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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失楼台 第11章 选择

作者:又见棠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12-15 21:28:10 来源:文学城

不是殷莲刻意轻描淡写她和凌荇的争吵,是凌荇自己跳着脚尖叫:“我生气了!”

从她们刚认识的时候,凌荇生气一直都是这样。久而久之,在殷莲的眼里,凌荇又叫又骂又伤人的举动确确实实只能归类为‘生气’的表现。

而殷莲不会又叫又骂又伤人,殷莲便认为自己不会生气。

凌荇在金色阳光小区没有房子,最后一个死在她手下的人住的地方又被她玩游戏留了纸条报了警。

殷莲离开后,凌荇在楼顶的天台找到一张破席子,压在忙的顾不上休息的警察头顶上,在茫茫夜色中找着星星。

可是天太黑了,星星又偷懒,只有一颗孤零零地挂在天上,遥遥与凌荇相望。

凌荇问它:“你也自己在外面啊?”

星星闪着微弱的光。

凌荇说:“我女朋友又跑了。她真天真,以为跑了我就会找不到她了?我找到她,我就杀了她。”

星星被飘来的云遮住了一角。

凌荇把双手枕在后脑勺下面,“你不信我?是,我昨天是心软了。她长得那么好看,是我最——喜欢的样子。可是现在我不会心软了。我一定会杀了她的。”

风吹过了,星星不见了。

凌荇哼笑:“随你怎么说。反正杀她很简单,只看我的心情好不好,想不想留她一条小命。”

凌荇的双手被压麻了,她改呈‘大’字躺在席子上。她闭上了眼,享受着夜风温柔的哄睡,等待着明天第一缕阳光做她的闹钟。

希森市的春天总是很舒服。阳光柔柔,微风习习,以天为被也不会冷。

凌荇被太阳光喊醒,伸手摸一摸脸颊上睡出一楞一楞的凉席印子。她借着楼顶积的一小滩露水照了照脸。脸颊上之前被玻璃渣子扎的细碎伤口已经好了,只有现在被凉席压得一条一条的红痕。她觉得怪好玩儿,用手机给自己拍了一张照片。

照片拍完了,凌荇点开联系人。殷莲的头像是一朵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非常丑陋的莲花,凌荇好几次都想让殷莲把它换掉,可至今没能成功。当然,也不会再成功了。

殷莲的手机已经作为证物被警察带走,她也没有任何想要新买手机的意思,那朵丑莲花恐怕要成为殷莲永久的丑头像。

凌荇把手机收回口袋,翻了个巨大的白眼。

早饭是在小区门口买的煎饼果子。油很大,凌荇不爱吃。她还是喜欢吃酸菜牛肉面。

可是没有殷莲为她泡面,凌荇就没有那么有兴致吃了。她踏进金色阳光小区门口的便利店,发现柜台前摆着她十几岁时常吃的钻石糖。凌荇买了一包烟,薄荷蓝莓爆珠,抽起来又凉又甜,比钻石糖好吃。

“早饭就吃一个包子,别的不要了?”

凌荇蹲在路边,看着自己吹出来的烟随着风往天空飘,又消散在半途。她身后这道问话的男声熟悉又陌生。凌荇分出半点心思来听,一个女孩子回答说:“够了。”

“不会饿吗?”

“不会。”女孩子说,“舅舅你每天都在担心我吃不饱饭。我都十七了,哪会饿到自己啊?”

男声语重心长:“我知道你这个年纪的小女孩喜欢减肥。减肥是小,饿坏肠胃是大。”

女孩子啼笑皆非:“舅舅!我压根没有在减肥!”

凌荇回过头,以下往上仰视着她身后的两个人。

男人大约四十几岁,皮肤被太阳晒出漂亮的古铜色,虽然只露出侧脸,穿的也是普通的灰色休闲衫,但足够看出他的坚毅和正气。凌荇认出他了,目光移到他眼前的少女身上。少女柳叶细眉毛,桃花眼,戴着一副银色的半框眼镜。她穿黑红格子的制服衬衫,肩膀上绣着校徽。凌荇认字不多,但是偏偏认得这个校徽:希森市最好的私立学校,新闻和人们的口中常常会提到它。

“是你!凌荇——”警察的感知觉一向敏锐。早在凌荇看他的第一眼江寄林就已经注意到了这道视线。只是他当时没有特别在意。而等到这道目光转到江闻笛的身上,江寄林向她投去了目光。

凌荇丢掉了手上的烟,对江寄林会认出她并不意外。她站起来,拍拍屁股上的灰,“我的游戏好玩吗?”

江寄林把江闻笛护到身后,右手往腰后去摸他的枪。他紧紧盯着凌荇,“你还在这?殷莲呢?”

“马上就要死了。我正在去杀她的路上。”周围有上班上学的路人被他们的动静吸引,纷纷投来目光。凌荇的感觉好极了,脸上的笑容愈扬愈浓,“怎么样,江副队长,你不是也要抓她吗?要不要和我组队?”

“你休想和我耍什么花招!凌荇,你涉嫌故意杀/害四人,现在我命令你立刻束手就擒!”江寄林的枪口已经对准了凌荇。

“四个人?你也太看不起我了吧。”凌荇往后退了两步,久久没有打理过的粗粗的眉毛拧起来,“喂喂,拿枪指着我干嘛?你有本事就直接打死我啊。”

江寄林的枪口从凌荇的额头挪到她的膝盖。凌荇知道轻重,枪口对着额头时警察未必会真开枪,可对着膝盖就不一定了。她可真不想真吃枪子儿,往围观的人群边跳了一步,凌荇做了个鬼脸:“我开玩笑的,江副队长一点儿幽默感也没有诶。”

江寄林的手指扣上了扳机。

在他真正开枪之前,凌荇已经一弯腰钻进了人堆里,子弹打到了地上,惊起一片围观群众。而凌荇在人群中如同泥鳅,东钻西蹿,害怕枪子儿和害怕她的人群不得不拼命移动。场面混乱起来,江寄林的枪口失去目标,但耳朵还能找到她。

“江副队长的外甥女长得真好看,不知道有多少人会想要给她买钻石糖?”

江寄林跟着钻进了人堆里,可凌荇早就跑得无影无踪了。

‘一个如此精致的小孩是不会说出去的,因为这太脏了。自尊心往往是一根伤人伤己的针,但是在这里,自尊心会缝起她的嘴。’

江闻笛不忍心再看下去了。她合上书,试图用这徒劳无功的方式暂停房思琪接下来的人生,让她可以永久活在噩梦发生之前,活在对文学充满憧憬和向往的时刻。

书被江闻笛收进书包里,桌子前面,房间的大门被打开。江休云穿着高跟鞋走进来。

她坐到江闻笛的对面:江闻笛正坐在她舅舅江寄林的办公桌后面。

今天是周一,江闻笛原本该上学。可是刚刚见到了凌荇,又被她知道自己的身份,江寄林无论如何都放心不下。

他从人群中钻出来以后给江休云打电话,不但今天江闻笛不用上学,未来三天她都不用再为了上学而早起了。江休云也从家里来到警局,她们要临时在外面住上几天,以确保短暂的安全。

“在看什么呢?”江休云看见她收起的书。

江闻笛没有把书再拿出来。她直接念出书名:《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江休云听完后淡淡的应了一声:“一大早就看这么让人难过的书啊。”

江闻笛的手伸进书包里,掏出一本数学练习册。打开笔袋的时候,她说:“舅舅总是担心我们,可是我也很担心他的安全。”

江休云把胳膊垫到办公桌上,“你舅舅是警察,你让他为了自己的安全而不顾他人的安危,他是绝对做不到的。”

“可是这不公平。”江闻笛从笔袋里拿出水笔,“我希望舅舅能先保护好自己,再保护别人。他有任何的事情,我都会很伤心的。”

江休云知道江闻笛的意思。江闻笛从来都不是不懂事的小孩,相反她时常太懂事,懂事的让江休云心疼。江休云说:“他有事你会伤心,难道你有事,他就不会伤心了?从情感的角度,这很公平。”

江闻笛仰头叹了一口气:“我怎么还不长大呢?我要是能快点长大就好了。”

那样她就会有能力去做很多事情。比如自己抓到杀害自己亲生父母的凶手,比如自己去面对那个疯癫的凌荇。

江休云不把江闻笛的话当玩笑,她很认真地回应她:“快了,闻笛,再过几年你就完全长大了。”

“妈妈,我今天见到了那个凌荇。她看起来很小,也就比我大五六岁。为什么她会这样呢?”

话落了,江闻笛想起自己并不是第一次问江休云这类问题。

上一次她这么问的时候,被问的人还是殷莲。当时她们不知道殷莲的名字,所以江闻笛只是问“小姨,为什么有人会杀人?”

江休云也不约而同的想到这一幕。

那时江闻笛七岁,第二天就要上小学。她很兴奋,但更忐忑。她在家里反复的练习自我介绍,一遍又一遍说“大家好,我叫江——闻笛。”

江休云劝她歇一歇,说明天老师不一定会让大家做自我介绍的。江闻笛不听,她时常都是那么固执。因为从前姓君,入学前一个月才正式改了姓,所以江闻笛怕自己说错,每一次练习时都要把自己的姓氏拖出格外长的音。

后来她终于练累了,靠在沙发上问江休云,为什么有人会杀人呢?

那时的江休云和现在的江休云给出了共同的答案:“因为选择。”

“凌荇选择做这样的事情,和年纪无关,和她的想法有关。”

江闻笛得到意料之中的答案,却再度追问:“那是因为她的经历吗?是她遇到过很坏的事情?”

江休云诚实回答:“我不知道,闻笛。等你舅舅抓到她,你可以问一问你舅舅。”

江闻笛抚摸着练习册光滑的封面,喃喃说:“一个如此精致的小孩是不会说出去的,因为这太脏了。”

她的眼前浮现出凌荇的样子:乱蓬蓬的头发,身上穿着一看就是好几天没有洗过的衣服,衣摆、裤脚和鞋子上全是灰和泥,说不定还混着血。她浑身上下只有一张脸是干净的,但是被乱蓬蓬的脏头发挡住了一大半,真的很疯。又疯又脏,一点也不精致。江闻笛一开始看见她蹲在路边,还以为她是一个乞丐。甚至犹豫过要不要给她也买一个包子。

“……不精致的小孩也会说吗?她也有自尊心吗?”江闻笛的声音更低了,低的只有她自己才能够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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