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宿醉,一群人没几个爬起来的,于是乎上午的行程就被取消了。
锦书仍旧精神抖擞,甚至有精力去自助餐厅吃完饭,外带早餐并遛个弯回去。
笑死,之前那个身体不能喝,不代表他锦书不能喝。从来都是他把别人灌醉,他不想醉的时候谁能让他意识模糊?
他乐呵呵地走,没特别注意几个工作人员的窃窃私语。
下午的行程是把他们拉到古城楼那边走走,那边有一个仿古的□□,品尝古代美食,体验古人生活。自由活动,想拍古装写真集的就自己去拍。
这个时代那些符合古代礼仪规范的古装的服饰大多算正式服装,一般是在重要的场合才穿。他们大多穿改得更轻便些的日常服饰。
锦书一路走着,周遭的情景让他有种自己从未离开的感觉,就好像隙间三百年的故事都没有发生,他当年也没有被洪流压在大地之下,没有离开过那个爱他的人。
但事实告诉他过去的一切都真实发生过,这里的一些细节太过精细,叫卖的喇叭也不可能是那个时代出现的。
他的确走了,那人也的确去世了。
锦书感觉到自己的情绪不对劲,故而走得慢了些。他的动作也很快被秦云雁发现,伸手过来开玩笑地问他:“别告诉我你现在才醉。”
锦书摇摇头,刚接触到秦云雁的手眼前又出现了那个,于是他做贼心虚般躲开了。
“忽然想起一些事罢了。”他顺手将一路在车上压乱的头发散开,梳了个低马尾。
“上城楼吗?”
“嗯。”
城楼上被设置了一个茶馆,从斑驳的石墙向远处眺望,是广阔无垠的沙漠。天边流浪的散云被风塑成时光的箭,直指苍穹。
锈迹斑斑的锁链被各种各样的锁和红绳覆盖,绵延过去幸福的誓言。
锦书刚想回头叫秦云雁看那边像蛟龙的云,就看见一张熟悉的脸。
那张脸在过去的三百年里他恨,但真正拥有那张脸的人却是他的爱人。有些矛盾,但这不是最主要的。
锦书看见顾雩风的那刻就意识到异能紊乱症又发作了,他麻了,熟练地搬了个小板凳坐好,等着看戏。
“你找我来什么事?”顾雩风脸颊有些红,看向那头戴斗笠的身影。没办法,他荣沧的通缉令还在城门口贴着呢。
荣沧转头,摘下兜里嘴角带着假笑。
“没什么事,就是来找你交个心。”他道。风吹动了衣角与发丝,金黄的余晖细细描摹了他的轮廓,似乎要将他刻进某人的记忆深处。
顾雩风似乎呆了,半晌才举起手中的酒,撇过头不正视他的脸:“我带了酒。”
“嗯。”
酒杯相碰,却迟迟没有人说话。
半晌后还是荣沧先开了口。
“你到这无晴冈也有一年了吧。”
“三百二十六天。”顾雩风迅速纠正,然后又小声补充:“你也躲了我一百六十八天了。”
荣沧轻轻咳了声,“过去你装疯,我可以不顾忌你我两家的旧事,但现在……”
“又有什么关系?”顾雩风酒杯里的清酒溅了出来,他起身反驳道:“我知道当年是伯父带队去抄的我外公家,但那是皇帝老儿下的命令,与你我又有什么关系!”
“可……”
“顾闻末他害死了伯父伯母,你会因此恨我吗?”顾雩风走近了荣沧,跪坐在他身旁,捕捉了他的瞳孔问道。
荣沧偏头躲开,将酒饮尽。“不会,但你总归是要复仇的,无论是为了凑钱建那金佛就捏造罪行的皇家,还是为虎作伥的我家。而我家只剩我一个了,我又是个寄人篱下的阶下囚,自然只能任凭你处置。”
他苦笑了声,伸向酒壶的手臂有些颤抖。
顾雩风替他满上了酒,声音也有些低沉。“抄家的事我母亲教导我不要当作执念,我们本就是棋子,在自由的时刻享受就好,被抛弃的时候也不能撕心裂肺,省得失去了最后的体面。”
他将酒杯递到荣沧面前,自己拿壶敬了敬初升的圆月,道:“既然从笼中出来了,就先喝一壶酒,潇洒半日又何妨?”
顾雩风笑得洒脱,一时间让荣沧和锦书都失了神。
原来是你说的啊。锦书托腮想着。
荣沧没他这样自在,眸中闪过了许多杂糅在一起的情绪,他将酒壶夺过来懵灌了一口,结果不出意外地呛着了。
他抹去眼角的泪滴,边咳嗽边道:“你说得轻巧,但我没法潇洒啊,他们都在梦里催我呢!”
顾雩风替他顺气,又被打掉了手。只能乖乖在一旁看着,“万物皆有升有落,都是命数。活着的人要好好的,何必为了死者当那行尸走肉。”
“呵——”荣沧笑了,他忽然将顾雩风扑倒,居高临下看着他。“你不懂,我们荣家不是棋子。”他顿了下,用力闭了闭眼睛,顺过气道:“我问你,之前那件事你思考得如何了?”
锦书拉着小板凳走近了些,心道你俩这距离不如直接亲一个得了。
顾雩风则没想那么杂,他的眼眸纯净到可怕,真诚地说:“如果你想让我去,我便去。”
荣沧最怕见的就是这毫无城府的眼睛,每次与之对视都让他意识到自己有多么肮脏,多么狠戾地将过去的自己杀死。
他苦笑一声起身,很快坐直当一切都未发生。“瞧你这话说的,让你去当皇帝还不乐意了。”
“我心甘情愿当你的棋子。”顾雩风也从地上爬起来,乘胜追击道。
锦书在旁边牵了牵嘴角,一刀捅死不久前信誓旦旦说顾雩风利用荣沧的自己,心道:完蛋,最开始的假设全错了,这家伙不可能利用我还获取皇位,他巴不得这个世界只有我和他。
“可我要让你去当那个棋手!”荣沧攥紧了酒杯,他知道自己的生命在经历一个相对于其他人快得多的倒计时,如果他无法活着见到家人平反的那天,只有眼前人能继续实现他的夙愿。
“只要你想,我无所不能。”顾雩风认真道。
那一刻的情感被荣沧躲开了,却正中锦书的眉心。
他看见一颗将自己剖出来,擦干净了,恭敬捧上来的心脏。
荣沧是不敢去注意的,他的心已经被仇恨填满了,一点也容不下其他。
酒杯一次次填满,到最后清酒洒了满手。
“我荣家向来是棋手,我们陪一代代皇帝打赢了所有人,到了我这一代却坐到了皇帝对面,但我不会输!永远不会……”
“阿锦,又发呆呢?”秦云雁的声音忽然得起,把锦书拉回现实。
西北的秋风还带着燥意,风沙倒是比那时候少多了。
锦书手中的冰淇淋化了,白色的液体顺着指关节向下流淌。他接过纸擦了擦,但那股黏腻感根本擦不掉。锦书下意识舔了舔,没有酒味。
眸光暗了暗,又一声苦笑回荡在相同的时空。
“享受当下吗……”
【你配吗?你辜负了一个爱你的人,你不是一个圣人,不配再去爱人了。】
“谁!”锦书猛地转头,却什么也没看到。但隐约间,他看见了顾雩风的脸。
秦云雁捧着刚出炉的肉夹馍过来,就见锦书错乱的瞳孔。他赶紧把肉夹馍放到袋里,轻轻拍了拍锦书的背,不经意间画了个圈。
“怎么了?”锦书听见一个声音问。
“没事,眼花罢了。”
这天的晚上,他罕见地没有看到自己的记忆。锦书看到一串连环画般的电影情节。
最开始是连绵的清水,峻峨的高山,两只木屐,一根竹仗,那人行于大江大河之间。从青丝到白发,那人笔下的山水林田湖草沙悄悄消失,一个失落的背影代替了壮丽的山河,不曾回眸,但一定是个倾城美人。
“阁主,您为什么不画山水了?”
“皆不及他。”
大火轰然而起,挂满卷轴的高阁也受不住这天生的相克之物,那个与仙鹤同行的老者也葬身火海。
不知过了多久,一位僧人途经此地,为他诵了次佛经,捡起残垣断壁下奇迹般剩下的半截画卷离去了。
他在雕一尊像,在一处无人的天然石窟中一锤一凿,偷溜进来的光辉将溅起的灰尘打成金色,落在那人已经蓄起来的发丝上。
可未曾完工,那人便圆寂了。
沧浪起,高高的帆掌控着风雨,将阔气的商船送至岸边。码头上有许多人,他们不顾风吹雨打,也要等这一艘救命的船。
“元大人回来了!”他们齐齐高呼,甚至有人在称万岁。
为首的中年男子不等停稳便快步下船,将那些人扶起来,声音在雨中也照样清澈:“我只是把种子带回来,要活着还是靠你们自己……有人见到过他吗?”
“回大人,没有。”
风再起,又回到了苍茫的海上。
“行主,朝廷在追杀我们。”
一声叹气,“罢了,这辈子也找不到他啊……”
一道滔天的大浪翻涌而起,将桅杆打折,商船沉海。
一颗颗羸弱的小树在风沙中飘摇,它们从中央荡开一层层圈浪,捧着中间的古树。一个独腿的脸被炸毁了的男人叼着麦草,正慢悠悠地给它们浇水。
小树长成了树林,男人变成了老头,靠在中央参天的古树上小憩。忽然,发动机的声音在树林里回荡,重物落地的声音不绝于耳。他拄着拐杖快步冲过去,却被西装革履的人们打晕在地,活活掩埋死去。
“这么好的树,一定很值钱。”他们的目光停在那棵古树上。
“煤和树太低效了,造成的污染也太严重,我们要做就做高效清洁的能源,把他们狠狠甩在后面!”会议桌尽头,一个穿着华服的男子慷慨激昂着:“联合政府的无能将能源产业送给了那群虎狼之徒,我们不能一辈子都受他们的打压,端着茶水等那一点小费。现在是乱世,乱世出英雄,没有什么能够阻挡我们的脚步,就看我们能爬到什么样的高度!”
“是——”
风沙又起,这次是远远而来的驼铃声。
“老板,住店!”
“说了我不是老板,只是个在这里避世的胆小鬼罢了。”屋舍的主人摇着扇子,懒懒地在院子中的躺椅上晒太阳。
商人将骆驼拴好,凑近了神秘兮兮地说:“最近这条路开通了,正是做生意的好时候,你可要抓住机会啊!”
“赚钱多容易,我现在种点小菜自给自足,不想再忙活了。”躺椅上的人明显不听劝,转身继续睡。
“可来往的人多了,帮你找老婆的人也多了啊!”商人显然是知道他的软肋,一针见血说道。
那人坐了起来,像是思考了一阵,点头说道:“你说得对。”
“你没救了。”
“我一直这样。”他耸耸肩,黑眸转了转:“那我这酒店就叫相逢吧。”
“为什么不叫重逢?”
“因为我没见过我老婆。”
“……”
场景变换,这次是一个简朴的办公室。敲门声响,一个年轻人抱着文件走了进来。“部长,这次国有改革只剩相逢酒店和长宁能源那边还死咬着不肯松口。”
“没事,我去一趟就行。酒店倒是没什么,但能源产业必须由国家控制。”桌子后面的人摘下眼镜,揉了揉酸涩的眼眶。
“特异司改组特殊事件部的提案怎么样了?”
“如您预想的一样。”
“那就好。”
日历一页页翻去,一只手在百忙中抓住手机,接通电话。
然后是一声尖叫:“什么!挖到了恒文帝的墓!我去,我必须去!”
褐色的污泥之间,一柄断剑在小刷子的挖掘下渐渐露了真身,可那人却呆住了。
“快!叫救护车,桑老师晕过去了——”
锦书也快晕了,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一会儿古代一会儿现代,前一个人的脸还没看清后一个人又冒了出来。没个规律!
睁眼刚想起身去洗把脸,又被一只没什么力气的胳膊拦住,低头一看是秦云雁。
这家伙脸通红,浑身冒着热气,又发烧了。
体温计一量,38.9℃。
看见秦云雁哼哼唧唧,已经要开始说胡话的样子,锦书感叹:这坐办公室的身体素质是真不行。
他去找自己的包,找到客栈的治疗药,把人扶起来,掰着下巴喂了进去。
刚想去倒杯水,却被病号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拽了回去。
那人像突然有了灵魂,连周身的气质都变了变:“我找到你了。”
眼中微弱的光一闪一闪的,如同将要爆炸的恒星,将绽放最后的荣光。
他似乎想说这句话很久了。
锦书看着那闪烁的亮光,心脏的跳动声一如当年“潇洒半日”的激烈,他自暴自弃地想:我完蛋了。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