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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魔?清蒸还是红烧呢 第13章 白切鸡

作者:持之以欢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06-05 21:42:54 来源:文学城

行吧,安斯年当然不勉强。

简单做了登记,拉开抽屉,他找出房卡递给晏臻,客气道:“中午饭我已经做得差不多了,你是我这里头一个客人,这餐不算你的钱,一起吃吧?”

晏臻的视线顿了一秒,在对方那只手虎口处的红痣一扫而过,接过房卡,低头查看,“……不用,我不吃外面做的东西。”

水佬被一天一千五的餐费镇住了,这会儿闻着空气里的香味,唾沫直往外冒,劝道:“一块儿吃呗,多香啊,你没闻见?肯定有白切鸡,我闻见沙姜蘸料的味儿了,太香了啊……”

一边说一边吧唧嘴,伸长了脖子往餐厅方向打望。

“罂粟壳不也挺香的……”

晏臻喃喃的回了一句,弯腰提起地面的手提箱,轻轻摸了一下猫包,安抚了一下闻着鸡肉香味开始躁动的黑猫,大步走向楼梯。

“上楼右转第二间,标牌写着‘迷迭香’”

安斯年冲着晏臻的背影,抬高音量提醒了一句,心里却在腹诽,这都什么人啊,自己做的饭菜香和罂粟壳有什么关系?

嘴也忒毒了点……

关上抽屉,快步走向厨房,也就几分钟,最后两个菜都做好了。

餐桌旁的三个人,早就等到望眼欲穿,尤其是水佬,盯着那份鲜嫩的白切鸡,百思不得其解,看上去和经常吃的没什么不同啊,怎么就能那么香呢?别真是被刚才那个大高个说中了,放了什么罂粟壳之类的让人上瘾的香料吧。

“乐姐,帮我端下南瓜苗。”

安斯年一手端着爆炒双脆,一手拿了盒抽纸走过来,招呼着冯乐乐,圆脸女生一溜烟的跑进厨房端菜,曾凯自动自觉的站起来接过了,又帮忙摆好碗,添上汤。

再跑一趟,用托盘将四碗米饭端过来,一个个的放在大家面前,安斯年挨着水佬旁边坐下,终于可以开动了。

水佬瞅准一只“鸡髀凹”,筷子一闪就夹住了。

“豁,老饕啊。”曾凯调侃一句,立马把另外一只夹给了冯乐乐,“吃这个,大腿关节的地方,软骨和胶质嚼起来最香了。”

菜一入口,满桌子就再没人说话了,只能听见呼呼啦啦的各种咀嚼声、吞咽声。跟这个比起来,碗勺相碰发出的‘叮叮’声,似乎都显得格外的温柔。

安斯年已经太久太久没试过和人抢菜了,所以即便半步筑基如他,一个身手敏捷的修士,干饭居然没能干过三个凡夫俗子。

真是耻辱啊。

他捏着筷子,看着桌面上连汤渣都不剩的残局,在心里暗暗鄙视了自己一通。

水佬一脸的油光满面,满足的模样似乎连皱纹都全部舒展了,揉着胃部直叹气:“值!别说一千,就是两千我也乐意!”

冯乐乐好奇的问:“什么一千两千的?”

“这儿的餐费啊!你们不知道么?房价倒还算好,就是这个餐费,一个人一天要七百五!还不包早餐!”

安斯年诚心请这小两口过来玩,相当于给民宿开光的,压根没提过费用的问题,冯乐乐当然也就不知道。

一听这价格,她也有点吃惊,眼睛瞪得老大。

曾凯倒是满不在乎的说:“我觉得没毛病,你没看那些高档私房菜,人均一两千的大把,我曾经跟着我老板蹭过一个日料,人均两千六!一顿!可比小安这个,那味道简直差远了,不是我吹捧啊,这价我还觉得低了,但凡来吃过一回的,保准就是个回头客,你就这几间屋子,以后恐怕要被挤爆了。”

水佬其实对价格已经没什么感觉了,他现在就关心自己最爱的那道菜:“诶我就想不通了,你这白切鸡看上去和我们自己做的真没什么差别啊,这蘸料里,也就沙姜、香菜和豉油吧,到底为什么这么香?怎么做的?”

白切鸡是粤洲最出名的凉菜,做法相对的简单,一般的粤式餐厅里肯定少不了这个,如果在自己家里做,选材和火候到位了,比外面的也差不了什么。

首先得选用正宗的三黄鸡,煮鸡的时候讲究“三浸三提”的手法让鸡皮收紧,火一定要小,将开未开的状态下焖上二十五分钟,这种状态还有个专业的名称叫做‘虾眼水’,意思是能看到很多虾眼大小的气泡,温度大概在80度左右。

煮好了出锅,切开后,肌理分明却柔若无骨,皮下的凝脂像啫喱般滑嫩不腻,所以这火候的关键,就在一个‘嫩’字,要骨髓里都还能透着一些红,能渗出鲜甜的鸡汁为妙。

蘸料的口味则看个人喜欢,姜蒜蓉油料、红葱头油料、或者今天做的沙姜豉油都不错,各有各的滋味。

今天这碟子白切鸡之所以能让吃惯嘴的水佬这样的惊艳,除了好手艺,其实多半要归功于空间灵气熏染过的姜葱蒜和香菜。

可这没法说,安斯年放下筷子,给大家斟上茶,“真没什么特别的,就是火候掌握的好一些吧。”

曾凯眼风一扫,他其实也觉得肯定有什么独家秘方来着,只不过这是人家开店的根本,怎么好意思这样一直追问?于是帮腔道:“很有可能,就说那个油爆双脆吧,唉我去,一口嚼下去咯嘣脆!稍微炒过一点就不是那个味儿了。小安这手艺啊,真的是没得说!太绝了,这个!”

说着说着,竖起了大拇指,在安斯年眼前狠狠点了几下。

冯乐乐倒是想到了别的,“年仔,你手艺好成这样,怎么不干脆开个私家菜馆好了?像老曾说的,人均一顿收个两三千的,来钱不比这儿快?还有啊,这饭菜只有住客能吃?纯吃客上门难道你不接待么?”

安斯年暂时不想暴露食材的秘密,没办法请其他的大厨,来吃饭的人多了他可真心忙不过来的,所以一开始就决定只给住客供餐。

至于开民宿,他从想到这点子开始就有些放不下了,追根究底,大概是小时候他父母带他去过几次的那家民宿给他的感觉太好,记忆太过深刻了吧。

喝口茶,去去嘴里的饭味儿,安斯年笑答:“乐姐,现在这样我觉得就很好了,人太多我也招呼不过来,纯吃客的话就只有抱歉了,以后我做块牌子摆到外面去,‘餐厅仅接待住客’,算是我这儿的第一条店规。”

“那给点菜么?”曾凯脑子转得快,就想着之后周末约几个好朋友一起过来,一人点上两个爱吃的菜,尽快把小安的拿手菜摸清楚了。

今天这顿又是鲁菜又是粤菜的,每一样都是那么完美,实在看不出他的厨艺是什么路数和底细。

安斯年摇头:“不能,我做什么当天就供应什么,实在不爱吃的,可以不在这儿吃啊,下面小渔村的海鲜排档也不少呢。”

既然不能点,那曾凯干脆直接开口问了:“那小安你最拿手什么?你这手艺到底在哪儿学的啊?”

最拿手?

那可太多了,而且样样都拿手。

不管是刀工、火候还是调味,就冲着他修士的体质以及神识的敏锐度,地球上都找不出比他更强的人,可这话也没办法说,说出来像是在吹牛。

在九嶷三百年的时间,除了修行,他基本就捣鼓吃的了,两个位面的食材和饮食文化差异太大,为了吃口对味儿的,他不知道做过多少的实验。也只有在吃到相似的味道的时候,他才会觉得自己没有那么的孤单,不再是漂泊异界的一缕孤魂。

“跟我阿公学的做菜,他可是家传的手艺,搁他老家那边,十村八寨的没人不知道他的大名。至于我最拿手什么,你也别问了,给你和乐姐开个后门,以后想来玩提前和我打招呼,想吃什么也尽管说。”

说着话,安斯年抬眼看向楼梯。

几秒钟后,晏臻拿着一瓶牛奶和一个保温盒走了下来。

楼梯是木质的,安斯年听着“咚咚”的声音,发现这人左脚落地的时候比右脚重了很多,长裤遮掩着,看不出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但两条腿的重量差异这么大,左腿不是义肢就是植入过钢板钢钉之类。

但如果只看他行走的姿势,却又看不出半点的异样。

再联想起这人右脸和脖子上那一条曾经致命的长长疤痕……安斯年站起身问道:“需要帮忙么?”

“有破壁机么?”

“有。”

安斯年走进厨房,从橱柜里拿出一台崭新的破壁机,清洗后用厨房纸巾擦干,再次问:“需要帮忙么?”

“……不用,你……很闲?”

明白了,不仅不用帮,大概还挺反感被人帮。

安斯年把破壁机推到晏臻面前,转身走回餐厅里。

冯乐乐凑近了小声八卦:“住客?住几天啊?”

“嗯,你们隔壁那间,就一天。”

“刚才怎么没一块儿吃饭啊?”

安斯年没顾上答,厨房里晏臻一打开保温盒盖子,往破壁机里放材料他就闻出味儿了,先是鸡胸肉、鸡蛋,然后米饭、南瓜、苹果,最后加了牛奶……

开机,“嗡嗡”声响了起来。

啊?!这人,该不会要吃这鬼玩意儿吧?

营养倒是挺营养的,可这搅在一起得是个什么味道?

“……呃,我有邀请过,但他大概不太想吃吧。”

安斯年一边应付冯乐乐,一边转了个半身,余光偷偷瞄了过去。

糊糊打好了,颜色看着还行,有点像芒果奶昔,至于味道嘛,他不敢想象。

就见那位晏先生把糊糊倒进了保温盒里,一口,再一口,缓慢艰难但又坚定的喝着。

“咔”

开门声响起,良辰急匆匆走了进来。

平时约好上门的时间是下午一点,他的电驴今天罢工了,家里另外一台又被阿光骑出去送货了,担心被老板责怪,直接用两条腿跑着上山的,这会儿额角挂满了汗珠。

似乎没想到餐厅里这么些人,他稍微愣了一下。

冯乐乐也愣住了,这么一个黑皮花臂大哥,气势汹汹的样子,难不成,上门收保护费的?

晏臻从厨房投来视线,安斯年似乎从中感应到了一丝杀气。

可也就那么一瞬间,凌厉的气势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人……到底是干什么工作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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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白切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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