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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口老血喷你一脸[穿书] 第14章 钦差

作者:左望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2-11 15:46:59 来源:文学城

林娃娃抱着爷爷的牌位跟他宁子昔他们离开,一直都是怯怯的。

宁子虽然心理年龄也是个成人,但是他没有照顾孩子,尤其这样软软小小地女孩子,更是一点办法都没有,最优选择直接交给了不语照顾。

不语也是被捡回去的,所以很容易给娃儿共情,没多久就被接纳,荣登最受她信任的人。

孩子身上有很多伤,但是不算重,能看得出来都是皮肉伤,要么就是林二狗打的,要么就是外面乞讨的时候被打的。

不语心疼的不得了,去宁子昔那边磨药,一连摸走了好几瓶好药,一边擦药一边碎碎念:“我们娃儿年纪还小,很快就会长好了,以后都会漂漂亮亮的。”

赶路的时候娃娃年纪小,就跟着一起坐马车,宁子昔顺便帮他治病,精神力搜查一圈下来,娃儿没什么大的毛病,包括不能说话也是后天的影响,好好引导都没有问题。

一路上宁子昔都在努力引导娃儿说话,褚元安感觉自己受到了冷落,其实之前坐马车的时候,宁子昔也只是在睡觉,并不跟他说话,但是带去的感觉就不一样了。

在褚元安的心里,宁子昔可以不说话,但是不能不跟他说话,也就是说你可以睡觉,但是你醒着只跟别人说话不理他就不行。

宁子昔对他这个言论非常无语,跟一个四岁的孩子吃醋?而且人家还是病人,这是医生家属吃患者的醋?等等,为什么是家属?

宁子昔坐在角落里默默检讨,自己怎么一不小心就被攻略了呢?虽然的确不介意,但是有那么一点点太早了吧。

褚元安还等他这小嘴叭叭叭的反驳自己呢,结果突然不说话了,觉得有些奇怪:“怎么了?”

宁子昔:“我需要静静。”

褚元安:“静静是谁?”

宁子昔:“……”

以前总觉得这样玩梗还挺有意思的,但是一旦原本自己常见的一个梗被另一个人当成真事,感觉就会变得怪怪的。

“静静就相当于一个……算了,不解释了,我也不认识。”

娃儿拉了一下他的袖子:“哥,哥哥。”

宁子昔眼睛一亮,这还是娃儿第一次主动喊人,这可是质的飞跃,大进步啊。

“喊哥哥什么事呀。”

褚元安的嘴角微微抽动:“你跟我说话从来就没这么温柔过。”

宁子昔瞪了他一眼:“你多大了?娃儿才多大?”

褚元安不服:“咱们刚认识的时候虽然没有娃儿这么小吧,但是我也不算大啊。”

宁子昔吐槽:“你想想你小时候干的那些事儿,好意思让我温柔吗?”

褚元安不吱声了,他们俩刚认识的时候,自己就觉得这个粉糯糯又特别懒的小孩儿挺有意思,没少折腾他,的确不怎么厚道,于是默默闭麦了。

娃儿依旧怯怯的,看他俩斗嘴就有些害怕,不敢再说话了,但是她的肚子出卖了她,咕咕叫了两声。

因为她这些日子一直饥一顿饱一顿的,所以也没敢让她大吃大喝,只是喝清粥先调理肠胃,消化得快饿的也快,饿了又不敢说,只能硬忍着,实在忍不住了才敢喊一声哥哥。

他们现在带的都是干粮,不适合给小丫头吃,怕她的肠胃不适应出现问题,只能暂时停止赶路,找附近村民借了地方,煮粥给她喝。

好在他们随行有厨子,虽然这个厨子的厨艺不咋地吧,但是好在娃儿也不挑,而且清淡的饮食对她的身体也有好处。

第一美人有了满满的成就感,终于有人欣赏他的厨艺了,他又找回了当初在越城第一厨神的感觉。

事实上白粥原本也没有什么味道,而第一美人做厨子这么多年,除了自带越城的特色之外,对食材的把控还是很好的,精准的发挥出了大米的香味,一碗白粥煮的香香糯糯的,娃儿吃的很香。

一碗粥喝的小丫头眼泪汪汪的:“爷爷,没。”

想也知道,老爷子有那么个儿子,还要养着捡来的孩子,日子过得很苦,一碗白米粥都算是奢侈。

不语愤愤不平:“太便宜那个林二狗了,那就是一个人渣!”

观棋笑道:“没关系啊,赌徒赌到最后都是一无所有,以前还有老人家帮他兜底,现在家都没了,他输红了眼最后就会把自己搭进去,不用咱们出手,他也一定不会有好下场。”

不语:“倒也是。”

小家伙吃饱了,他们又从农户家买了一口小锅和一小袋大米,方便路上娃儿突然饿了埋锅做饭。

赶了两天路之后,他们到了第三座大城——临水城,这一次和前两次不一样,褚元安直接找上了当地的父母官,还亮了一个钦差的身份。

这位官员当年是状元外放,一点一点升到了现在的位置,他离京的时候太子还小,回京述职的时候人家又在庄子上养病,约等于从来没见过面,还真就把他当钦差招待。

既然是招待钦差,当然要接风洗尘,父母官摆了一桌席面招待他们。

临水城四面不沾水,而且经常干旱,和城池的名字完全不搭边儿,他们的特产叫土鸡,别的地方的鸡养在鸡笼子里,他们这里的鸡养在土坑里,据说味道格外的好。

一代大厨第一美人表示,鸡好不好吃关键在于养殖方法,而不是住在哪里,散养的鸡就是比圈养的好吃,但是住在笼子里和住在土坑里能有什么区别?有没有土腥味的区别吗?

他凭一己之力带偏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大家从关注土鸡好不好吃变成了关注有没有土腥味。

官员引着他们进了饭厅:“各位快请入座。”

当着人家主家的面儿,也不好意思讨论饭菜的问题,但是几个人的目光都状似无意的往中间那盘鸡上瞟。

在毫无背景的情况下,还能一路爬到一城父母官,眼力自然不会差了,马上介绍:“各位尝尝,这是我们临水城的特色烧坑鸡,用的是我们当地养的土鸡,肉质细嫩紧致,口感极佳。”

褚元安也没客气,直接夹了一个鸡腿到宁子昔碗里:“尝尝看。”

这一路上宁子昔的胃一直在饱受折磨,原本他应该对这只烧鸡满含期待的,但是由于第一美人的误导,导致他的脑袋里全是有关于坑养鸡有没有土腥味的问题,下口就没有那么痛快了。

刘大人见他犹豫,便问:“小郎君是不喜食鸡肉吗?那可以尝尝这盘青菜,也是我们临水城的特色。”

当着外人的面,宁子昔也不大好意思挑食,试探着咬了一口鸡腿。好在这只鸡比较争气,完全没有土腥味,外皮焦酥,内里嫩滑多只,一口下去齿颊留香,每一口都是美妙的味道。

看到他的眼神亮了起来,其他人心里就有数了,味道应该很好,于是纷纷动了筷子。

第一美人比较谨慎,他知道自己的口味与别人不大相同,于是夹了一块最不容易入味的鸡胸肉,从一个大厨的角度评价,做的是真好吃,肉质也很好,除了稍微有点儿咸,可以说是非常完美。

娃儿现在分到了一小块鸡胸,她现在可以少吃一点肉,孩子乖乖的捧着一碗清汤喝,时不时的咬一小口肉。

刘大人看着她的眼神满是怜爱:“这娃娃当真是可爱的紧。”

娃儿太瘦了,一双大眼睛被衬得格外明显,听到说自己就把碗放下乖乖听着。

宁子昔摸摸她的头:“她是家中小妹,这次是带出来玩的。”

刘大人笑道:“小孩子多出来走走,多看看其他地方的乡土人情,也是好的。”

一开始宁子昔只是看娃儿可怜,就想着先带上帮她治病,现在说了是自己的妹妹,突然就想到府里馋女儿馋的眼睛都要绿了的七位姨娘,或许把小丫头带回去养会更好,姨娘们心善,又都盼着女儿,肯定会可劲儿宠着他。

用完饭,褚元安就去跟刘大人商谈公务,而宁子昔就单独找了娃娃谈话:“你愿不愿意跟我回家?”

娃儿点点头:“跟,走。”

宁子昔打算先写封信回府,看看姨娘们的意思,如果他们愿意当女儿养,那就是女儿,如果不愿意当孩子养,那就跟着刘奶娘,必定也不能苦了她,看不语就知道了,养的白白嫩嫩健健康康的。

谈完公事已经入夜,到了休息的地方就准备入睡了,宁子昔感觉格外的累,以后他的生活大部分都是在半睡半醒之间度过,前几日赶路的时候,他基本上也是以睡眠为主,毕竟身体还需要调养,但是这两日为了帮助娃儿练习说话的能力,白日在马车里几乎不睡,导致最近感觉格外的累,几乎是刚刚沾上床就睡着了。

眼一闭一睁就直接到了第二天的中午,褚元安已经起床去办差的,房间里就剩下宁子昔自己,他坐起来发了一会儿呆之后,又倒头继续睡。

褚元安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依旧躺在床上的人,通过呼吸频率能够判断人已经醒了,就是懒得动。

“起床啦。”

宁子昔:“不要。”

褚元安:“起床,李清河的事情有消息了。”

宁子昔睁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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