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令嘉把今天赚的银子还有程掌柜给的定金合计了一下,临时叫了寨子里的众人开了个紧急会议。
五叔和六叔加加减减,公布了账目的明细。
通过这一个月的努力,他们差不多总共赚了有五十两银子,再除去日常需要采买的米面、猪肉,大概有二十两银子是可流动的资金。
陆令嘉心下一动,把她一直以来的想法提出:
“我们寨子里现下一共有三十二人,按户数来划分差不多有十三户,我想去县城里买些肥沃的水田,日后每户出一个人来耕种,不知大家意下如何?”
有人提问:“这是什么意思?以后都不分组干活了?大家伙都去种田?”
陆令嘉解释:“这倒不是,只是现在有了些积蓄,想着就去买一些良田来。我们也不按人头分,按户来分。种出来的收成都归自家所有,其他的依然照旧。”
主要是最近找她的人太多,二叔和三叔已经明里暗里不知道多少次提起来,他们不想种田,想要去卖油。
后山的山栏稻也快到了成熟的季节,等农忙结束了,寨子里的人手也确实能空出来一些。
既然二叔和三叔想要卖油和糖,便由着他们去。
但是在这个年代,仅仅靠着山上种着的这些旱稻,远远不够他们的日常开支。
况且没有好的良田,她就是有再多本事也不能发挥出来。
作为一个农学业的学生,若是能在古代把杂交水稻的技术全面铺展开来,这才叫学以致用。
多一份粮食,就能少一些因为饥饿而死去的百姓。
所以水田,她是一定要买的。
这是她当初报考这个专业的初心。
石头有些不敢置信,颤着声音问道:“大当家的意思,就是买来的水田都归我们自个吗?”
“对,每一户都有份!”
石头:“那我这样......”他支支吾吾地,话也说不完整。
他家里的人,在逃荒时全都没了,现在他们家只剩下他一个人。
陆令嘉看出了石头的窘迫,笑道:“都有,哪怕家里只有一个人,也单独算一户。”
陆三叔惊呼:“那得要多少银子?没必要吧?”
“就是啊,那我们家里人多的岂不是不合算。这粮食种出来也不够吃啊!”也有人略有微词。
但是陆令嘉在这件事上面异常坚定。
且不说如果按人头来划分,日后没成亲的人若是娶妻生子了,那已经买好的田地难不成要再重新划分不成?
再说,像虎子,还有吴阿婆...等种不了地的人又该怎么分?
反正怎么样都会有人不满意的。
陆令嘉继而扬起声调:“我知道寨子里现在不少人都不愿意种田,只想着做卖油和卖糖的生意,可是市面上油和糖的需求总归是有个定数的。咱们手里有粮食了,就是真的碰上了饥荒也不怕。”
系统也一直在提醒她要早点播种新作物,等作物丰收的时候,获得的积分差不多能翻倍。
但是现下寨子里的人心浮动。
每个人都想着挣快钱,却又不肯多劳动。
又或者总觉得其他人的活轻松,动不动就想换一换“分工”。
陆令嘉觉得再这样下去有些不妥。
把田地分给每个人,自己的田以后就自己种,看谁还敢不上心!
她现在既然当了这个大当家,就要担起这份责任,罩着这寨子里的人,起码保证他们平平稳稳地生存下来。
毕竟,她还欠着老陆头一条命。
崖州一年两熟到三熟,现在卖了田,如果播种得当,刚好能再收获一波稻谷,然后还可以种上冬小麦。
寨子里的人热热闹闹地讨论起来,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意见,但从议论的内容来看,同意的人还是占着大多数。
片刻,便开始举手表决。
这也是陆令嘉一开始定下的规矩,除去一些涉及道德底线的问题,她也不想黑风寨最后变成她的一言堂。
“我同意!”
“我也同意!”
“我支持大当家的做法!”
……
议会厅里响起来此起彼伏的赞同声。
有句老话怎么说来着,手中有粮,心中不慌。
在现在这个年代,战乱四起,像他们这样逃荒过的流民更是遍地都是。
但不管怎么样,只要有自己的农田,起码能保证自己饿不死。
所以这个提议,大部分的人都觉得是件好事。
别看寨子里现在顿顿有米有肉,真要哪天没钱了,指不定又要过上喝稀粥的日子。
更何况大当家最近最近赚钱的法子是一个接着一个,现在上船还能分得一杯羹,但哪天她要是把赚来的钱都自个儿留着了,他们可是什么好处都捞不到!
每户人能分到良田,虽然不多,但养活自己应是够的。
投票的时候,差不多以压倒性的票数通过了这项议程。
静夜沉沉,月光蔼蔼照通彻。
今夜,可以睡个好觉了。
-
平南王府。
正厅。
沈煜摸着圆滚滚的肚子,打了今晚的第三个饱嗝。
谢昭看着桌上光溜溜的盘子,叹息。
大意了!
他怎么会派这个饭桶去醉仙楼!
一顿饭就花了他整整十两银子!
不是说这崖州城隔绝障海,乃莽荒之地,为何物价会如此之高?!
仔细盘算了一下他的俸禄。
他虽被封了这个王爷,但也只是虚衔。崖州又乃穷苦之地,独居一海之中,早已被朝廷抛弃。
撑死一年六百石,都已经算是多了。
再加上林林总总的其他收入,差不多也就一千二百两左右。
若是每天依照今天的这般伙食标准,大概不出三月,就能把他一年的工资都败光!
沈煜吃饱喝足,拍了拍圆滚滚的肚皮,冲着谢昭傻笑:“子期,还得是你见多识广,我居然第一次吃到如此美味!佩服,佩服!”
谢昭眼睫微微颤动,咬牙:“只此一次。”
沈煜只当没听到,嘿嘿一笑,又打了个饱嗝:“我特地去打听过了,醉仙楼的厨师是最近学会这几道菜的!”
谢昭心里还在算着账,越算越心痛。
连眼皮都懒得抬起,语气愈发冷淡:“所以呢?”
沈煜:“谢子期我发现你这个人真的很无趣!所以我们不应该好好研究一下吗?或者再找个机会打听打听,在这小小的崖州城有厨艺如此高超之人难道你就不好奇吗?”
他一张小嘴叭叭叭像机光枪一样开始扫射起来。
除去副将的身份,沈煜还是谢昭的至交好友。
两个人一路征战南北,在私底下彼此间相处也十分随意。
只不过沈煜一向粗犷惯了,神经也比较大条,加上谢昭不怎么爱说话,性子习惯也与原主大抵相同,以至于他连自己的好友换了个芯子也一直未能发现。
谢昭终于把账目算好,发现沈煜完全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无银友人酬”这样一个人。
而他,就是这个大冤种友人。
可惜在这里,没有黑名单。
房间里幽幽烛火忽明忽暗,谢昭的身子往椅背一靠,
沈煜一副忠言逆耳的模样,还在他的耳边叨叨。
“说真的,咱们到这里也有一段时间了,这里又不用我们带兵打仗,你有没有想好要做些什么事?”
做些什么?
谢昭觉得确实呆着有些无聊,要不要重操旧业?
他状若无意地问道:“军中的王太医现在在做些什么?”
沈煜:“他天天养花弄草,一看就是吃饱了撑着,闲着没事干。”
自从谢昭来到这个地方,他们几个亲信也跟着过来了。
这几年,他们四处征战,保家卫国,身上的伤势不计其数,皇上却明升暗贬,只封了谢昭一个藩王随意打发,还是选的这偏远的崖州,摆明了是在警告他。
几人觉得属实心寒,也不愿再领军衔,跟着他一起到了这崖州。
谢昭的手指有一搭没一搭地敲击着桌面。
之前他的表妹暂住在他家里,每天捧着手机看一些狗血小说,还时不时与他分享。
表妹说的剧情与他现在的处境基本上都吻合,只是有那么几段有些许出入。
原主应该是和皇帝老儿争夺女主时,激怒了那老头,所以被他打发到了这偏远之地。
谢昭一直搞不懂。
原主为什么会想不开跟皇帝抢女人?
要不怎么说狗血虐恋呢?非得整几个炮灰出来衬托他们伟大的爱情是吧?
他反正没病。
他看着自己现下完好无损的双手,说不定这是上天给他另一个机会。
虽然在这里他没法做手术,但是中医博大精深,他依然可以重新开始。也许以后还能中西医结合,提升一下这里的医疗水平。
谢昭这样想着,翻开了案牍上的医书。
这个时代的文字和他原来的世界完全不一样。
幸好原主读过不少书,他穿过来的时候自动接收了原主的记忆。不然要是连字都看不懂,指不定马上露馅。
他修长的指骨挑着书卷的一角,往后又翻了一页。
烛火突然猛地跳动,火苗蹿起,发出嘶嘶的声音。
谢昭无奈地起身用银剪拨动了一下烛心。
要说古代确实不便。
没有亮堂的灯泡,没看多久的书便要加灯油。
他垂眸继续专注地看书,不解之处拿出毛笔标明记录,准备明天去找王太医请教一番。
沈煜看着他这幅模样十分不解。
“不是,子期,你真打算放弃了?”怎么还研究起医术来了?
谢昭没应,淡淡地扫了沈煜一眼,示意他可以走了。
沈煜恨不得抓起他的衣领把他摇醒:“你出去打猎打了一趟,脑子就被野猪撞坏了吗?不是你自己说的迟早要打回京城然后去把苏妙儿给抢......”
沈煜突然闭嘴。
该死的,这时候他提什么苏妙儿。
苏妙儿,就是原书的女主,原主为了她要死要活,跟皇帝老儿争夺得不死不休,最后为了她落了一个惨死结局。
谢昭了然。
他简言意骇:“不去了。”
“不去也好,不然那些史官还得给咱扣上一个欺君造反的帽子。”沈煜的小嘴还在持续输出,说个不停。
突然,他发现话里的漏洞,又开始质问:“啊?等等?不回去了?难不成你真的准备在这个莽荒之地待一辈子?!”
谢昭被他叽叽呱呱吵得一个字都看不进去,冷冷地抬头:“你太吵了,闭嘴。”
十两银子一顿的饭,还堵不上他的嘴。
沈煜觉得他的好朋友变了,变得更加没有人情味了。
算了。
就当看在今天晚饭的份上,他大人有大量,不跟他计较了。
沈煜傲娇地哼了一声,留着谢昭独自一人在屋子里继续挑灯夜读了。
谢昭痛心疾首:一顿饭竟然要十两银子!!我要不还是找个机会去寨子里再蹭几顿饭吧?QAQ
PS:祝宝宝们国庆快乐!!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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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 11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