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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凶 第1章 一只替罪羊

作者:周白水 分类:科幻灵异 更新时间:2024-09-20 17:16:48 来源:文学城

今天是记者节,你们怎么把我这个老古董给搬出来了,哈哈,也好,谁叫我是个爱热闹的人哩。不过年纪大了,说话有点颠三倒四,可别见怪,我儿子可没少笑话我,说我一大把年纪了,性格还跟个小姑娘似的,讲话还是东一榔头西一棒子的,也就听个真而已,压根儿没半点深度与逻辑。

我想各位都看过我一九四五年报道伟人重庆谈判的稿子吧,那我就是实事求是的写,看到什么就写什么,没有半点儿夸张,没一星半点儿春秋笔法。

当然,你们最想知道的是那件事吧,你们称呼那件事叫什么来着,民国第一连环凶杀案,是这个哈。它原本和我没什么关系,起因是《中原日报》的一份公告。

“近来谣诼甚多,显系红赤分子,意图扰乱地方,人民万勿轻信。原警员张秉坤受红赤指使,传言梅城惊现连环杀手,专屠少年,经多方查证,此为假借名义,集合扰乱治安。所幸,谣之始作俑者张秉坤已将就法,特此公告吾民,务必保持独立思维,切勿信谣传谣。”

我一看这篇报道就来火了,挂红赤这么大的帽子,这个张秉坤绝对是无辜的替罪羊,直觉告诉我这个人肯定是无辜的。

“这个张秉坤肯定是无辜的!”我一边说着,一边把手中油条往桌上一扔。

梅庵抬起头,脸上“也无风雨也无晴”,盯着我问:

“你怎么又是这身衣服啊,你只要一穿这身衣服,准消停不了。”

我穿着一件白色带圆点的布质旗袍,外面罩着件红色毛衣,我总喜欢穿这件衣服去采访,红色多招人注意啊,大时候男记者多是灰长袍,女记者是深色旗袍,就我一人一身红,一大堆记者里无疑我最扎眼,我想采访谁,指定谁就是第一个看到我举起的手。

我第一次的采访任务就是采访郭沐若,人家是教育部□□长,他刚下飞机,就被一大群记者围上去,结果他谁的问题也没回答,就回答了我的问题,让我在社长面前出尽了风头,后来社长就给了更多采访大人物的机会,我的成功,很难说不是我这红毛衣的功劳。

“梅庵你又来这招,不要学人家孔院长的哈哈主义,好不好!”我气得将手中搅拌豆浆的勺子也摔了下,直在杯子里直打转,豆浆也溅了不少到木质桌面上。在他眼中,或许我就是个小女生而已,有时候这种感觉很好,但是,在谈正事时,这种感觉又不好了。

陶梅庵站起来,拿了块布放在溅出来的豆浆上,又重新坐回到我对面的欧式木椅上,很严肃地对我说:“矫枉过正。人们为了改正一个错误,往前走十步就可以了,但大多数人可能要往前走十二步。多走了这两步,可能性质就变了。蒋公说的‘宁可错杀一百,也不放走一个’就是这回事,自有它的道理。”

“那你想想看,要是你就是那个错杀的一百中的一个,你有多无辜!那错杀的一百个里面,也是有一百个家庭的,一百个妻子、一百个孩子的,你有没有想过他们?”我越说越激动。

“马可雅维利说,在大时代面前,个人的痛苦得失,无足轻重的。个人的痛苦得失,也只是在沦为政治的工具之后,才显其价值。”

“我一定要去查清楚这件事,如果张秉坤确证是无辜的,大众必须知道真相 。”

他没有任何表示,没说反对,也没说支持,只是啃着他的油条,津津有味地啃。我想,其实他心里是反对的,怕我闯出祸事来,但他又拿我没辙,我想他在心底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有能力帮我化解一切祸事。

今天的年青人,可能都不大知道陶梅庵这个名字了,在民国那会儿,可是个通天的人物。不好意思,我又要说起我老公了。

他十四岁就进长沙《女权日报》当编辑了,因为文才与眼光都好,半年后就被当时的省报《湖南民报》挖去了任编贺,撰写时事述评;稍后辞职接办《湖南新报》,任总编辑。同时,他还为上海一些大报撰写湖南通讯;1919年,他以湖南报界联合会代表资格,参加湖南的“驱张(敬尧)运动”;1920年他受聘为上海《新闻报》驻湘特约通讯员,撰写长沙特约通讯;1927年任《武汉民报》代理总编辑兼上海《新闻报》驻汉口记者;其间还为著名的《申报》、天津《大公报》撰写通讯;

1928年担任《新闻报》战地记者,随国民军报道“二次北伐”,冒枪林弹雨发回大量战地消息,亲身经历了日本侵略者制造的“济南惨案”。这些对军阀混战时事新闻的迅速、准确报道和深入的述评分析,为他赢得了极高的声誉,与天津《大公报》的张季鸾并称为当时中国报界“双杰”。

从30年代起,他又先后在南京、上海办报。由于国民党的新闻管制日紧,他从写“新闻”转为以写北洋时期“旧闻”为主。抗日战争爆发后,他积极宣传抗战,曾受□□单独召见。长期的政治、军事报道养成了他对时局犀利的眼光和深刻的分析、判断能力,所以他对国内抗战尤其是国际形势的看法深为蒋公赏识,曾想将他安排重用,但他认为他回到上海新闻界作用更大,便婉拒了。蒋公要陈布雷转嘱他回沪后将对时局的看法、形势的分析随时写成书面材料,设法转交。

我比当时其它的记者更敢放胆真言,也就是仗着他这个大靠山吧。

当天下午,我就打听出张秉坤被羁押在梅城高等法院看守所城西分所。我推着我的自行车上路了。

自行车是我在《妇女生活》杂志工作时社长给我的奖品。社长说,全中国四万万同胞里,拥有自行车的不过一万来人。可见当时自行车的金贵了,不过有自行车也是件挺麻烦的事,还要上牌照,月月都要上交通局交钱去,不止于此,车主搬家还要主动上报,可以想见,在彼时的华夏,自行车绝对是高端大气上档次。

城西分所是在一家老祠堂的基础上改造的,白墙灰瓦,从外貌看,还是像祠堂胜过像监狱,如果门口没有那两个真枪实弹的狱警的话,那就更不像是监狱了。我停了车,理了理红毛衣,跟狱警说:

“小哥,我是张秉坤的表妹,我要去探视我表哥,再不见,就见不到了。”根据当时的法律,死刑犯只允许家人探视,所以我就扯了个谎。你知道的,没办法,地球是依靠谎言推动其旋转的。

狱警同情地说:“小妹,别伤心。我去向所长通报一声。”一边说,一边把我领进等候室,转身进去通报。

这肯定是按部就班走下流程而已,有民国宪法在,你还敢不让我这个“家属”进去?可没想到,他们还就真的敢不让我进去。

小狱警将一个瘦高个的人领进来,这人浑身上下没什么可以显示出他与人区别出来的地方,包括那张脸。

这是我构思了好多年的作品,我自己非常非常喜欢这种民国的故事,希望大家支持哦!拜谢啦!!☆⌒(*^-゜)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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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一只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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