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
晴荷成为热门旅游城市是几年后的事。
在我读高中时,饶是我以家乡为荣,但不得不承认这座尚处于转型中的老工业城市,天空常年被大片的雾霾笼罩,人的眼前仿佛蒙了一层灰色的帘子。
林薇是高二上学期转入晴荷一中的,正值夏末秋初,天高云淡,难得的好天气。
她如一只毛色鲜亮的孔雀,栖息到了这所当地有口皆碑的重点中学里。她站在讲台上自我介绍时,说擅长钢琴、大提琴,会跳芭蕾舞;运动类擅长打棒球、射击,但长跑一般;说喜欢旅游、滑雪、摄影、烘焙;理想是成为一位优秀的建筑设计师。流利大方的表现让底下的同学瞪大了眼,当然这反应有她漂亮皮囊的加成,也有震惊于她的特长爱好丰富得让人怀疑这是少年宫招生广告上的内容。
哦对了,十四岁的我只在影视剧里见过少年宫的样子。小镇教育和首都教育的差异不是用时间可以追平的。
在她的光环之下,大家被衬得灰头土脸。
不过我并未因为她的出现而感到自卑,我对人情世故开窍迟,因此不觉自己有什么地方比别人差,自己做了什么会引起别人的意见,用现在的词来说就是——普信。
我爸年轻时是省队的运动教练,退下来后在本地一所专科院校担当体育老师。我从小被他以训练运动员的标准来要求,冬练三伏夏练三暑,鹅蛋脸被晒得黝黑,一白遮百丑,而我恰好相反,本不出挑的五官越发的普通。
但我爸一直是我强大的后盾,生活上,精神上,就比如当我被监考老师冤枉作弊,我爸被请来学校后,并未率先批评我,而是问老师要证据,他说相信自己教育出来的女儿的人品。这让我有很强大的精神内核,遇事自信,不畏惧。
我因此未曾主动关注过林薇,一门心思投在万崇身上。
第一次注意到她,是周一的升旗仪式。
林薇作为优秀学生代表在主席台上演讲,讲到一半时,毫无征兆地晕倒。而那周万崇是升旗手,距离她最近,第一时间把她抱去了医务室。
万崇在校园里小有名气,因为样貌帅气,一入学便被选中拍摄一中的招生海报。而他成绩优异,一直保持在年级前十,更难得之处在于他不是苦学习的书呆子,德智体美全面开花,兴趣爱好虽比不上林薇的那般新鲜高大上,但绝不是个无趣的人。
我那时根本没意识到自己对他的感情是所谓的暗恋,只是忍不住关注他,注意他打完球会买哪一种饮料,注意他在食堂吃饭常买哪几样菜,如果某一天自己跟他穿了同一个颜色的衣服便会没来由的开心,如果他上课时被老师提问那我一定会立刻扭头看他。
所以万崇抱起林薇飞奔去医务室后,我担心地右脚往前挪了一步想追着一起去。
幸而及时冷静下来,停止冲动。
万崇是踩着上课铃声回教室的,刚一回到座位,旁边几个男生便围凑过去起哄。我离得远,听不清他们说什么,只能遥遥地注意到他故作轻松且无奈的表情,我猜是跟林薇有关吧。
因为几节课后,班里有男生没底线地问他“公主抱漂亮女同学是什么感觉”,处在青春期的男生在荷尔蒙作祟下对异性充满好奇,自制力差的人惯开一些下流的玩笑。
那男生在教室里口无遮拦地说他觉得林薇跟岛国哪部片子里的□□很像,白得发光,声音也好听,说到兴头上还问万崇,林薇是不是抱着特别软什么的,几句话后,又哈哈笑着说“男的硬就行”。
当时是临上体育课的课间,教室里大部分同学已经动身去了操场。我因为要取东西滞留在教室,听后排的男生旁若无人地说话。
不关乎讨论对象是谁,我当时很想冲上去,把手里的跳绳摔在说话者的脸上,让对方为自己不懂得尊重女生的发言吃点苦头。
只是没等我行动,我听到了后排传来的课桌在地板上摩擦产生的尖锐响声,紧跟着是说话那男生被突然滑来的桌子撞到腹部发出的闷哼和骂声。
“卧槽!万崇你他妈有病吧!”
万崇眼神冷,但带着笑,说:“不好意思,力气大了。”
我转头时正好看到两人在对峙,周围的男生见情况不对,轮番劝着,最终把这个插曲草草化解,不欢而散。
那天后,学校流传出万崇喜欢林薇的消息。
准确地说并没有被大范围地传播,毕竟林薇这般亮眼,喜欢他是一件很普遍的事情,且除了升旗仪式那天的事,他们再无接触。
可能是我太关注万崇了,所以对这消息格外敏感,误以为很多人都在讨论。
体育课上,热身运动结束,自由活动时,平日里玩得好的女生会聚在一起闲聊。聊娱乐八卦,聊学校的风云人物。我当时坐在她们其中,却没参与他们的对话,只是望着不远处打篮球的男生中那道特别的身影,突然便意识到,喜欢,我对万崇的感情是喜欢,想跟他早恋的那种喜欢。
意识到这一点的我,近乎病态地关注着他,如同一个偷窥狂。
大概沾了林薇的光,学校里有关万崇的八卦多了起来。听说哪个女同学跟他表白过,但是他拒绝了。又说谁谁谁喜欢他,但万崇不可能喜欢这个女生,因为不够好看,不知从哪里传出来的,说万崇亲口承认过,喜欢林薇这种肤白貌美的女生。
谣言只持续了一个秋天,入冬后,大家闲聊的话题成了高三年级那个抑郁症跳楼未遂的男同学。
但这些谣言却在我心里留了痕。
肤白貌美,是一个和我并不搭边的形容词。
虽然无从考证,但我相信了这种误会,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我会在人群中挑出最拔尖的万崇,如果有一个女孩将是万崇喜欢的,怎么可能是平平无奇的我呢?
于是这份喜欢变成了暗恋,我学会了隐瞒和掩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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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冬天寒冷刺骨,而冬季校服不加厚不加棉,薄薄的一层布料。因此除特定活动日外,学校不要求学生统一着装。往日我衣着轻便保暖为主,夏天都很少穿裙子,更何况冬日。
但这天返校时,我看着衣柜里不常穿的棉质半身裙,犹豫之下换上了,还少见的搭配了浅色的棉服。
不知道是那丁点儿少女怀春的旖旎心思作祟,还是单纯的不适应穿裙子。当我坐在餐桌前和父母吃饭时,总觉得他们在盯着我看。
我故作轻松,和父母说自己想上补习班补课的事。
我确实想补课。我从小没有聪明的脑子,运动天赋不错,但对学习要比旁人更刻苦才能显得毫不费力。
直至我出门,爸妈都没问我今天怎么穿裙子。
到了学校也一样,整整一上午,没有一个人过问,我便意识到我所谓不安焦虑的心理完全是来自聚光灯效应。
学校里学生衣着多样,我实在算不上出挑明艳,所以不会有人在意。
我为此感到放松的同时,又想到,万崇自然也不会注意到。
这让我有些难过,自己这般“自娱自乐”式的无用功显得异常天真可笑。
不对,他注意到了。
课间时,我从卫生间出来,在回教室的走廊上。万崇从我的旁边经过,脚步仿佛没停留,但话的的确确是对我说的。
他语气自然地温声提醒道:“你后面的衣服乱了。”
我一头雾水地扭头,慌里慌张地发现身后的裙摆下缘不小心塞在了打底裤裤腰里,短了一截,只遮住我膝盖往上的位置。
我的脸腾一下烧起来,原来这一路同学频繁投来的视线和看热闹的窃窃私语不是我的臆想。
这样的粗心不至于走光,却是十足的丢脸。
更丢脸的是,被万崇提醒。
女为悦己者容。出师未捷,卒。
因为这件囧事,我甚至开始躲着万崇,虽为同班,但交流为零。当然,以我跟他普通同学的关系,他估计是不会有察觉的。
林薇的教室在三楼,我平时很少遇到她。
我一直以为她和万崇除了那次升旗仪式便没了交集,但这个冬天下第一场雪的时候,我在教学楼一层大厅的台阶处看到了他们在说话。
下的是雨夹雪,万崇没有带伞,正准备一鼓作气跑出去时,被一道清泠泠的女声叫住。
“嘿!”叫他的正是林薇。
万崇被拍了下肩膀扭头,看到林薇递过来一把印着鹅黄色小花图案的折叠伞,她笑意盈盈:“我这把借你用。”
万崇道了谢,但没接,说不用麻烦了。倒是林薇主动解释:“我跟朋友挤一挤就好。你拿着吧,这个天衣服湿了肯定要感冒的。”
“真不用。”万崇说。
还是万崇同行的男生替他接过来,帮林薇劝道:“人女生都说了,怕你生病。”
周遭不少忘记带伞等雨雪停的学生,零零散散望过去,万崇最终把伞接过去,又一次道谢,说用完还她。
我捏着手里的伞柄,看着他们两人的身影在风雪中走向不同的方向,却又仿佛走去了同一个方向。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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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第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