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看书神 > 其他类型 > 小姑娘,又二十年过去了 > 第2章 第2章 1998年.再见

小姑娘,又二十年过去了 第2章 第2章 1998年.再见

作者:蓝朝野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01-09 20:35:30 来源:文学城

一年级下学期,六一儿童节,我有一个节目:诗朗诵月桂树。

记忆似乎不很好,所以五月刚到,就成天放学后被老师留住,然后一个劲的背诵,练习。

手里拿着一个作业本卷成的“话筒”,完整朗诵下来,总是被手心的汗水给湿了纸张,一是自己本来就紧张,二是怕老师骂。

一个月都是那么过的,真是那句话: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

其实老师是很有耐心的,一句重话都没有说过。

好不容易挨到六一,早上很早,就穿着白衬衫、黑西裤、黑皮鞋化妆去了。

98年,这样的装束是很绅士的,因为六一是很神圣跟隆重的,过节总是有过节的样子,每到节日,必定是张灯结彩举国欢乐的。

我是第九个节目,站在舞台上看着下面黑压压的一片,顿时就晕得不行,所以第一句就吞吞吐吐了,好在节奏本来就慢,所以料想不知道实情的人也听不出什么不一样来。

每个节目会有送小红花,是老师们安排的,我的也不例外。

我的诗是上下两节,第一节完了还得跳一会,就是模仿月桂树长大的样子。其实第一节完了,我就怎么也记不起下一段的第一句是什么了,所以在跳的时候眼睛就直勾勾的看着台下的老师,意思是求救,哪知道我老师一直微微的笑着拍手,是给我鼓励么?

想不起了,真是想不起了,完了。就是这么个念头,所以跳得月桂树都是颤巍巍的,不知道有没有人看见。

正想着时,有人送小红花上来了,是一个穿着粉红色裙子,扎着两个马尾,梳着齐刘海的姑娘,刚好跳完,隔朗诵估计就只有十秒的时间。

我就愣呆呆的看着走过来的女孩,接过她手里的小红花。当然,即使是盯着她走过来,我依旧是没有记住她的脸,不知道她具体长什么样,因为我在想着我的诗。

她给完我小红花,转身离开那一刻,拽了拽我的衣袖,我就很自然的低头看花,纸折的红花背面写着几行字,铅笔字,歪歪斜斜的,但是很秀气。

刚好是我接下来需要朗诵的前几句,经这么一提醒,就记起来了,也就楞呆呆的给朗诵完了,在“此起彼伏”的掌声中,我下了舞台。

幕后的转角,我就遇见了那个小女孩。不记得她的样子,就只记得齐刘海和两个马尾辫。

她伸手拦住我,说:把我的小红花给我。

这回我看清楚了她的脸,好漂亮的小姑娘,还貌似很熟悉。

我就把手里的小红花给她了。然后问:你都送给我了,为什么还要要回去啊?

她说:才不是,这是我自己的小红花。

我就问:那我的小红花呢?

她说:我怎么知道,反正又不该我去送。

我问:那你上去给我干嘛?

她说:还不是因为你不记得你要朗诵什么了,我是提醒你。

我又问:那你怎么知道我不记得了。

她说:感觉。

我说:哦。

然后我就走,因为我要回到我的座位上去。

她叫住我:喂,你不记得我了?

听她这么一问,我又站住了,仔仔细细的看她,还是很熟悉,还是不认识。

她又说:我叫杨絮,你之前叫我诶的。

她接着说:你被狗咬了好没好啊?

她这么说,我突然就想起了,这就是我傻傻等了一年多的那个姑娘,尽管还不知道为什么要等她那么久。

来,我请你吃糖。我拉着她的手就往小卖部跑。

啊哈,那天要表演节目,所以妈妈多给了一块钱,我就有两块钱。

在98年,一块钱可以买五块“大大”泡泡糖,十个棒棒糖,五十颗水果糖。当然,那些年最常见的也就是这么几种糖而已。对几岁的孩子来说,已经很多了,拥有这么“强”的购买力,幸福感是爆棚的。

在小卖部,我要买一块钱的糖,絮儿却把钱抢过去说,只买两个棒棒糖,然后找回的八角,叠好后塞我衬衣胸前的衣袋里。

后来我才知道,絮儿也有一个节目,是唱小燕子,排在第七,我之所以不知道是她,是因为我压根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还只顾上台前的紧张了,没看人长什么样。再说了,即使看了也不知道这姑娘就是我一直等着想见的那个姑娘了。

我告诉絮儿,我在她上学的路上等了她好久,就是没有等到过。

然后,絮儿告诉我,她知道我老是在路边坐着,因为那次逃课过后,她爸爸就每天开车接送。

难怪我总是看到一台黑色的桑塔拉路过。也就是在那会我知道,絮儿家还是有钱人啊。

有车的人家不多,有小车的就更少了,若不是家里特别富有,是不会开车的。

当然当然,这是在九十年代的时候,还是在九十年代的乡村。

絮儿上三年级,自然比上一年级的我懂事很多,虽然年纪差不多。

我每天的零花钱是一块钱,絮儿是三块,但絮儿只允许我花两毛,刚好买两颗棒棒糖,我一颗,她一颗。她花一块四,中午的饭钱,学校食堂的,七毛一份,米饭加两个荤菜两个素菜。所以我剩八毛,絮儿剩一块六,每天都是这样。

一个礼拜六天课。所以我存四块八,她能存九块六。于是每逢赶集天,我们就会拿存下的钱去吃小笼包或者牛肉粉,小笼包是一笼二十个,两块钱;牛肉粉是三块钱一大碗,都是炖的牛肉。每个月就买一袋桃片,五块钱一大袋,够吃两三个礼拜。

嗯,得说说赶集天。那可是个大日子,每五天一次,商贩就集中在一条街上,各自卖着自己的东西,虽然不怎么高档,但什么都有,说是香港来的衣服最销行,因为花色好看。赶集的人也很多,常常都是拖家带口的,可能买点盐巴味精什么的,也可能什么都不买。赶集的人们还会穿好看的衣服,好好打扮打扮,其实到底了就是图个热闹,图个习俗罢了。那时候,大家都不富裕,也没什么总是需要买的。不是什么特殊日子的话,人们的新衣服大致是到年关的时候添一套的,小吃什么的倒是需要买点,比如糕点什么的,隔一两个月称几斤新鲜的猪肉。唔,猪肉两块多一斤,多是屠夫从农家买生猪宰杀再卖的,乡村嘛,还没有建养猪场。农家人也养猪,一般是一家养两头,腊月的时候宰了,还请左邻右舍吃“刨汤”,就是做一大桌子刚杀的猪肉,过几天就做成腊肉,挂在火炕上方,用香树的生枝桠烧的烟烘烤,一挂就是一年,吃的时候就割一块来做,很香的。

我二年级,快到八岁生日的时候,写了一篇诗,给絮儿看了。

絮儿说,我们把它寄出去吧,你就能当作家了。

作家是什么?我压根不知道,就模模糊糊感觉有点牛。

絮儿就买了信封跟邮票,仔仔细细把我的诗用一张精美的信纸誊抄了一遍,带回了家去,隔天拿给我的时候就见信封上面写着几行字,一看就是大人的笔迹。

过了两个月,我的班主任就兴冲冲的把正在上下午第一节课的我叫了出去,给我一本薄薄的书,还有一张纸,说是汇款单,我的文章发表了,还有稿费,拿这张纸就能去邮电局取钱了,千叮咛万嘱咐我要保管好。

放学后,我就去絮儿的教室外面等她放学,我是很激动地的,所以从她教室的前门跑到后门,又从后门跑到前门,好不容易等到她放学,就迫不及待的把老师给我的都给她了。我预料到絮儿是会很开心的

果然絮儿是很开心的,背起书包就跟我一起去了邮电局,把汇款单里的钱从柜台姐姐那里取了出来,其实并不多,就三块四毛,絮儿又叠好装我文具盒里,告诉我回家后要把这钱交给妈妈,因为是稿费,是自己挣的。

此后,我们中午七毛钱的饭就改成了三毛钱一个的包子,一个菜的一个糖的,每人吃一半菜的,吃一半糖的。这样中午就多剩下八毛,就存着用来买信封跟邮票。其他的倒是不变。

寄出去的信,其实也大多是石沉大海的,偶尔有回复时也是已经忘记的时候。我给絮儿说,我们从包子换回饭菜吧,反正这寄出去也没什么用。

絮儿说什么也不依,她说,若只是为了能吃饭菜,那很简单,又不是差钱,一定要这么做要有一个习惯,要有一个执着而已。

我听她说,然后就愣愣地看着她,因为不理解。

不过还是依着絮儿。

2000年,跨世纪的一年,外面似乎发生很多大事,但对于连这个小山村都很少出去的我来说,大事也没什么好在意的。絮儿倒是知道不少,总是给我讲,还让我写。

我上四年级的时候,絮儿就六年级了,但那个开学的秋天,我就没有再见到絮儿。首先呢,是我晚到了一个月,因为在之前那个暑假,我摔折了右腿骨。而等到我去到学校第一天中午,就扶着楼梯的栏杆去絮儿的教室找她时,却听说她这学期没有来过。

倒没有着急,我等过她,也总会等到她,我是这么想的。

我的零花钱涨到了一块五,物价还是没变。中午吃一个包子,有时是菜的,有时是糖的;每天还是买两个棒棒糖,吃一个留一个,桃片跟小笼包没再去吃,一个星期存下五块钱,都用来买信封邮票什么的,总是写字寄出去,慢慢的回复就多了些。

这样过了一年,絮儿还是没有出现过,我每天留下的那个棒棒糖,堆了好大一堆,还化了好多。当然,我也猜过絮儿为什么不来了,最满意的一个结果是她搬家了,毕竟她家是外来的。但我又说服了自己,不是这样的。

其实很怕猜中了,没有任何联系方式,那么一生就不见了,即使等着。唔,我是懂事早些的孩子,毕竟经历了一次莫大的伤痛。

我家装了电话机,座机。最醒目的一个广告的就是:一张深蓝色的海报上,整整齐齐的印着许多排电话机,横着竖着。下面还写着:某某地区电话号码从七位升至八位。那时,一直没搞懂这七位八位的是啥东西。

电话线是从不远处的一个电线杆子上接过来的,似乎装电话机是潮流,许多户都装了。刚装上那会,邻里之间总是时不时打个电话,号码都记在一个小本子上,放在话机旁边。装话机之前,通讯就是靠喊。

其实呢,话机装了也没有改变那个局面,新鲜劲过了,人们的通讯还是恢复了喊的时代,似乎这样比电话线传得快些。

我对电话机痴迷,没事的时候总是坐在它的旁边,多盼望它响起,但响了接起来我都是失望的,一是没有人找的是我,更重要的是,打来的电话从来不是絮儿。不傻,每一个电话响起时,我就知道不是她。但我期望是,我假设她在某某处知道了我家电话号码,然后打过来问我有没有存钱,有没有寄信,最想她说的还是什么时候回来找我。

跟曾经等她一样,没有结果,从来没有等到过,从未。

我上六年级了,快毕业了,我哥那段年纪的许多人,就留在了本校读初中,然后读完就不读了,在家务农或是去城里打工,我哥则去了一个叫做石会的地方上中学,那个算是城镇吧,那时候。后来,他又考去了城里。

这一年,絮儿还是没有出现。

我告诉自己,努力读书,走出这个小山村,去城市里,去大城市里,那样就能找到絮儿。

班上六十多个人,走了不到十个去县城里面上中学,我是其中一个。

也就是这么一走,这一生就注定了没办法停下来。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