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黄大娘倒了杯茶给他,“阿秀虽然什么也记不得,但她很聪明,还身怀长技。外面那间小店铺,就是她开的。托她的福,我们生活好了许多。”
“寻物小铺?”杨乔摸着茶杯杯沿,漫不经心地问道,“我还没听说过这样的小铺子,她那是什么技能?”
“她找东西还真有一套。”黄大娘好似在回味,“大概四个月前,她很兴奋地过来问我有没有什么找不到的东西,她试试帮我找。我刚好要找一把桃木梳,怎么找也找不到。她就问了我最后一次见梳子是什么时候,什么地点,还做了什么事,我答了前一夜自己的卧房,还叠了衣服。”
“她啊,在房里转了一圈,就那么看,结果在衣柜里找到了。我都觉得有点神奇,我就问她是怎么找到的,她告诉我说,很多人在找东西时往往会一通乱找,只要仔细想一想丢前做过什么,或者到过哪里,依着轨迹多半能找到。于是,她想着我叠了衣服,那就会放衣柜里头,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到底怎么放到衣柜去的。”黄大娘拍了拍额头,至今仍是不明白当时怎么放到衣柜的。
“我看她很有自己的一套,就请她帮我试试找十几年都没找到的玉镯,她一开始也没辙,后来拿了支毛笔让我画玉镯的样子,她就看了一眼转了几下毛笔,竟然在衣箱里一件很久不穿的衣服里找到了。”
“那玉镯是我娘为我备的嫁妆,我本来都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没想到阿秀还真的帮我找到了,”黄大娘连连感叹,望着杨乔继续说着,“所以,你说,阿秀不是福星又是什么?”
可她惊讶地发现,杨乔脸色僵硬,握着茶杯的手青筋明显。
“阿乔,你不舒服吗?”
杨乔回过神来,刻意扯了扯嘴角,“没有,只是觉得她真厉害。”
“是啊。于是她就开了这样一间寻物小铺,连经常来看她的刚子——”黄大娘顿了顿,杨乔应该不知道他是谁,便解释道,“刚子是徐华刚,也是我们村里的,他是捕头,时常找阿秀帮忙解决衙门接下的丢了贵重物品的小案子。”
杨乔忆起林云秀对徐华刚眼中的崇拜,“所以她的志向就是去衙门当捕快?”
黄大娘惊讶,“你怎么知道?你们已经见过了?”
“刚见过。”
“要不是你当时走得急,那会儿阿秀就能看到你了。你不知道,她醒了后,我告诉她有人救了她,并将她带到我这里的,她一个劲儿地问我你在哪里呢。她现在知道你是救了她的人吗?”
“她不知道,希望大娘还是继续保密,别告诉她。”
黄大娘摇了摇头叹了口气,“好吧。”
杨乔转了茶杯许久,问道:“我走了后,她身体还好吧?”
黄大娘笑道:“生龙活虎着呢,就没生过什么毛病。”
杨乔眉头微微一皱,“那就好,我就怕让你们过多费心了。”
黄大娘摇头,忽然她想起了什么,又道:“当初你和我说你在山上遇到昏迷不醒的她,边上有一汪泉水,猜测那是传闻中的忘情水。我和你说,你看到的那泉水,确实是忘情水。因为阿秀她醒了后,果然什么都也记不得。这忘情水已传了许多年,能找到的寥寥无几。我二十多年前嫁到这里时,村里就有一个人也是喝了忘情水的,不过没几年她已经离开了。我看这姑娘啊,是有机缘的。你还记得那泉水的位置吗?”
杨乔眉头稍动,“要我再上那竹迷仙山,可不一定能再找到那一汪清泉了。”
黄大娘并不意外,“那山那么大,外围倒还好,深处还真很少人走,好些猎人说进得深了,就莫名其妙起了场大雾,不敢再往里走。”聊得正兴头上,忽然想起林少宇,说道:“你先坐会儿,我去看看少宇做得怎么样了。”
“好。”
杨乔见黄大娘已转身去厨房,起身想看看那间寻物小铺。他之前有留意到泥墙上贴着招人启示。
得了空的林少宇出了厨房,见杨乔看着招人启示,“杨大哥,你在看什么?”
“这店铺缺人?”
林少宇笑道:“这几个月来,我都一直跟着云秀姐。前些天我去考捕快,她觉得我一定能考上,到时店里就剩她一个人,于是就贴了这张告示招个人帮忙。不过,到现在,还没招到满意的人选。”
杨乔沉吟了一会儿,道:“少宇,虽然我在这住三个月,但并不打算白吃白喝。”
“啊?”林少宇有些呆了,“你的意思是?”
“店里不是缺人吗?算是给你们帮点忙吧。”
林少宇愣了下,随即拍手喜道:“这样也好!”他心想,两个人共事相处间,假以时日定能消除敌意,握手言和。
林少宇瞧了眼外面,忧心忡忡,“杨大哥,跟着你的人好像回去了。真的不要紧吗?”
杨乔摇头道:“没事,他只是给陈大小姐办事而已。”
“陈小姐这么一直缠你,你有什么办法?”
“我不动,她也无可奈何。”
“你可以带未婚妻来的,这样她就可以死心了。”
“……”
太阳将将落山,晚霞漫天。被县令临时叫去帮忙的林云秀和徐华刚总算结束了半天的忙碌,二人一马一驴往王家村飞奔。他们没有忘记林少宇亲自备下一桌菜等着他们。
到了村口,林云秀和徐华刚改为步行,牵着各自的坐骑往村里走。
他们一路说说笑笑,忽而有一泼污水泼来,林云秀眼尖,急速退到了一边。虽然反应极快,没被脏兮兮的水泼到身上,但自己的布裙溅上了几滴,脚上的布鞋也没有幸免。
污水泼来的方向是王锦的家,王锦十六岁,看着乖巧,背地里傲慢至极,喜欢欺负外来的村民,是村里许多人都不敢惹的女子。林云秀刚来王家村没多久,就莫名其妙被她骗入大坑泼了一身水。
果不其然,门内走出穿得精致的王锦,她脸上的惊讶与愧疚让人一眼就觉得假。
“哎呀,不好意思,阿秀,你没事吧?我不知你在外面,泼的时候我看是没人的。”她说着这话时,自动忽略了她身旁的徐华刚。
这一番话说得合情合理,可林云秀听出语气中的幸灾乐祸。她不敢明着欺负她,就用这种手段整她。
林云秀有些憋不下这一口气,可又没办法戳破这张虚假的脸皮。她瞥见王锦手中的木盆有条长长的不起眼的虫子,定睛一看,是一只蜈蚣。
联想刚才泼的水那么脏,林云秀心中一动,又往王锦门内看了一眼,地上有刚挖出的小坑。
看来王锦是临时在院里挖了一些土在水中搅拌,结果蜈蚣被洗了出来。这虫子抓地能力也不容小觑,泼水时竟紧贴住木盆没被甩出。
林云秀的目光又回到那条蜈蚣上来,此时的蜈蚣正沿着边缘缓缓爬动,似乎是在试探往哪里爬可以重回它最安全的泥土里。
林云秀见它快爬到王锦抓着木盆的手,存了看好戏的心思,面上吃惊道:“这水怎么这么多泥?”
王锦愣了一下,依旧面带愧色,回答道:“我爹刚带回他种的萝卜,我拿来洗了洗。泥巴太多,真不好意思啊。”
林云秀心里翻了了个白眼,但继续配合她的胡说八道,“你居然会洗菜了,那你赶紧洗洗你手上的木盆还有手。”她满意地看着王锦变疑惑的脸,一面继续往前走,一面向后说道,“泥里有很多恶心的虫子,别一不小心就有什么虫子往你身上钻。”
走了才没几步,后面传来惨叫声,接着是一叠声的爹娘乱哇乱叫。林云秀忍着没有放声大笑,原本被脏水泼到了点的怒气也在此刻化为乌有。
徐华刚与林云秀对视而笑,说道:“你啊,全村也就你能治她了。”
林云秀撅着嘴,“她不就是因为母亲在陈员外家干活得了很多钱才这么盛气凌人吗?不知道将来家中没有倚仗时又会是如何?”
“对了,说到这个,阿秀,你大概不知道今天与杨少侠说话的那个姑娘,是陈员外家的千金吧?”
“原来她就是陈员外家的千金小姐呀?”林云秀回忆了下陈倩离开面馆时见到的模样,长得还挺好看的,性格还挺有意思。不过这也和她没有关系。
走到拐角处,林云秀一眼就瞧见一户人家挂起的长长喜幔,门板上还贴着红彤彤的喜字剪纸。
林云秀知道这户人家明日有女儿出嫁到离此地约二十里地外的竹仙村,新娘名叫王睛,与王锦有宗族之亲。她与王晴没有太多的交集,但她知道王晴与王锦不同,王锦害她掉入大坑时,是王晴找了徐华刚和林少宇去救她的。
她路过时多看了两眼,由衷祝福王晴能嫁得幸福美满。
离林家还有十步远,林云秀再度想起屋里还有杨乔在,心里的别扭还是挥之不去,顿足不前。
徐华刚没有注意到林云秀,仍一直往前走着,忽然他发现林云秀没跟上,回过头好奇问道:“怎么不走了?”
“有点别扭。”林云秀脚踢着路边碎石,半天嘟囔了一句。
徐华刚才反应过来她这句话的意思,笑道:“那位杨少侠应该不是小心眼的人。而且……”他叹了一口气,“我想起为什么对他有点熟悉了。”
“什么?”林云秀不自觉地伸起了耳朵。
徐华刚脸色凝重,“我在衙门接触过不少未破的案宗,有一件命案是发生在十九年前的雀村。那一家父母都被杀,小儿子因为被义父带出去玩才幸免于难。”
林云秀心中一动,“那儿子,就是杨乔?”
“不知道是不是同名同姓的,但这个,也很难向他确认,对不对?”徐华刚温柔说道。
林云秀想了想,点点头。确实很难确认,万一他是当事人,问他是不是命案受害者,就是戳他伤疤。她刚生出一丝同情,忽而想起他与陈倩的事,顿觉渣男印象还是根深蒂固了些。
算了,顶多不跟他说话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