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之扬在剧组里不是最年轻的,但资历是最浅的。三位主演分别是沈知宁,许芳菲和邵琛。沈知宁是其中人气最高的,是如今琴洲的两大顶流之一,与林箫平分秋色。
宋之扬要过的第一关就是背台词。
这部音乐剧演了近十年,里面的歌曲家喻户晓,宋之扬早已熟悉自己参与的曲段,只是台词有点难记。
编剧孙雨尽可能还原了翁敏之的原著。这部早期作品充斥了许多原作者对生命,自由和哲学的思考,大段大段的台词文艺气息十足,是中文音乐剧里难得一见的长台词汇集之作,非常考验演员。别说宋之扬,哪怕是学院派的许芳菲也觉得有些吃力。今年孙雨和翁敏之又对剧情进行了新的改编,力求让观众看到一个熟悉又不一样的作品。
剧本提前半个月寄到了演员们的手里,宋之扬在进组之前力求将台词全部熟记,他不想被任何人小觑。
十月这天,乐队没有演出,宋之扬偷得浮生半日闲,决心在家里写完人物小传,心得体会,然后最后冲刺将台词背熟。
沈述也在家中,不过他近段时间都没有工作,乐队的活动因为宋之扬接到这一重要角色暂时处于停摆状态,他们不可能脱离主唱开live,所以沈述将大把时间都放在了游戏上。
叮咚——
“外卖到了!” 沈述从沙发上起来,看了一眼在厨房吧台边快将键盘敲出火花的宋之扬。
宋之扬瞄了一眼手机,十二点二十分钟,确实该吃午餐了。他将笔放下,抬头一看,只见周溪月出现在玄关处,一双杏仁一样的眼睛正盯着他看。
宋之扬起身,猛的一扯沙发上的夹克,将压在上面的遥控器都甩落到了地上,沈述笑说:“你急什么?别把遥控器弄坏了。”
他将衣服迅速裹上,可能有些急,拉拉链的时候稍微抖了一下,宋之扬暗骂了一声f开头的词汇,第二次才将拉链一拉到头。想了想,他又将拉链往下扯了扯,领口微开,露出脖子和锁骨。
欲盖弥彰的感觉。
溪月方才还不觉有他。两个男孩子在家赤着上身有什么稀奇?她又不是没见过满大街溜达的光膀子老大爷,至于这样遮遮掩掩么。他还不如就一直赤着上身,这样反而有欲盖弥彰,刻意显摆的感觉。
好一个“犹抱琵琶半遮面”,那天在温泉池里,可能是场合不同,在彻底的赤条条面前,吸引力反而大打折扣,今天他将身体裹在衣服里,她倒是开始不受控制,疯狂的遐想起来。
悠着点周溪月,那不过就是腹肌,肱二头肌和胸肌,你知道男人只要一在健身房里练出成果就会炫耀,你要想看上ins搜一搜就可以了......
但是那些健美先生没有宋之扬那么扁的身材,他的身材是扁的,这种身材走T台会非常占便宜,很少会见到模特耸着厚厚的背,他们大多都是薄且瘦,只有这样才能做一个完美的衣架子。而且宋之扬的肩膀很宽,溪月用眼睛估量那至少在45cm到49左右,她的眼睛就是一把尺子,如果能把莎莎叫来看就好了......
“你带了什么东西?喂,你们两个都傻站着做什么?吃饭呀!” 沈述接过了溪月手上的东西,高兴叫了一声:“煲仔饭!我的爱!宋之扬快来帮忙!”
宋之扬阴沉着脸,冷道:“你不是说外卖来了?”
沈述指了指溪月:“这不就外卖吗?”
“你胡说什么!”
“他没胡说,我确实说过今天要带煲仔饭来的,上次沈述跟我抱怨琴洲没有一家地道的煲仔饭,所以我就自作主张的给你们做了。”
这边沈述已将三个砂锅摆到了吧台上,顺手把宋之扬的手提电脑推到了一边。
一掀开盖子,一股热气飘出来,煲仔饭是生米上过,即煮即熟的东西。要准确判断饭熟的程度,何时加入肉类,锅巴是做加厚还是少一些,这些全都依赖于烹饪者对火候的掌控。这是溪月最爱的一道市井菜,四季皆可吃,一小个砂锅容纳的是烹饪者的经验,和一整个人间烟火气。最好的应该是现煮现吃,在热气腾腾的时候端到客人的面前,撒入葱花淋入酱汁,饭吃的就是这股热气,人全神贯注的吃,再也不能分神到手机上。
她又拿出三杯自制的甘蔗水和三碗绿豆汤:“去火去燥,我喜欢配着煲仔饭吃。”
宋之扬在A国还从没吃过煲仔饭,舀了一勺沾满肉汁的米饭凑到嘴边,吹了好一阵才敢吃下。米饭已全部煮熟,软软的透着肉汁的香气,再下一勺就能挖到金灿灿的锅巴。
溪月在旁边笑吟吟地问:“你觉得怎么样?”
宋之扬点头:“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米饭。为什么要叫煲仔饭?”
“因为砂锅在广东话里就叫煲仔,所以叫煲仔饭。这个腊肠用的是广东的品牌皇上皇。”
“行啊周溪月,以后哪个男人娶了你可有福享了,妈的,这种福气怎么就轮不到我?” 沈述笑说。
溪月顺着他的话开玩笑:“不会啊,你现在开始积攒也可以啊。”
沈述瞥了专心吃饭的宋之扬一眼,笑说:“我可没这个福气。做我们这行的,吃的最多的就是外卖和盒饭,想天天吃到家里做的可不容易。对了周溪月,你喜欢什么类型的男人?”
溪月悄悄看了一眼宋之扬,说道:“我其实没有固定喜欢的类型,说类型什么的到最后都会被打脸,可能我喜欢的跟我理想的完全不一样。”
“那你对男朋友或者老公有什么要求?” 沈述追问。
溪月想了想:“跟大部分女生都差不多啊,希望他脾气好,心地善良,人品端正,这些是不是太笼统了?”
“笼统到我以为你在敷衍我,能不能稍微具体一点,比如每天都帮你洗碗?”
“那是自然啊!” 溪月笑说:“我虽然喜欢做菜,收拾方面就差点了。我希望那个人天天回家跟我吃饭,帮我洗碗,饭后我们一起去散步。”
“那你追求的是平淡的生活。”
“那是,平平淡淡才是真嘛。”
宋之扬握着勺子的手微微一顿,旁边两个人就恋爱的类型聊的火热,没有注意到他这一小小的动静。
“你们最近都在忙什么呀?”
“我?扬哥不在乐队,我们几个没事干。” 沈述扒拉了一口饭,含糊地说:“这段时间休息一下,然后准备新歌。”
宋之扬不答话,专心吃饭,沈述则说:“扬哥十一月要进组,两个月的排练,挺紧张的。”
这么说乐队会有两个月的空窗期,因为主唱来不了。
宋之扬等大家吃完默默去洗碗,溪月也没阻拦,她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然后扫到了宋之扬手写的人物小传。待得她看完,宋之扬洗了手过来,见自己的“作文”正被她看着,不知为何有些羞赧,过去轻轻夺过手提:“别看。”
“写的很好,但是有好些地方我不认同,我觉得你是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去看待阿珏这个人物。如果是普通的读者当然没问题,可如果要饰演这个角色,是不是要尽自己所能的代入思考呢?要不要瞧瞧我写的?我从小就看翁敏之的书长大的,我还跟她聊过天呢,当然只有一分多钟,可多少也算是聊过呢!”
翁敏之名声在外,人却深居简出,也就是早年办过几场签售会,后来她再也不在公众面前出现。
“从小?” 宋之扬眉毛轻挑:“翁敏之没比我们大多少。”
“至少比我大。” 溪月从包里拿出电脑,宋之扬看了一眼她的包,是爱马仕kelly 35,非常实用的通勤款。宋之扬的咕咕在奢侈品店工作多年,他对名牌包也有一定的坚定力,这包大概率是真的。他不清楚琴洲大学生普遍的消费水平,但爱马仕在任何一个国度都算得上奢侈品。
其实,宋之扬从第一天见到她就明白了,她身上的东西看着素,其实都是高档的奢侈品,最差也是几千块的小众潮牌,就拿包来说,他见过溪月换过好几个爱马仕,款式从入门的herbag到garden,lindy,picotin,constance等等,只差一个铂金,她就凑齐了爱马仕各种类型包款。沈述问她,她说是山寨的。
女孩子在外多个心眼挺好,逢人莫轻易交心交底,宋之扬也没戳穿。
他只是不懂溪月对自己到底是什么心思,说她喜欢自己,那心思确实昭然若揭,可那个林莞又是什么情况。溪月对林莞的怜惜和爱护是任何一个外人都看得出来,如果她对林未泉还有心,期望前男友有一天能回来,那天为什么说出模棱两可的话,又为何对林莞照顾有加。
难道她是想两条船都踏?
宋之扬被自己的想法吓到,她的脚别想伸到自己这条船上。
溪月终于翻出了曾经写的书评和剧评,将笔记本塞到宋之扬的手里,说道:“你看我写的。阿珏是个妥妥的现实主义者,我是不明白你为何把他理解成理想主义?就因为他对爱情的态度?那你看原著时理解也太不够了。”
宋之扬看了一会,确实觉得溪月看问题比自己更透彻,而且文笔流畅,思路清晰。
“可以发一份给我吗?”
“我打印一份给你,我还有别的书评,也许都能帮你更好理解人物,要看吗?”
溪月起初是认真与他探讨,可他说话时的气息撩动了她耳边的碎发,像羽毛似的,挠着她的心。
如果能一辈子与他这样就好了,溪月悄悄侧头去看他,宋之扬神色专注,嘴上念念有词,她已听不进去,反而去数他微翘的长睫毛。
“周溪月,你在听吗?”
宋之扬的声音猝不及防在耳边以大分贝响起。
“啊,在听啊!”
“嗯,沈述刚出去买水果了,我们楼下超市的水果不多,有什么买什么可以吗?如果你有特别想吃的,我可以叫个外卖。”
“不,不必了,我不挑食。”
沈述不知何时已出门,家里只剩下两人。意识到这点后,溪月发现她的思路开始沿着奇怪的方向发展。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宋之扬的卫衣里面是□□的,她拼命空着视线不要朝他敞开的领口看去。千万别,周溪月,这样会被控诉性骚扰的,你还要继续在社会上混呢,你不要脸,你爸妈还要脸呢......
“你傻了?” 宋之扬伸手在她面前晃了晃:“还是头晕不舒服?”
“没有,你有没有听过清心普善咒?就是《笑傲江湖》里任盈盈教令狐冲弹的一首古琴曲?这首曲子改编自《普庵咒》,小说里令狐冲听了觉得心旷神怡,一觉睡的特别好,音乐是不是很神奇?”
溪月一通乱说,努力让自己火辣辣的脸颊降点温。
宋之扬摇头:“我连这本小说也没看过,不过你既然你提到,我有空会去看看。是啊,音乐是很神奇。”
“那你有没有想过做出属于自己的音乐?” 溪月问。
“你意思是,成为作曲家?不,不行的,我不是科班毕业的学生,我在普林,我是说我在大学的时候学的不是这个。”
“又不是所有人都从事自己本专业的工作,你还年轻有大把机会去学习!要我说,与其一辈子唱人家写的歌,不如自己来创作,你不去试试看怎么知道不行?”
“我会好好想想,不过在此之前你能回答我一个问题吗?” 宋之扬沉声道。
“你说。”
“刚才你到底在想什么?”
溪月的脸颊再次升温,这次她觉得脑袋也要随之一起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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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月这次抢票发动了所有的朋友,终于抢到了首场演出第一排的票,可惜只有一张,不然她一定请林莞和李莎莎去看剧。
宋之扬在舞台上的紧张是显而易见的,如此大的项目,多少双眼睛注视着,期待比山还要沉重,沉甸甸地压在他身上,可他尽了全力完成,并且在高音部分完全不输给上一次出演的著名男歌手简禹,所有唱段完美呈现,唯独在演技上稍显生涩。
次日已是新年,距离溪月二十一岁的生日又近了些。她被床头的闹钟吵醒,起来给阿宝喂食。猫早就失去了年轻时的活力,再也不会跳着跑到溪月的门边去挠。
看阿宝慢吞吞地吃饭,溪月想它还能活多久。
手机响了,溪月接过来一看,李莎莎连发了好几条信息:
【去看一下微博吧,都爆了!你的宋之扬这次真火了!】
怀瓒的妹妹杰西卡也发来贺电:
【沈知宁果然是锦鲤体质,他跟谁演谁就火。网上全是夸的,那彩虹屁吹的够响亮的。】
李莎莎:
【行啊,你有眼光,这个男的比林未泉好。林未泉还不知在哪籍籍无名呢。】
林莞:
【嫂子,宋之扬好火哦!连我们老板看了回来都在群里叨咕好久!】
李莎莎是急性子,她等不及溪月自己去翻,丢过来好多条链接,溪月随便点开一个。那人是微博上有名的音乐剧大V,在跳过了对男女主演的夸奖,溪月找到了对宋之扬的描绘。
【完全没想到阿珏的扮演者是非科班出身的演员。他的戏剧感非常强,歌唱的声音缥缈空灵,与阿珏的个性非常契合,这次导演挖到了。阿珏是一直为自由而战的战士,私认为他是仅次于女主角溯月最值得深入探讨的角色。阿珏死的时候我情不自禁的流泪了,完全是书中走出的人物,或者说,比书中的角色更加令人震撼,他的歌声穿透了我的灵魂。】
除了专业的大V的肯定,李莎莎还截图了一些观众的评论,也是清一色的感叹他的帅气和歌手。而话题:#十秒钟之内我要知道关于宋之扬的一切#在昨天凌晨登上了综合话题榜单的第一名,现在虽掉到了第六名,但依然紧跟着一个小小的爆字。
溪月在清一色的夸奖中看到了一些安利,无非是宋之扬的一些资料。
【谢谢大家喜欢我家哥哥。介绍一下,我家哥哥今年二十五,他是新闻系毕业的,当过一年的记者,后来觉得还是要遵从内心成为一个歌手,所以就辞职来琴洲追梦。他现在还是乐队Magic Tree的主唱哦,乐队有定期演出,欢迎大家来玩!】
【宋之扬哥哥绝对值得大家入坑,超敬业,对粉丝很好,而且嗓音真的很绝很绝,跟我一样成为他的事业粉吧,他的梦想是能把演唱会开到琴洲体馆去!】
【呜呜呜,我家哥哥是可以同时吸引女友粉,颜粉,妈粉和事业粉的,大家入坑吧,真的不亏不亏,他每场演出都会给你带来最值回票价的表演!顺便安利一波哥哥最新上的杂志,希望他的时尚资源越来越好~】
人火了,各种资源当然纷沓而至,这点溪月并不担心,可她心里不知为何隐隐不安。
放下手机,溪月眼角瞥见阿宝躺倒在一边,她吓了一跳,赶忙上前查看。
“阿宝,怎么了?怎么了?”
阿宝比溪月还大一岁,已是非常长寿的老猫。这么多年来,溪月和周文统细心照料,猫咪一直无灾无病,周文统还笑言阿宝会活到三十岁。
溪月将阿宝抱到了最近的宠物医院,医生检查了一番,说没什么问题,但年事已高,保不准哪天就会悄悄的驾鹤西去,要溪月做好心理准备。
溪月心里乱糟糟的,给父亲发了个信息说明情况。
李莎莎特地到家里来看阿宝,见溪月闷闷不乐的样子,安慰道:“人生就这样的,有些人——和有些猫,注定只能陪你一段路,船到了他就要上岸,接下来的路换个人走下去。”
溪月觉得这话有点不吉利,但也没反驳李莎莎。
她打开手机,就这半天的功夫,宋之扬的超话已开通了,粉丝应援会也出现了,甚至还有专门翻译到日韩那边的小分支。
话题里帖子无数,溪月扫了一圈,看到了一个不和谐的声音:
【宋之扬啊?后台硬的很呢,又是一个富婆的心头肉,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