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晶晶听闻这个消息后,鄙夷地说:“江寄余眼光也不怎么样,看错他了。”
正如陈曦怎么也不肯承认,她考不过江寄余是因为她比他笨一样,梁晶晶宁愿说江寄余眼光差,也不肯承认孟诗其实长得挺漂亮的。
对于这段恋情,陈曦其实挺乐见其成,早恋了,肯定没心思学习了吧,虽然江寄余本来也不学习。
抱着这样的想法,她一定是全校同学中最支持他俩谈恋爱的。
江寄余来八班找孟诗,总是会让陈曦帮忙喊人,因为陈曦就坐在临窗的位置,有时他给孟诗送什么东西,而孟诗不在教室,也会让陈曦代为转达。
陈曦乐意担任他们爱情的小信使,她巴不得江寄余被孟诗迷晕,可显然孟诗还没有那么大魅力,下一次考试,江寄余依然独占鳌头。
看来谈恋爱跟考第一对他来说两不耽误。
陈曦的如意算盘落空,实在是气坏了,在江寄余又一次来八班找女朋友时,她预先将窗户锁上了。
江寄余推了半天推不开,满脸疑惑,敲玻璃喊她。
陈曦就是不侧头,右手握拳虚抵着唇,看似在认真看书,其实内心快笑疯了。
直到江寄余喊她的声音快引起别人的注意,她才打开窗户,一本正经问:“干什么?”
“孟诗……”
“她不在。”
江寄余卡了几秒,目光落在她正在看的书上。
“罗杰疑案,你也看阿加莎的书吗?”
“你也看?”
陈曦有些意外,阿加莎的推理系列虽不算小众,但高中生看过的还算比较少,因为大家已经被繁重的学业压得喘不过气,实在没什么闲暇去看课外书,有这时间不如睡觉。
陈曦则是看书成癖,学习之余看两本课外书对她来说是奖励,而不是压力,江寄余看上去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没想到也会看“闲书”。
他点点头:“阿加莎的书我基本都看过了,这本挺好看的,那个医生居然是凶手,我是怎么也没想到的。”
陈曦的表情僵了。
江寄余反应过来,小心翼翼问:“你还没看完吗?”
陈曦咬牙:“你说呢?”
江寄余满脸抱歉神色:“对不起,给你剧透了,不过里面的作案手法挺有意思的,凶手的不在场证明也设置得特别巧妙,你可以看看……”
陈曦无奈:“你别说了。”
江寄余立刻闭上嘴。
两个人隔窗沉默对视数秒,然后不约而同爆笑出声。
笑了没多久,有人在喊江寄余。
他们一同望过去,孟诗站在不远处,脸上的表情称不上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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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情侣能永远在热恋期,江寄余和孟诗也开始吵架。
他们吵架挺容易让人发觉的,孟诗一生气就喜欢冷战,不理人,每当江寄余来八班找她,而陈曦怎么喊孟诗,她都不答应的时候,陈曦就知道,他们又吵架了。
她问江寄余吵架原因。
江寄余先前怎么也不肯说,直到被她逼问得狠了,才老实交代:“孟诗不喜欢我找你说话。”
“哦,”陈曦不怎么意外,“那你呢?”
江寄余有点愣,指着自己问:“我?”
陈曦说:“算了。”
然后当着他的面关上窗户。
等他下一次来八班找孟诗时,陈曦除了帮他叫人外,不肯多说一句话了,连眼神也不分他一个。
江寄余是过了半个多月,才意识到自己得罪了陈曦。
一次晚自习下课,他推开窗户。
陈曦正做着刚发的英语报纸,头也不抬:“不在。”
“不找孟诗,我找你。”
窗边的男孩说。
陈曦的笔尖一滞,在报纸上洇开一小团墨迹。
她扭头,看见江寄余站在窗外,似乎刚运动过,额头上还有汗水,他双眸明亮,璀璨如星,神采奕奕地看着她,笑起来时唇红齿白,就像某首歌里唱的那样,一笑生花。
他将窗台上搁着的一沓书递给她。
“这是什么?”陈曦问。
“阿加莎的小说,我把家里有的全找出来了,给你。”
陈曦并不去接,不动声色地问:“为什么给我?”
江寄余不好意思地挠挠后脑勺,说:“赔礼道歉。”
过了半个多月,他终于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上次惹陈曦生气了。
陈曦收下了那一大摞书,里面有些她看过了,有些还没看。
某个夜晚,当她在床上翻开那本《东方快车谋杀案》时,里面掉出来一张心心相印的纸巾,上面用蓝色圆珠笔画着又一幅漫画。
一个跪地大哭的火柴人,双手还举着一个横幅,上面写着——
I’M SORRY。
陈曦在床上大笑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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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那一撂推理小说看完,已经是学期中的事。
陈曦还书时,在中间夹了一本自己书架上的书,严歌苓的《一个女人的史诗》。
同样,江寄余在看完后还书时,也夹了一本莫言的《檀香刑》。
他们就这样默契地交换着各自的书,并在书中附上一张字条,写下自己的读书感想,有时是长篇大论,有时不过三言两语。
他们读余华,读《活着》里福贵的悲惨人生,读《许三观卖血记》里伟大的父爱。
他们读白先勇,读《树犹如此》,读那女娲炼石也弥补不了的天裂。
他们也读海明威,读陀思妥耶夫斯基,读毛姆,读J.K罗琳。
陈曦上体育课不再背单词了,而是捧着江寄余借她的书,看得津津有味。
有一次她躲去小树林看书,听见孟诗和她的朋友们聊天。
朋友问孟诗,怎么又不理江寄余了。
孟诗回答:“吵架了。”
“又吵架了?你们怎么老吵架,不过你总这样晾着江寄余好吗?人家好歹是个帅哥,有多少女生盯着呢。”
孟诗不屑地哼了一声:“越是帅,越是要晾着他。你不懂,男生对容易到手的女生都挺不珍惜的,我就是要挫挫江寄余的傲气。”
女生们纷纷大笑,夸她是恋爱高手,降伏男生有一套。
陈曦放下手中的书,心情复杂。
她很不喜欢孟诗言语间对江寄余的态度,好像他是一条狗,而她是拿着零食的主人,要做的事就是驯服他。
可是这又关她什么事呢?
恋爱是他们俩谈的,她充其量只是一个看客,连路人甲都称不上。
不过她不明白,江寄余为什么会喜欢上孟诗。
孟诗是那类漂亮但有些小作的女生,她从不参加课间跑操,次次都用生理期的借口躲过去。也很少做值日,多的是男生愿意替她倒垃圾。班级大扫除时,她和自己的小姐妹挽着手去卫生间,一去就是大半个小时。
她的抽屉里摆着小镜子和化妆品,陈曦上课时总是能看见她偷偷支着小镜子拔眉毛。她的成绩在班级垫底,被老朱多次喊出去谈话,可她却丝毫不在意,也不知道是怎么考进尖子班的。
总的来说,孟诗就是一个空有美貌的女孩子,陈曦不知道江寄余为什么会喜欢她。
她把这些分析说给梁晶晶听,梁晶晶听完后,看她的眼神一言难尽。
“我说陈曦,你不会喜欢江寄余吧?”
“什么?我才没有。”
陈曦没想到她听了半天,得出的结论居然是这个。
梁晶晶还是半信半疑:“可是你以前从来不跟我讲这种八卦的……算了,你不喜欢他最好,你不知道对他们男生来说,女朋友有美貌就够了。江寄余挺喜欢孟诗的,听说有人撞见他们在小树林接吻,江寄余把孟诗按在树上亲的。”
陈曦愣了半天。
心脏仿佛被银针刺了一下,当下没感觉到疼,过了一会儿,那疼意才慢慢地蔓延开来。
但这会儿她依然不肯承认喜欢江寄余,她真正意识到自己对江寄余的感情的那一天,是学期末的时候。
那个傍晚,天空有很美丽的火烧云。
瑰丽壮观,连成一片。
因为期末考试要布置考场,教室里搬出去了两列课桌,陈曦正好靠走廊外侧。
考试前,她从零钱包里掏出一枚贝壳,放在掌心细看。
“紫罗兰蜘蛛螺。”
一道声音在头顶响起。
陈曦吓了一跳,贝壳掉落下去,被江寄余接个正着,重新放回她掌心。
“你怎么知道的?”
她很惊讶,收藏贝壳是她除了看书外,另一个小众癖好,她没想到学校有人能准确地说出一枚贝壳的学名。
“我叔叔家住海边,小时候我常去他们那边过暑假,他会带我去海边捡贝壳,教我辨认。”
江寄余拿起那枚贝壳仔细察看,整体呈乳白色,上面分布有褐黄色斑点,外壳有梳状锯齿,外形像蜘蛛的腿,更重要的是,壳口有非常艳丽的绀紫色。
“这种贝壳一般只在咸水海域出现,你是怎么找到的?”
陈曦将贝壳拿回来,放进零钱包。
“地摊上随便买的。”
江寄余笑了:“那你占大便宜了,紫罗兰蜘蛛螺很稀有的。”
陈曦垂着头,没说话。
她当然知道这种贝壳很稀有,她当时在地摊上看见时,也是万分惊喜,同摆摊的大叔砍了半天价,最后以五块钱的价格收获了这枚对贝类收藏家来说的无价之宝。
陈曦喜欢贝壳,一种近乎痴迷的喜欢。
贝壳这种生物,经过了上亿年的演化,它们造型奇特,颜色各异,保护着软体动物柔软的躯体,经受着海水的冲击。为了抵御外来微生物的袭击,贝壳内部会分泌一种珍珠质的东西,一层又一层的包裹、磨砺,经过天长日久的演化,最终形成漂亮的珍珠。
对陈曦来说,这个过程有种难以言说的浪漫。
她一向知道自己有些怪异,不喜欢猫,不喜欢狗,偏偏喜欢贝壳,连她妈都忍受不了她,嫌她总从外面捡些臭烘烘的东西回家。
陈曦总是默默无言地坐在卫生间里,在水盆里把那些她捡回来的贝壳一一涮洗干净,然后装进房间那个透明玻璃瓶里。
这枚紫罗兰蜘蛛螺是她最喜欢的一颗,是她的吉祥物,她总是在考试这天随身带着。
如此古怪的爱好居然也能碰上同好,陈曦这一瞬间心跳得有些快,像心门被人敲开了。
她陡然发觉,自己好像真喜欢上江寄余了。
这实在大事不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