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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AI男友 第3章 003

作者:洝九微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6-05-02 01:27:06 来源:文学城

林知岁最后一次见沈聿,是在2015年6月29日。

高一的暑假。

那天,也是个雨天。

林知岁终于抢到两张Limerence演唱会的票,想邀沈聿一起去听。

也想趁着这个机会,解释清楚之前的不愉快,向他道歉。

然后告诉他,她喜欢他。

可到最后,演唱会的票没送出去,她隔着重重雨幕,看着沈聿上了车。她不管不顾地追上去,头发和衣服全部被打湿。

路过的车子碾过积水,带起的泥水溅在身上,司机降下车窗,大骂她不长眼睛。

模糊的视线里,那辆车子离她越来越远。

林知岁站在原地,慢慢红了眼睛。

今年,是2025年。

走廊的灯光柔和暖黄,林知岁还拽着包裹的一角,视线凝在指甲上的那一点光泽上。

蓦地,她抱起快递:“谢谢。”

包裹笔直尖锐的棱角擦过沈聿的指尖。

擦过,又落空。

林知岁抬眼,盈盈的一双眸子,软黄的灯光落在眼底。

“谢谢。”她又说一遍,心里乱七八糟,但还是弯起笑,“我是1502的住户,快递把我的包裹送错了,我过来拿。”

简单的解释。

沈聿注视着她温软的眉眼,没有任何故人重逢的讶异,甚至没有客套的寒暄。林知岁看向他的目光,像在看一个陌生人。

林知岁微微点头,唇角的弧度不变,错身而过的一瞬,眼睫却垂下来。眸底的那点淡定一瞬碎掉,有水光漫上来。

灯晕将她的影子拖长。

“呜噜——”茜茜走过来,蹭在沈聿的腿边。

沈聿的视线锁着林知岁的背影。

长久,平静。

*

门被关上的瞬间,林知岁贴着门板,周身的力气被卸下来。

她没想到会再遇见沈聿。

今晚之前,她甚至已经很久都没敢想他。

林知岁低头,看着怀里的包裹。

半晌,轻轻将包裹放在地上,从抽屉里找出美工刀,小心划开。

卖家很负责,小小的一个手办,被层层叠叠包了十几层,就在她耐心几乎快要耗尽的时候,深蓝色调的手办落入眼底。

《神荒》的十二诸神限量手办。

这部游戏也是楼尽的成名作。

换作从前,林知岁肯定爱不释手,要好好欣赏一会儿,今晚却兴致缺缺。她拿着手办走进画室,落地的玻璃展柜,占了整整一面墙,存放着她这些年收集来的各种小东西。

林知岁将巴掌大的手办放进玻璃展柜,和它的另外十个朋友并列摆放。还差一只“月兔”,是十二诸神中唯一没有人形的神,居住在月宫,掌管潮汐和梦境。因为是楼尽亲自操刀设计的角色,溢价比其他角色高出几十倍,除了《神荒》官方,林知岁至今还没见过有私人收集到“月兔”。

“也不是一定要圆满,有时候,有些事,就是注定要有缺憾。”林知岁喃喃,视线缓缓滑过十一个手办,又落在玻璃柜的下层。

那里有一张Limerence的唱片。

那年Limerence在苏市办第一场演唱会,年初的时候制作发行了这张唱片:Rise and Fall Again

致敬成名曲。

林知岁抽出唱片,上面有Limerence主唱的亲笔签名。右下角还落着一行小字,少年的笔迹分明利落——

祝:生日快乐

“沈聿。”林知岁摸着那行筋骨分明的小字,“我讨厌你。”

*

这套房子是沈聿三年前买的,前天晚上才住进来,一同被送过来的还有这只叫“茜茜”的萨摩耶。路安阳当时把狗送来,说是自己最近有点忙,舍不得寄养,让他帮忙养两天。

但现在两天已经过了。

人没来,狗还在。

茜茜蹭他的裤腿,又叼起地上的小熊,小熊是它的阿贝贝,它把小熊放在沈聿的脚面上,似乎想用自己心爱的玩具哄他笑一笑。

放在玄关柜上的手机屏幕亮起,又是路安阳的电话。沈聿皱眉,按下接听键,把手机丢在柜子上,往客厅走去。

路安阳聒噪的声音从听筒传来:“哥?”

“哥你在听吧?”

“你没有把手机丢在一边,人走了吧?”

正站在餐桌边喝水的沈聿:“……”

“哥,我给茜茜寄的玩具明天就到了,你记得收一下啊。明早八点别忘了带它出门,早八晚八。”

“……”

沈聿没养过小动物,自认对宠物的耐心也有限。他没接话,放下水杯,一张冷淡扑克脸。

“哥,反正你也是一个人在家,再养一只狗,就当作伴了呗。”路安阳大言不惭,“现在好多独居老人家里都养狗,万一你哪天在家晕倒了,茜茜还能帮忙报个警。”

“……明早不接走,我就把它送去寄养。”

“诶——接!明早就来接!”

“那个……”路安阳顿了顿,欲言又止,“就……”

“说。”

“就我刚才说的事儿,你什么时候能给我答复?”路安阳问得小心,生怕沈聿翻脸。

沈聿这人能力强,却也傲慢,当初几百人的团队,他说解散就解散,宁可鱼死网破,也不将就妥协。

“哥,我求你,你一定好好考虑行吗?只要你肯来,什么条件我都答应。”

“挂了。”

“诶——再等一下。”怕沈聿挂电话,路安阳连忙表态,“不是游戏的事!”

“就……星元之前不是开发了一个模拟恋爱游戏么,我想让你注册一个,帮忙……”

沈聿直接切断电话。

房间里骤然静了下来,冷色调的屋子里更显空荡。

客厅立着只巨型流沙瓶,一米多高,沙子正往下漏,听不见声音。细细一线,堆叠出深深浅浅的蓝色,像流动的夜幕。

茜茜蹲坐在沈聿脚边,蹭着他的裤腿,又呜呜了两声。

它很乖,听路安阳说以前是只流浪狗,被捡到的时候脏兮兮的,身上还有伤。

现在养好了,只是右耳朵尖缺了豆大的一小块,是流浪的时候被咬掉的。

沈聿俯身揉了揉茜茜的脑袋,捡起脚边的小熊:“谢谢。”

看到小熊身上沾的口水,他又皱眉。

把小熊交还给茜茜,沈聿走进书房。书房里一盏浅黄的落地灯,单人沙发上放着他没看完的书。桌上的电脑屏幕还亮着,他走过来在桌边坐下,抬眼看到桌角的摆件。

一个兔子手办。

当初《神荒》限量发售十二诸神周边,这只兔子是唯一一个他亲自设计的角色。这次回国,他也只带了这个手办回来。

憨态可掬的兔子,有一双乌黑带笑的眼睛。

电脑屏幕显示门口的监控画面,沈聿滑动进度条,屏幕上女孩的脸被放大,变得清晰。

眉毛弯弯,杏眸剔透,脸颊微微带着点肉感。

不知看到了什么,眼睛一亮,眸子里也跟着漾起笑。

记忆里,也有这样一双带着笑的眼睛,总是巴巴地看向他。

“学长,喝水。”

“学长,下雨了,你没带伞呀?”

“学长,我要秃了,你教教我这道题叭。”

……

电脑右下角弹出新的消息提示,是他在美国时技术团队的负责人Ben。

Ben:【Jin,之前收你手办的买家刚刚发来消息,说东西已经收到了】

早在半年前,沈聿就已经辞掉了在美国的工作,他留在圣何塞房子里的东西现在都是Ben在帮忙打理。

Ben:【他问有没有渠道可以买到月兔】

Ben:【我记得你有一个,卖吗?】

Yu:【不卖】

*

虽然早已经有了心理预期,但看到对方说“不卖”的时候,林知岁还是有点遗憾。

按灭手机,林知岁靠在床头,往上拉了拉薄被。和沈聿的重逢来得猝不及防,她到现在都还有些没回过神。

一个快十年都杳无音信的人,忽然就这样出现在面前。

而现在,他们只有一墙之隔。

方才走廊上的一幕反复在她脑中浮映,熟悉的眉眼,熟悉的声音,熟悉的气息。

他好像没怎么变,只是头发比从前长了一点,眼底敛着的情绪也更深。褪去了少年人的青涩,整个人沉淀出的气质更沉静,一种静水流深的淡定,波澜不惊。

他还戴了眼镜,细细的银边,端方斯文。

反观自己,林知岁现在才觉得,她好像有点刻意了。

刻意轻松。

刻意装作不认识。

或许,她应该表现得再自然一点?

坦然地和他笑笑,打个招呼;又或者从容淡定,像遇见位多年未见的朋友,老套地说一句“好久不见”。

剧本可能有千百个,每一个都精彩,可惜她不是个好演员,所以表现得笨拙又生涩。

林知岁点开手机,给夏薇发消息:【薇薇,如果你很久没见的一个朋友突然出现,你会怎么应对?】

Vv:【?】

Vv:【他找你借钱?】

Vv:【还是给你发请帖?】

林知岁:“……”

Vv:【既然是朋友,为什么很久没见?】

Vv:【如果是很久都没有联系,那还算什么朋友】

林知岁看着屏幕上跳出的绿色气泡,恍然。

她和沈聿,似乎的确连朋友都算不上了。

脑子里乱糟糟的,林知岁索性阖上眼,逼迫自己不再去想。

不要再去想沈聿。

你们已经分开十年了,他现在和你的生活毫无关系。

林知岁,你出息一点啊。

迷迷糊糊,眼皮渐渐变沉。半梦半醒间,林知岁又想起了高中的时候。

那年苏市的夏天特别热,到了九月还烈日炎炎,终日蝉鸣不止。

高一开学报到的那天,她正逢生理期,整个人都不舒服,蔫巴巴地站在学校便利店的热饮柜前挑牛奶。

三十九度的高温,她还要喝热牛奶。

心烦,肚子疼,想喝冰的……她烦躁地打开柜门拿了瓶牛奶,却没想到瓶身那么烫,指尖一颤,就要松手,下坠的玻璃瓶却被稳稳托住。

“小心。”

少年穿着纯白T恤牛仔裤,眼皮薄白,眉眼冷淡。

那是她第一次遇见沈聿。之后随便一打听,她就知道了男生的全部信息。

高三一班的沈聿,学霸、校草、寡王。

同桌是个留着娃娃头的女孩,特别爱笑。从附中的初中部升上来,对沈聿很熟。听她打听沈聿,追问:“你也喜欢他?”

也。

“喜欢他的人很多吗?”

“多啊。跨越各个年级,还有别的学校的,专门组团来看他。”

“……”她好奇,“那他有女朋友吗?”

同桌皱眉:“没听说诶。不过沈聿很难追的,之前很多女生明里暗里都追过他,没一个追上的。”

原来如此。

她弯起笑,得意洋洋:“那他可能是在等我追吧。”

同桌:“?”

林知岁迷迷糊糊睁开眼睛,大脑还停留在同桌诧异的一张娃娃脸。

现在想想,她的确是不自量力。凭什么就觉得沈聿会为自己破例?

可那个时候,少年人迷之自信,总觉得自己就是与众不同。决定追人后,她就总是不自觉地注意起沈聿。

却渐渐发现,他和她身边熟悉的男孩子不太一样。

譬如她哥林璟琛,也长了一张人模狗样的脸,日常招蜂引蝶,可眼睛长到了头顶上,看谁都像看傻子。

又如贺新卓,爱玩爱闹,身边朋友一大堆,终日没个正形,看狗都有三分深情。

他们张扬、肆意,永远是人群中的焦点,永远众星捧月。

沈聿却不是。

他很少参加班级活动,也从不出现在男生扎堆的球场。每一次遇见他,他都是一个人。戴着一副耳机,或者抱着一台电脑,眉眼冷淡,生人勿近。

同桌说,他就这样啊,一直都独来独往,要不怎么叫寡王呢。

大家也都说沈聿是好学生。林知岁的妈妈那会儿带过沈聿他们班一段时间语文,她常常能从各科老师口中听到对沈聿的夸赞。

“附中这些年,最好的苗子。”

“上次我去市里开会,张局还问起沈聿。”

“上次八校联考,甩开第二名二十多分,我教书这么多年,第一次见。”

……

林知岁也在宣传栏里见过沈聿的照片。少年清俊周正,穿蓝白校服,扣子永远系得一丝不苟。

可就是这样一个人人称颂的好学生,却常常迟到早退,是值周违纪本上的常客。她那会儿不懂事,偷偷溜进冯主任的办公室,把本子上所有的“沈聿”都改成了“沈建国”。后来才知道,他迟到早退的事校长亲自给开了绿灯,只是当时值周的同学并不清楚。

和沈聿真正有交集是在那年的十一月。

乌沉沉的傍晚,她从小街的药店出来,手上拎着碘酒和创可贴。

因为偷偷翻墙出去上专业美术课,手掌和膝盖擦破了皮,她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先处理一下。

转过巷子,一身黑衣的少年正抬起手背,擦掉嘴角的血。

黑色的卫衣宽松,将他的脖颈和一张脸衬得越发白,颧骨和嘴角却挂着明显的伤。

乌青里透着血丝。

手背、腕骨上也都是淤青。

他抬眼,眉眼冷淡,瞳孔漆黑。

沉稠压在眼底,化不开的戾气。

以及厌世感。

豆大的雨滴砸下来,打湿了林知岁的眼睫。隔着雨幕,她怔愣在原地。

这样的沈聿,她从未见过。

那个时候,也不知道是哪来的勇气。小巷逼仄,大雨如注,少年满眼冷戾,她竟然还是跑了过去,一把抓住他的手腕。

“这么大的雨,你怎么不躲。”

她拽着他,躲到房檐下,身后的墙壁斑驳潮湿,杂草丛生。窄窄一道房檐,根本不足以遮挡风雨。

她新买的大衣被打湿,蹭上灰,小皮鞋沾满泥水,前所未有的狼狈。却因为身边这个人,一切都好像变得与众不同。

甚至明媚起来。

也是那一天,林知岁确认。

她喜欢沈聿。

手机嗡嗡的震动声响起,将林知岁从遥远的记忆里拉回。屏幕显示六点十五分,以及“贺新卓”三个字。

林知岁眼底怅然未退,按下接听键。

“岁岁,你起来给我开个门呢。”

“……?”

林知岁打了个哈欠,又看一眼手机屏幕,有气无力:“贺新卓,你知道现在几点吗?”

“我知道啊。”

你知道你还敢给我打电话?就算是产房的交情,也不能这么糟蹋吧。

“这么早,你来我家干什么?”

“睡觉。”

“?”

“你自己没有家吗?”

“我被我爸撵出来了,他还把我卡停了。”贺新卓酒后宿醉,嗓子还哑着,“我现在无家可归,好困,岁岁,你就收留我半天,让我睡个觉吧。”

林知岁烦躁地套上拖鞋,去给贺新卓开门。路过客厅的时候,从沙发上捞起一条薄毯。

门打开,宿醉的贺少爷歪着身子靠在门边,短发乱糟糟。

“岁……”

“我家不留宿异性。”林知岁将薄毯一把塞进贺新卓怀里,“你去车里睡吧。”

“岁岁。”贺新卓用手撑住门,“别——”

一道白毛影子倏地从对门窜出来,作势就要往贺新卓这边扑,又被牵引绳拽住。

贺新卓听见动静转头,看到站在走廊上的萨摩耶,瞬间不敢动了。

他怕狗,不分大小。

“岁岁……”贺新卓咽咽嗓子,贴在门边,想要往门里挤。

“茜茜。”

沉淡的一道男声,贺新卓蓦地抬头,怀里还抱着林知岁给的薄毯,浅粉色一团。

脑子还迷糊着,在看清来人的一瞬,蓦地清醒。

越过贺新卓,林知岁的视线也落在沈聿身上。

四目相接。

沈聿定定看向她。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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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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