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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欲上青云 第14章 第 14 章

作者:匿名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6-06-23 11:36:09 来源:文学城

第十四章

“集市上可热闹了,卖什么的都有。”从集市上回来,田贞对李无忧更加佩服了,“无忧姐姐你说得果然没错,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去了一趟集市,田贞觉得自己长了不少见识,“先前我还觉得钱有啥用,现在晓得了,钱有大大的用!出了家门,钱财开路。”而无忧姐姐竟然很早很早就开始搞钱了,这叫什么....

田贞搜索知识库,找到了个合适的词儿,“这就是未雨绸缪!”

小孩儿喋喋不休,李无忧是一个字儿没有进耳。那日在林子里遇见的陌生男子就好像是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不知什么时候会落下要了自己的性命。

这几日李无忧夜夜噩梦。在梦里,她沦为玩物,那些看不清面目的男人们犹如鬣狗,追捕、扑杀、撕咬、分食着自己。那种无法挣脱的绝望,令李无忧此时回忆起都激得一身冷汗。

“无忧姐姐?”田贞发现对方在走神,脸色也惨白的,连忙问,“姐姐?你怎么了?”

“没什么。”李无忧只恨不得田贞将那日的事情忘得精光,自然不想再提起,只道,“可能是坐久了,有些晕。”说罢她丢下手里的活儿,起身走到院子里,抬眼看向明亮的天空。在汉朝得了近视眼可没地方配眼镜,自己的眼睛自己宝贝。

火热的阳光照在身上,毛孔舒张,大汗淋漓,好似身体里藏着的阴邪被逼出了体外,李无忧这才觉得舒坦了些。

“好些了吗?”田贞看着李无忧晒得红扑扑的脸,发现她眉头舒展了不少。

李无忧微微点头,问,“你刚才说什么来着。”

“我说,钱是个好东西啊!”田贞高举双手,大喊,“我也要赚多多的钱!”

说着,田贞将自己的赚钱计划细细道来,“除了卖鱼,我们还可以卖草药,林子里有不少草药呢,像是车前草、紫苏草什么的,可以摘了晒干了去卖。”

“可是林子里的草药生长得分散,摘取不容易,数量也有限。”李无忧没有否定田贞的赚钱大计,反倒帮忙一起周全计划。

“田贞脑子转得很快,”那我们可以种专门种草药。”

“好像没那么容易.....”李无忧没学过汉朝的相关律法,但是她记得古代各行各业都是有规矩的,“药铺、医馆可不是想开就开的,应该有行业准入什么的,你要搞药材生意估计需要什么手续的。”

“那咱们卖甜水吧!”田贞又换了个行当,她将自己在市集上喝梅浆的经历道来,“一碗水,一勺蜂蜜,两颗酸果子就要十五钱!林子里酸果子多着去了!”在田贞眼里,小树林就是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库,自己做什么生意都是无本买卖。

“那不成。”李无忧一口否决,“那就成经商了,会被改成市籍的。”

市籍就是商籍,在古代,“士农工商”,商人地位最低!汉朝尤其。汉武帝在位期间,商人那是水生火热啊。打仗没钱怎么办,让商人交税。商人偷税漏税怎么办?相互举报,一经查实没收财产,戍边一年。而告发者则被奖励被告者一半的财产。

总之,如今的商人很惨很惨!

“我们要赚钱,但不能落到市籍。”不知不觉中,李无忧已经把田贞当做“我们”了。

“啊?”田贞听得似懂非懂,问,“为什么商人地位低啊?”

李无忧没有特别研究过,只大约知晓些皮毛,“你想啊,有钱又有权,那不得翻天了,谁还听皇帝的话啊。”

田贞听不懂,只关心自己的赚钱大计,便问,“那咱们要怎么才能赚大钱,又不变成市籍呢?”

李无忧想了好一会儿,看向小屁孩,“你之前不是要当大官的吗?怎么又想赚钱了?”孩子的心真是六月的天,说变就变。

“等你当上大官了,自然就有钱了。”李无忧敷衍道。

“可是一时半会儿也当不了大官,我还是先赚钱吧。”田贞可不好忽悠。

李无忧心想,你哪里需要赚钱哦,你发达的日子马上就来了,丞相孙女哪里要为钱财发愁。

这般想着,李无忧眉头一跳,话说起来,那一天是不是快了......

“今年是哪一年来着?”李无忧只记得汉武末年的政治大地震是公元前91年,那一年,长安血雨,无数人倒下,又有无数人站起来。田贞的爷爷田千秋就是站起来的其中一员。

可眼下,又不是公历纪年,李无忧难以定位具体的历史事件锚点。

田贞:“今年是征和二年啊,去年刚改的年号,你忘啦。”

李无忧无奈,“我当然知道是征和二年。”可是,征和二年是哪一年哦——汉武帝在位54年,拥有中国历史上最多的年号,约莫好像有十几个。

“不过,那一天应该不晚了。”李无忧摸摸田贞的脑门,“小子,你好日子要来喽!”

“无忧姐姐也会看相?”李无忧想起在集市上的见闻,“那个看相的,不用问就能算到人的名字。”

“那是骗人的。”李无忧暗道,这算命先生的套路是两千年都没变过啊。随即李无忧想起个要命的事儿,神情一下自己严肃起来,叮嘱田贞,“在外头可别随意谈论什么算命的、看相的、占卜的。”说完补充,“是绝对不能谈论。”

“啊?为什么啊?”田贞不解。和无忧姐姐在一起自己就想过什么都不懂的傻瓜,但是田贞不讨厌这样的感觉——知不足尔后能改,然后能自强也。

因为这是在汉武朝末年啊!一个谈“巫”色变的历史时间段。汉武帝自己年纪大了,身体不如从前,不是头疼就是脑热,但是他不觉得是自己老了的缘故,他认为一定是有人在害他!怎么害的?诅咒!巫术!

做皇帝的,一言一行都会被人无限放大着研究。汉武帝这种心理为人所利用,最终酿成了武帝末年的政治大地震:“巫蛊之祸”——太子被构陷,临死反抗,长安血战。最后,太子出逃自缢,皇后卫子夫以死明志,而多少人被卷入其中而丧命,那只能说是不计其数了。

“总之,不能说!”李无忧摆出个张牙舞爪的模样,企图吓唬田贞,“不然就会有大坏蛋把你抓走吃掉!”

田贞不仅没被吓到,还被逗得咯咯笑。

“严肃!严肃!一定要牢记!”李无忧担心这小孩儿去长安后还嘴上没门,沉声道,“你要知道,不仅仅是刀剑能够杀人,有时候,一句话也能!”

“知道了!”见对方如此在意,田贞也收了笑意,认真保证自己以后绝不会提什么看相算命的话题。

“无忧姐姐你懂的真多。”田贞星星眼,“你怎么知道这么多东西的呢?”

李无忧:“我比你年纪大,自然知道的比你多。”

骗人!田贞可不好忽悠,她大声反驳道,“谁说年纪越大懂越多,明明是年纪越大越糊涂。”说着将自己先前观察得到的结论细细道来。

“我奶奶......”

“我小姑.....”

“还有你阿母.....”

“啊哈哈!”李无忧听着小孩儿蛐蛐长辈,笑道前仰后倒,“你可真有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

“那是!”田贞得意。

戒严的日子对官邑的大人和小孩儿们而言都是一场煎熬。

比如田家。以往,田老太用过朝食就出门溜达去了,一直到晚膳时间才回来。可现在朝廷戒严,想出门溜达都是难事儿,田老太被困家中,脾气越发不好。从早到晚,将家中的鸡鸭猫狗人全都找了一遍茬。

而田贞,因着奶奶一整日都在家里,不仅连练功都要偷偷摸摸,还要时不时被找茬挨骂,那日子真正是水生火热。

李无忧日子也不好过。李母像是突然反应过来,自家闺女十三岁了,没两年就要十五岁,就是朝廷法定的结婚年龄了。可!结婚对象还没着落,结婚的嫁妆也没着落!

“真是个赔钱货!”李母肉疼不已。一方面,她舍不得把李无忧给嫁出去,那得多大的损失啊!一旦嫁人,家里的活计谁做?家里的布谁来织?老二的学费谁来交?最重要的是,嫁妆可是好大一笔钱财!

可是,不嫁人那是不可能的,朝廷不允许。女子一旦过了十五岁还不嫁人就要缴五倍的人头税!想到铜钱如流水一样哗啦啦没了,李母两眼一黑,心里挖着疼。

意识到自己在两年之内将有一大笔损失,李母心情如何能好,看李无忧这个罪魁祸首自然是哪里都不顺眼。

在如此的水生火热之中,田贞和李无忧反而建立起了革命般的友谊。她们发现,当对方来家里做客的时候,家里的“大魔王”就会收敛很多——家丑不可外扬啊!

“哎。哎。哎。”李母在家里唉声叹气,“这样日子要怎么办啊。”

李无忧见势不对,拿起还没做好的鞋面,起身往外走,口中道,“我去隔壁请教下田婶,我看她做鞋子的手艺好像有点不一样,看着更好看呢。”

“她自是有本事的。”李母点头,同意李无忧出门,又嘟囔一句,“你学她的本事可以,可别学她见着男人就走不着道。”

本是无心一句,李母却担忧起来,她喊住已经一脚跨出门槛的李无忧,“别去了!做个鞋面而已,能有什么门道。”女大不中留,万一女儿和那不要脸的婆娘接触多了,把缠男人的那套也学去了,可就完了。

“啊?”李无忧面色懵懂无知,耳朵却悄悄竖了起来——有秘密!

李无忧不傻,而田贞再精明也不过才七岁。接触时间长了后,李无忧只要不是个瞎子都能瞧出田贞的不对头来——这小孩儿懂得东西过分多了!

可别说是田父教的,官邑的男人们一年到头有几日在家的,哪有闲功夫教小孩儿?如此,田贞又识字又认得草药,还略通药理,其知识的来源只能是田母——总不能是田老太吧,总不能也是穿越的吧。

“啊什么啊。”李母不耐烦,强硬道,“反正你以后少去隔壁!”

李无忧退回门内,顺道把院门给关上,凑到李母身边,难得撒娇道,“阿母你就说说嘛。”

“你姑娘家的问这些,要不要脸啊!”李母嘴上呵斥,心里却痒痒的,憋着一肚子八卦没地方说的感觉太糟糕了——田母身份特殊,官邑人家彼此心知肚明,但都只憋在肚子里,平时从不拿出来八卦。

“你过来。”李母招李无忧上前,开口先是叮嘱,“我告诉你,你可谁都不能说。”

“嗯嗯。”李无忧重重点头。

“田家那个,从宫里来的。”

“啊?!”这是李无忧万万没有想到的——小小官邑还藏龙卧虎不成。

“哎呀,不是宫里的贵人,一个婢女罢了。”李母一副瞧不起人的模样,“前几年八月大祭的时候,她随宫里娘娘同行的,一眼看中了当值的田家老大。啧啧,真是不要脸呢。”

“不过田家老大那是真的俊,那脸蛋,那身板,啧啧。”谁会不喜欢俊郎君啊。可惜被外来的狐狸给叼走了。

“娘娘?那个娘娘?”

“当然是皇后娘娘了,八月大祭也不能带旁的美人来吧。”

皇后?那就是卫子夫了?!

注意:汉朝称皇后不是皇后娘娘,一般是“中宫”、“椒房”,为方便阅读写作“皇后娘娘”。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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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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