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这喊话的不是别人,正是白文启。
为了避开不好惹的萧楚雄,从雍城举家逃出后,他们的确如玉奴所料,先去了哥哥所在的束城,但因着立刻听到书被禁的消息,故隐姓埋名独自一路东去,在青楼写词过活。曾经被他看不起的歌舞伎,如今成了他的米饭班主,他每日便潦倒新停浊酒杯,时醒时醉。倒是有姑娘看中他长的清秀白净,一表人才。他却又端着架子,还梦想着能有朝一日大鹏展翅,夺回玉奴。他全然不知道玉奴已经“死”了,葬在雍城。今日他一眼便把玉奴认了出来,但玉奴身边的那个人却非萧楚雄,而是一个看上去略显苍老的男人,虽然也高大,但论块头完全无法和萧楚雄相比,且那面相,一看就是为官的。玉奴被他揽在怀中,一副不情愿的样子。他心中有了希冀,觉得玉奴一定是落了难,才沦落到给老男人做妾了,这人虽然长的端正,但毕竟不如他年轻,且自己毕竟有婚约和旧情,故此他便想上前搏一搏。谁想到那门前的人看似普通,一出手就把他推飞出几米远,那几分薄酒顿时醒了。看来,又是个惹不起的人物。好汉不吃眼前亏,他立刻跑回青楼,迅速收拾了东西,待躲在窗口看对面马车前来接走了人,一群普通人打扮的壮汉佯装无事尾随而去,这才找了个当口一溜烟儿走人了。
果然女人还是势利的。玉奴当初选择萧楚雄,估计已经知道他要封王,现在不知道为什么又跟了这个人。阵仗那么大,把酒楼都能封了。白文启忿忿不平,从小没发现玉奴是这样的人。怎么关了三年没见,就变了一副肚肠?又或者,是生活所迫吧。在他眼中,萧楚雄看上去那么可怕那么粗鲁,怎么可能有自己怜香惜玉?又怎么可能比自己更爱她?而眼下的这个老男人,已经四十多了,有白头发有细纹,一脸古板阴沉,看着就不是好人,哪会有他知情识趣?况且若是正经人,怎么会在酒楼上就搂搂抱抱?难道是做了外宅?不能在家中相会?他胡思乱想,越想越不甘心,找了个早茶铺子,在桌上拿出纸笔给林佐写信,讲述遇到玉奴一事,把心中的愤懑不满猜忌一股脑写了出来,要请林佐主持公道。
薛彬在马车里,握住了玉奴的手,“还在生气呢?”
玉奴一声不响,僵硬的端坐着,生怕他又开始闹腾,毕竟身处众人中,很怕丢脸。
“好啦,谁叫你那么诱人,随时靠近你就想亲热亲热。”薛彬一点也没觉得自己的年纪不适合说这样的话。
玉奴深呼吸了一口气,假装什么都没发生,只从帘子缝儿看向马车外。这座城市倒是生机勃勃,百姓们的脸上全是希望,她在这里感到安心。
“喜欢这里吗?”薛彬看出玉奴脸上的肯定。
玉奴点点头,“我喜欢没有流氓没有地痞恶霸没有乞丐的地方。好人老实人不受欺负的地方都是好地方。”
乞丐嘛,自然是进了流民所。地痞恶霸流氓,哪个城市都有,若要玉奴选中了这里,再修理整治不迟。
此时,马车已经弛离市区,到了一处清静地。这一片地方在咸阳闹市的南边,风景宜人,是他让姜鹏海事先看好的,地方够大,位置够好。玉奴和薛彬坐着马车环游一番,觉得地方倒不错,足够建金库和公主府邸园林,周围的环境也还简单些。
一个便衣御林军飞马弛来,给姜鹏海递来了一封信笺。姜鹏海向薛彬使个眼色,薛彬立刻走过去接过信笺查看。不及看完,他脸色就有点变了,简单给姜鹏海交待了几句。姜鹏海立刻去找御林军。玉奴看见他脸色有变,于是问了句:“要回去吗?”
“不用。”薛彬假装无事:“你有什么想要的吗?”
玉奴想了想,“不知道为什么,刚才看到市集,倒想去买点东西。不知道有没有合脚的鞋子。”
“你脚上的鞋子不合脚吗?”薛彬纳罕,行宫里给玉奴做的衣衫鞋袜首饰三年都用不完,她脚上的鞋子镶满宝石珠翠,里外都是贡品中的极品,为什么还想到市集上买鞋子?
“合脚,就是,看到集市,就想去买。”玉奴也说不上为什么。
去集市是完全没有计划的事,涉及的安保工作太复杂。薛彬有些为难。
“算了,不为难你。”玉奴见他犹豫,便作罢了。
薛彬反而心里很不舒服,怎么难得玉奴提个要求,自己却不能完成,他心下不大开心,于是说,“你稍等片刻,我去安排一下看看有没有可能。”薛彬叫来御林军统领和姜鹏海。
买鞋倒是也不难,查到最有名的鞋店,把店面包下来即可。姜鹏海得令先去查了,然后御林军开始分批探路安排保护。
到鞋店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玉奴走进去,觉得琳琅满目,什么都有,可是却没有自己想找的。她迷迷糊糊的站在一屋子鞋子里,怎么也想不起来自己要来找什么。
“没有喜欢的?”薛彬一点也不意外,市井中再有名的东西也比不过皇家,最多看到样式新奇的,买回去照着做更精致的,直接从市集上买的他才不会要玉奴穿。
玉奴脑海中有模糊的画面,却总也拼凑不全。“六双……”玉奴喃喃的道,“为什么要买那么多?”
薛彬看到玉奴这模样,和上次纵火前有点像,有点怕她精神再度出问题。忙抱她在怀中,“不喜欢就不买了,我们去别的地方看看。”
玉奴迷迷糊糊的,只好说好。忽然,她想起来了什么,“我要买纸鸢。”
“好,你等等,我叫姜鹏海去找纸鸢先。”这些都是薛彬所不知道的,他只是想满足玉奴,所谓男人的面子。女人想要什么,男人不能满足,多跌份儿?
店家已经被遣出去了,两个人坐在鞋店里大眼儿瞪小眼儿。
“脚痛吗?想买鞋?”薛彬有点疑惑。
玉奴也不明白为什么,看到市集,就想去买双合脚的鞋。
薛彬把玉奴抱在腿上坐下,脱去鞋袜,看见她的脚侧面和脚趾上有一点点磨了的红印子,伸手给她揉揉,一路揉到小腿。玉奴的小腿又长又直,一点多余的脂肪和肌肉都没有,更摸不到一点汗毛,光滑细嫩,薛彬虽然不知见过多少次,依旧还有会心动。因着早上被玉奴翻脸过一次,他学乖了,只能忍着,把她的唇含在口中许久来止渴。
姜鹏海进来看见薛彬在给玉奴揉腿揉脚,那一脸的震惊。不过他转念一想,之前传来的信里,萧楚雄也为玉奴揉脚,还洗衣服,皇帝当时也是不可思议,觉得玉奴是个妖精,必须监视。谁想到监视着监视着他自己也掉进玉奴的手掌心了,为此不惜造个诈死,不惜发动一场战争。不过姜鹏海旁观了一年半,自然知道玉奴绝非狐媚男人的妖精,而是薛彬处心积虑在算计她。玉奴并不难伺候,对待下人非常礼貌尊重,从来不苛责不处罚,所以即使他知道自己因为被薛彬托付照顾玉奴一生而下了药,也不再记恨,这个主子比皇帝本人好伺候多了。这个女孩的命运悲惨的很,一切皆是因为美貌恰好长在了男人的心坎儿里,变成了男人争夺和证明自己的战利品。但是在他的观点里,觉得玉奴还满幸运,至少得了皇帝的专宠。因此,什么被抢夺以致小产,下药失忆,下药催眠,下药催情,下药绝育,便都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顺意皇帝对后妃宫女干过的混账事儿不知比他多多少,不也没人敢说半个不字?玉奴居然敢立竿见影的捅皇帝三刀,皇帝还说自己死了也不许追究她,还要保她后半生无忧。只能说这皇帝也真的是……奇葩。
纸鸢在杂货小店有卖,恰好预留做歇脚的客栈附近集市里就有个店,姜鹏海直接把小店买下,御林军依样去清了场,此刻就等皇帝和玉奴过去了。
二人来到杂货小店,看到各式各样的纸鸢,玉奴怔怔的翻捡,找到一个蝴蝶样的,端详了许久。
薛彬看到,忙温柔凑到耳边的问她:“喜欢这个吗?”
“颜色不对。”玉奴喃喃的说,“样子好像也不大对。”
“你想要什么颜色什么样子的?”薛彬以为她不满意,这也好办,回去让匠人做多少有多少。
“我想不起来。”玉奴揉着头,“怎么想也想不起来,感觉好模糊,只有一个大概的蝴蝶轮廓。”那是自然,她的记忆早就被失忆药弄成了一团模糊,怎么可能对得上号?
“不然都要。”皇帝又不差钱。
“不对。”玉奴也说不上来哪儿不对,但就是觉得每一句都不是她觉得对的。
她悻悻的拿过那只似乎有点像的蝴蝶纸鸢,淡淡的说,“我们走吧。”
薛彬一言不发的跟着她。她今天自从酒楼上拒绝他之后,情绪就一直不对,他怕自己又刺激到了她,让她再度处于崩溃发疯的状态,一直小心翼翼的。
姜鹏海拦在面前,问接下去要去哪儿,好让御林军安排。
“我们在街上走走吧。”玉奴梦游一般魂不守舍。
薛彬使个眼色。姜鹏海只好请御林军团团围住,随着玉奴的前进而后退。
他们出了店,走到街上,街上的人已经被赶的差不多了。夕阳西下,落日的余晖给房子的轮廓镀上了一层金红的边。玉奴走着走着,站住指着前方,“我要那个熊。”
薛彬本来一直在旁边侧着脸注意着玉奴的神色,此刻顺着玉奴的手指看去,瞬间面色僵住了。
空无一人的大街上,一个铁塔般的大汉站在御林军外围。
玉奴忽然跑上前去,推开那一个个假扮路人的御林军,径直朝那黑大汉跑去,御林军于是立刻跟着跑上前去,把两人团团围住。
玉奴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那大汉手中的小黑熊两颗铜扣眼睛而去,跑到一米远的地方,盯着那熊的眼睛说,“这位大哥,这个熊可不可以卖给我?”
“这熊是我前年中秋送给我妻子的礼物,随她下葬了。”那大汉不是萧楚雄是谁?可是他眼前的玉奴,却根本看都不看他一眼,只是盯着那只熊若有所思。
“我喜欢。”玉奴喃喃的说,转后看向薛彬,“我要这个熊。”
“要哪个熊?要树熊?还是黑熊?还是狗熊?”萧楚雄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
“就要这个,”玉奴指着他怀里的小黑熊。
“不如你看看这个,”萧楚雄掏出脖子上挂的羊脂白玉观音来,“这是我夫人送我的中秋礼物。”
“我不夺人所爱。”玉奴望了一眼,表情并没有什么变化。
“你不觉得这观音的脸特别像你吗?”萧楚雄声音都有点哑了。
“玉是贴身之物,会吸收佩戴人的精气,男女大防,我就不方便碰别的男人随身的东西了。”玉奴礼貌的应对着,并没有因此而抬起头来与萧楚雄对视,谨遵着男女大防。
落日在萧楚雄的身后刺了一下玉奴的眼睛,她扬起左臂遮了一下太阳,露出了一小截手腕的肌肤,一块淡褐色的烫伤疤痕引起了萧楚雄的注意。玉奴自幼易留疤,疤痕倒是平滑,却总会留下褐色印记,需要很多年才慢慢变白。他伸出手去拉住玉奴的胳膊,撩开了剩下的半截衣袖,那伤痕一路沿着手臂,很像火苗的走势。她为什么受伤了?
玉奴被他这一握,吓得惊叫起来,拼命挣脱。御林军也在此时蜂拥而上围攻萧楚雄。趁他腾不出手来,玉奴拔腿就跑,冲进薛彬的怀抱。
薛彬一言不发的扭头就走。玉奴一边牵着他的手跟着,一面不停的扭头看萧楚雄,“这人怎么这么凶?这么没分寸?块头大了不起啊?怎么可以当街对陌生女子动手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