咕咕——
沈唤不好意思地捂住了肚子,“那个,我也回去了。”
在村长老婆极力劝说下,沈唤拒绝了留下吃晚饭,跟李平几人离开了。
黑漆漆的道路上,伸手不见五指。只有路过到村民的家时,才隐约有些许光亮。
清酒村本不富饶,每天大家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辛勤劳作,勉强裹住一家子的吃喝。
除了像沈唤这样,每天像个死猪似的躺在家里。以天为被,以地为床。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那个,我好像因为落水了,忘记些事情。”沈唤顿了顿,接着说道,“你能给我指个路吗?”
李平叹了口气。将沈唤送到了家门口。
沈唤走进自己的“家”,破烂漏风的木门大敞着,空空荡荡的小院里长着一颗快枯死的树苗,脏乱不堪的小厨房里蝇虫乱飞。住人的屋子里,唯一的床还是石砖砌成的。
明明不到一分钟的路程,沈唤却觉得好像是误入了荒废了许久的深宅一样……
不,说深宅是对这个地方的赞美。
沈唤站在原地思考人生,要不现在回去村长家先吃顿热饭再说吧……
当然,良好的道德素质让沈唤干不出这种事。
他双手放于腹部,捂着咕咕叫的肚子,平躺在刚好和身高一样长的床上,脚旁是散发着潮气的被褥。
沈唤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然也会穿越。
别人穿越,要么是皇子公主,要么是王侯将相。再不济也是个吃喝不愁的富家子弟。
反观他,吃的?没有。用的?没有。住的?没有。
妥妥一三无人员。
他目光呆滞地看向房顶,突然发现好像有星星点点的亮光照进了屋内。
哦,原来是房顶破洞了啊……
真是辛辛苦苦一整天,一回家发现,天塌了。
清晨,睡梦中的沈唤是被李平叫醒的,他晃了晃沈唤的肩膀,“我看你家没什么吃的,昨晚下了小雨,今日山上应该有野兔,可以打打牙祭。”
沈唤简单梳洗了一下,背着竹篓跟着李平上了山。
雨水冲刷后的山路泥泞,遍地都是泥水。一路走来,沈唤打了补丁的布鞋上,裹满了一层又一层的泥土。
看着脚下遍布着金银花,沈唤问道,“你知道哪里有医馆吗?”
李平愣了愣,莫非是昨晚落水留下有了后遗症,想要找大夫诊治一下?
“十公里外的清平镇上倒是有个回春堂,不过里面大夫开的药可都不便宜。”李平上下打量了下沈唤,“咱们村的人,得病后都是靠熬,实在没有多余的钱用来治病。”
沈唤摆了摆手,“回春堂收不收新鲜的草药啊?”
收草药?沈唤认识治病救人的草药?
李平满腹狐疑,“听说回春堂会收草药,不过你什么时候认识草药的?别随手摘只花,摘棵草就送去了。”
这种运气碰不得,回春堂的掌柜的凶得很,会被人撵出门的。
沈唤笑道:“略懂一点。”
太阳渐渐升起,李平与沈唤连野兔的毛都没瞅见。李平与沈唤告了别,今日他要带着家里母鸡下的蛋,拿到镇上去卖。
“带我一起去镇上吧,我去长长见识。”沈唤从山上摘了好几种草药,放满了半个竹篓。他想去回春堂试试看看。
“行,刚好范近他们要干活,我一个人路上也没个伴,无聊的紧。”李平爽快地应下了沈唤的请求。
两人赶到镇上时,已经快过去一个时辰。
李平找了个摊位,放下竹篮,开始叫卖起来。
沈唤在李平的指引下,踏上了回春堂的台阶。
“有何事啊?”回春堂掌柜的季无休,四十来岁,一年四季的衣裳用得都是最贵的丝绸料子,有的甚至是清平镇买不到的好布料。
季无休懒洋洋地坐在柜台旁,随手拨弄着白玉算盘。
身着灰色粗葛衣裳的沈唤一进回春堂,他便注意到了。
又是一个没什么钱的人。
沈唤走至柜台旁,取下竹篓,掀开竹盖,往柜面上抬了抬,“我听闻您这里收草药,您看看这些怎么样?”
唉,八成又是个想碰运气的家伙,路边上哪有那么多名贵的药材啊,那都是在深山老林里才能采到的。一个目不识丁的乡下人,哪里会识得哪些是草药,哪些是野草。
季无休微微抬眸,往竹篓里大致瞧了一眼。
只一眼,季无休陡然定住。他掂起竹篓放到柜台上,捋起深紫色的绸缎袖子,细细挑拣起来。
“紫花地丁十株,金银花十株,车前草五株,蒲公英十八株,金线莲三株。还有一棵千年野山参。”
“这么大的野山参倒是不常见,别的虽然不值钱,看起来也还算新鲜。”季无休将草药一一放到秤上称量,算盘上快速拨算着。
“野山参我就算你五百八十文钱,加上其他几样,合计五百九十八文钱,算六百文钱好了。以后你挖到什么名贵的药材,就往我这里送,绝对不会吃亏。”季无休虽爱财,倒也大方。
李平卖完鸡蛋,正巧遇上季无休笑容满面地送沈唤出门。
他震惊地拉住沈唤,“你看到没,季无休竟然对你笑了?我可听说了,他只对有钱人的银子笑。”
季无休这个人,一年四季都不休息,天天守着他的回春堂,兜里不知存了多少银两了。季无休是大夫,也是个精明的商人。对没有钱的百姓,他冷着脸写药方;一旦碰上了富家子弟,那笑得,八匹马都拉不住。
但在整个镇上,又属季无休的医术最为高超。大家哪怕咬咬牙,热脸贴个冷屁股,也要来找季无休看病。
就是这样一个贪财无情的回春堂掌柜,竟然对沈唤笑了?
李平碰了碰沈唤的胳膊,一脸神秘地凑近沈唤,“好兄弟,改日带我一起去采草药呗。放心,我不和范近他们说。”
李平也帮了自己不少,要不是他,沈唤还不知道销路呢。作为回报,沈唤很乐意教李平认识草药。
李平一把揽住沈唤的肩膀,“够义气,从此以后,你就是我的好兄弟。”
在李平的带领下,沈唤花最少的钱,在镇上买到了不少好东西,放到了竹篓中。
“给。”为表感谢,沈唤递给李平一个新出炉的胡饼。
两人边吃边走,等回到清酒村,已经是晌午头。
与李平告别后,沈唤回到家中,挽起袖子,提着空铁桶去井边打水。
一桶桶清澈透明的水装满了水矼,沈唤从竹篓中拿出一小块抹布和扫帚,仔仔细细将家里都打扫了一遍,每一处都擦得干干净净。
一天很快过去,天刚微微亮,沈唤背着竹篓,拿着镰刀,跟李平上了山。
山野乡间的空气最为清新,沈唤吐出体内的浊气。
他学医多年,没想到一到这世界,就有了用武之地。
山路两边的沟沟旁都是百年老树,时不时能看见金银花和紫花地丁隐藏在其中。
沈唤随手摘了几株,放进了竹篓中。
今天的运气没有昨日好,只采摘到了一些不值钱的草药。
两人正打算返程时,沈唤余光瞟见了一片蓝色的布料。
看样式,倒和季无休身上的丝绸料子差不多。
一路上山,附近只有清酒村一个村落。清酒村村民的衣裳又多数以灰棕色麻布为主,丝绸料子在他们看来又贵又不实用,那是只有高官少爷小姐们才穿的上的物件。
沈唤认真瞅了瞅,阳光的照耀下,布料上似乎有细细的金丝在发光。
莫非,是哪个路过的富家子弟丢的东西?即便是块普通的丝绸布料,带回家洗洗也能当个擦桌抹布。
“等等,你先帮我看下竹篓,我下去看看。”
沈唤把竹篓放到李平脚下,紧紧抓住地上的野草,双腿微曲,一点一点向下滑。
“沈唤,慢一点啊。”
沈唤越往下滑,土壤越是松软,他弯下腰,一手牢牢攀住斜着生长的树杈,一手向着布料勾去。
再多伸一点,再伸一点。沈唤细长的手指努力向目标伸去。
够到了!
沈唤用力一拉,没拉上来,反倒使自己脚底一滑,直愣愣向着沟底摔去。危急情况下,沈唤抱住头,尽力增大身体与土地的接触面积。
“沈唤!”李平惊嚷着,双手撑着上半身,向沟底看去。
沈唤的身影被密密麻麻的草堆挡住,李平根本看不见沟底的情况,只能站在路边干着急。
沈唤翻滚到沟底,脏污的泥水溅湿了裤袜。他双手支撑起上半身,竟看到一个同样满身沾满泥水的少年!
那少年看起来十七八岁的样子。正值青春年少的时候,此刻却脸色惨白,头发散乱,静静地躺在沟底,不知死活。
沈唤扶着身旁的树站了起来,一步一步淌着恶臭的泥水,慢慢滑到少年身旁。
少年不知是什么时候从山路上滚下来的,绣着竹纹的丝绸衣裳上满是泥土。前天夜里又下了小雨,少年半个身子躺在泥水里,整个衣裳都湿漉漉的。
学医多年,治病救人早已刻在了沈唤的骨子里。他蹲在少年身旁,伸手探了探鼻息。
断断续续,呼吸微弱。
沈唤摸了摸额头,有些高热,可能是受寒了。
他扶着少年坐起来,将他的双手穿过自己脖子两侧,搭在肩前。身体微微前倾,沈唤的手托住少年的膝窝,用力一撑,少年被稳稳地背了起来。
比沈唤想象中轻得多,少年像是水中随风漂浮的浮萍。
向上爬坡的路不好走,沈唤脚底湿滑,一个不慎,脚下踩空,膝盖狠狠撞到地上。
沈唤第一时间稳稳拖住少年,见少年无恙后,弯腰捡起不远处根拇指粗的木棍,接着赶路。
成功回到主路时,沈唤身上原本干净的麻布衣裳已经完全不能看了,泥水顺着衣摆滴落到地上,晕染了一小片土地。
救人要紧!沈唤背着少年,一路跑下山。李平看出情况紧急,抱住竹篓跟在沈唤身后。
村里大多数人还不知道沈唤落水后变了个人,一路上,村民只是稍稍瞥了一眼,完全没有要帮忙的意思。
村里头没有马车,牛也被用来耕地了,去镇上只能依靠两条腿跑。
沈唤跑跑走走,不敢停下脚步。
他怕自己一停,背后这个年轻的生命就像夜晚的盈盈月光,太阳一出来,就消散不见了。
“沈唤,你真的要救人吗?你自己好不容易才赚了些钱,别最后全部都搭进去了!”李平急得原地直跺脚,心中又急又气。
虽然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但是李平认为,救人也是要看自己究竟有没有能力救,别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
见沈唤没有搭理自己,李平咬咬牙,跟了上去。
沈唤的步伐很快,李平需要用尽全力跑,才勉强能跟得上。
这可是一条活生生的生命!沈唤闷着头默默跑着。
立秋时节,闷热的暑气还未彻底散去。细密的阴雨从空中淅淅沥沥下了起来。
雨水浸湿了衣衫,丝丝凉意钻进了皮肤中。一路上,急促的跑步声混合着雨声,水滴不断从沈唤身上划落。
他在和死神争夺年轻的生命!
在沈唤快要坚持不住的时候,终于看到了回春堂的大门。
嘿嘿,让我瞅瞅宝子们。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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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捡到了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