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骁最近在为一件事苦恼。
这事说来话长,一切都埋藏在他人生至今的二十几年中。但透过现象看本质,这件事其实又很简单,无非是他的发小友情变质爱上他罢了。
梁骁从小到大都自认为是个直男,并且坚定地认为发小李荣该是个和他一样的直男。
退一万步说,就算李荣不喜欢女人,没关系,梁骁也是个不想结婚的;就算李荣喜欢男人,没关系,梁骁不会歧视同性恋;就算李荣喜欢他……有关系!为什么李荣会喜欢他啊?!
兔子都不吃窝边草,为什么李荣会喜欢一起长大的、彼此知道那么多糗事的他啊!
梁骁在两次意外中得知此事后大受震撼,大惑不解,大为挠头。在深思熟虑半小时后,他决定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努力帮助发小重回正轨。
梁骁的计划A:让李荣认识到这个世界上好人千千万,不能把眼界局限在自己的发小身上。
说是这么说的,但对着这个计划,梁骁列不出任何实际措施。
原因无它,在他看来,男人根本没有什么好的,更别提帮发小找到比自己更好的男人来托付终生了。
梁骁心想,李荣是个程序员,经常加班,另一半不能太忙,最好可以调休,不然两个人的假期对不上感情容易出问题。
虽然李荣的职业是程序员,但他不宅,反而从小就喜欢打羽毛球。另一半打羽毛球多半是打不过他的,至少也要喜欢一项运动,这样休息日他们可以一起去体育馆。
还有,李荣喜欢做菜,另一半要么能和他一起做菜,要么就得会吃,比如梁骁自己就很喜欢吃……
打住,举例不能举自己。梁骁默默划掉了上一条。
“梁工,看什么呢?这么开心。”
梁骁接过司机递过来的矿泉水,随手把正在写计划的手机搁在腿上,猛灌两大口水:“帮我朋友相亲呢。真是不看不知道,这年头婚恋市场行情太差了,我想帮我朋友找个好男人,怎么看都没有合适的。”
“您不就挺合适的吗?”司机笑了笑,见好就收,没继续打趣,“接下来先去A市的B区还是C市的D县?”
“先去B区,B厂的主任家风比较严,今晚应该不用喝。”梁骁靠上椅背伸了个懒腰,忍不住打了个哈欠,“像我这种要么在路上、要么只想一睡不起的工作性质,就不适合结婚。”
司机摇了摇头,显然不赞同。
梁骁看了一会儿窗外的细雨,又回头看向身边另一位一睡不醒的工程师,真是十分羡慕同事的睡眠质量。
不像他,在山路上睡不着不说,作为单身狗还要为发小的幸福操劳。这趟回去得让李荣做顿好的补偿一下,梁骁突然很想念李荣煲的玉米排骨汤了,那口味和他母亲做的真的很像。
梁骁是在大学毕业后独自来到这座城市的。
远离家乡,远离大学,来到一个全新的、陌生的城市,梁骁很享受这种开拓新地图的感觉。工作一年后,他就混成了半个本地人,并且很快再次感到无趣,主动申请调岗到了外派岗位,一年中几乎一半的时间是奔波在路上的。
梁骁钟爱的是新鲜感。新鲜事、陌生人,任何与自己认知不同的事物都能激起他的探索欲。反之,对于太过熟悉的事物,若是工作内容他就只为了生存而工作,若是其他内容就很容易让他失去兴趣。
因此,在梁骁的人生至今的二十六年里,他的朋友是一茬又一茬地换,平均保鲜期三年。世间漫游二十余年,似乎只有李荣能和他维持十年以上的友谊,而这一份唯一竟然存在了二十多年。
虽然这二十多年并不是连贯的。梁骁眺望着远方烟雨朦胧间起伏的青山,脑中胡思乱想着过去。
梁骁和李荣一起长大,从小皮得像猴的李荣意外很听梁骁的话。明明李荣的年纪只比梁骁小两个月,但李荣的母亲让他喊梁骁哥哥,他便喊了。后来年龄渐长,梁骁哥哥又变成了梁哥。
两人一直同校到初中,在梁骁未曾察觉异常之时,李荣不声不响报了和梁骁不同的志愿,去了不同的重点高中。整整三年,他们说过的话加起来都没有曾经一个月说的多。
可笑,梁骁当时还以为李荣是长大了,叛逆期少年不愿意再喊哥哥才去了别的学校。现在看来,李荣可能从那时候就意识到自己喜欢男人了。
如果真是从那么早以前开始的,那可难办了。梁骁握着手机转来转去,思绪如雨丝纠缠。他似乎也被这场雨催眠,渐渐闭上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