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茸站在糖葫芦车前面走不动道了。
小鬼很有眼色地给他介绍,“这个是草莓的,这个是核桃的,这个是豆沙的,还有经典山楂的,还有葡萄的,这是三合一,喜欢哪个呀?还有山楂雪球,要来点吗?”
胭脂茸眨巴着眼睛,看洛咫千。
洛咫千无奈返回,为他付钱。
胭脂茸挑了个最贵的,迫不及待地尝了一口,真好吃。
原本是胭脂茸要出来散步的,但他没什么主见,就一直跟着洛咫千走。
洛咫千也没什么别的心思,只不过是知道医院往东走八百米就是民政局而已。
今天阴天,真是个好日子,至少不是黑天,是个领证的好日子。
他路过一家衣服店,转头看胭脂茸,“要进去逛逛吗?”穿着病号服去拍照可不行。
胭脂茸一喜,“你给我买吗?”这家伙今天好大方啊。
洛咫千头还没来得及点,胭脂茸已经迫不及待地跑进去了。
他拿起一件长外套,“诶?这外套后面怎么有个洞啊。”
店员道:“这是放尾巴的,正常的衣服在那边。”
“哦。”胭脂茸在货架上挑来挑去,最后挑中了一件儿春日青的裤子,和一件白色的毛衣,这一身极为淡雅,胭脂茸穿着真像一朵开在春日里的花,让人忍不住要去摸摸他的花瓣,却又不敢折断他的茎叶。
浅尝辄止的满足,不过是饮鸩止渴,让人越发深陷其中。
“买吧!”洛咫千一拍大腿,起身付钱。
就是太便宜了,布料也不是很考究,不过就穿今天一天,还好。
出了门,胭脂茸蹦蹦跳跳地跟在他后面。
他转过身,想跟他说些什么,先是情不自禁地摸了摸他的头。
胭脂茸今天高兴,也亲昵地蹭了过去。
洛咫千的心空了一拍,好软,好肉,他靠近了些,还想再抱抱他,伸出手,又放弃了,别得寸进尺。
他侧过身,让出前方的光景,“我们去那栋楼里拍张照好不好?”
胭脂茸顺着他手示意的地方看过去,欲言,又止。
他一时不知道要不要破口大骂。
这家伙把他当三岁小孩吗?他能不知道那是民政局吗?他能不知道在民政局拍照是什么意思吗?直接说领证不完了吗?
再说他要真是三岁小孩,洛咫千敢骗他领证吗?
这人怎么……
罢了,他是金主。
胭脂茸点头:“好、好啊,那走吧。”
两个人在民政局拍照、宣誓,胭脂茸把红彤彤的结婚证扔进洛咫千手里,算是给了他一个交代,“好了,我们继续散步吧。”
“好。”洛咫千跟上他,犹豫片刻,抓住他的手,见他没有躲闪,放心地牵在手里,他尽情地揉着胭脂茸的手背,感受着他指腹的柔软,将温度从手心儿传递出去。
他们现在是合法牵手。
胭脂茸不知道为什么,被他牵得面红耳赤,只是牵个手而已,这家伙动作怎么这么多,跟饿了一个冬天的狼看见鸡似的。
想想也确实,洛咫千应该算是个一辈子没吃过鸡的狼吧,那何止是饿了一个冬天啊。
谁让他太挑剔。
行吧,勉强让他牵一下。
真怕他把口水流到手上。
洛咫千也有这个顾虑,他想吻他的手背,但这属实是有些过分了,所以他克制着,一直抿着嘴唇,目不斜视,根本不敢看旁边月季花红通的脸颊。
他想搂住月季的腰,又觉得自己太心急了。
他可以克制住的,其实他只是喜欢月季花的美貌而已,对胭脂茸本身一点也没有心思。
他是这样认为的。
胭脂茸:“我们去对面吧。”
酥松嘎渣儿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洛咫千只能回答“好”。
等两人逛完回到医院,已经下午六点多了。
胭脂茸洗完澡就迫不及待地爬上床了,他道:“其实我觉得我恢复得还挺不错的,我们提前出院吧。”
“好。”洛咫千再次捏了捏他的手,明天去给你办出院手续。
“你可别再让我找不到你了。”胭脂茸道。
“不会的。”洛咫千向他保证,“你一醒来就能看到我,我保证。”
“嗯。”胭脂茸感觉他们今天有点暧昧了,明明只是牵了手,却比上药那天还暧昧得多,可能是因为洛咫千的语气突然变好了,说话也不那么气人了。
他不自觉得有些脸红,连忙埋进被子里,尽管他本来就已经背对着洛咫千了。
他觉得,如果洛咫千一直这样的话,也不是不能相处。
说实话,洛咫千的手虽然力道有些大,但牵住他的手的时候,略带着些劲力的手臂让他莫名有一种安稳的感觉,想要躲进他怀里。
这个发展太快了。
胭脂茸把“想要拥抱”的想法归结为自己的生理反应,而不是心理上的爱情。
洛咫千之前的表现实在是太差了,不能因为他做了一天好人,就原谅他,还得看他日后的表现。
胭脂茸想着想着,就睡着了。
洛咫千看他睡着了,就开始处理工作。
他这几天真是跟老鼠一样,一到白天就跟着胭脂茸吃喝玩乐,一到晚上就开始工作。
[姜绫霖]:老板,那个夜闯医院的鬼说他想要精灵血,而且当晚不知道你在那里。如果你不在的话,他是有能力全身而退的。
[洛咫千]:要精灵血干什么?
[姜绫霖]:谁知道是哪个无良媒体说的,说精灵血能美容养颜,难怪精灵个个都那么好看呢。
洛咫千:“……”
他记得混入娱乐圈在大众面前露脸的精灵一共才不超过十个,但全天下的精灵有300多只,有一百多只为了保护自己,连社交账号都没有,其中就包括胭脂茸,所以,某些媒体是通过什么途径知道“精灵个个都长得那么好看”的?
洛咫千突然有些明白胭脂茸为什么要逃跑了。因为造谣无成本,但对精灵来说,是灭顶之灾。
[洛咫千]: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吧。你去把他说的那几个造谣的号主找出来,起诉,走流程判刑。
[姜绫霖]:好。
[洛咫千]:记得辟谣。
[姜绫霖]:好。
胭脂茸起得晚,等他醒来的时候,洛咫千已经办好了出院手续,只等他换个衣服就可以出发了。
洛咫千道:“银行卡我也帮你收好了,新衣服在那里,快换吧。”
他去找护士拿药的时候,胭脂茸已经跑到楼下了。
他在听几个比他还小的小鬼谈恋爱。
那个小鬼跟旁边的人说道:“我男朋友昨天跟我说他感觉他对不起他前任,他对我做过的事情从来没对他前任做过,然后说要不要给他前任转点钱。”
“啊?”旁边的人道,“什么人啊真是的!他这样对得起你吗?”
“我知道这样不太对。”小鬼抹了下眼泪,“可是我真的好喜欢他,怎么办啊杨扬。”
“啊?那你也好贱啊。”杨杨惊道,“那好吧,那你喜欢吧。”
胭脂茸震惊,还可以这么说话吗?
然后他就眼睁睁地看着这两个人吵了起来,周围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胭脂茸被聚在人流中逐渐出不去了。
他刚开始还津津有味地听着,过了一会儿就觉得无聊了。
这两个人吵架太没有新意了,一直都是那两句话来回转悠。
小鬼:“我就是喜欢他啊!他除了这一点也没有什么对不起我的!怎么了嘛?”
杨杨:“没怎么啊,不是说了吗?你喜欢吧。”
小鬼:“你为什么骂我贱?”
杨杨:“因为就是很贱啊。”
小鬼:“这是我的事情和你有什么关系?”
杨杨:“那你为什么要说出来膈应我呢?”
小鬼:“我就是喜欢他啊!他除了这一点也没有什么对不起我的!怎么了嘛?”
杨杨:“没怎么啊,不是说了吗?你喜欢吧。”
……
胭脂茸:“……”两个复读机。
看两个人的样子都还小,像是情窦初开的高中生,小鬼的年龄无法判断,因为鬼的容貌会定格在死的那一瞬间,但是杨杨是妖怪,还是可以判断年龄的,看上去也就十五六岁的样子,这两个人应该是同龄人吧。
早知道晚几天出院了,医院里每天都有这样的热闹看吗?
“小花!”洛咫千的声音打断了二人的争吵,也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胭脂茸:“……”他突然不好意思答应了。
他真希望洛咫千目不斜视地走出医院大门,千万别转过头来注意到他。
早知道这人这么e,他就不该跑到正中间来。
“小花。”可惜,愿望落空了,洛咫千径直往这边走来。
好了,这下那对吵架的好朋友可以同仇敌忾了,因为他们找到了新的吃瓜贱人。
不过他们见过洛咫千,所以也不敢当面说什么。
“洛先生好。”
“洛先生好。”
“洛先生好。”
众人混乱地和他打起了招呼。
洛咫千淡淡地应了几声,从人群中拉走了胭脂茸。
小鬼:“我突然决定要和我男朋友分手了。”
杨杨:“为什么呀?”
小鬼:“我上次和他去吃烧烤,我和店员吵起来了,他都没有帮着我。他还跟我说他之前吃烧烤从来没有动过手,从来没有帮别人夹过肉,给别人倒过饮料,对前任也没有。”
杨杨:“啊?”
小鬼:“但是洛咫千却可以当众把自己丢脸的心上人拉走,我也想要这样的男朋友。我跟你说……”
今天,洛咫千立大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