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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精神病真的能处啊[穿书] 第17章 第 17 章

作者:夏五月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3-05-18 13:50:13 来源:文学城

望着这满层的蓝条纹们,更加坚定了于墨赶紧离开这里的决心。

这里,怎么着都他妈的不能在待了!

于是,他果断的看向了季明宇,拉着季明宇的手,定定道,“哥,你不要激动,我接下来说得话,是很认真很认真的。其实我……”

“啊!~~~”

没病俩字还未来得及出口,一声凄凄惨惨戚戚的尖叫声从走廊中飘了过来。

这一声“啊”,音色宏亮,让人动容。

于墨心尖一颤,循着声音看过去,只见走廊中溜圈的蓝条纹的人流中,正有一位长发飘逸的大哥时而捶胸顿足,时而摇头晃脑的往这边跑来。

这位大哥,刀削脸,面颊清瘦,衬得五官哪哪都很突出。

大鼻子,大嘴,尤其是那双眼,眼球突出,目眦尽裂,远远看去,有点儿吓人。

不过,这么要命的一嗓子,大部分病人都跟是没听到似的,自顾自的大步超前走着。只要零星的几个病人,慢吞吞的转过头,目光呆滞的看了一眼,然后又慢吞吞的转回头去。

待跑到他们跟前,长发飘逸的大哥紧急刹车,一个重心不稳,后仰着将将要栽下去时,季明宇眼疾手快,赶紧上前,拦腰扶住。

“谢谢你!”

这哥们变脸到快。刚才还一副癫狂状态,此刻倒是一脸平静,老实巴交的与刚才判若两人。

他整理了一下凌乱的秀发,还不忘鞠躬感谢一下。

“不用谢,应该的。”季明宇甜甜的回道。

这时该长发男子看向了于墨,突然脸色一变,突出的眼球在眶子里滚了两圈后,紧接着,双臂抡圆了往后一甩,脚一跺,又亮了凄凄惨惨戚戚的一嗓子。

啊~~~

此声胜前声。

整个楼层跟着颤了三颤。

于墨捂着耳朵,打算有多远就走多远。可特么的他刚走了两步,这个长发男子突然收住了尾音,一把揪住了他的后领。

“……”

季明宇立马急得跑了过去,掐着那人的胳膊,愤愤道,“你放开我弟弟。要不,我拧死你!”

只见那长发男子目光中一丝冷意飘过,“呵,兄弟,你该不是在这里呆傻了吧,拧?……能死人吗?”

季明宇心里顿时咯噔一下,此刻他才忽然发觉自己对这种病认识的太片面了。(别看他来这里的时间也不短了,但是只有这两天才接触过除了小炎以外的病人。)

长发男子这时松开了于墨的后领。他好像没事人一样,非常认真的对于墨说,“我告诉你,我没病,我一点儿病都没有!!!”

于墨一愣,心有余悸的颤了一下,随后缓缓的转过身,朝长发男子点点头——“自己没病”这个事儿,好像是个神经病都说过!!!

由此,他更推人及己的想了想,他觉得他说自己没病这事儿,百分百的没人会信的。

他刚想明白这一点儿,这时,这个长发男子撒开了他,往后退了两步,紧接着拳头摆在胸口处,他特么的跟要朗诵诗歌似的,微微扬着点儿下巴,声情并茂的说,“啊!兄弟,我跟你们不一样,我没病,我一点儿病都没有。啊,兄弟,我会背唐诗,我会背宋词,我会解方程,我会高数,我会,我什么都会,我什么都会啊!”

“……”

就这架势,谁特么的敢搭茬?

于墨老实巴交的站在一边,静静的看着长发男子的“表演”。

此刻长发男子换了一只手锤胸口,边锤边扬着脖子朗诵,“啊!兄弟,我跟你们不一样,我没病,我一点儿病都没有。啊!兄弟,我会背唐诗,我会背宋词,我会解方程,我会高数,啊!我会,我什么都会,我什么都会啊!”

“……”

一群乌鸦飞过。

于墨以为自己就是个看客,可特么的下一秒,长发男子突然大步一跨,跳到他的面前。

他一时间没反应过来,吓得一激灵,往后小退了一步。

男子瞪着铜铃般的大眼睛看着他,定定的问,“兄弟,你为什么不说话呢?难道,你觉得我和你们一样吗?”

“……”

于墨愣愣的摇摇头——自己现在一身的“病”都洗刷不干净,在搭了你的腔,更特么的洗不清了。

可下一秒,就真有人搭腔了。

一道声音悠悠的飘了过来,“你说你会背唐诗宋词,那么各来一首吧。”

于墨循着声音好奇的看过去,他倒要看看这谁闲的吃饱了撑的。

目光穿过长发男子,只见那个穿皮夹克的狐狸眼男子现在正靠在楼梯口的那面墙上,面带微笑的这里。

男子潇洒的撩拨一下大长发,潇洒的一转身,用一种桀骜不驯的眼神看向这个狐狸眼的男子,“你让我背,我就背,你谁啊?”

狐狸眼男子,“我是你的诗迷,刚才你写的那首诗,真的把我迷住了。”

嗯?????

此刻于墨却挠头了,刚刚……他写的?居然那是诗啊!

“知己啊!”

长发男子瞬间异常激动的跑到该知己面前,异常激动的抱着知己连连说道,“知己啊,知己啊,你是我的知己啊!”

该男子嘴角又一抹流霞飘过,他轻拍着该男子的背,“当然。”

此刻,楼上突然传出了嘀哩当啷开锁的声音。

于墨仰头往上去,只见刚刚别过的贺凡贺医生正带着他那俩徒弟正风风火火的往这里赶。

贺凡大步跨下,他先看了看老实巴交的季明宇和季明宇的老实巴交的傻弟弟,见他们俩个人屁事都没有,嘴角满意的笑了笑。

在头一撇,看到墙角那俩互相拥抱的,嘴角的笑意蓦地又落了下来。

他双手环胸悠悠的看着拥抱的那俩人。

“知己啊,我这有个事情要处理一下啊,咱俩等一会儿在拥抱啊!”

狐狸眼男子最后轻拍了长发男子一下,这才松开了他。

待长发男子转过身,贺凡立马就炸了,“陆明明,你这是几个意思啊,你把214号病人带来三楼干吗?”

陆明明!

于墨心头一颤,不禁抬眼又多看了几眼这位长得还凑合的男子。

——书中的这货是个跑龙套的之一。

出场不多,但是于墨印象却特么的极其深刻。

就他,就是因为他,就特么的因为他,贺凡才搞出个什么一群精神病外出郊游的傻逼项目。

陆明明和贺凡在博士期,都是被业界资深专家看好的未来翘楚。

不过,博士毕业,陆明明这货情商感人一篇论文得罪了全人类,以至于毕业前途就黯淡了。

像他这样被业内早就看好的,论文这个东西完全可以“随便写一写”。

结果这货经过把个月的走街串巷,上山下乡,写出了一篇不及格的,世人皆有精神病!!!

这么写文章实在是不严谨。

在这个严谨的科学世界里,连个亲爹亲妈的亲子鉴定也只能得出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循环九这样的结果。

可特么的这货居然敢说百分之百,这就绝对是不严谨的!!!

而且,这货因为从爷奶到爹妈都是这方面资深的专家的缘故,在这个圈子里,什么都敢说……

总之,综合各种原因,这货因为这篇论文,好几年没找到好医院。

于墨记得书里说,贺院长在进修期间,恰好遇见了陆明明,两个人相谈甚欢,进修完,就把陆明明给带回来了。

咦?

这么一想,于墨不禁皱起了眉头:陆明明是在原主18岁生日前一个星期才来的医院,才特么的实行的那个缺心眼的楼长计划。

怎么如今提前了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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