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拥有吃软饭基因的人都会比较识趣,刘易斯得知了大卫的要求后,果然就没有来打扰他。
不过还是给他发了一封堪称“杜克入学指南”的邮件。
邮件是凌晨发的,大卫第二天早上醒来看到,本来没当回事,后来吃早餐无聊,随便点开看了一眼,才发现里面的内容,其实挺有意思。
刘易斯把从他住处到杜克大学四个校区的最佳路线都列了出来。
除此之外,校内校外的餐饮分别有什么特色,大卫学的专业有哪几位知名教授,教授们在学生之中的风评,也全部罗列了一遍。
大卫学的是艺术史。
这是一个拼家底,练社交的专业,所以在正式开学前,了解教授们大概是何性格,确实是一件挺重要的事。
如果大卫真的只是来这里修读艺术史的,看完这封邮件,大抵会十分感动。
可惜他不是。
他提前两个月搬到达勒姆,也不是为了跟艺术史专业的教授们搞好关系,从而方便自己刷履历。
他是来参加杜克男篮夏训的。
不过刘易斯把学校里大大小小的地方介绍得这么详细,也算是帮了他的忙。
吃完早餐,去篮球馆的路上,出于礼貌,他还是回复了这封邮件,向刘易斯表达了感谢。
杜克男篮今年的成绩是全国亚军,决赛时以两分之差,输给了同在北卡州的北卡教堂山分校。
不过今年的NBA选秀,进入首轮秀的人数,却是杜克大于北卡。
因为北卡男篮夺冠的主力控卫今年没参加选秀。
他在选秀前夕对媒体放话,他要在北卡打满四年,带队拿下NCAA三连冠,再毕业参加选秀。
很多人为他可惜,说以他的天赋,不该在大学篮球里蹉跎光阴,而是应该趁自己名声大噪,立刻参加选秀,开启自己的职业篮球生涯。
这也是大部分在NCAA里成名的年轻人会做的选择,毕竟进了职业联赛,哪怕是新秀合同,一年也能有将近百万美金的收入,更别说像他这样,被全美期待的新星,选中他的队伍,必定会把他当做球队未来的基石来培养。
结果他居然要再打两年NCAA,真是叫人大跌眼镜。
大卫和大部分人一样,不太理解这个人的选择,不过想到这样一来,他就有了跟此人交手的机会,又觉得挺好。
他看过这个冠军控卫的比赛,自认论控运水平不会输。
他们俩打的又是同一个位置,他很期待他们将来的交手。
但这是将来的事,眼下对他来说最重要的任务还是参加夏训。
这么想着,他推开篮球馆的大门,走了进去。
大学篮球不比职业篮球,本质上前者是后者的跳板。
这也就意味着,每打完一届比赛,校队这里,就要送走一批用完跳板、走向职业的人。
所以每年夏天,正式开学之前的这两个月,各个大学的男篮队,都会让新招进来的篮球特长生提前来参加训练,以便在新一届的大学生联赛开赛之前培养彼此之间的默契。
大卫不是篮球特长生,但他一早把自己的情况告知过查尔斯教练。
对方表示理解,并邀请了他参加今年的夏训。
他到得不早也不晚,进入篮球馆时,查尔斯教练还没来,但里面已经有好几个明显是新生的少年,正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聊天。
其中有一个打大前锋的球星二代,叫莫里斯·约克,也是来自纽约,在去年高中生联赛上见过他,一见到他,立刻认出了他,远远地朝他招手,喊他名字。
“克里斯托弗!”约克看起来很惊喜,“你也来了杜克?”
“嗯。”大卫走过去,点了点头,又看向他身边那个看起来比他还高好几厘米的少年,“这位是?”
约克立刻给他介绍:“他叫罗恩,迈克尔·罗恩,来自洛杉矶。”
原来是从美西来的,难怪没印象,大卫想。
美国的高中太多,除非冲出地区,否则很难被所有观众记住。
不过眼前这个罗恩,看起来身体条件确实很优秀,应该打的是中锋。
“大卫·克里斯托弗。”他主动报上了自己的名字,“和约克一样,也是纽约人。”
“我知道你。”罗恩看着他,表情奇异,“你差点就带着你们学校赢了约克他们。”
和大卫的母校不一样,约克这个NBA星二代,在纽约上的就是一所老牌体育强校。
这样一所学校,自然是每年都要冲出地区,才算勉强合格。
但去年,这所学校却差点在一所不注重篮球成绩的贵族学校身上翻车。
虽然最终还是磕磕绊绊赢了,可过程那么艰辛,实在叫人意想不到。
大卫也是因为那场比赛,才被杜克的球探队伍注意到。
他在那场输了的比赛里,拿下32分6篮板16助攻2盖帽,同时还只有2次失误,数据非常夸张。
很多看了这场比赛的人都觉得,要不是他的队友实在水平太差,他们就能赢下来,成为一匹真正的黑马。
罗恩就是其中一员。
他在十岁出头的时候,就参加过约克的父亲老约克办的篮球训练营,在那里认识了约克,所以约克的比赛,他总是会看。
在他的观念里,约克遇上大卫的那一场,应该是一场压倒性的胜利,结果真开打了,才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当时我就觉得,你实在是太强了!”罗恩现在回忆起来,都不掩激动,“你的控球技术和视野,简直完爆他的队友,如果你去他们学校打控卫,强强联合,拿下全国冠军都没问题!”
大卫:“夸张了,不过谢谢。”
看他这么淡定,罗恩对他,不禁更加佩服,当即竖起拇指,朝他比了个赞,又说以后就是队友了,能不能教教他控运技巧。
大卫还没来得及说好或不好,约克就先嗤笑起来,说你省省吧,控运那是天赋,教不了的。
“像克里斯托弗,你知道他练了多久篮球吗?”
罗恩想了想,猜道:“这么厉害,应该比我久吧?十几年?”
罗恩自己从五岁开始练篮球,练到现在,差不多十三年。
大卫的控运技术让他瞠目结舌,他就觉得,一定比他练得更久,才能有这种效果。
结果约克大笑起来,朝他摇了摇手指,说:“他十四岁才开始接触篮球。”
罗恩:“???”
“这怎么可能?!”他不敢相信,“十四岁才开始接触篮球?”
说后半句的时候,他的目光,从约克身上,重新移到了大卫身上。
满脸都写着“别跟我开玩笑”。
但作为当事人的大卫只是有些无奈地笑了笑,而后点了头,说是啊,我9年级的时候才第一次摸篮球。
罗恩:“……”
他现在信了,控运真的是一件主要看天赋的事。
因为受到了冲击,之后的半天,每次看到大卫,罗恩都是一副见了鬼的表情。
对于他的这番反应,大卫很无奈,约克则是非常满意。
约克觉得也该让他体会一下自己去年得知这件事时的心情。
大家都是练篮球的,也都有着进入职业圈的目标。从小到大,跟身边的同龄人比起来,也是压倒性的优秀。
以普通把篮球当爱好的青少年的标准看,甚至可以称得上天才。
可是和大卫比起来,他们这种程度的“天才”,又似乎完全不算什么了。
不管是约克还是罗恩,现在能站在杜克大学的篮球馆里,都离不开十几年如一日的刻苦训练。
他们毫不怀疑,如果他们俩像大卫这样,十四岁才开始接触篮球,那现在估计也就是两个能在社区篮球场上稍微欺负一下小孩的大高个而已。
上午的训练结束,看到大卫比去年更进一步的控运技巧后,他们俩更是无话可说。
“你是真天才。”罗恩已经彻底服了,吃午餐时,实在没忍住跟大卫这么感叹,“要不是亲眼所见,我真的会觉得你手心里是不是涂了胶水!”
大卫:“涂了胶水不是更难运吗?球都粘手上了。”
罗恩说这是比喻好不好!
“我真的太羡慕你们这种控运好的人了。”他发自真心道,“我老是被断球,真的很烦。”
大卫看了看他,说你比我高二十厘米呢,没必要这么比。
“就算在职业联盟,也是小个子更擅长运球,你们大个子拼的不是这个。”
这倒是真的。
控球运球是一项很吃身体协调性的技能,这一点小个子天然优于大个子,大卫比罗恩矮了将近二十厘米,控运能力更好,实在没什么奇怪的。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是你明明比很多一米八的人都运得更好啊。”罗恩说,“你练篮球之前,有学过什么别的项目吗?”
大卫说练过马术和击剑,高尔夫和滑雪也练了,不过花的精力没有前两个多。
“马术?!”这下不仅罗恩,约克也被吓得不轻,“你这个身高,是怎么练马术的?”
大卫:“当时还没这么高,就还可以练。”
约克便打量起了他,问:“所以你十四岁的时候多高?”
大卫回忆了一下,说刚七十五英寸不到点。
约克:“……”
罗恩:“……”
七十五英寸不到点,那不就是接近一米九?
这个高度,可是比普通练马术的人高了近二十厘米!
对马术这项极其考验平衡和身体协调性的运动来说,比标准身高多个五厘米,都可能练不下去,而大卫竟然坚持到了比标准身高多二十厘米的阶段,真是……
“怪物啊。”
两人齐声感叹。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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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