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砚枝推门出去,门外站着个名唤纤云的丫鬟,领着她一路绕绕弯弯地往厨房拐去。
山庄偏远,食材供应不便,灶台上储备不多,沈砚枝看惯了自家琳琅满目的厨房,一时有些不适应。
好在今日厨房的小厮新宰了一头猪,补充了许多不足。
林羡风病体犹虚,沈砚枝捡着清淡的菜式,做了芋头蒸排骨、醋溜里脊、蒜蓉炒青菜,还炖了个药膳鸡汤,打算给他补补身体。
待她提着食盒回房时,天已渐渐黑了下来。
山庄幽静,护卫多隐于暗处,夜里便显得格外空旷寂静,不知林羡风和薛庭轩在密谋什么要事,竟寻了这么一处僻静之地,等闲人怕也是寻不着此处。
空旷的回廊中只得自己的脚步声,沈砚枝心里有些发毛,脚下的步伐不自觉加快许多。
行至林羡风院落,推门一看,他坐在轮椅上,他身上白袍松垮,锁骨突出,看着格外清瘦羸弱,自带一股我见犹怜的病弱感。似乎刚浸了药浴出来,冷白的肌肤上多了几分血色。
见她进门,林羡风清隽的面容上显出些温柔笑意,朝她勾勾手:“我们枝枝又做什么好吃的。”
沈砚枝正欲走近他,身后突然钻出一生蓄着灰白胡须的老顽童将手中食盒抢走,转身一看,原是老顽童利康。
许久不见,利康的形容有些憔悴,应是这段时日在深山老林里受了不少累,他凑近食盒,鼻头耸动,狠狠地嗅了一把溢出的香气:“今日做了什么好吃的?”
然后忙不迭将菜碟捧出,待看清今日菜式后,喃喃道:“怎么净是猪肉……”
话语里很有几分嫌弃。
沈砚枝一愣,突然想起猪肉在此时还是一种低档肉食,仅是平头百姓惯吃,牛羊肉才是一般贵族阶层的主要肉食。
利康出身于盛京世族大家,嫌弃猪肉亦是正常。
但猪肉作为最受现代人类喜爱的肉类,不仅饲养简单,出肉率高,成本还低廉,其烹调方式亦是多样,但此刻推广猪肉这一美食仍是任重而道远。
林羡风挑眉,捏住她的手腕,用指腹轻轻摩挲,语气凉薄:“不爱吃出去,本就是枝枝做给我的。”
利康登时面露不悦:“小兔崽子,你!”他瞥了一眼沈砚枝,复又愤然坐下。
沈砚枝瞪他一眼,将作乱的大手拍开,盛了碗鸡汤放到利康面前:“您多辛苦,最后一味药引,可有寻得?”
利康嘴里呷着鸡汤:“已找到了,明日便给这小兔崽子用药,过程颇为凶险,需得闭关十日。”
复又夹了块排骨塞入口中,口齿不清道:“从前怎么不觉得猪肉竟是如此美味。”
这话不假,首先贵族人家认为猪肉难登大雅,家中厨子自然甚少研究相关菜式,要知道只有有钱有闲的人才能推广创新美食,穷苦人家整日劳作,能填饱肚子已是不错。
其次是古代技术落后,猪肉处理的方式也不甚科学,是以成品味道不佳,更是讨不着贵族的欢心。
长此以往,便有了恶性循环。
贵族不爱吃,穷人吃不着,猪肉的美味便一直少有人知。
不过她是用惯了猪肉做调料的,肉泥肉末提味,肉骨头炖汤,至味小馆的客人亦是一致好评。
若是平时,沈砚枝早能说出一百八十道菜,好好洗涮猪肉不好吃这一刻板印象,可此刻心中记挂着林羡风病情,呆呆地哦了一声。
利康吃了几口糖醋里脊,语气松快:“沈丫头,倒不必过分担心,虽则过程有些血腥,至多便是兔崽子受多几分苦楚,有老夫在,保住他的小命完全没问题,再不济也不会比现在更差。”
这话说完,他又将蒸排骨的酱汁浇在米饭上,仔细拌匀,好让混合着芋头和肉汁的精华包裹住晶莹剔透的白米饭,大口吞下:“哎呀,愁眉苦脸作什么,不若多吃几口饭,养精蓄锐。”
林羡风依旧表情很淡,他一碗米饭亦见底了,只不过他吃饭的姿势非常斯文得体,一举一动仍像山水画一般清雅,风度翩翩的,倒是没叫人察觉出他用饭速度极快。
他往沈砚枝碗里夹了一块蒸得骨肉分离、软烂香嫩的排骨,握住她有些发凉的手,眉眼带笑:“不必担忧,若心疼我,出关之日多备些好菜便是了。”
沈砚枝反握着他修长温暖的大手,满脸担忧:“我能在一旁看着吗?”
林羡风低头碰了碰她沁凉的额头:“那可不行,被枝枝瞧见了我的丑态,不喜欢我了可怎么好,还是乖乖做几道好菜等着我罢。”
都什么时候了,还想着姿态风流。
你的丑态我又不是没见过。
这话到底没说出口,闷闷地哦了一声,委屈道:“那你想吃什么?”
林羡风抬手,往她嘴边喂了一块排骨,语气缱绻:“枝枝做的,我都喜欢。”
利康满脸兴奋:“我看着猪肉不错!可以多备几道!”
林羡风又喂了几块里脊肉,见她乖乖吃了,扯出一张洁白的帕子,细细将她唇边的酱汁擦净,动作似春风般轻柔。
沈砚枝瞥了一眼利康,不自在地将他推开。
怪不好意思的。
林羡风顺着她的目光扫去,利康满嘴油光,连醋溜里脊的酱汁也搜刮干净,此刻正往碗里倒去,眼里露出几分被打扰的不悦,语气凉薄:“备给我吃的,与你何干?”
利康嘴里塞满食物,哼哼几声,面露魇足,罕见地没和他计较。
他们二人一唱一和,沈砚枝心里的担忧也被冲散几分。
次日醒来,已是中午时分,早已寻不见林羡风的踪迹。
房中仍有香气的残余,沈砚枝辨出了其中几味,皆有安神助眠的功效。
沈砚枝也了解他的用心,心下熨帖,强迫自己打起精神,她在这庄里无事可做,为免日子难挨,便打起了那头猪的主意。
猪肉能做的美食不少,但要说流传久远,家家户户都喜爱并引为传统的,那便是腊味。有的是风干,有的是熏制,但寻常百姓到了冬季都会制作储备,平日里若想不到作什么菜,切上一两片,混在青菜里炒一把,那便是荤素搭配的一道好菜。
这么多腊味中,又以火腿的名声最为响亮。
火腿作为现代社会享誉中外的一味经典食材,虽然少有以其为主的硬菜,但于调味一道却又妙用,一碗寻常朴素的的汤,随意加入一两片火腿,便可吊起其中滋味。
火腿炖猪蹄、火腿炖白菜、火腿炒莴笋,寻常的食材也可做出十成的美味,便是切下薄薄的几片放在饭锅中一起蒸,也是肉香浓郁、香味四溢,足够刺激味蕾。
且火腿腌制而成,便于储存和携带,正常情况下可存放二至五年,在没有保鲜条件的古代,这便显得更加珍贵。若腊味的生意做得起来,那又是另一条生财之道了。
如今正正跨入冬季,天气寒冷,猪肉不易变质,正是腌制火腿的良机。皆因此时腌制用盐量少,所成火腿味道清淡鲜美,乃是上品。
只不过这做法,得颇耗些时日。
这火腿做起来还有些门道,第一件事便要修腿,得将骨头修剪,让肌肉充分暴露,再将油脂、淤血剔除,使其成为漂亮秀气的柳叶型。
其次便是腌制火腿最要紧的一道工序——上盐,要足足上够七遍,才可保证盐水将腿肉的每一寸都均匀包裹覆盖,没有一处积余。
这日沈砚枝观两条火腿的硬度已腌制达标,便让厨房里的小厮帮忙冲洗干净,将其晾晒风干:“对,就这样吊起来 ”
“枝枝——”
沈砚枝蓦然听见林羡风声音,只以为自己昂着头看那火腿时间太久,有些幻听,也没管,兀自手舞足蹈指挥:“距离再拉开些。”
下一瞬,便有一只大手轻柔地掩在她的后脑勺,将她整个人抱了过去:“我是白担心了,竟是玩得将我忘记了。”
沈砚枝兴奋将他抱住,满脸不可置信:“这才九日,你就出来了?”
林羡风从鼻腔里溢出一声轻哼:“怎么,嫌我出来太早了?”
他这人惯小气的,不过一时没听见他声音,便耍起脾气了。见他精神恢复如常,沈砚枝一颗心可算放到肚子里,在他怀里轻蹭了几下,语带哽咽:“你没事便好了。”
林羡风拧眉,捏了捏她的鼻子,无奈道:“好端端的,怎么又要哭了。”
沈砚枝瘪嘴,见林羡风好好的,后怕的情绪又涌了上来,这几日她都忍不住胡思乱想,书里没有林羡风这号人,是否因为他早便不治离世了。
这朵乌云压在头顶九日,终于被林羡风亲手拂开,这是件大好事,她吸了吸鼻子,将泪意憋回,转而介绍道:“你看,这是我做的火腿,滋味鲜美,三五年保存,不是问题。”
林羡风将她拢在怀里,拍了拍她的头顶,语气轻柔:“我们枝枝可真厉害。”
此时火腿的形状初具雏形,他盯着高高悬挂的火腿,若有所思道:“皮色黄亮、肉色红润似火,这名字倒是取得相衬。保存期限如此长久,行军打仗,应是再合适不过,可想过将这东西卖到军中?”
沈砚枝倒没想到这一层,能和朝廷合作自然好,需求量大,价格也高,只是她如何能搭的上线呢?摇头道:“我可没这么大本事,又不认识朝廷中人。”
林羡风拍拍她的脑袋,抬手指了指远处快步走来的薛庭轩:“这不就来了吗?”
薛庭轩先是关心了林羡风的状况,见他平安无事,行走亦恢复如常,沈砚枝听见他大大地舒了一口气。
林羡风又和他说了火腿一事。
薛庭轩向来对她是怀疑先行,虽对火腿大有兴趣,也只说要看了成品后再谈。
沈砚枝已非常高兴,有可谈之处,这事便有**分成算,毕竟她可是听过不少历史小故事,古代军营里,就有储备这个的,且大受欢迎。
因为这事沈砚枝便一直在别庄呆着,直至薛庭轩点头说好,她才放心购入了猪肉,不仅做了火腿,别的腊肠腊肉也一并腌制了,俨然将薛庭轩的别庄变成了自己的工坊。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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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火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