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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钟 第9章 09

作者:陆瞳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5-13 17:33:45 来源:文学城

“你会开车?”他飘进副驾驶。

“会。”童乡的身体在发抖,她抬手狠狠抽了自己一巴掌,企图把浑噩的脑袋打醒,“以前家里有车,爸爸去世前教过我,只是没到年龄,没有考驾照。”

脸肿起来,她总算没那么抖了。

“阿白,我妈妈她......”

“她还活着。”

“你没骗我?”

“当然。”他说,“那杀人犯一直在等你回家,他伤了你妈妈,却只是把她绑起来。我觉得,他一定更希望在你妈妈面前杀了你。”

“为什么?”童乡把油门踩到底,车速极快。

她发现自己恍惚间已经走上了郊区的路。这样也好,起码杀人犯不会冲进人群里。

“他自己失去了女儿,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他也想让你妈妈体会。”他的手攥个拳头,“这样报仇才痛快,这就是杀人犯的心思。”

“......阿白......”

“我现在该怎么办?”童乡摸出手机,没拿稳,手机又掉下去,“我报警。”

“不用。已经有警察去你家了,我刚才听到了警笛声。”

“你放心,你妈妈不会再有危险。”

“现在关键的是你。”

“虽然警方已经出动,但那杀人犯的目标是你。你要......”他说到这,眼睛刺痛,视线突然一片血红!

一分钟!死前的一分钟!童乡!

他定在副驾驶,一动不动,也不再说话。

“阿白?”他忽然这种反应,让童乡很害怕,“阿白?阿白你怎么了!你说话啊!”

童乡飞快侧过头看他一眼,脚下顿住,车速慢了些。

童乡几乎怀疑自己产生了错觉,她不敢置信地问:“阿白,你哭了?”

他真的哭了。他眼里流下眼泪。

他是一只鬼,只是一个影子,但他却能流泪!

更不可思议的是,他的眼泪落下来,竟然“吧嗒”一声打在皮质座椅上——这眼泪是真正的泪,是有温度的液体,沉甸甸的能够打出声音!

“......童乡,你听我说。”他碰自己的眼睛,手指被火辣辣地灼痛。

“你难道又看见了?一分钟?”童乡瞬间明白过来,“我、我要死了?杀人犯追上来了?他杀了我?”

“不是!童乡!听我说!”

“不是杀人犯。”他快速地说,“一分钟以后,会有一辆货车从对面撞上你,你将当场死亡。”

“不......不......怎么能......”童乡拼命摇头,“我不要,你有办法救我是不是?是不是?你说过你能做到的!”

“别怕!听我的!不会有事!”他的声音很冷,冷到好像要结冰,不对,是真的在变冷。

——周围的温度骤然下降,童乡感觉身体被冻僵了,在这大夏天,在这车里,她竟能呼出白气!

“前面有个分岔口,你看见了吧,拐过去,这样你不但可以活命,还可以报仇。”

“......什么意思?”童乡愣住了。

“正好一个路口的时间差,你躲开,让那杀人犯被货车撞翻!”

他眼底是沉重的黑色,童乡看一眼,感到一阵窒息般的痛苦——无缘无故,这黑色让她想到地狱,照不进光的地狱。

童乡一脚踩下刹车,车子发出一声悲惨的尖叫,停在原地。

“你疯了?你停车干什么?等死吗?”他几乎要吼出来,“那货车刹车失灵了,你不换道,绝对会撞过来!”

“你只有这一个办法救我吗?”童乡强撑着,要求自己直视他,不能移开目光。

他没说话。

他没有说话。

童乡明白了——不是,他还有别的办法,他可以单纯地阻止死亡,不伤害任何人。

“你是怎么救妈妈的?你告诉我!”

童乡满眼泪水:“需要什么代价吗?你那能力到底是什么样的?”

“不需要代价。”他说。

他说:“只需要报仇。”

“你不恨他吗?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你可以救自己,同时杀了他。他罪有应得,他该死!”他靠近童乡,他越靠近,童乡越觉得冷,阴寒入骨。

“我恨他,他该死,可警察已经追来了,警察会抓住他,法律会制裁他......”

“那又怎么样!你现在就可以让他去死!开车!转弯!”

他的眼神令童乡害怕,陌生,又熟悉。

童乡突然想起来,想通了。——这杀人犯,很像李思白的爸爸。欠债逃跑,抛妻弃子,他是一切悲剧的原罪——这是李思白的仇恨。

所以,尽管救她,李思白又想杀人了。

像用砖头砸碎那叔叔的头一样,他摆了个幌子,又想用货车将身后的“爸爸”撞成烂肉!

他又想去那罪恶的愤怒的火圈里粉身碎骨一回!

“来不及了,快开车!”他愤怒地大吼。

他身上原本是白色的绷带迅速被染黑,转瞬间,他整个人几乎变成了一个可怕的黑洞!

冰冷、可怕的黑洞,就要把童乡吸进去!

童乡顿觉一阵意识模糊,她的舌头开始迟钝:“不行,不能那么做......这不是防卫......是拿着地狱的剧本杀人......”

童乡堪堪伸出手,想触碰他,触碰这黑洞,可她没力气了:“我不要......”

童乡低声喃喃:“李思白已经去地狱了,阿白......阿白要留在我身边,陪我晒太阳,你答应过的......”

她瘫倒在驾驶座,闭上眼睛:“你回来吧......真的,别再去地狱了。我好想你......”

前方传来刺目的车灯,以及尖锐的鸣笛声——大货车要来了——死亡要来了!

“童乡!——”

多么撕心裂肺的痛。他感觉荒芜的胸腔里凭空生出了一团火!那火在跳跃!在灼烧!在毁灭他!

“啊!——”他痛苦地喊叫,用手抓自己的脸,脸上的黑色绷带被扯碎,落下化作灰烬。

他想起来了,他听到了!

亲手杀人的瞬间,用砖头把人头砸碎的瞬间,他的心脏就消失了。那时他没有心跳,他和现在一样,发疯一般痛苦——这就是成为杀人犯的滋味。

他疯狂地逃跑,漫无目的、野蛮地逃跑!

他被车子撞倒,被车轮碾过,他死了。

他听见童乡扑倒在他骇人的尸体旁。童乡那么怕,那么怕,却不肯离开,她手上抓满他的血,崩溃地大哭。

李思白——他让她哭成那样,让小哭包哭成那样——童乡哭喊着:“李思白,你回来!”

——不要被仇恨挖走心脏,不要堕进地狱,不要死,不要离开。

你回来。

你回来吧。

……

“好冷啊......”童乡脸色煞白,睁不开眼睛,“这么冷......阿白......是你在抱着我吗?”

他身上的绷带全部脱落,他看到自己血肉模糊的手指。

他用力抓了下胸口,在胸前留下一个血手印。

然后他俯下身,在童乡额头上轻轻落下一个吻。

——他知道是错觉,但他好像真的感觉到了温度。

这一刻,他听见自己胸腔里传来心跳声。

“砰砰。”

“砰砰。”

他看清那货车司机绝望的表情。

他笑了下,生来死后,从来没有这般轻松过。

他挡在童乡身前,展开血淋淋的双臂,像个残破的大天使,去拥抱崭新的生机。

心跳声很沉稳,竟这样动听。

——这是真正的心脏,不会随□□消亡,它有永恒的力量,植根于灵魂。

——这是人的良心,鬼的心脏——这是世间最美好的搏动。

货车撞过来那一刻,他没有疼痛,他看到了光。

那是无比温暖柔软的光,毛绒绒的,让人很想扑过去,舒舒服服抻个懒腰。

在那光里,他好像又看到了童乡,童乡在笑。

他听到警笛声……

……

……

周围安静,沉寂。光慢慢变淡了,渐渐消失,他再次陷入黑暗——熟悉的黑暗,是地狱。

恶魔在说话:“你找回了自己的心脏。”

恶魔:“现在你该回到地狱,接受应有的惩罚,洗掉身上的罪孽,然后带着你的心脏离开,下一世重返人间。

“下一世......”他想起童乡的脸,“可这一世我还舍不得......”

“有心的鬼,总是会舍不得。正因为这样,受过刑罚后才能拥有干净的灵魂,才能投胎转世,不会成为恶魔,永远困在地狱里。”

“恶魔?”他问,“你是在说你自己吗?”

“是。”恶魔回答,“我和你一样,死后来到地狱,什么都不记得。”

恶魔:“但你比我好一些,你还有留恋,你还有愿望,所以你只是在地狱飘荡,没有真正变成恶魔,还有机会找回自己的心脏。”

恶魔:“有了心脏,就有资格重见光明了。”

“不像我......不像我......”恶魔空洞地说,“我在地狱几百年了,再也不会知道人间的模样。”

他沉默了很久,突然说:“恶魔,我们做个交易吧。”

“等我被地狱漆黑的烈火灼烧过,偿还了这一世的罪孽,你再次把我送到人间吧。”

“我会把人间的模样讲给你听,人间的日升月落,喜怒哀乐,人情世故,全都告诉你。”

恶魔似乎很犹豫:“你不转世?放着人不做,做一只鬼游荡人间?”

恶魔:“与恶魔约定,如同诅咒,如有违背,灰飞烟灭,永不超生。你真愿意?”

“当然。”他说,“再黑暗的地方也值得有光。”

“太阳真的没有那么小气,它其实愿意原谅地狱,只是我们做鬼的、当恶魔的,全都不知好歹,拒绝了而已。是我们让地狱这样黑的。”

“这个交易,我们做一百年,怎么样?”

……

……

十年后。

童乡二十六岁。

大学毕业,她进了一家相对体面的传媒公司,负责视频编辑——灵异板块。

她长高了些,但没高多少。不过她更漂亮了,这点毋庸置疑,毕竟一天前,刚有人在地铁上和她搭讪。

虽然她不会搭理。

日子一天天过去,风平浪静,乏善可陈。

今年夏天她也去蹦极了。

十八岁以后,不用监护人签字,八年间,她每个夏天都会去海上蹦极。

今天是天气预报里最热的一天,她刚蹦完下来,妈妈打电话,说要她回家时买点水果。

水果店旁边有一家花店,她顺便进去买了两朵白玫瑰。

她依旧想念李思白,或者阿白。反正那就是一个“他”。

经常想念,尤其在看到白玫瑰的时候,比如此刻。

童乡绕了路,坐公交去了墓地——既然想他,就去看看他。

正好她买了两朵白玫瑰,一朵插进自己的花瓶里,另一朵送给李思白。

童乡其实一直有幻想——李思白可能没走,只是她突然看不到了,李思白还留在她身边。

然而她知道这不可能。

十年前那晚,她在车里晕过去,最后发生了什么,她一无所知。但她醒来后躺在医院,听说杀人犯被抓获,那大货车的刹车也在最后一刻如有神助,又突然刹住了——货车没有撞过来,惨剧没有发生。

没有任何人再死掉。

于是她确定,那“神”是一只鬼——是她的阿白,她的李思白。

李思白一定是走了。回到他该回的地方。童乡没有证据,但她坚决这样认为,尽管她还偏要保留幻想。

自相矛盾是少女的顽固,女人的天真,这不荒唐,反倒十分可爱。

来到李思白坟墓前,童乡蹲下来,放一朵白玫瑰在地上:“你还好吗?”

童乡笑起来:“或者你已经投胎转世了吧?”

“你现在是个小孩子?刚会爬的小男孩?嗯......也许再大一点,上小学了也说不定。”

“如果见到了,我还能认出你吗?”

童乡用手指轻轻摸着地面。她慢慢地摸,慢慢往前摸——

童乡忽然瞪大眼睛——在墓碑后面,地上有字!

童乡连忙过去看,见地上写着:“相思黄叶落,白露湿青苔。”

“童乡。”身后忽然传来温柔的声音,像一阵微风,搔过耳朵。

过去十年了,这声音竟还是那样熟悉,一入耳,便拨疼心口。

童乡僵硬片刻,转回头,看到一张白皙干净的脸——没有伤疤,没有白色、黑色的绷带。

——她早说过,他一定长得很帅。

“你好,我叫李思白。”他站在她对面,他说,“我能抱抱你吗?”

他们高高的头顶上,阳光真漂亮。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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