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看书神 > 仙侠玄幻 > 妖世生存指南 > 第3章 “夫妻”同行

妖世生存指南 第3章 “夫妻”同行

作者:西善魔女 分类:仙侠玄幻 更新时间:2024-12-27 00:22:23 来源:文学城

又是那个薄雾层层的地方,低头看着自己的赤色猫爪,花意清不禁跺了跺草地,接着又伸了个懒腰,炸开了前爪。

一切宛若现实,甚至还能感觉到冷风正拍打在自己的毛身上。

做梦倒不是什么稀奇事,但连着两次做相同的梦,确实奇怪。

冷风呼啸着吹来,花意清连忙抬起左爪挡在脸前,却见前方似有怪事发生,散发出了紫色的光点。

刚要向前一探究竟,不断的哗哗声将意清从薄雾中唤醒。

重重地眨眼驱散困意后,花意清才发觉自己的脖子下正垫着一只手。

她心里一惊,连忙起身回头,只见程楚秀正端坐在身旁,迅速抽回了手,有些别扭地看着自己。

二人正身处溪边的亭子,太阳已快落下,在这已待很久。

“你回来了?”花意清有些惊讶。

看来他改变了主意?

“我只是走到半路,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没听错的话,虽不情愿,他的语气中透着一股歉意。

“捉妖派收徒无度,鱼龙混杂,一些土匪强盗也入了其中。刚开始,他们打着为民除害的幌子,乱收百姓钱财。最近,又开始盯上了落单女子,蛊惑他人称女子为妖,随后绑走玩乐。前不久,这条路上恰好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我便前来看看……”

听罢,花意清恍然大悟:“怪不得他们有捉妖师的牌子,但非抓着我不放。”

这一招属实阴险。

在这妖世,人们就靠着玄师们除妖除害,若有捉妖师指着一女子称其为妖,谁会不信?再加上捉妖派的木牌子,岂不是板上钉钉,谁敢上前质疑。

想到自己刚才的处境,花意清打了个冷颤,但又不禁想到,还有许多无反抗能力的女子,就这样被绑走,每日昏天暗地,生不如死,心中满不是滋味。

“不过,你还真会焚烧咒啊,”程楚秀试探问道,“看来以前学过一些?”

她摇了摇头:“只听人施展过焚烧咒,之后便记下了。”

“只是听人施展过,你便学会了?”程楚秀半信半疑,“真的假的……”

“对了,你回来,还要做什么?”花意清有些好奇道。

一提这话,对方的耳根子霎时红得像个红石榴。

“除此之外,我想问问你,还愿不愿与我同行?”

“当然愿意。”花意清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虽然这人看似不好相处,但毕竟拜师学术,性格什么的倒也不重要。

可对方又问了一个不怎么相干的事情:“那你是否有中意之人,或是念念不忘之人?”

话锋一转,花意清愣住,不过马上又明白过来。

这是问是否有眷恋,若否,则可随师游历,拜师学咒。

“绝对没有!”她连忙摇头,生怕对方以为自己犹豫不决。

他似松了口气,接着问道:“若要与我同行的话,少不了与妖鬼打交道,怕吗?”

论以前,当然会。那头冲来的画面,花意清肯定自己这辈子都忘不了。但相比之下,她更怕自己毫无反击之力,反而栽在同类手里,沦为玩物。

由此看来,区区妖鬼,有何可怕。

“我不怕,”花意清端坐,“与其害怕,还不如对抗。”

这回答倒是出乎了程楚秀的意料。

以往仗义出手,也有不少男男女女上来拜师,可他都一一拒绝。

警惕是一方面。再有,那些人恨不得万事都靠他,令人恼得很。

而她,七年前,也算是有过一面之缘。

既然这样,他便开始铺垫:“方才我喂你喝药时,发现你耳后落有婚咒纹。”

花意清摸了摸耳后,果然有一蝴蝶样的凸起,摸起来还有些微微瘙痒。

“冥婚之人都会被下婚咒,以便地下之人相认。可若仍生死相隔,那地下的‘魄’,就会随婚咒纹找去,一直缠着未履行婚约的配偶,折磨其心智,直至致死。”程楚秀边缓缓道出,边从袖口里拿出了一朵肉色的花。

“将此花研磨成粉,混入水,待成膏状后,涂抹在婚咒纹处,可将其暂时掩盖,令‘魄’无法辨认。”他接着说,“可这种花只在每月月亮最圆时开出,数量稀少,且效果越来越追不上婚咒纹深化的速度……”

“所以……?”见对方说话一跳一跳,花意清的头疑惑地向前探去,手打着圈圈,示意他快点说下去。

“所以,破解办法便是,两个有婚咒之人……结伴在一起。”

“所以……?”说来说去,就是说不到重点,花意清一头雾水,想从对方的面部表情中找到端倪,可除了泛红的脸颊,什么都没看出。

“所以,我们可否,结为……”他原本明亮的声音越来越小。

结为师徒?

“我愿意!”

“夫妻。”

“夫妻?”意清让口水呛了一口,又重复了一遍,“夫妻?”

程楚秀给了颗定心丸:“假扮夫妻可让咒消得更快。你放心,不出两月,婚咒便可彻底消除,绝不会耽误你的清白。”

“容我考虑考虑。”花意清皱了皱眉头。

成亲可是大事,就算假扮,也要考虑几分。

“那你快考虑,我还要赶路。”

一盏茶的时间过去。

“考虑好了吗?”程楚秀轻声问道。

花意清托腮:“再考虑考虑。”

又一盏茶的时间过去。

“你倒是考虑得如何了?”程楚秀耐心已逝。

“容我再想想。我也要规划自己的事情好吧?”

“那你慢慢规划吧,”程楚秀起身,“等‘魄’找你,而你没有花粉的时候,没准你就想好了。”

【快挽留我】

花意清抻了抻脖子,眉头皱成一团,眼里满是迷茫。

天杀的,到底是谁在说话!

他起身的时候,也没张嘴啊。该不会是吐血吐得太多,产生幻觉了吧?

【急死人了,你倒是快同意啊】

她疑惑地抬头看去,便见他已走出很远。可他脚步气定神闲,与耳中气急败坏的声音完全不搭。

可那声音分明就是他的,况且,这里也没第三个人的存在。

难道,她能读到他的内心独白?

她的眼中闪过一丝“邪恶”的光。

与此同时,慢慢移步的程楚秀顿时感受到了一股洋洋得意的情绪。他身体一怔,脑袋嗡的一声。

光顾着给她解释婚咒的事,全然把对方能勘探想法这件事抛到脑后了。不过为何,他无法得知她的想法。正思索着,背后传来了得意的声音。

“可是,这婚咒早就落在我身上好几天了,也并未有坏事发生啊,”花意清故意激他,“那看来,我的‘魄’对我并不感兴趣。肯定不像你的‘魄’,夜夜与你共度良宵吧。”

此话一出,背过的身体僵住了。

见状,花意清火力全开:“虽说只要找到另一个有婚咒纹的人即可解咒,可是,普天之下,去哪再找一个啊……”

听出了这话中的意思,程楚秀怏怏地转过身,朝意清走去,虽不服,可毕竟要求人,便客气道:“请你与我暂结夫妻,只需两月即可。”

看来这招还真有效。花意清继续加大火力。

“凭什么?”她学起了对方在马车中的样子,得意道。

“凭……”程楚秀咬紧牙,“凭我能教你术法,如何?”

目的达到了。

话落,花意清又快速在脑中捋了一遍。

他既为降妖派之人,品德之类问题必无需担心。暂为夫妻,其实在花意清看来,绝非坏事。

恰好自己现在无处可去,跟着他,不仅可以暂时有个住处,还可以学习些术法。

本想着,若降妖派进不去,捉妖派也是不错的选择。

现在看来,还是算了。

跟着他,没准能凭借他的关系,入到降妖派的门下。

不过,有些事情还需确认。

“那,我的吃住怎么办?”

【嘁,还以为要提什么狮子大开口的要求】

“我住哪里,你就住哪里。我吃什么,你就吃什么。费用我包,绝不亏待。”

“那好,我同意了。”听到对方管吃管住、还管教术法的承诺,花意清同意了这个提议。

互相抚摸对方的婚咒纹后,耳后只觉一股凉气,随后,轻轻的瘙痒感竟不见了。

“不过,你的冥配是谁呀?”一时好奇,花意清忍不住打探起来。

正在收拾包裹的身体僵了一下,随后语气平淡地回道:“‘魄’已是‘魄’,生前是谁,有何重要。”说罢,便拿上包裹,转过了身,“走吧。”

上了车后,意清又服下了几副药,倚靠在左侧静静休息。

“你说你要赶路,咱们接下来要去哪里啊?”花意清问。

“消失已久的影妖在汲山镇再次现身,若能将其捉捕,功力大增,去幻境寻斩血刃的胜算也就更大些。”

她点了点头,明白了。

月神即将复世,五国的玄师都在赶往幻境,这事她也知晓几分。据说幻境机关重重,不可中途退出,妖孽精怪均困于此。看来,他的目的地,和其他玄师一样,也是幻境。

沉默片刻,程楚秀突然问道:“七年前,你是不是去过宫中伴舞助兴?”

花意清一愣:“你怎么知道?”

听这话,他的语气又肯定了几分:“最后一排,右边第二个。”

这么久远的事,她自己都忘了当时站在哪里,他竟然记得。

“怎么,你当时也在?”

本来安排的她站在第一排,可不知谁家又多塞了些钱,将二人调换了位置。

花意清只记得自己当时兴致不高,动作也没做多用力,眼睛低着,也没怎么抬头看。

没想到,竟还能让在场的人记住。

程楚秀脸不红心不跳:“是啊,我当时就站在你们前面吹笛子。”

花意清仔细回忆了一番,现场有没有吹笛子的孩童。

“怎么,对我有印象?”见她突然沉默,程楚秀略微试探。

“没有,”花意清摇了摇头,“太久了,记不清了,不过呢,也算有缘分。”

“对了,我发现,我好像能听到你的心声,”既然也算旧识,她决定不再隐瞒,“你也能听到我的吗?这是怎么回事?”

“放心,我听不到你的,”程楚秀微微侧目,“但我能感受到你的情绪。应是婚咒的缘故,估计,下次咱们就会交换了。”

“就是说,可能不久后,你会听到我的心声,然后我会感受到你的情绪?”她深呼了一口气,“竟是连**都没有了……”

“你在这里叫苦,我说什么了吗,”几番被偷听心声,程楚秀有些不爽,“而且之后,可能会控制不住地产生想要肢体接触的想法。到时,我同意你……摸我的手,其他的,不可以。”

正当他觉得自己通情达理时,意清却发出了疑惑的声音。

“肢体接触的想法,我一点都没有啊?”她扭过身子,歪了歪头,恍然大悟,“哦,是你想肢体接触吧!”

被这般调侃,他微蹙眉头,扭头反驳:“我当然不想。”

【当然想】

“咳咳……”花意清笑得咳了出来。

程楚秀咬着牙,朝自己的心口点了两下,蓝光迸发。

“我已下了敝心咒,休想窥探我的**!”说罢,扭过身,头靠车窗,不理人了。

瞧瞧看了他一眼,花意清偷笑,可心脏传来一阵不适,便也只好缓缓向后靠去,闭目休息。

不久后,听闻均匀的呼吸声传来。

程楚秀斜睨了呼呼大睡的人一眼,听着她的呼吸声,自己感受到了久违的安全感。

似乎与她待在一起的时间里,那魄确实没再出现。想到这,他不禁全身放松,眼皮也渐渐沉了。

亥时已到,二人已快沉睡了三个时辰。

正昏昏沉睡之时,只觉似有什么东西砸在了大腿上,程楚秀打了个激灵,眼还未睁全,便下意识地拔刃出鞘,可手探向腰间之际,摸到了一片头发。

他迷茫地向下看去,便见花意清倒在了自己的腿上。她呼吸很沉浊,下午遭到的反噬还未完全散去。

零零散散披下来的头发挡住了侧脸,他犹豫片刻,伸出右手,用手背拂去了碎发。

此次,若不是花粉不够,且各处都已寻不到那花,他才不会冒险回玉京城。万万没想到,竟遇到了她。

流连忘返的手背似摩非摩地停留在光滑的脸上,他想收手,可手似被定住,甚至还想摩挲更多。他呼吸有些急促,强制违抗了咒引发的欲想,将手压在了自己的腿下。

看着恬静的脸,他的思绪不禁飘忽。

七年前,她那略带倔强、比同龄人要成熟浓丽一些的脸,给了他很深的印象。

不过,也只是印象深而已。

现今,她的眉眼如初,不然,就不会一眼认出了。

“主人!”

车窗外响起了一阵明朗的少男音,只见窗帘上映出了一只毛茸茸的身影。

程楚秀一惊,随后明了地笑了笑,掀开了帘子,一只白金羽毛的玄鹦正扑打着翅膀。

是曾降服的玄鹦妖。

“主人!”圆圆的眼睛啪嗒嗒地眨,尖尖的喙一张一合,“生辰快乐!您终于长成大人啦!”

本欣慰笑着眼睛瞬间一眯,他语气往上挑了挑:“嗯?什么叫终于?”

“今天是您二十岁的生辰,还有……”玄鹦妖嘿嘿一笑,扬起小脑袋,用喙指了指他腿上的人。

“这不是……”他身子急忙缩了一下,腿上的人闷哼一声,便放低了声音,假装恼怒地朝玄鹦妖伸手,佯装拍打,“你再胡说,当心我教训你……”

玄鹦妖吱吱笑了两声,躲开了,随即朝手心吐了一颗白珠,拍着小翅膀又飞走了。

“这是我们给您的贺礼,我就先走啦!”

他有些欣喜地拿起白珠看了看,这是颗凝气珠,能保大伤之人痊愈,是个好东西。刚要揣进衣衫,便听身下的闷哼声愈发大了起来。

只见花意清眼周发紫,嘴唇煞白,他笑意收起,摸了摸她脖处的脉动,很弱。

没有犹豫,他连忙扒开发白的嘴唇,拿来水囊,将凝气珠送了进去。半晌,乌黑散去,呼吸恢复,嘴唇慢慢红润。

嘴唇柔软的触感让他手指一颤,随后假意擦去她嘴角的水痕,细长的食指又悄悄地覆上。

不料,似恢复了活力,花意清在睡梦中迷糊糊地张了嘴,实实地咬住他的手指,疼得他“嘶”个不停。

什么肢体接触,他此后算是不想了!

程楚秀幽怨地咬着下唇,将手指拔了出来,用湿巾布擦了擦,但见其睡得正香,也不好意思把她叫醒。

可是若一直任她这般躺在他腿上,醒来后免不了大惊小怪。他想了想,还是轻轻扶起了她的脑袋,把她靠到了左侧窗边。

刚想闭目休息,身旁又传来了阵阵闷哼声,循声看去,她好似又做了噩梦,全身紧绷。

麻烦。他叹了口气,手一挥,点点蓝光迸发,施出了控梦咒。

做个好梦吧。

*

金福客栈是汲山镇最大的客栈,楼高三层,平日里,客栈内油灯通明,多的是高谈论阔之人。

可如今,大门紧闭,窗户用木板钉死,竟给人一种此地早已破败的景象。

不过,不光是金福客栈,周围客店,皆是如此。夜幕将四周紧紧包裹起来,寂静得让人心生畏惧。

走到了金福客栈门前,意清环顾四周,不免疑惑。

这里,怎么一盏灯笼都不打?

客栈的门被缓缓推开,发出轻微的吱呀声。

程楚秀先迈步入内,待确定无异常后,便示意身后的意清跟上:“来吧。”

这客栈里,只在每桌前点了两个小蜡烛,亮光微弱,意清眯起了眼睛,小心翼翼地向前走,生怕被绊倒。

身上仍穿着那身红色的喜服,大红色的绸缎在暗光中虽显黯淡,可仍然醒目,裙摆随步伐摇曳,吸引了不少客人好奇的目光。

“诶,客官,这是要住房?”伙计见二人进来,热情招呼。

客栈确实大,整个厅内坐了不下几十人,个个都带着大包小包,看来也都是从他处赶来的。

趁着前面二人谈话的功夫,站在身后的意清不由得眯着眼睛四周观望。

刚刚好奇偷看自己的人早已低下头,接着狼吞虎咽,或是窃窃私语。

意清的目光随意地扫着,待到墙角处时,发现有一黑衣男子似在望着自己。

那人一袭黑色长袍,衣角随意搭在椅边,头戴黑色宽边帽,帽檐压得很低,帽子上围着一层薄纱,罩住了脸,透露着生人勿近的气息。

他仿佛与昏暗融为了一体,可又在不经意间,成为了最引人注意的存在。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