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英,你过来。”
战英正在练剑,闻声有些意外,转身看向校场入口,竟真的是小公爷。
这个校场是国公府所建,专门为乾鹰卫们跑马、练功使用,而且得了圣上的令,养了近百匹战马。修建当初恰逢圣上新赐长公主府,长公主最喜养马,选择这块地界建校场,是考虑离长公主府近,长公主可常过来选心仪的马。
但离国公府就远了,这还是战英第一次在这里见到小公爷。
“小公爷,您怎么来了?”战英不动声色打量小公爷身后,他竟是孤身一人,没带任何乾鹰卫,这也是第一次见。
“我在府里待得憋闷,出来透透风。走着走着就到了城西,就过来看看。”鹿晓星站的位置背光,这让他的表情很模糊。
战英心中惊讶,小公爷没牵马进来,难道是走过来的。从国公府到城西,至少要有三个时辰的脚程,就算是轻功最佳的乾鹰卫,也得一个半时辰,小公爷身上无汗,也不气喘,靴子无土,这都不像是走了三个时辰的样子。
“我这里有要事要交代你。”鹿晓星从怀中掏出了一个竹筒,递到战英身前,“今日领了圣上的旨,有封军事密件要送到西北羌族大营,竹筒里装的就是,到了大营交给守卫。你一会儿就出发吧,银粮我已为你备好,从校场门房处取即可。”
战英更为疑惑。
若是军事密件急件,何以从国公府步行至校场,且干系如此重大,小公爷随身带着密件不说,竟不带一名乾鹰卫?还有,羌族可是大盛朝的敌人,会是什么密件,需要随便交给个羌族守卫?
战英侧头,上下打量了小公爷,尤其是在他的下颌线处、脖颈处,没有任何易容的痕迹。
他跟在小公爷身边时日最久,小公爷的习惯、神态、眼神和脸上的每一个表情,他是最清楚的,无论怎么看都没有破绽。
鹿晓星又将竹筒往战英身前送了送,“怎么,有什么问题?”
战英低头看着竹筒,握着它的指尖纤细,指肚饱满葱白,手背上隐隐有细小的青色泛出,是小公爷的手。
“属下遵命。”战英接过竹筒,对小公爷行了一礼,嘴上说着时间紧急先送小公爷出去,他再出发。
鹿晓星点头转过身,后背敞开对着战英,他的后颈、耳后都很平整,没有面具的毛边,这世上无论再高明的易容高手,也不可能全无痕迹。
战英终于放下心,送鹿晓星出去时,诚心实意许多,“小公爷,您骑马回府吧,前段时日校场新得了一批滇南战马,脚程快、底盘稳,您要不要试试。”
鹿晓星顿了顿,摇头笑说,“不了,趁着暮日光色正好,我再溜达溜达。”
战英心下又觉怪异,再看鹿晓星身上没有异常,想是自己太多疑,总胡思乱想,送了鹿晓星出门,自门房拿上银粮,漏夜便快马出发了。
“鹿晓星”除了校场,在城西的街道上随意逛了逛便进了一家酒楼的后巷,只眨眼间竟在墙根处消失了。
鹿晓星靠在美人榻上,心中盘算着,若他能拖得两天,丁毅一行就能将信送到厉项歌手中。他不想伤害圣上,也不想当个逆贼,但更不想厉项歌受伤害,真到了万一之时,他便带上平南王府、国公府从府中的密道潜出京,再由厉项歌着人分几路出发,在各个关节处接应。
也许以后要告别盛京,远赴西北。他所求就是保住大家的命,守在厉项歌身边,尽一切可能说服他,不让他反。
鹿晓星抬手,摸到胸口空荡荡的,愣怔一瞬,呢喃道:“给丁毅了,你应该看见了吧。”
厉项歌仰头狂笑,双指用力,在廖朗的惊讶中,把扳指捏成了齑粉。坐在战马上,手牵缰绳围着乾鹰三卫绕了几圈,满脸都是一副看白痴的表情。
“平南王!你是何意?”
厉项歌勾着唇角,“何意?”嗤了一声,上下扫过鹿晓星的亲笔信,不甚在意地撕成碎片,握拳扬手,在风中缓缓张开五指,碎片被西北狂风带走了。
乾鹰三卫都意识到不对,三人抽剑飞身向厉项歌刺去。
厉项歌微动,仅在马上弹了三指,乾鹰三卫便从空中跌下来了。
厉项歌扬了扬手,“来呀,将这三条狗拿下,砍下四肢挂在海青关的城门口,让驿站的差役们,把他们的四肢好生收拾,给小公爷送去,就说本王非常喜欢他送来的乐子。”
乾鹰三卫知道自己中计了,可都没为自己担心,他们更担心的是小公爷!小公爷明显是被这个男人骗了,怎么办?
厉项歌眼神一顿,似又想到了更好的注意,“对了,本王记得你二人可是一对儿。”脸上的笑意更大了,扬起马鞭抽了丁毅一鞭子,“本王也非无情之人,愿意给二位个机会,若你们谁愿意将对方杀死,本王就准他活命。”
廖朗捂着胸口,呸的一声吐了口血沫,“去你娘的吧,士可杀不可辱,要杀便杀少婆婆妈妈,老子就算被你挫骨扬灰,我也不会让你如意的。”
丁毅问,“王爷说的可当真?”
廖朗张大眼睛,嘴唇发抖,一句完整的话也说不出。
厉项歌抱着胸,饶有兴致地看向丁毅,“本王一言九鼎。”
丁毅说好,眨眼间便握着廖朗手中的剑刺向侧颈,“王爷……你要说话算话,放了……阿朗。”
厉项歌绷紧嘴角,冷冷道:“无趣!”
廖朗抱着丁毅,泪水噼里啪啦掉在丁毅的脸上,几乎是将他打湿了,“怎么这么傻,你有事我也不独活。”说着便用最后的力气将丁毅抱在胸口。
贴着他的脸,廖朗感觉他的身体在一点点变冷。
丁毅气若游丝,“别哭,阿朗。你要活着,活着见小公爷,告诉他,真相。”声音更低了,几乎消散一般,“还有……和你,在一起,我,很欢喜。”
“都死了吗,本王刚刚说过,把这三条狗的四肢砍了。”
几名士兵上前拧住了三人的胳膊。
林兮挣扎几下只是徒劳,狠狠盯住厉项歌,咬牙道:“丁毅已经死了!小公爷待你的情谊,你至少应顾念两分。再说了,你明明答应放过阿朗!”
厉项歌冷哼一声,“本王现下反悔了,你们三个我一个也不会放过。”攥着马鞭敲着手掌,突然对着三人一指,“乾鹰卫,心眼子太多,本王很是不喜!将他三人开膛破肚,挖了他们的心肝肺,扔去喂狗!”
“是!”
滴答,滴答,滴答。
一滴又一滴的血,越流越快……汇成了一块血洼,十几只野狗在旁进食,粗野的咀嚼声和野兽的喘息声,都代表这对它们来讲,是极美的一餐。
“小公爷,前厅来了个奇怪的人,说西北那边有重礼送过来。”
鹿晓星急忙起身,上下打量见没有不时宜的地方,匆匆向前厅奔去,走到入口处时,脚步越来越慢。
不是熟人,来人打扮怪异,浑身还散发着一股臭气。
“拜见小公爷。”
鹿晓星平复呼吸,点头受了礼,端坐在主位,“阁下是?”
丫鬟低着头奉了茶。
“小公爷,末将乃西北军左前锋路巍,此次是奉了平南王的令,给您送上一份厚礼,感谢小公爷待他的万般情谊,请收下。”说着便以掌指向地上的红木箱。
看来信送到了,鹿晓星心中一松,看向路巍的眼神柔和几分,“王爷客气了。”
奇怪,乾鹰三卫为何没一同回来,他们三个年岁不大,除了廖朗外都不是贪玩的人,以往办完事也都很快回来复命。
沉吟片刻,鹿晓星压下心中的疑惑,不甚在意地看着路巍躬身打开箱子。
时间像是被拉长了——
看到整整齐齐码放的一堆,鹿晓星第一时间并没反应过来,再凝神时,他感觉到了什么是心神剧烈,几乎语不成句,“这是、这是、这……”
路巍呵呵一笑,对鹿晓星解释道,“王爷看了小公爷的信,心中欢喜,只是觉得这送信的三条狗实在碍眼。王爷都答应了丁毅和廖朗,只要他们谁愿意杀死对方,他就会免那人一命,可这丁毅真是不知好歹,浪费王爷苦心,竟握着廖朗的手刺自己的脖子,王爷一怒之下把他们全杀了,哦……尸体就挂在海青关的城门口,西北的风大,想来他们已经被风干了。不过小公爷您这乾鹰卫们心眼儿太多,王爷便着人挖了他们五脏肺腑喂了野狗。”
鹿晓星双目充血,怒火攻心,可是心痛来得更快,噗一声吐出一口鲜血。
路巍向后闪了闪,生怕弄脏自己的鞋子,“哎小公爷,你怎么乱吐啊,我这可是新得的赏赐。”斜了小公爷一眼,似乎嫌他没痛死,又道,“那个翠玉扳指,王爷已经将它挫骨扬灰了。王爷还着我给您带个话呢,平南王府的人全是无关紧要的蝼蚁,要杀就快点杀,以后这些小事儿别兴师动众的,他在西北可是忙得很!”
哼,说着甩袖子就要离开。
鹿晓星抓住路巍的后肩,“为我兄弟陪葬!”一刀刺向他的后心,路巍挣扎不过片刻,便没了气息。
乾鹰三卫的眉眼似乎在他面前闪现,鹿晓星觉得天旋地转,是他送自己的兄弟去死的——他再也看不到他们了……和他一起长大的兄弟,背着他上山采花,上树摘果子,带他扑蝶、放纸鸢,没了。
“来人……来人!”
鹿晓星喘息着,双目已经无法视物,“阿玉,把平南王府的人都给我杀了,杀了他们,给我的兄弟陪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