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欠债,自鲨重生。
没错,眼前这个长相清秀绝美的少女就是传说中的女主崔苗苗。
原书里就是这样写的,崔苗苗重生的第一天就被上门收债,她身体前主人的父亲欠了金家一百两,用这个破客栈做抵押。拿了钱后人就消失了,所以现在父债女偿。
崔苗苗重生后第一个任务就是:保住客栈,不被饿死。于是她和金润落定下七日之限。
现在事情也正在按着书中的方向进展着。
面对着前来要债的金润落,崔苗苗似乎是回忆起了什么东西。她微微愣了一下,又迅速警惕起来道:“你说我父亲欠了你们金家一百两,你可有什么凭证?”
金润落轻笑道:“自然是有的。”他从怀中摸出一张微黄的布,把它摊在崔苗苗的面前:“这是当时你父亲立下的字据,一百两字迹和掌印清清楚楚。”
崔苗苗眼睛转了下,身体迅速俯冲向前想要夺过字据,只是没想到金润落更加快一步塞进了怀中。
“金公子好身手啊。”崔苗苗尴尬的笑道:“不过你知不知道有句老话叫做死无对证?”
刚想坐下,不过看着布满灰尘的椅子,金润落只能站着道:“崔姑娘,每一份借款字据在衙门都有公章留底。
“真狠……既然如此,麻烦金公子改天再来吧,今天小女子我可没有钱。”崔苗苗眼看赖不掉,就打算拖下去。
改天再来?别改天啊!
金润落最爱崔苗苗了,想要更改他的结局,那么在男主出现之前撮合他们,让他得偿所愿,不就算更改成功了吗?
记得七日之约时,金润落就是因为洁癖而住在离这不远处的客栈里,这才错失了爱上崔苗苗的先机。
这一次让金润落住在客栈里,提前每天和崔苗苗朝夕相处,就不信宋彦成还能截胡。
白晓杨赶忙屁颠屁颠凑到崔苗苗身边,满脸堆笑道:“苗苗姐,其实应该让金公子住在客栈里,对你是有好处的呀。”她又往崔苗苗身边靠了下:“金润落家是经商的,富三代啊。如果让他住在这里,说不定会传授一些挣钱的小妙招。到时候不仅能还上钱,还能衣食不愁。”
保住客栈和衣食不愁是崔苗苗第一个任务,她自然是心动的。
崔苗苗思索再三后便立刻换上一副笑脸:“行吧,金公子可以留下来,不过每天要向我交饭钱。”她当然高兴,正愁没钱吃饭呢。
金润落听着却冷了脸,他像小狗一样垂下双眼委屈道:“本公子有一些病症,太乱的地方实在是住……”
住不下去?白晓杨连忙堵住他的嘴巴。
她趴在他耳边小声蛐蛐:“你不住在这里就不怕她跑了?放心,一切都由我来收拾,主人以后会感谢我的。”
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为了让女主男二终成眷属,她也算是煞费苦心了。
七日之约如常进行,白晓杨也成功带着金润落住进了客栈里。
为了让金润落住的舒心,她连夜把客栈从前到后,从里到外,从上到下都精心打扫了一遍。还连夜修补了窗户纸,清洗了所能看到一切的布料,她甚至还做了一顿丰盛的早餐。
然而金润落的脑袋上赫然写着:负百分之九。
去他奶奶家的香蕉皮啊,她干了这么多活,进度条也就涨了一格?坑爹嘛不是!
白晓杨两眼一闭选择看不见,化愤恨为食欲,埋下头库库干饭。
“那个……”
崔苗苗饭吃到一半,突然抬起头盯着白晓杨,似乎有话要问。
白晓杨看她欲言又止的样子,反应了过来:“我叫白晓杨,你叫我杨杨或者小杨都行。”
崔苗苗尴尬的抿了口水喝,然后说道:“杨杨妹妹,在这个地方什么生意好做啊?”
白晓杨愣住了,她也是刚穿越过来第二天,对这个世界的开发度同样不到百分之一,她怎么会知道呢?不过书上说崔苗苗是动用了生物学的原理,在这个世界开护肤品店发家的,那么这个建议准没错。
“我原来在欢喜楼打杂的时候,那里的花魁小杏仙最喜欢保养肌肤,很多达官显贵都是按照她用的胭脂水粉去购买的,是风潮呢!”
“如果苗苗姐也去卖保养肌肤的那些瓶瓶罐罐,然后得到小杏仙的喜爱,说不定也会成为风潮哦。”
这个白晓杨倒是没有说谎,原书里也是这么写的,后来崔苗苗还因此和小杏仙成为的闺蜜。
崔苗苗听着眼前一亮,接着问道:“那你知道什么样子的胭脂水粉最受欢迎?”
这个细节……作者可没有写啊,她怎么会知道呢。白晓杨遗憾地摇摇头。
崔苗苗叹了口气,低下头不在言语。
叮……金润落的脑袋上数字下降到负百分之二十。
什么鬼?她拒绝崔苗苗是碰到什么逆鳞了吗?
她忙活了一晚上才得了一分,现在却水灵灵的掉了十九分!
不!可!以!
“但是!”白晓杨一把按住崔苗苗的手腕,信誓旦旦说道:“放心,给我一天时间,保证把所有牌子都集全!”
此时金润落心里却是:这菜好难吃啊,以后还要受多少罪。
……
万颜堂的胭脂水粉是最好用的,这是书中记载小杏仙用的第一个牌子。尤其是它的镇店产品冰肌膏,传说中可以把脸上的黑头白头去无踪,所以每天购买的人都要排号的。
就白晓杨站在万颜堂门前的一刻钟里,前前后后进店的人就多达一百人了。这么大的客流量,怪不得旁边的饭店小吃摊等等都跟着发家。
那么就这里吧!
白晓杨在万颜堂对面支了一个简约的摊子,摆上各种小香囊和小簪子,然后又放了一摞白麻纸。
小香囊和小簪子都是金润落友情赞助的,白晓杨只是忽悠他说有舍才有得,这位公子爷就真的掏钱了。
身边有个有钱的大冤种简直不要太爽!
布置完毕后,她冲着街上的人群大喊道:“过来瞧一瞧看一看啦!选出你心目中的十个最爱的胭脂水粉,送香囊簪子啦!”
街上的人们听说是送东西,一股脑全部围了过来。
一位少女问道:“只要写十个就能有东西送?”
“是的,但一定要是真实的,一定要是最喜欢的十个。”白晓杨答道。
又一位妇人挤进人群里问:“但是我们不会写字怎么办?”
“放心,大家来说,我来写。大家站好队,一个个来,都有礼物送!”眼看着摊子前的人越来越多,白晓杨赶紧维持秩序,然后逐一开始登记起来。
站在第一位的是刚才那个妇人,她仔细想了后说道:“最喜欢的肯定是万颜堂的冰肌膏啦,还有它家的笑红颜胭脂和珍珠粉。要说令红堂的珍珠粉也不错,不过它家最好用的是青雀头黛,当然没有螺子黛好用,但那太贵了……”
妇人叽叽哇哇说了一堆,白晓杨总结下来后又给妇人看了一遍。
这妇人仔细确认后惊讶道:“姑娘,你这字写的太好了吧!整个雀城也就只有教书的先生有你这手好字了。”
不会吧,她虽然大学是古汉语专业的,但是因为字写的烂,没少被教授骂的。
白晓杨露出根本不相信的表情。
妇人笑道:“你还不信了?姑娘不会是外地人吧?我们雀城重商轻文的,基本上家家户户都会有小生意做,赚钱才是头等要事。所以啊,这读书写字的人就少得可怜,整个雀城的书都没有几本呢!”
作者你还真的是牛啊!
白晓杨心中感叹道,为了让女主崔苗苗成功发家,作者居然写重商轻文?你牛,哪有人比你牛?什么都敢写。
她谢过妇人后让其随便挑选赠品,妇人开心的挑选了一支蜻蜓簪子。在几次确定可以拿走后,高兴地冲着后面的人大喊:“真的有送诶!免费的免费的!”
话音一出,摊子前站排的人又多出了一倍。不到两个时辰,白晓杨准备的小礼物就都送光了,她带出来的两摞白麻纸也都密密麻麻写满了。
回到客栈里,三个人紧锣密鼓地把受欢迎的牌子一一归类好,还统计了各个产品的功效。
“杨杨妹妹,你太棒了吧!这样我就可以确定该卖什么了。”崔苗苗高兴得合不拢嘴。
苗苗姐这么高兴,金润落应该也会很高兴吧?
白晓杨偷瞄着金润落,他只是微微笑道:“杨杨,你出身欢喜楼还认识这么多字,写的也如此漂亮,还真是令人惊喜啊。”
不过他的表情可不是惊喜,而是,这五十两买的小女仆还挺值。
也对,现在时间还早,金润落还没有被崔苗苗身上过人的天赋所吸引,并爱上她。
看来一切要等明天开张之后再进行助攻,离男主出现仅剩两天了。
整理完信息后,崔苗苗独自在一楼研究护肤品配方,金润落和白晓杨分别回到各自的房间里休息。
劳累了一天终于可以早早休息了。
但白晓杨睡不着,古代没有手机,熬夜却成了习惯,她只能靠着写小说等待睡意。
吱呀,门响了。
她抬头望去,透过窗户,正对面的屋子里窜出了一个黑影,一个翻身消失在夜色中。
白晓杨一下子惊醒了,那是金润落的房间啊,大半夜他要去哪?
她连忙追出去,但又不敢惊动苗苗姐,只得从后门绕出去。一连追出去三条街,她已经体力不支了。
古代人是人均会轻功吗?
不玩了不玩了,再追下去,人没追到,她就要累断气了。
她深吸一口气开始往回走。
深巷里,一声辫子的脆响声震动了屋顶上的乌鸦,十几只乌鸦飞出,让深夜显的恐怖。
白晓杨吓出了一身冷汗,她寻找着辫子声,从巷口偷偷望进去。
三四个黑衣人围着一个跪在地上的黑衣人,为首的拿着辫子狠狠抽打着,直到跪着的那个倒地为止。
“让你来收债,你却耽误了这么久,太令我失望了。”
倒地人声音微弱:“五日,我会……”
“没用的东西。”
为首的骂完,便带领众人消失在深巷中。
白晓杨蹑手蹑脚地跑过去,她要看看正脸,因为这人的身形和金润落的太像了。
她小心地打开帽檐,眼前是熟悉的帅哥脸。
真的是金润落!
“小女仆……”
她扶起金润落的身子,他便顺势靠在白晓杨的怀中。
他眼底微红,泪水像珍珠一样挂在睫毛上,脸色唇色苍白,呼吸微弱,像一只乖巧虚弱的小狗。
白晓杨不敢去碰他的后背,那里皮开肉绽,被血染红了衣服。
“怎么会被打成这样?”她看着这些伤口有一点心疼。
“别告诉别人。”金润落湿漉漉的眼睛似乎在恳求着她,然后彻底昏睡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