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国庆,南城开始入秋。
早上起床,能明显地感觉到比昨天冷了很多。
顾敏之一边穿外套一边骂骂咧咧:“我靠!南城真的是名副其实的一夜入秋啊!小雨你衣服穿厚点儿。”
宋淮雨“嗯”了一声,打开衣柜,翻出一件酒红色毛衣套上,洗漱完就背上书包和顾敏之出门。
真的入秋了,她们急急忙忙地买了两个煎饼馃子边赶去上课边吃,有白雾从嘴巴里弥漫出来。
生物医学科学的第一节课,任课老师站在讲台上问:为什么选择来这个学校?选择这个专业?
没有人回答,大家都默不作声。
过了一会儿教室里慢慢开始响起同学们的窃窃私语。
任课老师举起水杯喝了一口水才慢悠悠道:“看来大家都只和同学说,不和老师说是因为害羞吗?要是还没有人主动起来回答,那老师就随机抽取,当是锻炼锻炼你们的胆量。”
这时,教室里讨论的声音更大了,好些人跃跃欲试。
“我对生物医学科学这个专业的理解是,研究病从何来,并找到对策,去理解生命,改造生命的学科。我也希望自己能做些实事,帮助到更多的人。”
宋淮雨站起身回答,清瘦的身板,脸上却带着认真的神情。
周凛上课的教室就在他们隔壁,正好上卫生间路过听到了宋淮雨的回答,她背对着他,只能看到她圆润的后脑勺和一段干净修长的后颈。
看着莫名有股坚韧劲儿。
老师欣慰地看着她,鼓了鼓掌,让她坐下。又说:“这位同学说得非常好,生物医学科学的确是一个帮我们理解生命改造生命的学科。问的问题永远绕着人转:为什么这个人会生病?是什么病毒?什么细菌?哪种药物对这些细胞最有效?他们在人体里追查疾病从哪里来、会造成什么、如何阻止它。未来的四年,我们将继续探索这门学科的神奇和美妙之处。还有其他同学要回答的吗?”
有了第一个打头阵,同学们也渐渐打开了话匣子。
下课后,宋淮雨去同一层楼的卫生间上厕所,回来的路上碰到了班上的好几个同学。她本想笑着跟他们打招呼,见他们一直带着嘲弄的笑意,她顿时放弃了这个举动。
“这么爱出风头的人我也是第一次见。”其中有个女生道。
“可能装模作样惯了吧,就是可惜身体不太好,军训的时候咱班的男生不都说她是病美人,林妹妹吗?”
“就是啊,最讨厌这种装的人……”那几个人都在发笑。
她感到莫名其妙,她从来没有得罪过她们,不知道从哪里来的恶意。她以为大学不会再有像高中一样的人的。
看着他们笑话、诋毁她的样子,她什么都不想说了,只想尽快离开。
“不会说话,就闭嘴!”周凛站在她身后看着那些人,冷冰冰地道,“老子真听不惯你们说这些狗屁话。”
她回头看了他一眼,他今天穿了一件黑色连帽卫衣,黑色的长裤,脚上穿了一双AMBUSH x Nike Air ForCe 1 Low的黑武士,看起来很酷。
他两只手揣在裤兜里,脸上的表情还是冷冷的。
南城稍微出身好点的都知道周凛,他是名副其实的富少爷,天之骄子。
他都发话了,谁还敢说什么?都灰溜溜地走了。
周凛看也没看他们,微微俯身对她说了句:“走吧。”
她应声往前走,他就跟在她身后,步子走得很快,吊儿郎当的,像是故意挡住他们看她的视线。
快要进教室的时候,她扭过头看了他一眼,发现他还在,左看右看的就是不看她。
不知道在看什么。
她准备跟他说一声谢谢,奈何他根本就不看她,直接进了隔壁的教室。
那就下次再向他道谢吧,她看着他的背影这样想着。
他好像也没有那么凶。
放学后,她和顾敏之一起去吃了食堂,她没和顾敏之说这个事。这些人又不重要,没必要为了这种人影响自己的心情。
回宿舍的路上她看到有个新开没多久的名为“巷子里”的清吧在招服务员,她记下电话,很快就和老板打过去。
老板说还招服务员,薪资待遇面议,晚上营业,问她什么时候能来试工。
她急忙答道:“今天晚上就可以!”
于是她的兼职就这么敲下了。待遇还行,每天晚上工作三个小时,周末可以全天兼职,灵活排班,不影响学习和睡觉时间。
顾敏之有些不放心:“小雨,这个工作靠谱吗?会不会不安全啊?”
宋淮雨不是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去面试加上试工的时候,她发现这家清吧老板就是她们学校已经毕业的前学生会会长——明远。顾客也以她们学校和附近一所大学的学生为主。不是那种乱糟糟的酒吧,氛围好一些。
而且这家清吧就开在学生公寓对门,很近。这样来回也方便。
她把大概情况跟她说了下。
顾敏之听了还是有些不放心:“那这几天你去工作的时候我先陪你吧,我还是有点儿不放心你一个人去兼职。”
“好,谢谢敏之愿意陪我,爱你!”宋淮雨抱了抱她,笑得眉眼弯弯。
“咦!肉麻死了!”顾敏之故作嫌弃地推她。
放学后吃完饭大概七点半,正式兼职的第一天,她早早地就到了巷子里,客人还没来。
她把书包放在隔间的柜子里,工服是白衬衫她换好后,年长一些的经理璐姐带着她还有另外几个服务员一起开始准备工作。
随着夜色降临,年轻的客人们一小撮一小撮地就来了,很少有人是形单影只来的。
璐姐看宋淮雨长得好,形象好,说话做事也很亲和大方,就安排她去迎接客人,给客人点酒水单之类的工作。
清吧里音乐放得挺大声,她没听清楚又靠近璐姐问了一遍,璐姐又给她重复了一遍,随后她乖乖地拿着酒水单去迎客点单了。
来这里的客人大多是一群男生或是三两个女生,也有小情侣。他们大多喜欢点可乐桶,长岛冰茶、今夜不回家之类的混合酒。
忙活了半天,终于有口气可以歇会儿,她扭了扭发酸的脖子和肩膀。突然有个人从背后拍了拍她,她转过身,是说好要来陪她的顾敏之。
“小雨,你们这氛围还不错,给我点一杯‘今夜不回家’,我坐在这等你下班。”
宋淮雨笑着应声好,就去给她拿酒了。
“敏之,我请你喝吧,我还给你点了鸡米花和薯条圈,你坐在这里乖乖等我,有事找我,不要乱跑,我怕我一会儿找不到你。”她苦口婆心地交代。
“不用啦小雨,这样的话你今天赚的钱不就都拿来请我喝酒啦?”
“又不是天天请,这不是第一天嘛,我都给我同事说好啦,安心喝啊。”
敏之只好点点头,喝了一口,发出满足的声音,惬意道:“知道啦,谢谢小雨,你去忙你去忙,不要挡着我,我要看小帅哥。”
宋淮雨无奈又宠溺地笑了笑,然后端着餐盘继续去干活了。
快九点时经理璐姐过来交代了她一句:“小雨干得还不错,晚上九点会有老板请的乐队朋友过来驻唱,你帮我看着点儿,我出去一趟办点事。”
宋淮雨乖巧地点点头,随后又去收餐盘一刻也没停下。
中途顾敏之找到她说头有点晕,肚子有些不舒服。宋淮雨给她喝了点牛奶解酒便让她回宿舍。
她怕忙不过来,顾不好敏之,还是让她回宿舍放心些。
“那我走了你怎么办?”顾敏之蹙着眉头。
“我没事的,放心吧,看见没,这个清吧大厅装了监控,我不会有事的。你先回去,一会儿我下班了给你带好吃的。”
“那好吧,小雨,我下次不贪杯了。”顾敏之说完就回宿舍了。
到了宿舍她给宋淮雨发了条信息:“我到了,小雨。”
“头还晕的话就睡一下。”宋淮雨编辑好信息发过去,看店里正忙,便将手机放进口袋里继续工作了。
快要九点的时候,果然有一支年轻的乐队来到吧里驻唱。店里的灯光打得有些暗,看不清人的脸。
她正要去接待,给他们引路,就看见为首的吉他手正轻车熟路地带着其余的乐队成员往台子上走。
她尴尬地把手收回去,准备往收银台走,没忍住还是瞥了一眼那人的背影,总觉得好像在哪见过。
他手脚利落地从吉他包里拿出吉他,坐好,开始试音调音。
店里忙,她来不及多看,收走客人的杯具,又要忙着去迎客点单。
吧内突然传出一阵骚动,女生们花痴的台下在大声议论着,连店里的几位服务员姐姐也笑眯眯地往台上看。
宋淮雨正在吧台看调酒师文哥调酒。她顺着他们的视线看过去,看到吉他手的正脸,宋淮雨整个人都怔住了。
又是他!又是周凛!
他怎么会是乐队的吉他手呢?她想不通。
直到看到他身后的鼓手是程宇时,她好像就明白了。哦,原来他们不是专业的乐队啊。
还有几个人她没见过不认识,但都很年轻,应该都是C大的。
这时候店里人的眼睛都盯着台上。
他们在演唱万能青年旅店的《秦皇岛》,她听过这首歌,演奏得挺好,就是缺了个灵魂唢呐。
店里的客人都专心看他们演出,她给客人端过酒水,没什么事,也坐在吧台撑着下巴看周凛弹吉他。
她发现周凛弹吉他的时候神情特别专注,好像上次文艺会演他弹钢琴时也是一脸严肃认真,仿佛除了手中的乐器,眼里再没有其他。
她想,他应该是真的喜欢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