着眼角睨着对面仨男人:“兔子不吃窝边草懂不懂。”
阮珥跟她打了个招呼:“瑶清姐。”
“乖宝宝。”路瑶清双手捧着她脸,自然地亲了她一口。
卢思浓和路瑶清是发小,从幼儿园一路同班到高中,大学一起考到了京市。
小时候两人就带着阮珥一起玩,把她当成洋娃娃打扮,阮珥也早就习惯了路瑶清的热情似火,对此见怪不怪。
孟麟他们几个都是大学同学,一块泡吧的狐朋狗友,互相介绍完,卢思浓与路瑶清将阮珥夹在中间坐下,以防三个男人不老实的吃窝边草。
卢思浓拿着叉子在果盘里叉了颗圣女果吃:“我来的时候看门口贴着张海报,今天有什么活动吗?”
“有个乐队演出。”路瑶清说:“人均高颜值,尤其里面那个鼓手。”
她边说边在手机里搜索,找出照片来递给阮珥和卢思浓看,言语粗.暴的夸赞道:“我看过一次他们的演出,他敲鼓的时候看的我分分钟颅内高.潮!”
这个形容,还真是生动形象。
阮珥好奇的探着脑袋看照片,酒吧内光线昏暗,屏幕亮度自动降低,五彩斑斓的镭射灯一晃而过,阮珥看到一张白底形象照。
照片上的男人一身黑色,黑发中分,露出冷厉的眉眼,眼睛稍微向下看,高高在上的睥睨着镜头,脖子上戴着金属项链,潮流感十足。
照片左上角,写着乐队的名字——
连不到的蓝牙。
“确实帅。”卢思浓客观评价道:“但不是我喜欢的类型。”
阮珥呢喃出声:“我怎么感觉他有点眼熟……”
她声音小,酒吧里还放着热场的歌曲,并没有人听见她说的话。
没等阮珥想出个所以然来,热场歌曲骤然降低音量,扫来扫去的镭射灯关闭,全场灯光都暗了下来,只剩舞台上的那一片白炽。
“各位晚上好!”站在舞台中央的男人染着一头耀眼红发,穿着牛仔马甲,一身朋克打扮,麦克风斜着举起来:“我是‘连不到的蓝牙’主唱,唐博睿。”
“晚上好朋友们,我是‘连不到的蓝牙’的键盘手,苏灏。”
“我是‘连不到的蓝牙’的键盘手周星礼,有小姐姐要加微信一会儿后台找我哈。”
“欢迎来到The one!我是你们的洛童!‘连不到的蓝牙’的贝斯手。”
乐队成员挨个自我介绍着,每一个人结束后台下都会响起热烈的掌声,轮到最后一位,“唰”的一声,光束在舞台最后方照亮。
刺激得男人不适地眯了眯眼。
“鼓手。”他戴着半指手套,鼓槌在他指尖灵活转动,视线漫不经心扫了眼台下:“谈骁。”
乐队前面几人的自我介绍虽然简短,但是都有前缀欢迎词,只有他拽的与众不同。
谈骁穿着简单的黑色T恤黑色长裤,脚踩一双板鞋,青春又朝气。
底下尖叫响彻,钻耳又高涨,演出还未开始,先因为男人的出现而达到一个小高.潮。
阮珥直勾勾盯着舞台上的人,秀气的眉毛越拧越深,几秒钟后,倏然松开。
她想起来了!
是他!
哈士奇!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4章 第 4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