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焦黑的污泥被拢在廿三掌心中。污泥已拨拉开半边,露出底下细细碎碎的泥粒,散发着腐泥的臭气。
沈越并没有嫌弃这团看上去肮脏不堪的污泥,反倒是探指又拨拉了几下。他瞅着粘附于指尖上的颗粒,凝神细观。片刻后,方气馁地摇头,“看不出有何异样。”
沈越心知廿三必是发现了什么,只可惜自己眼拙,看不出其中端倪罢了。
说实话,廿三此举,多少有些冒犯之嫌。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都有几分落了沈越面子的意思。沈越固然不是个实诚人,可在一些事情上,还是秉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不懂也不会装懂,免得既闹了笑话,又耽误正事。
于是,他老老实实地摇头,然后一挑眉一睨眼,示意廿三开门见山。
很快,廿三便将这团污泥分离开来。左边一小团是黏糊糊的泥,右边一小堆是碎石子,大大小小有十多粒,大的不过黄豆般,小的仅如米粒。尽管这些碎石子大小不一,形状各异,可经廿三擦去表面泥垢后,沈越立时发现,它们都有一点相同——颜色青中带黑,且有红色点缀其中。
廿三拈起一粒石子,递于彭大雄,“大雄叔,您试试能否捏碎?”
彭大雄手劲儿甚大,在白石庄时,就时常帮嘴馋的小陈哥捏碎铁核桃壳。铁核桃壳多厚啊?还不是在他两指下粉身碎骨。然,此刻,纵他使出吃奶的劲儿来,一张大脸憋得通红,石子丝毫无有异样。
“这等坚硬程度的石子,多半生于山地,很有可能是山中岩石碎裂而形成的残砾。这些天来,咱们走了不少地方,附近的山头也都一一爬遍了,却没有一处地方生有这样的石子。所以——”
“所以说,这石子必是那匪人从其它地方带来的。”彭大雄眼睛一亮,抢下话岔。
“正是!”廿三点头,“而且,这个地方,很有可能就是匪人经常出没之处,甚至,是他们的巢穴。”
“何以见得?”沈越可比彭大雄细致多了,想得也更多,“或许这石子只不过是他们一路走来,途径某地粘上而已。”
“不会!”廿三的语气相当肯定。他笃定道:“首先,这两个匪人必然足蹬皮靴,而非寻常布鞋。否则,当日大雨天,他们入庙来第一件事就该是拖鞋烤火。然而,那位长随却说他们只是烤火吃干粮。既着皮靴,那么,这皮靴底面定有花纹,起到防滑的作用。且,若是他们常走山路,这花纹的深度必然不浅。”
其次,因为皮靴底面有花纹,就会不可避免地嵌入石子。寻常人脚下若硌着石子,必然难受,定要剔除。而若未剔除,那就说明,这靴子底厚纹深,纵有石子卡在其中,也不会影响穿靴之人行走。既然没有剔除石子,这些石子就会长年累月地嵌在鞋底花纹中,再被一层又一层的泥糊上。”
“第三,当日,那两个匪人入庙来,皮靴虽未湿,却必然沾了厚泥,使得靴重耗力。故而,他们定会脱靴嗑掉底面上的泥巴。同时,又因为烤火,靴底受热,花纹中的泥巴结块干燥,便裹挟着其中的石子滚落下来。这便是这些石子出现在这里的缘故。”
沈越听着廿三条分缕析地将一个一个道理说出,清晰,通透,不由眼眸中浮上笑意。他指着那一小堆石子,接着廿三的话,补充道:“这些石子颜色极其相近,就说明它们定是来自同一个地方。而这个地方,是一座山,山里便藏着他们的老巢!”
“公子爷英明!”廿三赶紧大拍沈越马屁,仿佛方才口若悬河大出风头的不是他似的。
惜哉,沈越不吃他这一套,只笑着轻轻一弹他那又黑又亮的额头,“不敢——公子爷的英明还得全赖你帮衬!”
廿三冷不防吃他一弹,当即鼓起了腮帮,仿佛折了面子不大高兴的样子。而一旁的彭大雄却是真真正正地给惊到了,好悬没咬着舌头——他何曾见过自家公子爷这等举动?
公子爷不是一贯正经得很么?竟还会做出这般调笑?彭大雄深觉着此行委实不虚,真是大开眼界啊!
他却不知,此刻公子爷沈越也是心儿跳得砰砰——鬼晓得方才自己哪根筋搭错了,竟然鬼使神差地去逗廿三。这一瞬,他觉得指尖烫地厉害,仿佛被什么灼烧一般。他用力蜷起手指,深深藏在衣袖中,只自眼角余光中偷窥廿三。而见他只是耷拉着眉眼嘟着嘴,方缓缓吐出一口气,而不知怎地,似乎又隐隐有些失望。
如今,既然已觅得端倪,眼下要做的,便是确定生成那个样子的石子,到底来自何处?
五日后,一行三人出现在寿桃山下
寿桃山,山如其名,形似寿桃,据传乃是天上神仙遗失在人间的一枚寿桃所化。
远远望去,寿桃山两侧山形圆润饱满,居中的主峰略有嶙峋峥嵘之态,委实有趣。据当地县志记载,寿桃山山势平缓,并无险峻奇峰,山中多桐、樟,生野猪、长虫等兽。
这样的山,看着就是一副无害的样子,委实不能令人将其与“匪人”二字联系起来。
彭大雄嘀咕道:“这山势平缓,无险可据,怎么看也不像是能藏住盗匪的样子?咱们莫不是寻错了地方罢?”
沈越心里亦存在几分疑虑。然,他抓起数把山路上的沙石碎砾,一一细细比对后,最终,不得不确认,这座其貌不扬的寿桃山,正是他们的目标。
寿桃山下的小茶寮里。
廿三一脸平静地端着大碗茶,一口接一口地啜咽。直至饮了大半碗茶水,他方自包袱里掏出一块胡饼,招呼道:“店家,劳烦您给烤一烤。”
“好嘞!”店家是个三十来岁的中年男子,方圆脸,看着极老实的样子。他笑眯眯地接过廿三递来的饼,随口道:“客人这是要去哪里?”
廿三却不回答,只神秘兮兮地冲他一笑,反问道:“店家,在此处开店多久了?”
“年成不短了,将近二十年啦!”尽管没有得到回答,茶寮老板依然是一副笑呵呵的好脾气模样。
“那可是有年头啦!” 廿三附和了一句,又问:“既如此,店家可晓得,这山里每到下大雨时,河中泛起泥浪,是何颜色?红色?黄色?”
咦?甚意思?店家不由眯起了眼,“哎呦,您这乍一问,一时之间我还真记不得了。容我想想。”
他侧头拧眉,想了一会儿,方道:“我依稀记得,似乎是红色的?”
“咦?客人,您如何晓得这河里会翻红浪呢?”店家登时瞪大了眼睛。
偏生廿三又露出神秘兮兮的一笑,只了悟般点点头,却不作答。
店家似乎并无不快,依然是咧着嘴的笑模样,只是眼神中似乎添加了些锐利的气息,借着眼角余光细细打量起这个奇怪的客人。
唔,年岁不大,十五六岁,可瞅着却是极精明干练的样子。一身青灰布短打扮,裤腿打着绑腿,鞋面上灰扑扑的,显见是走了不少的长路。
他还斜挎着一个包袱。包袱看着颇有些分量,然而客人却似乎谨慎,即便在茶寮里用茶吃干粮,也不取下,反而一只手有意无意地护在包袱前。
突然,店家眼中厉光一闪。
他发现,客人腰间似乎藏着什么东西,露出黑色的小小一角。
店家不动声色地转过头,将烤热的胡饼放在木盘中,一手托着向廿三走过去。
“客人,您的饼热好了。”
“嗨!真香!”廿三一把抓起饼,烫得龇牙咧嘴,却只啧啧称道,“店家好手艺,将这胡饼烤得正到火候,不软不硬香喷喷!”
趁着廿三抬手接饼的一瞬,店家的眼神犀利地往他腰间一瞥。就见在略略提起的衣摆下,露出半块腰牌模样的东西,非金非木,黑黝黝的,当中阳刻着一个 “工”字。许是这腰牌年头久了,这个“工”字因着凸起而磨得光滑,反射出点点亮光,颇显醒目。
店家心里一咯噔,眼中闪过一丝慌乱。他深吸一口气,定了定神,方接着廿三的夸赞谦逊道:“客人过奖了!还是您带的胡饼好,面好,舍得放油,里面的胡麻也好,这才能这般香呢!”
“那是!”廿三撕扯着胡饼,含混不清地道:“我这胡饼可是馥桂斋出的呢!”
馥桂斋?店家的眼神猛地一缩,仿佛被针刺般。
这个衣衫不显其貌不扬的客人,居然以馥桂斋的胡饼做干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