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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带歌 第14章 第十四章

作者:灵诃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12-17 12:26:37 来源:文学城

这一程,我们先来的姑苏。

姑苏有一郊野行宫,名为太殊,为前朝所留。其间多别致幽景,非常适合小住,我们便将暂住的地方定在太殊行宫。

我和太子两个前朝内宫最为得势的帝子帝女来南方,许多官员便如鲤鱼如水似的,前来拜会。

太子虽然是来游玩,但是在行宫刚刚落脚便有人来访,这一行他少不了政事上的烦扰,光是接待这边的府州官员就够他忙。

我的话,就要轻松很多。

只偶尔来些女眷,但是我常常觉得无聊,到后面都是谢灵仙与人家交谈。

姑苏的夏日和长安的大有不同,那种氤氲的热气和草木香气,给谢灵仙增添了许多,处于自在风光中的灵动。

我们在禁宫中待太久了,宫规礼度将人的一言一行束缚得厉害,我以为我已经够放纵,可是真正远离禁宫时,才发现其实我自己相当规矩。

正因如此,才要好好享受起来。

我挑了个清晨,在太殊行宫的莲池边,翻看这里的藏书,谢灵仙原本在弹琴,不过半炷香我就与她聊起了女官一事,她的琴声也渐渐隐没在花鸟鱼虫之声里。

我道:“南方这边,并不看中女官,甚至于不承认和轻视了,没想到过了大几十年,这边还是这么迂腐,秉持着前朝那套老观念。”

其实不难发现,女眷来拜访时,对着谢灵仙和云女,只是拿她们当做更得力的侍女,尤其是谢灵仙,嬉嬉笑笑地行过礼,嘴上说着大人,可是眼底根本没有敬畏,甚至不如云女的举动让她们在意。

这些细微处,都尽收眼底。

谢灵仙有颗七窍玲珑心,她不可能看不出来。

这就不得不提到北凉建国之初。

有别于之前在长安建都的汉人王朝,北凉开国皇帝是北方诸多小国中的一个亡国太子。

太祖帝少时体弱多病,狼狈逃窜,还是入赘才娶了漠北王女,也是漠北最强悍的女将军,阿比娅苏。于漠北时,魏白玉曾在王旗立下的承诺,改魏姓为王旗挑选的汉姓,萧。这令王旗主人看到了他的诚意,这才给了他调动军队的权力。

登基前,他改姓为萧,是为萧白玉。

北凉的开国皇后也将阿比娅苏改为汉名,萧望舒。

她们共同创造了统一北方的王朝,国号定为北凉,年号元启。二人一同临朝,共育有二子一女,帝后定长子为太子。萧白玉一生未曾纳妾,在民间传为一段佳话。

我曾对谢灵仙打趣道:“我们萧氏就是帝王入赘先例,要我说就该让长女做太女才好。”

谢灵仙一次听时,倒没有不赞同,只是难掩震惊,确实,我这番话太过惊世骇俗,震惊再正常不过。她只说:“哪有这样肆意议论开国皇帝的,殿下还是谨言慎行些好,对我说可以,可千万别和别人说。”

真是冤枉了。

我才不会对别人说。

萧望舒是历朝历代最为特殊的皇后。

与其说她是个深宫妇人,不如说这天下她和皇帝一人一半。

她恢复了废除百年有余的女官制度,在宫廷中广纳女子为官,不论家世,不论贫富。

她在世时此制度一片繁荣,即使后来女官职位大大减少,入宫做女官的条件也愈发苛刻,此制度的根基依旧还在。

我边翻看书卷,边道:“依我看,衰落的真正原因是,世家之间需要联姻来维持关系,可若想做官,必须不婚,要是中途和人定了婚约,那便要离宫。”

谢灵仙道:“这看似再寻常不过,皇权富贵,谁不想要,入了宫即便能做女官,但也只是打理宫中琐碎,碰不到实实在在的权柄,但若想长久,却要去除这个弊病。”

如此,官家女子怎么心甘情愿进宫伺候人,还不如找个权贵之家嫁做人妇,好歹还有婢妾伺候着,锦衣玉食的,何苦在宫中汲汲营营。

不过也有不少人不愿被埋在后宅,就这么辛劳一生,所以比起前朝,内宫里并非出自世家的女子更多。

我抓着书卷歪倒在一边,耍无赖似的说:“哼,把反对的全杀了,再抓点女子进来当女官。”

谢灵仙却摇摇头,说:“文昭皇后留下来的制度已经相当不错了,但前朝历时三百二十一年,女子皆不可求取功名,可即使对留在深宅中相夫教子的女子也极为苛刻,我朝的文昭皇后和南朝皇后都不比任何前朝帝王差,只是留存几百年的观念一朝一夕无法更改罢了。”

我们又各自想事去了,一时寂静。

过了片刻,谢灵仙弹起些江南曲调。

我便调侃道:“这行宫是我的小江南,谢灵仙,你呢便是我的采莲女。”

这世上再没如她这般,和莲花相称的女子。

我借此景给谢灵仙取了个闺中小字。

莲牙儿。

谢灵仙不解其意,一曲终了,才问我:“莲牙?还请殿下给臣女解释一番。”

我读不来两卷诗册,自然用不得什么高雅名字,只是将谢灵仙比作莲花,而我又喜她唇齿留香,所以才取了莲牙,至于为何还要像唤小孩子似的加个尾音,自然是因为这样在床榻间唤来颇觉可爱。

谢灵仙听了我一本正经的解释后,抱着琴行礼,说是库房还有些送来的东西尚未清点,头也不回地走远了。

我颇觉神清气爽,将手中书卷随手扔了,伸了个懒腰,盘算着入了夜如何将她哄回来,教她不会再用各种无趣又粗糙的借口敷衍我。

谢灵仙这冰雪一样剔透的人,喜怒哀乐都冻在里头,唯独在她的肝火上加柴添油才能调动她的几分性情,她知书达理固然好,可是她生气耍些小性时,才能看到几分初见她时的倔强冷淡。

真真是可爱至极。

我知谢灵仙愿意顺着我阴晴不定的性子,是因我乃长公主,是明烛殿的主人。

她是个极为聪慧,慧极必伤的女子,她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轻而易举拿捏我的喜好,恰到好处掌握我行事的分寸。

即便她是被召进禁宫,被选上做六尚局的女官,照样能胜任这官职。谢灵仙从来不是只有我这一种选择。

所以我必须要做一些事,一些这普天之下除了我别人无法做到的事,这样她才能一直,一直和我在一块。

当夜,我与她厮混。

情到浓时,我点着她的颜色淡薄的嘴唇,一声声唤着莲牙儿,到此她便面带愠色,张口便咬住我的指尖。我真是爱惨了她这样孩子气的一面。

她其实在情事上略有笨拙。

但是我却只是偏爱她的眼神,明明已经水雾朦胧,爱恨嗔痴都在里头流转,却还是要绷着弦保持清醒,忽而眼神又明亮起来,目光灼灼地看着我,只在极少数时会有平日里那种凝霜一样的平静闪过,她仿佛是个灌了酒的莲华。长醉复作醒,春水皱波风。

次日晨起,榻上无人,只闻琴声。

我起身去寻。

却原来,谢灵仙正披着我的衣衫,在廊下为我弹琴,夏蝉嘶鸣月色如水,如枯花般的沉香在她的琴边静燃,袅袅之中我窥她容颜,恍惚之中似是梦魂颠倒。

我真想,永远停留在这时候。

我们正当好年岁,汹涌的感情就像是抑制不住的潮汐,随着身体里充斥的冲动和激情一起,填满了朝朝暮暮。在这静谧的时候,我无比清楚地听到了内心的声音——我爱她。

我爱谢灵仙,因此我却忽然生出胆怯,以至于我怎么也张不开口来,只能坐在她身边,安静地听完这一曲。

好想让时光凝滞在这一刻,直到面对死亡。一生一世,生生世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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