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看书神 > 其他类型 > 仙逆观影体 > 第52章 第十五章

仙逆观影体 第52章 第十五章

作者:紫苏凌梦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9-20 19:24:22 来源:文学城

戮默的身影,出现在了修真之晶内的某处,此地是一片焦土,一丝丝黑烟从地面上散出来,一直飘到上空,在头顶,没有蔚蓝的天空,但是却有一道道闪电时而划过,一团团七彩之光时而闪烁,一条条好似蛟龙般的裂缝,时常撕裂天际出现。

这些强大的法术波动,映照天地,把天空映成了忽明忽暗的颜色。

戮默出现在焦土上,在他现身的瞬间,他神识一散,四周方圆数万里,全部都是笼罩在焦土之中,丝丝黑烟,从地面升起。

最开始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一些凡人以及凡兽的命魂,此时没有修真之晶逐渐崩毁之危,所以戮默就也不是很着急,开始从外围开始慢慢搜寻。

他想先看看自己父母的命魂有没有在此处。

凡在修真联盟出生的,不伦是凡人还是修真者,不伦是凡兽、妖兽还是灵植,只要是有生命的,在出生的那一瞬自己的命魂便会被修星之晶强行收走,除非你自己将命魂取走,否则就只能等寿元耗尽,魂归天地之时,这修星之晶内的命魂跟着一起消散。

上一世时间紧迫,再加上他不确定父母是否还是投生在了这朱雀星上,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寻找,但这一辈子不一样了,他有大把的时间来排除,再加上他现在修为高,神识强大,又知晓许多秘法,找到父母与自己的命魂不难,所以在感知了一会后,戮默认准了一个方向,疾驰而去。

这一代的朱雀子将这修星之晶内部构建的很完整,与真正的朱雀墓有80%的相似度,这也难怪前世能将他同门师弟云雀子骗过。

三天后,地面上出现了一片连绵不绝的山脉,一团黑雾,笼罩在山脉之上,这黑雾翻滚云涌,透着一丝诡异。

这里已经是比较靠近修星之晶内圈的范围内了,最终戮默是在山脚的一处山谷内寻找到自己父母的命魂。

这处山谷地势极好,很难被发现,谷内风景也出乎意料的秀美,更让戮默意外的是,父母的命魂竟然就在一起,且这谷内只有他们夫妻两的命魂,虽然父母两人的命魂凝结而成的灵物是狐狸与白兔,但戮默还是认出了他们。

他看着虽然没有记忆与神智的狐狸与白兔亲昵的蹭着自己的腿,嘴角一勾,轻轻的将他们抱起,戮默轻柔的取出他们体内的核心,一颗绿色与一颗土黄色的米粒大小的光团,在取出这两个光团后,狐狸与白兔便消散了。

戮默慎重的将父母的命魂收好然后向修星之晶内圈疾驰而去。

修真之晶命魂的分布其实也有规律的,越强大的人他们的命魂就离中心区越近。这修真之晶内大概可以分三个区域,最外面的收容凡人、凡兽的外围区,元婴及元婴以下的修士他们的命魂基本都在内围区,婴变期的则都是在核心区。

取回命魂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通过修真之晶以一命换一命的方式拿回自己的命魂,另一种就是等待命魂被那些灵物吸收融合后,杀灵物取命魂。只不过第二种方法,在浩淼的命魂之中想要遇到属于自己之物,纯属机遇,无法强求。

戮默之所以这么容易能找到自己父母的命魂,一是在父母魂魄离体升天时在他们魂魄内留下了一道自己的气息,二是之前王林将这些年所攒下的功德全转给了父母的缘故,王天水夫妇有了这浓厚的功德,在转世后的生活可以说是无忧无虑,一生顺遂,也正是有如此浓厚的功德,只要是对他们有利的事情,完成起来都很容易,比如戮默找到他父母命魂的地点就在他要去内圈的传送阵的附近,且周边没有其他的命魂干扰。

戮默最后来到了海底的一处宫殿内,如前世一般看见了一代朱雀子叶无忧的尸体以及他面前的散发紫色光芒的光团。

戮默看都没有看这团紫色的光点而是用灵力绘制了一个诡异的符文,以此符文之力牵引修星之晶。

一个白色结晶从地底升起,如前世一般,这朱雀传承在没有朱雀子的认可,没有修星之心的融合下选择了戮默,但无论是王林也好,戮默也罢都不愿意被这小小的朱雀星所束缚,所以自然而然的是拒绝了,并用乾风的命魂换回了王林的命魂。

是的就在乾风,在知道这里一命换一命规则的戮默又怎么可能不做准备,他进来时就将因为被夺取大量寿元只剩下一口气的乾风带了进来,所以在拿到修星之晶的时候戮默就直接将乾风当作了祭品拿回了王林的命魂。

乾风的命魂,渐渐崩溃,随之的,则是王林的命魂,慢慢消散,最终化作点点晶芒,飘出后好似银河般,落入戮默的手中。

对于修真之晶戮默并不打算做些什么,修真联盟对此看得很重,虽然以戮默本体的修为不必怕这修真联盟,但为这事又被天道盯上实在没必要,所以在拿回命魂后,戮默将修星之晶丢了出去就转身离开了此地。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