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出生在被战火侵袭的村子。
于那黑雾遮蔽星辰,火光炽烈绽放的黑夜,她从呱呱坠地到成为孤儿不过一炷香的工夫。
许是出于对生的渴望,初生的她喉咙堵塞,没有迸发嘹亮的哭声。她被娘亲温热的躯体护着,从缝隙看到一缕染了血的寒光,听到“噼啪”声与混杂着咒骂与求饶的哭嚎。
直到鲜红的火苗蹿上娘亲的身,燎痛了她的肌肤,她无法抑制地哭出来,哭声尖锐又响,盛满了不甘,不甘于刚降世就面临一个“死”字。
她的不甘唤来一个人。那人穿着破破烂烂的布甲,提着一桶水从火焰中走出来,来到近前,水流洒在娘亲的身上,浇灭了火苗,驱散了那份灼痛,她勇敢地从缝隙伸出嫩白的手。
小小的手被粗糙宽厚的手掌握住,从此她有了父亲。
“林大勇!”
同伍在呼喊他。
林大勇护着怀里的奶娃娃从被火吞噬的木屋中冲出,在地上滚了两圈,又得同伍好心一桶水泼来才免得被烧成焦炭,虽然整个人仍是黑了一圈,脸上且落了伤。
“大勇,你太不要命了,那户一看就穷,你就算想给你妹子攒嫁妆也得找个富的去拼抢吧。瞅瞅老马,从村子最大的屋抢了不少钱粮出来,这小村子有点深藏不露啊。”同伍一边拉他起来一边絮叨。
等他站起,露出怀里的奶娃娃,同伍惊道:“你抢个娃娃出来干嘛,咱粮草余有不少,不至于让你肚皮干瘪吧?!”
“呸,讲什么胡话,我就要这女娃娃,别的不要。”林大勇小心抱着奶娃娃,露出一排不算白的牙,好似在说笑话,但眼神出奇的认真。
“你这是……童养媳?”同伍瞪大眼,俨然不敢置信,声音犹疑又轻飘。
“滚,什么童养媳,这是我闺女!名字我都想好了。”
林大勇将奶娃娃举起来,奶娃娃眨巴着黑黝黝的大眼睛看着他,疑惑地歪歪头。林大勇笑呵呵地对她说:“从今以后,你就是我林大勇的闺女。你爹别的本事志气没有,就会打仗,就想做个举世闻名的大将军,平定天下的大英雄。所谓虎父无犬子,你便是个女娃也得随你爹,骁勇善战。所以,你的名字就叫做——”
“林骁。”
“林骁——!”
嘹音入耳,一下子将于树下乘凉午睡的林骁惊醒。只见小小一个萝卜头蹦起三尺高,接着一个旋身飞踢,险险从更小的萝卜头头顶掠过。
吴蒙书抱着脑袋缩成一团,显然是见怪不怪早有应对,不过习惯归习惯,还是免不了要呼哧喘气、心有余悸。
“林骁,大舅回来了。”
一句话让林骁把打了一半的哈欠吞回肚子。
“阿爹回来了?肯定又打了胜仗。”林骁把吴蒙书提溜起来,拍去他脑瓜顶的土,看上去高兴又自豪,毕竟她阿爹一年出去一二三趟,每次都是大胜而归。
然而这一次与她的猜测正相反。
乾阳国的百胜虎锋军败了。
据《九国战史》记载:九国分珏后,逐鹿十七年季夏,乾阳之主武阳王遣百胜之师虎锋军攻比邻之兴,兴派上将阎济应战,于会鹿山兵谋致胜,破虎锋百胜之绩,乾阳大败。
“阿爹!”林骁推开木门,满屋子的草药味冲得她打了个喷嚏。
“骁儿,小点声,你爹刚睡……唉,醒了。”林小喜无奈摇头,嘱咐兄长一句“莫乱动,紧着伤口”,随后把屋子留给父女俩,顺便把探头探脑的吴蒙书给拽走。
转眼屋内重归寂静,只有草药味在不甘寂寞地作扰人的鼻子。
年仅七岁,不过八尺门一半高的林骁站在门边不动,纵着一双对于女子来说罕见的小剑眉,抿唇不语。
直到林大勇咳嗽两声,打破沉寂。
林骁快步走到桌边倒了一碗水,小心地送到床前,她的阿爹惨白着一张脸,连脸上的烧痕都比平日浅淡三分,可他还有心情笑,还用那宽厚的手掌揉乱她的头发。
“阿爹,喝水。”林骁顶着鸡窝头,小脸沉沉,把阿爹扶起,瞄见他空荡的左臂,喉咙霎时紧了,但她没有哭,连眼眶都没红,只是额角那块明显的烧痕比平日深了几许。
就着她的手喝了水润喉,林大勇笑着道:“胜败啊都是寻常事,哪能真有百战百胜的人呢。你爹我这仗打得痛快,杀的敌是我们百人队里最多的,次军功不少,伯长还额外赏给我五石粮,回头让你姑父拿粮符到乡府兑粮去,你和小书能吃饱好久,吃饱有力气习武,你爹我还有很多招式没教你呢。”
“你的手,谁弄的?”林骁低着头,没有被他的话带跑,明明是个半大点的孩子,声音却是清脆中藏着锋利。
林大勇瞥了眼自己的胳膊,脸上闪过一瞬惧骇,他扯扯嘴角,强笑着说:“就是拼杀的时候松懈了一下,不碍事,我把那人杀了。”
“骗子,说话都发抖。你别怕,我长大会给你把手夺回来。”林骁抬头看他,眼神中有着不合年龄的刚毅,以及烈火,那场烧伤他们,烧死她亲人的火始终藏在她的眼底。
林大勇看着她,目中第一次浮现迷茫与几分后悔,想法难免在面上暴露——兴许不该把她带上他的路。
可恨这乱世中女子如浮萍,稍稍来点风就会被刮得七零八落、不见踪影,太苦。林大勇必是不想这个死里逃生的孩子苦,遂把她当男娃养,教她武艺,教她行军打仗,非是真想让她从戎,双手染满敌人的血,而是想让她能够在乱世保护自己,能够活下去,哪怕扮成一个男子,也好过如浮萍一般身不由己。
殊不知小小奶娃有雄心壮志,竟想着帮他夺回丢失的手,那无疑是要上战场,去和那些“庞然大物”厮杀,要么成虎,要么沦为虎口肉糜。男子在战场尚且是草芥,被敌将一茬茬的割,脆弱不堪,遑论女子。
即便她天资高亦似飞蛾扑火。
他收敛笑容,垂目深思许久才复又看向林骁,却是尚未开口即被敏锐的林骁抢过话头。
“阿爹,我也想成为大将军大英雄,你别劝我,只有这件事我不听你的。”
林骁目光炯炯,凝望着已经长了白发的阿爹,她没说的是,若她举世闻名,她的阿爹也能跟着举世闻名,英雄的父亲自当沾光,亦为英雄。
或许是不忍扑灭孩童纯真的火焰,又或许是真的在一个小娃娃的身上看到属于英雄的气骨,林大勇有些沧桑的脸庞再度挂上同往日一般和气爽朗的笑,他用仅剩的一只手帮林骁理好乱糟糟的头发,释然道:“好罢,闺女有此大志,当爹的怎能不倾力支持,爹会将毕生习得所有本事尽数教与你,你可不能叫苦叫累,这都是保命的本领。”
顿了下,林大勇的语气变得极为认真郑重。
“以后若真上了战场,切记,你的手可以染血,你的身体可以染血,但你的心万万不可染血。更不能忘记,打仗非正非善,我们每杀一个人,身上就会背一个人的怨魂,我们要做的绝不是摧毁这些怨魂的家乡,掠夺他们的钱粮,屠杀他们的亲属,而是让这乱世由分至合,以勇武平定天下。”
他的话被林骁牢牢记在心底。此后一年,林骁在林大勇的教导下飞快成长。
一年的时光,每天天未亮习武练体,至深夜才息,日日夜夜坚持不懈,她没有一日偷懒躲闲。于林大勇被召回军中,准备参加下一场战事前,她的阿爹最后一次教导她。
林骁喜欢刀,喜欢直刃又不窄细的硬刀,她自己在村中老铁匠那里学了点皮毛,并给老铁匠打下手,锻了一把极其锋利的玄刀,取名将英,是将军和英雄的宝刀,寓意“将赢”,重量不轻,耍起来开合大气,进退霹雳,以力破巧,正是她所追求的武道。
任谁天生有神力,七岁就能双手举起家中盛满粮起码三百七十五斤的三石缸而不力竭,怕是都不忍不追求此道。
林大勇同样用刀,是一把宽刃刀,做工实在随意,不过他用惯了,倒是换不了其他的好刀。
单手耍刀的林大勇不似以前那般灵巧,然常年在战场拼杀的人自有一股子韧劲儿和丰富的对敌经验,左右腾挪如轻燕,下盘稳健如磐石,简简单单地转腕卸劲,让拼力道的林骁拳拳打在棉花上。待到她累极,林大勇便以迅雷之速轻松把她拿下,即是运用了疲兵之计。
“这比武啊亦如行军打仗,最忌一股脑往前冲,总得合计合计彼此优劣,以优打劣,以逸待劳才是上策。若没有先天的好优势,便要极尽所能地给敌人制造出劣势,再抓住弱点迅疾猛攻,其中断是少不了阴谋诡计与伪装欺骗。骁儿,你性子正,不善迂回欺骗,以后若遇得好军师,一定要将之抓牢,如此你这把刚强之刀才不易断折。”
兵无诡道恰如刀过刚易折。此乃林大勇最后教给林骁的道理。
又一年,九岁的林骁等来了虎锋军得胜的捷报,却没有等来林大勇,而是收到一块木简以及一把残破的断刀。
本文九国时期一斤250克,一寸2.5厘米(隔壁《大理寺卿》是一寸3厘米,两本都看的小天使千万别搞混,不然那身高真的很吓人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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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 1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