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纸页
小野出现在一个下雨的周六。那天林漫本来要去沈让的画廊,但沈让早晨发了一条消息,说临时要去外地见一个艺术家,“下周再约”。她回了一个“好”字,然后把手机扔在沙发上,换好出门的衣服,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周远在阳台上收衣服,探头进来问她:“还出去吗?”她说:“出去。”他说:“带伞。”她说:“知道了。”
她去了城西一家独立书店。书店叫“纸页”,开在一个老小区的底商,门面不大,招牌上的字是手写的,漆掉了一半。她之前在小红书上刷到过,一直想来,但每次都有别的事。今天没有别的事。
书店里面比外面看起来深,两排书架从门口一直延伸到最里面,尽头摆着几张旧沙发和一张矮桌。雨天的下午,店里只有三个人:一个在角落敲电脑的女孩,一个翻杂志的中年男人,还有柜台后面坐着的一个年轻男生。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牛仔衬衫,袖子卷到手肘,手腕上戴着一根红绳。他正在看一本书,林漫走近柜台的时候,他把书合上,抬头看她。
“你好。随便看。”
林漫点点头,往里面走。她在文学区站了一会儿,抽出一本暗红色封面的旧小说。精装,边角有点磨损。她翻开版权页,发现是二手书,上面有铅笔批注。她翻到扉页,看见一行字,字迹很细,写着:“她错的不是爱,是没选对时候。”下面还有一行更小的字,像是后来补的:“或者时候没有错,错的是她以为爱能改变时候。”
林漫拿着书走到柜台。那个男生站起来,扫了一眼她手里的书,说:“这本是昨天刚收的。上个主人批注写得很认真,我就没擦掉。”
“你认识她?”
“不认识。多抓鱼上收的,批注是别人的。我本来想擦掉,看了看觉得写得还行,就留着了。”
林漫翻到扉页,指着第一行字:“这句不错。”
他凑过来看了一眼。“哦,这句不是我写的。下面那句才是。”他指了指第二行更小的字。
“所以你是书店老板?”
“算半个。我在这儿看店,顺便写点东西。叫小野。”
“林漫。”
“林漫。”他念了一遍她的名字,像是在试口感,“你是老师?”
“为什么这么问?”
“你看书的时候嘴唇在动。像是要讲给谁听。”
林漫愣了一下。她确实有这个习惯,小时候养成的,看书的时候会把句子在心里默念出来,嘴唇跟着动。她从来不知道别人会注意到。她说:“我在培训机构教小孩阅读。”
“那挺好的。教小孩比教大人好。”
“为什么?”
“大人已经知道自己要什么了。小孩还不知道,所以你给什么他们就拿什么。”他笑了一下,牙齿很白,有一颗虎牙稍微歪了一点,“不过也不好说。我小时候以为世界上只有一种米饭,后来去外地才发现还有炒饭。”
林漫没忍住笑了。她买下了那本书。付钱的时候,小野说:“加个微信?我这儿经常到一些有意思的旧书,可以给你留着。”她扫了他的二维码。他递过书的时候说:“你下次来,我给你泡茶。店里有正山小种,我自己存的。”
三天后,林漫下班路过“纸页”,进去坐了坐。小野真的给她泡了茶。店里有别的客人,他就坐在柜台后面看书,偶尔跟客人说两句“随便看”。林漫坐在角落的沙发里翻杂志。过了半个多小时,小野走过来,手里拿着一张纸,放在她面前。
“什么?”
“一首诗。刚才写的。”
林漫拿起来看。很短,十几行。写的是雨天的书店,有一个女人坐在角落,穿灰色毛衣,翻杂志的手很白。最后一行是:“我想给她泡一杯茶,但茶已经凉了。”
林漫把纸放在膝盖上,看着他。“这是写给我的?”
“嗯。写得很差,我知道。”
“不差。”她把纸折好,放进包里,“就是有点直接。”
“我不太会拐弯。”他挠了挠后脑勺,“我前女友说我最大的问题就是不会拐弯。她让我说话之前先想一想,但我每次都想不起来要想。”
林漫又笑了。她发现自己跟小野在一起的时候很容易笑。他有一种笨拙的坦率,像那种还没有学会把心事藏起来的人。她喝了口茶,说:“你有诗集吗?”
“没有。写的都在手机备忘录里。你要看吗?”
“下次吧。”
那天晚上回到家,她把那首诗从包里拿出来,夹进了那本旧书的扉页,正好是那行铅笔批注的下面。周远问她吃了没有,她说吃了。他说今天手术室空调坏了,下午差点中暑。她说那你要多喝水。他说嗯。两个人坐在沙发上,电视开着,各看各的手机。林漫看见小野发了一条朋友圈,是一张书店门口的雨景,配文“纸页,某一天”。她点了个赞。
债务是慢慢堆起来的。第一个包的分期还没还完,林漫又下了第二单。这次是一双鞋,墨绿色丝绒的,跟不高,但穿起来很好看。她告诉自己这是为了搭配那个包。然后是一条项链,然后是一条裙子,然后是一套护肤品。每一笔都不大,从几百到一千出头,分期之后每月的还款额加在一起,变成了一千六百多。再加上她本来每个月要还的信用卡和花呗,加起来差不多三千出头。她的工资到手七千出头,交给周远三千五作为家用,剩下三千五就是她全部的可支配收入。她开始在手机上记账,用Excel做表格,A列写日期,B列写金额,C列写还款日。表格越来越长,她看得越来越少。
许嘉树约她吃过三次饭。每次都是他找的餐厅,不贵也不便宜,人均两三百那种,吃完了各回各家。第三次吃完饭,他送她到楼下,说:“我下个月要去一趟景德镇,进一批陶器。你想不想一起去?周末,两天。”
林漫看着他。“去干嘛?”
“看瓷器。逛窑口。吃江西菜。你不喜欢就算了。”
“我考虑考虑。”
“行。”他从来不追问。这是他和沈让最大的区别。沈让会在她犹豫的时候再推一下,用一种似笑非笑的语气说“怎么,怕了?”许嘉树不会。许嘉树给她留了所有的退路,反而让她不好意思退。
那天晚上她跟周远说:“下周末我要去趟景德镇。跟一个朋友。”
周远正在看手机,头也没抬:“哪个朋友?”
“艺术空间的。许嘉树。就是苏敏老公那个朋友。”
“男的?”
“嗯。”
周远抬起头。他想了一会儿,说:“几个人去?”
“就我们俩。”
“哦。”他又低下头,继续看手机。过了几秒,他把手机放下,说:“行。你注意安全。”
林漫站在客厅里,等着他说下一句。比如“你跟他什么关系”,比如“你觉得这样合适吗”,比如“我们谈一谈”。但周远什么都没说。他拿起遥控器,换了一个频道,屏幕上出现了一个做菜节目,一个厨师在切洋葱。
林漫说:“你就这么让我去了?”
周远说:“你又不是小孩。我说不让,你就不去了?”
“你可以问一句。”
“问什么?”
“问我为什么要去。”
周远看着她。他的表情是真诚的困惑,像那种被人问了一道没有标准答案的题的表情。他说:“那你为什么要去?”
林漫张了张嘴,发现自己答不上来。她说:“算了。我去睡了。”她走进卧室,关上门。周远在客厅里继续看切洋葱,切完了洋葱,又切了西红柿。
景德镇那两天,许嘉树很规矩。他订了两间房,白天带她去逛陶溪川和几个工作室,晚上吃本地菜,然后各回各的房间。第二天下午在车里,他忽然说:“你好像心事挺重的。”林漫看着窗外的高速路,说:“有吗?”他说:“你跟我出来两天,没问过我一句关于瓷器的。除了问‘这个多少钱’。”林漫转过头看他。他说:“你是不是根本没想来看瓷器?”林漫说:“我本来就没想来看瓷器。”他说:“那你为什么来?”林漫说:“因为你说‘你不喜欢就算了’。”许嘉树笑了一下,然后他伸手过来,握住了她放在膝盖上的手。他没有看她,眼睛看着前面的路。他的手很干,掌心有一点粗糙。林漫没有抽回来。她看着他的手,想起周远的手,周远的手是凉的,指甲总是剪得很短,像医生。
回到城里之后,许嘉树没有再约她。他发了一条消息:“到了。这两天挺开心的。你回去好好想想。”林漫打了“想什么”三个字,又删掉了。她知道他想让她想什么。她只是不确定自己有没有这个资格想。
那个星期,沈让终于发来了消息。他像是完全忘了上次after party的冷落,发了一张照片,是他和一个男生的合影,配文:“新签的艺术家,九五年的,画得不错。下周六有个饭局,介绍你们认识。”林漫回了一个“好”字。到了周六,沈让临时改口,说饭局改到周日。周日中午,又改到晚上。晚上七点,他发消息说“今天可能来不及了,改天吧”。然后发了一个语音,声音里有一种恰到好处的疲惫:“抱歉啊,最近事太多了。下次补偿你。”
林漫盯着这条消息,坐在餐厅里,面前是一杯已经凉了的拿铁。她打开小野的对话框,最后一条消息是小野三天前发的,一首诗,写的是“她的锁骨像一条浅浅的河”。她当时没回。现在她打字:“在书店吗?”小野秒回:“在。刚泡了茶。你来吗?”她站起来,拿起包,走出了咖啡馆。
到书店的时候,小野已经把茶泡好了。他看见她,笑了一下,把书合上。林漫坐下来,喝了一口茶。小野说:“你看起来不太高兴。”她说:“没有。就是有点累。”他说:“那正好,我这儿有酒。茶喝完了可以喝酒。”他从柜台底下摸出一瓶红酒,是那种便利店买的便宜货,但他说“我醒过了”。林漫喝了一杯,又喝了一杯。她开始跟小野说沈让的事,没说名字,只说“一个我认识的人”。小野听完,说:“这个人不行。他跟我前女友一样,把你当备胎。”
“你说话真直接。”
“我说了我不太会拐弯。”
林漫笑了。她发现自己喝到第三杯的时候,小野的脸在灯光下变得好看了。他其实长得不错,鼻梁很高,笑起来有点傻,但傻得让人放松。她说:“你多大了?”
“二十七。”
“我三十二。”
“我知道。你看起来像三十五。”
“你他妈真会说话。”
“我说真的。你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大,但好看的那种大。像那种老电影里的人。”
林漫看着杯子里的酒。她想,如果她现在站起来走掉,事情就会停在这里。如果她再坐一会儿,事情就会往另一个方向走。她又喝了一口。小野说:“你今晚别回去了。”她说:“为什么?”他说:“因为你回去也不开心。”她说:“你怎么知道我不开心?”他说:“你看,你都没否认。”
那天晚上林漫没有回家。她给周远发了一条消息,说“在朋友家睡了,明天回”。周远回了一个“好”。小野的出租屋在书店后面,很小,一张床,一张桌子,桌上堆着书和泡面碗。天花板很低,躺在床上能摸到。她躺下来的时候想,这件事终于发生了。她等了它很久,像等一个考试成绩,又怕它来,又怕它不来。现在它来了,她发现自己没有想象中那么慌。她闭上眼睛,听见小野在旁边翻了个身,说了一句“你冷不冷”。她说“不冷”。
第二天早晨她从小野的出租屋出来,在巷子口买了一碗豆浆,坐在路边喝。手机里有三条消息。周远:“早饭在锅里。”许嘉树:“景德镇那批陶器到了,改天给你看照片。”沈让:“下周真的约,不骗你。”她把三条消息都读了,然后锁了屏幕,把豆浆喝完。她站起来,打车回家。路上她给许嘉树回了一句:“照片发我看看。”给沈让回了一句:“行。”给周远回了一句:“马上到。”
她坐在出租车后座上,看着窗外熟悉的街景往后退。她想起书店里那本旧书扉页上的铅笔批注——“她错的不是爱,是没选对时候。”她现在觉得那句话不对。错的不是没选对时候。错的是她明明知道有些地方太小,却还觉得自己能在这里办一场别处的舞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