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曼颐也很想知道自己怎么了。她挨打的时候没有哭,站在雨里的时候没有哭,烧得昏沉头痛的时候也没有哭,可偏偏看到宋麒走在她面前没事人似的背影,委屈就难以抑制地涌上来,哭得脸上全是眼泪。
她闭了会儿眼,宋麒在她闭眼的时候盯着她手掌的伤痕看。地窖里的十日让他比于曼颐自己都更早意识到她过高的自尊,她不喜欢别人觉得自己可怜。她还没有主动向他提起这伤痕的来历,那就是不希望他知道这伤痕背后的可怜。但心里的委屈已经多得压不住,盛不下,于是只能哭出来,好在宋麒希望她哭出来。
于曼颐终于哭够了,手背在衣服上擦了擦,睁开眼的时候,宋麒微微俯着身子,手撑在膝盖上,仔细地研究她的五官。她吓得往后撤了一步,问:“你看什么?”
“你哭什么?”宋麒反问,“看见我回来喜极而泣?”
她被他这四个字弄得转瞬就不想哭了,她就知道宋麒这个人心是好的,但说话总是气人又讨厌。一年没见,他不关心她哭的原因,而是把她的眼泪归咎于自己魅力无穷。于曼颐用力把他推开,迈开大步往院子后面走,边走边问:“你睡觉到底有什么毛病?这里房子都很好,你要住哪间?”
“我有什么毛病,”宋麒说,“我在地窖里都睡得很香。你看哪间去找你方便,我住哪间。”
“不要,你住得离我远一些。”
“为什么?于曼颐,你怎么一年不见,脾气变得这么大?我以为你看到我回来会高兴。”
她当然高兴,她在堂厅听到他声音响起的时候几乎跳起来。于曼颐这时候还不知道,从西方引来的科学理论上讲,她这叫做迟到的青春期,和那场夏季暴雨一通汹涌抵达。高兴和悲伤都剧烈,亲近的要推开,喜欢的也要说不喜欢。又或者她的青春期早就到了,但这纸糊的于家大院里人人都是皮影,她也得面若纸色的跟着表演,否则就要被扔在大雨里,浇灭最后一丝生气。
而宋麒是活着的,她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就也可以活起来了。
她在前面气势汹汹地走,宋麒在身后无辜地跟着,走到于曼颐自己也觉得自己乱发脾气。而宋麒捕捉到她身形中的一丝犹疑,当即长叹道:“这样吧,我再去睡一次地窖。我在地窖里的时候,你对我还是蛮关照的,真让人怀念。”
“一点也不怀念,”于曼颐说,“我起早贪黑的给你送饭,听你说些乱七八糟的话,有了好多不该有的心思。你翻上墙头就走了,留我一个人在院子里,什么都和以前一样,又什么都不一样了。”
“什么不一样了?”宋麒问。
“我要是知道就不会发脾气了,”于曼颐说,“我又不像你们,读过书,还有好多同学,什么都能讨论。我自己一个人被关在门外,出也出不去,进也进不来……”
她到底在胡言乱语什么。
于曼颐痛恨自己的表达能力,她发现人说话的时候有一个词汇库,她以前的词汇库里装满了私塾和三妈的教诲,她用十六年的时间巩固,然后熟练地表达。可这一年来,这个词汇库里多了许多怪东西,他们和以前的词汇大扯头花,让她的思维和语言都开始错乱。这错乱感在见到宋麒后持续加剧,而人在无法清楚表达自己的时候,就会急得像在发脾气。
原来她不是在发脾气,她只是太着急了。
宋麒比她更早看明白她在着急,他还是弯着腰看着她,冲她笑着说:“你不要着急,你慢慢和我说,要么我来问你。于曼颐,你怎么有胆子给我寄信的?你从哪儿买的报纸,又是从哪来的钱?”
他说话的时候身子放低,和她刚好平视。于曼颐不需要抬头仰望,也不需要低头回避。她背起手,终于像在地窖里似的和他说起话,故事的来龙去脉甚至和她在地窖里的那些唠叨无缝衔接。她叙述起事情事无巨细,连去买报时老板说他的报纸卖不动都要转达,让宋麒颇有些尴尬。直说至最后一次被关到门外时,她忽然失去了详细描述的兴致,寥寥数语略过,只说那晚下了一场很大的雨,她淋病了。
宋麒听明白了那句没头没尾的“出不去也进不来”是什么意思,眉毛微微皱起来。于曼颐说话的时候声音很干净,每一个句子的收尾都比常人绵软。宋麒习惯了在她细枝末节的描述里寻找最要紧的词汇,哪怕他平日只能听进言简意赅的发言。
而于曼颐也不再发脾气了,她把自己要说的东西说清楚了。人说清楚话,又有人听她说话,她就不会发脾气了。要是三叔能多听听三妈说话,她应该也不会成日歇斯底里地对所有人呐喊。
两个人都平静了一下。
宋麒的神色不再像刚才轻松,于曼颐倒是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她拉着宋麒又走了几个房间,问他要住哪里,而他还是那句话:“方便去找你的那间。”
于曼颐这次没让他住远点,她的确给他指出了离她最近的那间。
两个人挑完了屋子,又回了于老爷招待客人的堂厅。见宋麒进来,他的老师用丢人的目光看了他一眼,于曼颐被老先生恨铁不成钢的模样逗出笑意。她的笑意引来了三妈不快的眼神,宋麒用余光瞥了一眼,不动声色地将于曼颐挡在了自己的身后。那位四不像同学因为于曼颐离开坐回了自己的位置,宋麒没有让他再站起来,而是推着于曼颐坐到自己的座位上,然后摆出一副希望站到老师身侧的意图,把于曼颐彻底挡住了。
于曼颐坐在他身后,看到他将手背起来,脊背挺直,人很挺拔。他站着的时候倒是四平八稳,不像他坐下,坐没坐相。
他站到老师身侧,就更方便加入发言了。于曼颐听到他积极地加入了于老爷和那位老先生关于扫盲的商议,一副义不容辞的样子,连他的同学们都觉出奇怪。果然,说了没一会儿,他突然话锋一转,说这次扫盲班恰好要求每班至少两个女孩儿,不如就让于小姐作为其中之一。
于曼颐惊讶地抬起头,但他把她挡得太牢,她看不见任何人的反应。但她很快听到三妈的声音响起来,她声音冷冰冰的,带了一点怒气,她说于曼颐本来就识字,没什么好学的。
宋麒说,扫盲并不是只教识字。
三妈说,她识字就够了,还想学什么呢?终归是要嫁人的,学那些没有用的东西做什么,不如在家多练习女红。她那得意的画画,也是因为要做绣花的纹样。
宋麒的发言有一瞬停滞,而后,另一道女声插了进来。于曼颐侧过头,看到一名宋麒的女同学,脸极臭,说这到底是哪里的裹脚布成精了啊。
她骂得比宋麒难听多了,是一名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同学。
气氛变得很僵硬,于老爷也感到了尴尬。宋麒的老师回头斥责了几句学生,打圆场道于家的女儿还是要于家的人来安排。于老爷也立刻站起身,请大家移步隔壁的酒楼,今日于家设宴,马车已经备好了。
他拍了拍自己三儿子的肩膀,便离开了堂厅,其他人鱼贯跟上,只有宋麒没动。他的老师见状绕路回来狠狠一拍他的后脑勺,于曼颐笑起来,她站起身,在宋麒身后悄声道,没有事的,他可以离开了。
他朝她手掌的方向看了一眼,并没有把她的话当真。
“今天有客人,”她说,“于家是有规矩的。”
于家的确有规矩,况且于老爷今天刚刚夸奖了于曼颐,她对自己眼下的处境有把握。而宋麒在老师的盛怒之下不得不离开,临走前还是控制不住地往身后看了一眼。
于曼颐交叠着双手坐在椅子上,眼睛看着脚尖,身上是一件绣了鸳鸯的紫色袄裙。他当时怎么会说这是补服成精呢?她穿这件衣服明明这么好看。她安安静静地坐在椅子上,椅子对面是受到于老爷暗示留下来的三叔和三妈,他们会决定她接下来的命运,就如同他们决定了她此生每一件事的命运。
她好像一件做工精致的雾紫色瓷器一样坐在那,那不是方才那个在后院里和他哭和笑的于曼颐。
宋麒叹了口气,只能决定自己尽快地吃,尽早地回来。
很快,于老爷,于家的其他人,来做客的老师,学生,甚至下人,都走了。堂厅里只留下了一对儿假人似的并肩坐着的三叔和三妈,和低着头坐在他们对面的于曼颐。她用袖子盖住自己的手,两手的手指绞在一起,指缝间有细密的汗,像是罪犯在等待宣判。
可她又何罪之有呢?
寂静之中,她终于少见的听到了三叔的声音。她习惯于听三妈的声音,但三叔在的时候,三妈便失却了发言权。他先是长长叹了一口气,继而开始了自己的演讲。
他说话不似三妈单刀直入,而是十分曲折,十分委婉。他先说于曼颐的父母,他的父亲是三叔的四弟,从小就与他关系不好,是个一身反骨的人,娶亲也没有遵从家中安排。他的妻子也是一身反骨的人,两个一身反骨的人在一起,下场果然十分凄惨。
于老爷此前对于曼颐很冷淡,就是因为她的父母都是这样的人,于老爷十分担心她也长歪,才让三叔三妈好好教养。好在于曼颐从小就很听话,从未做过大逆不道之事,今日更是让于老爷脸上有光。于老爷认为三叔教女有方,低声夸赞了他几句,这极大的鼓励了三叔。
三叔被鼓励之后用自己不慎灵光的大脑思考了一下,他知道自己被夸赞是因为于曼颐的画画得很好,这启发了他。他意识到,对于曼颐这一辈儿的女孩来说,无才便是德已经不是彻底正确的了,三叔本人也饱受枕边人无才的乏味和折磨,这里就是在说于沈氏。
因此,三叔做出了如下判断:他希望于曼颐有一些才华,她未来的丈夫是留洋回来的学者,对方定然对伴侣的学识是有要求的。但三叔也强调,于曼颐的才华需要控制在一个范围之内:不能过低,过低会让她的丈夫感到丢人和乏味;也不能过高,过高会让他的丈夫感到失控与自卑。
总而言之,过低了面上无光,过高了面上也无光。因此,两个月的扫盲课程很好,非常好,刚刚好,他同意于曼颐参加宋麒所说的扫盲课程。
三妈面无表情地听着三叔安排了一切,这一次,她没有办法拒绝。
三叔的演讲发表结束了,他自觉讲得头头是道,挥手让于曼颐离开,自己在坐在堂厅喝几口茶。于曼颐安静地从头听到结束,起身谢过三叔,然后低着头,缓步迈出了堂厅的门槛,朝自己房间的方向走了过去。
她攥紧拳头,指甲深深嵌进了掌心,让刚刚愈合的伤口再度有了开裂的迹象。她希望宋麒早点回来,她能与他分享这个消息。她细细回想着从那日将宋麒带回来后发生的一切,感到一种强烈的侥幸。她在一次又一次的侥幸中碰到一个更为侥幸的时机,而后和宋麒一起,在一片混沌中撕开了一道缝隙。
这缝隙是如此狭窄和勉强,但她终于能在缝隙中透气。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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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贵客上门(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