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卫军被樊盼晴拉着,他低头看着两人相握的手,嘴角就开始疯狂上扬。但樊盼晴一回头来看他,他又立马板起脸来,臭得不行。
今天他本来准备去烧烤店的,但是去了才发现她不在。不但她不在,隋东也不在。他呼了隋东的BB机,才知道她和他一起去维多利亚了。虽然不知道她为什么会去,但是那种地方,真的能不去就不去。不像他姐,她明明是没有走投无路,也没有急需用钱的啊。
到了维多利亚,隋东就在门口守着,还挡在他面前不让他前进。直接按住他的脑袋,他就绕过了隋东,要往台阶上走。但台阶上还守着一个穿着滑稽西装的小矮人,妄图阻止他进去。他几拳就解决了守门矮人,然后抬眼就看到了他的宝藏。
晚风撩起了她的红裙,那灿烂的红铺天盖地,将他完全掩盖于其中。蜿蜒弯曲的发丝像是套索,将他一圈又一圈地缠住,完全挣脱不能。
他感觉自己就像是孙悟空,被她的纤纤玉指镇压住,丝毫不得反抗。
到了烧烤店,樊盼晴将药箱拿了出来。做烧烤的,难免会有烫伤破皮什么的,所以店里常备着各种外伤药物。
抓着他的手,樊盼晴表面上是在观察他的伤口,但其实是在欣赏他的手。他的手和他的脸一般个性鲜明,手指很长,骨节分明,血管凸出,蕴含着蓬勃的生命力。可这些生命力都是安静的,如同他和小凉河一样,不可言语。
只要一个起爆点,她就知道他就能和最凶猛的野兽一般爆发。而她也知道,这个起爆点,就是沈墨。或许他已经爆发过了,只是她不知道而已。
现在她就是很想看看他如同凶兽的模样,她就是嫉妒了,嫉妒他和沈墨之间的感情。不像隋东嫉妒那般单纯,她的嫉妒,要更复杂,还带着些许的黑暗。
反正她也不积阴德了,反正都得死,那就和喜欢的人一起去死吧!
一边这么想着,一边用碘伏用力地擦着他的伤口。
不告诉她是吧,那就让你小子先痛一下,不然不知道你晴姐的厉害!
傅卫军其实也不是很痛,毕竟小时候被院长打麻木了,耐痛力是很强的。但他感觉得出来她在泄愤,所以就故意嘶嘶地倒抽着冷气,好安抚她的情绪。
要让他痛的话,应该用酒精啊,而不是温柔的碘伏。
樊盼晴听到这动静,抬起眼来看他,却发现他居然在笑。她丢掉棉球,一手叉腰,一手比划到。
[别笑!这几天你和隋东去干嘛了?]
傅卫军看着她,慢悠悠抬起手,用那漂亮的,才受了伤的手指打着手语。
[回去看我大爷。]
[去你大爷的!]
樊盼晴骂了一句,她才不信呢。不过他们离开桦林,肯定是跟沈栋梁有关了。能听到这些,她就满足了。因为她现在很清楚,事情的起因应该是沈墨和沈栋梁。和他关系应该不大,还好,但也不是很好。
傅卫军听到她骂人,立马笑了起来,他张着嘴,无声地大笑着。
他和沈墨以前都很怕大爷,总觉得他就是天底下最可怕的男人。但是现在他大了,他是不怕了,但沈墨还有照片在大爷手里,不得不防。而樊盼晴一点也不怕大爷,这让他更是爽快了。
就这样,两人算是和解了。沈墨今天下了班,也到了烧烤店来。因为她知道樊盼晴过来,应该是因为她。
让傅卫军和隋东去弄烧烤,沈墨拉着樊盼晴到没人的地方,告诉她了一些事情。不过沈墨只说了自己被大爷虐待,傅卫军小时候被大娘嫌弃的事情,其他更黑暗的,她暂时还开不了口。
“以后有什么事情可以先跟我说,我外婆在桦钢有很多徒弟,可以帮你们摆平很多事。沈栋梁一个外来者,你不必担心他的。”樊盼晴摸了摸沈墨的脑袋,她非常同情她的遭遇,可是按照这两兄妹的处理方式,迟早会出事的。所以她得提前跟她讲清楚,遇到困难,可以由其他人来扛的。
“嗯,我知道了。”沈墨微微笑着,却是没将她的话完全听进去。毕竟自己也只给她讲了一半,她能解决的,也只有表面那些事而已。
“姐……,姐!猪……,猪耳朵烤好啦!”隋东大喊着,傅卫军一直戳他,肋骨都要断了。
樊盼晴拉着沈墨,回到了店里。她咬了一口隋东烤的猪耳朵,瞬间五官就皱到了一堆。
“我……,我晴姐,可……,可厉害了。在……,在维多利亚里,你们……,你们是没看见。”隋东觉得傅卫军没跟他一起进维多利亚来,真是太可惜了。打脸那个港商,不要太爽哦。
“那是,就算是霍金到了咱桦林来,也得起立给我敬酒。”樊盼晴扬着下巴,也学着吹牛了。
“霍……,霍金?姓霍……,霍的?谁啊?”隋东愣了一下,硬是没想起这是谁,“是……,是桦钢的吗?”
“不是桦钢的。”樊盼晴摇摇头,“也不是桦林的。”
“那……,那是维……,维多利亚的,其……,其他港商?”隋东平时没有这么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的,可是现在他是在帮傅卫军问。
这个霍金谁啊,还想来敬酒?
不管是哪儿的商,都得先问过他了来。
“他是美国人……,唉,你问那么多干嘛。你看看你烤的猪耳朵,全焦啦。你知道我卤猪耳朵多辛苦嘛,真是的,浪费粮食。”樊盼晴懒得跟他扯了,下次带一本《时间简史》给他看就行了。
四人继续吃吃喝喝,开开心心的日子也一直持续着,好像他们真的可以开始幸福地和普通人一样生活了一般。
樊盼晴这几年烧烤店赚了不少钱,再加上存折里剩的,她也算是个小富婆了。所以她计划着要扩大一下经营。她很清楚很快东北的下岗潮就会袭来,在此之前,她要带着傅卫军和隋东离开这座已经缓慢死去的城市。沈墨毕业之后也可以来找他们,有钱了,直接开家私人诊所,比在医院上班好。
就在她做着四人的人生计划的时候,一个意外闯入到了沈墨的生活之中。
一天傅卫军告诉她,他弄到了《泰坦尼克号》的盗版碟,让她去录像厅里大家一起看。樊盼晴还在想这盗版碟里有没有删减的那个镜头的时候,沈墨就将王阳带过来了。
沈墨特别开心,跟大家做着介绍。哪怕傅卫军骂他是个烧杯,她也没有减少一点脸上的笑意。
樊盼晴完全开心不起来,她和傅卫军还有隋东坐在后排,看着王阳的后脑勺。他们三人看他都怎么看怎么不爽,很想把这个文青男揪出去揍一顿。
[你觉得他怎么样?]
傅卫军打着手语,反正这烧杯看不懂,也看不到。
[靠不住,和电影里的卡尔一样,只有脸是能看的。]
樊盼晴摇摇头,完全不看好这文青男。不过沈墨喜欢就行,谈谈恋爱什么的,也刚好够用。至于摆脱沈栋梁,发家致富,离开桦林,去往新世界这些事,恐怕他就帮不上忙了。
她也不用操心得太多,说不定到时候沈墨已经和他分手了呢。
“诶,姐,你喜欢这种类型啊?”隋东突然有点慌,他看了一眼傅卫军,觉得他军哥和电视机里的卡尔,那可一点相似之处都没有啊。
“谁说我喜欢这种类型啦,我喜欢杰克……”樊盼晴话说到一半,突然想起了玩水枪,她晃了晃脑袋,继续说道,“我喜欢萝丝。”
“啊?”隋东呆住了,怎么女的还能喜欢女的啊?
傅卫军倒是不奇怪,他很清楚樊盼晴的喜欢,肯定不是他喜欢她那种喜欢。
“信萝丝!活百岁!”樊盼晴喜欢萝丝的是,她的长寿基因。
霍金敬酒这个梗现在变得很地狱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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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文青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