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
白森遥很缺乏安全感似的,用被子把自己裹成一团,只露出毛绒绒的脑袋,他似乎睡的很不安稳,眉心皱成一小团。
自昨晚从秦泽房间回来后,白森遥几乎一夜未眠,只有在天朦胧亮的时候,他才稍微安心的睡了会儿。
可没睡多久,“叩叩叩”的敲门声将白森遥惊醒,幸好已经是白昼,他这才敢下床开门。
而罪魁祸首段霖,则靠在门边对着他邪笑,看着精气神非常好,他皮笑肉不笑的打着招呼,“小少爷,早啊。”
白森遥礼貌回应,“嗯,早上好。”
段霖看白森遥透着倦意,他挑眉问道:“没睡好?”
“嗯。”白森遥默默的点点头,根本不可能睡好。
“没睡好就要吃好,走,带你去一楼喝粥。”说着,段霖眼尖的发现,白森遥现在穿的外套,那是他昨晚没有看见的,而且这件外套很熟悉,像是秦泽昨天穿的那件外套。
段霖挑着眉,表情看似轻松,可说话的语气瞬间变了味道,像是审犯人般,“你身上的外套怎么回事?秦泽的衣服吧,怎么跑到你这里来了?”
白森遥这才想起,他把秦泽的外套穿走了。在昨晚,他听完“也许”这个答案以后,就非常沮丧的回到自己房间,在生死关头,白森遥早已忘记,自己光着身子穿着秦泽的外套这件事。
段霖的视线往下移,停留在白森遥的大腿根处,“我在跟你说话,快回答我,而且,你穿裤子没有?”
白森遥感觉脸颊开始发烫,他支支吾吾的回答,“穿…穿了。”才怪!
段霖也不是那么好忽悠的,他伸手就想要揭开白森遥的衣摆,“我不信,我检查一下。”
白森遥不可置信,眼睛瞪的圆溜溜的,他连忙一躲,语气慌乱,“你这人怎么这样!我真的穿了!”
段霖皱了皱眉头,“那你给我解释一下,这外套怎么回事?”
白森遥脑袋乱得慌,昨晚的事情,他也分不清哪些是该说,哪些是不该说的,而且段霖是敌是友,白森遥也不知道,他最后选择胡说八道,“你也知道,我喜欢秦泽,这是我偷偷买的情侣款外套。”
段霖面无表情的戳穿他的谎言,“这不是你的尺码。”
果然,一个谎言需要另一个谎言来支撑,白森遥只好继续胡说八道,“好…好吧,其实我是故意照着秦泽的尺码买的,因为…因为我想体验一下,穿男友衣的感觉。”
说完,白森遥的脸颊情不自禁的发烫,他为自己的发言感到羞耻,他到底在胡乱说些什么呀。
幸好,段霖有被气笑到,他语气不太好,“小少爷,兴趣爱好不仅广泛,还挺特别啊,特变态。”说完,不需要白森遥关门,段霖很自觉的摔门离去。
变态就变态吧。
白森遥稍稍松口气,他连忙脱下外套,换好自己的衣服,待整装完毕,这才去卫生间洗漱。
白森遥记得,段霖和他说一楼有喝粥的地方,于是他洗漱完,便走到一楼大厅,果然在那,看见了考古队等人聚在一起喝着早餐粥。
白森遥远远的还没走近,沈甜甜就看到了他,她阴阳怪气的道:“奇迹啊,这不是白森遥吗?你怎么没跟往常一样睡到太阳晒屁股呢,就像猪。”
白森遥并不是很在意,小猪粉粉嫩嫩多可爱,他顺着沈甜甜的问题回答道:“嗯,我有点不习惯这里的环境,今天确实起早了。”
这般反讽没把白森遥惹急,反而沈甜甜自己觉得来气,她嘴不饶人的接着说:“瞧把你矜贵的,你要享福就回家享福,这里可没人伺候你。”
“嗯嗯,我知道。”
简直是一拳头砸在棉花上,沈甜甜泄气般的闭了嘴。
白森遥是实话实说,不是有心堵沈甜甜的话,毕竟他很理解沈甜甜对自己敌意,只是因为身份卡牌,因此他也不太在意这些针锋相对的话语。不喜欢听的话,全当没听见就好,这种事情他还挺擅长的。
比如医院的医生也会经常跟他分析他的病情,说他还剩下多少时间,能活到十二岁,但他全当耳边风,每天无忧无虑的活着,他还不是活了很久很久,早就远远的超过了十二岁!
白森遥找了位置坐下,本来他还很期待的,可发现早餐是姜粥以后,他瞬间没有了兴趣,挑食的他不喜欢姜丝。
见白森遥坐在那里久久也不动筷,段霖虽然还有些不愉悦,但还是没忍住和他搭话,“怎么不喝粥?”
白森遥摇摇头,“我不饿,你们吃。”
段霖将刚舀好的姜粥摆放到白森遥面前,像是哄着挑食的小朋友,“你不是没睡好吗?姜粥可以安神养眠。就算不喜欢也多少喝点,不吃早餐很伤胃。”
白森遥微微张唇,正想说什么,秦泽冷漠的声音便传来,“姜粥辟邪。”
白森遥歪着头,思索会儿,“那好吧。”
段霖:“?”敢情他说那么多字,都是废话呢,不如秦泽的圣旨。
粥很烫,那勺子一碰,白森遥的嘴唇就被烫的通红,他撅起唇,呼呼的朝着粥吹冷气,等粥稍凉,才慢吞吞的将那一勺粥放入口子。
连喝粥的模样都和他们不一样。
娇惯。
吃完早餐,考古队便出发,白森遥默默的跟在队伍后面,想碰碰运气收获一些线索。
可在村子里逛一圈后,毫无所获,因为柳公村实在是太过寻常,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走了一早上的路程,成竟昆饿的实在顶不住了,便拉着考古队走进一家农家菜馆,“我们吃点东西休息一下吧,这村子不长腿也跑不掉啊,何必那么急呢。而且饭馆人多热闹,说不定还能打探出一些消息,你觉得怎么样,秦哥?”
秦泽的视线扫了眼众人,最后落在人群后面躲着的白森遥,他白皙的脸透着粉,小口小口的喘着气。
随后,秦泽点头表示同意。
刚入坐,老板娘就笑吟吟的走过来,她高兴的问道:“几位客人,要吃什么菜?”
成竟昆快速的看了眼菜单,他道:“什么菜都来一份,米饭两盆,放心我们人多吃得下,绝不浪费。”
“好嘞。”老板娘高高兴兴的说道:“那几位客人请稍等,马上就上菜。”
没一会儿,菜就陆陆续续上齐,那老板娘还额外的拿了几个香囊,她给每个人都分发一袋,“这香囊有安眠养身的功效,里面是我从山上摘来的玫瑰花瓣,算我给各位客官光临本店的谢礼,请各位笑纳。”
沈甜甜很快就收下了,她闻了闻,很喜欢这股香味,便笑道:“谢谢老板娘!这香囊真好闻啊!”
老板娘捂嘴笑道:“你们睡前啊,记得把这香囊放在枕边,保证一夜睡到天亮,神清气爽。”
白森遥坐在最里面的位置,有些不方便拿,段霖把香囊拿给他,语气轻佻,“拿着吧,鲜花配美人。”
白森遥:“……”
沈甜甜则是对段霖翻了个白眼,“我看你是真的病了。”
成竟昆嘴里塞满了食物,口齿不清的问道:“老板娘,我们是考古队的,想知道一些事情,不知道你方不方便告诉我们一些事情。”
老板娘热情的说道:“你们可是贵客,只要是你们想知道,我都会告诉你们的。”
“嘿嘿,那就好。”成竟昆咽下食物,“老板娘,我们早上在村里逛了圈,也没发现千佛石窟啊,这千佛石窟不是你们村最著名的吗?”
老板娘说道:“千佛石窟啊,当然不在我们村,这石窟可大勒,我们这小小的村子哪里放的下,而且这些佛像还是要远离人间烟火,吸收山林的日月精华才灵验呢。所以啊佛像都在山上,你们要想去啊,还得走一大段距离呢。”
沉默许久的秦泽问道:“那具体该怎么去?”
“简单简单。”老板娘伸手指向窗外的那座高山,“其实千佛石窟就在那座山上,只是那座山环水,你们得找个船夫渡你们到山脚下,然后沿着山路爬一段距离,就到千佛石窟咯。”
“对了对了,如果你们想渡河的话,可以去找一个叫林渔的船夫,他是我们村子里开船最稳妥的,安全有保障,而且他和我是几十年老朋友,你们只要报我金花菜馆,他肯定会给你们半价优惠。”
沈甜甜笑道:“那么好!谢谢老板娘。”
老板娘笑吟吟的道:“客气啥,在我们村啊旅客就是上帝,要不是你们这些旅客,我们这些村民哪能过上好日子,是我谢谢你们。”
成竟昆问道:“秦哥,那我们啥时候去?待会吃完饭吗?”
“不急。”秦泽沉默了会儿,“明天趁早去,天黑前回来。”
吃饱喝足且歇够之后,考古队再次出发,白森遥跟在队伍后面,段霖刻意放慢脚步,走到他身旁,他比白森遥高很多,因此靠近的时候,莫名的有一种身高带来的压迫感,“招惹那冰块有什么好的,你要不招惹我试试?”
白森遥莫名其妙的看了他一眼,“你又在胡说什么呀?”
段霖面容挂上邪笑,他凑到白森遥耳边吹着气,“其实我也挺变态的,跟你不是绝配吗?我什么款式的衣服都有,各种男友衣你随意挑。”
白森遥被他吹的耳朵尖微微泛红,他连忙躲开,捂着耳朵,“才不要。”
不由两人多交流,秦泽冷冷的声音从前面有意无意的传来,打断了两人的交流,“别掉队,路还很远。”
段霖:“?”
一行人走着走着,走到村子的郊野,这山林树木繁多,很容易迷失方向,保险起见,考古队决定问问路。
正好前面的黄泥小路,有一位坐在轮椅上晒太阳的大爷,成竟昆大步向前,“老头?没睡吧您?”
走近一看,老头子睁着布满红血丝的双眼,他面色发青发紫,大张着干裂的嘴唇,表情怪异的很。若不是在白天,白森遥都害怕的想逃走了。
“这大爷没死吧?咋看着那么瘆人呢?”
成竟昆咽了咽口水,他怕老头子半死不活,只好伸出手指探鼻息,探出了呼吸后,成竟昆这才松口气。他怕老头子耳背,还刻意放大了嗓音,“老头!老大爷!我们想找你问个路!听不听得见啊?!”
老头子那干裂出血的嘴唇一张一合,却发不出一点声音。
“我老伴他耳朵聋了,听不清,就算他听见了也回答不了你们的问题,他中风瘫痪,现在连话都不会说。”
一道年迈的声音从不远处的老房子传来,只见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正拐着木拐杖,慢悠悠的朝老头子走来,“你们是来问路的吧。”
成竟昆连忙道:“对对对,我们来找渡河的船夫,好像叫林渔。就是走到这里,有点分不清方向,所以来问问河岸边怎么走啊?”
老奶奶挥了挥手,“渡河?最近雨季河水高涨,没有船夫会出船的,你们去河边也是找不到他的,快回吧。”
“不试试怎么知道不出船呢,总得找到人在说,老奶你知道哪里能找到他人吗?”成竟昆问道。
老奶奶指了一条小路,“往左边的这条小路走,那边只有一户人家,就是林渔的家,你们去他家碰碰运气吧。”
“行,多谢老奶!”
说着,好奇心泛起的成竟昆又问道:“不过,这老头子瘫痪中风,老奶你怎么把他放路边啊,万一有车经过,可不得完犊子。”
“这黄泥路不通车,没什么危险的。而且我在屋里看着他呢,能出啥事。老伴他啊,常年卧床晒不到阳光,想着今天天气好,就推他出来晒太阳补补钙。”
说完,她颤巍巍的手推着老爷子的轮椅,边走边道:“老伴,饭做好勒,咱们回家吃饭去。”
沈甜甜不禁感慨道:“还是老一辈的感情好,中风瘫痪都不抛弃不放弃。”
郊野树林多,杂草丛生,白森遥躲在人群后面,忽然感觉脚腕处有些痒,随后一阵剧烈的刺痛感袭来,他疼的冷吸一口气,掀起裤子,只见脚腕的皮肤泛起一片红。
与此同时,成竟昆也“哎哟”一声,“好痛啊!疼死我了!什么东西咬老子!”说着,他反应快速的掀起裤子,一巴掌拍在大粗腿上,那咬人的真凶也随之掉落在地,原来是一只咬人的蚂蚁。
成竟昆把蚂蚁捡起来认真瞧瞧,“嘶……还是村里的水土养人,连蚂蚁都能养怎么肥!也不知道吃什么长大的!这蚂蚁咬人可真疼。”
沈甜甜实在嫌弃成竟昆,忍不住白了一眼,“行了,被蚂蚁咬了能有什么事情?娇滴滴的你还不如白森遥。”
无辜躺枪的白森遥:“……”
这蚂蚁也不知道哪里冒出来,天色渐暗,众人也不敢多待,简单休息了会儿,便朝着林渔的家出发。
幸好这一路很顺利,林渔刚好在家休息,他本来确实不打算出船的,但听到是金花菜馆的老板娘介绍的,二话不说的就接下活,他仗义的拍拍胸脯说好朋友介绍过来的,他肯定好好招呼,一定会送他们安全渡河。
一路下来,也将近黄昏,村里没有路灯,夜路很难走,于是考古队就决定先回民宿。
白森遥回到自己房间,他屁股都还没坐热,又传来了敲门声,他慢悠悠的走过去开门,他以为是段霖,毕竟除了他,考古队没有任何人会找他,结果打开门之后,他发现来人居然是秦泽。
白森遥有些意外和惊讶,“是…是你呀。”
秦泽冷道:“不然你以为是谁?”
白森遥没敢说是段霖,他眨眨眼,怯怯的道:“有什么事吗?”
秦泽简直惜字如金,“外套。”
白森遥想起那件外套,他倒是想还给秦泽,可是那件外套,他就怎么光着身子穿一夜,都沾染了他身上的味道,他有些难为情的道:“我洗干净再还给你好不好?”
秦泽拒绝道:“不需要。”
“那好吧。”白森遥脸颊微微泛红,他难为情的把外套还给秦泽。
秦泽接过外套,只觉得一股香味扑鼻而来,这香味他闻过,在昨晚白森遥抱着他哭鼻子的时候,他也闻到了,这是属于白森遥的香味。
可现在,他的外套透着独属于白森遥的香气,他不免怀疑道:“你对我外套做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