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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铃溯雪 第5章 初遇【love】

作者:点施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12-15 06:49:24 来源:文学城

平安夜那天,南挽诚搬进了新小区——紫藤园。

南挽诚是一名人气原耽作者,文风感人但纯虐,十本书里有十一本的遗憾,把he写得满是be的味道,可没办法,总有那么一些人有受虐倾向,所以他这些年靠小说赚了不少,加上上一本书大火,他终于能换个好一点的小区了。

对南挽诚来说,搬家是件很容易的事情,找保洁把新房子打扫一遍,然后自己提着几个行李箱住进去,就算搬家成功了。毕竟浮萍漂泊,只要保证自己没有残破就什么事都没有。

他把所有东西安置好,确定冰箱也装满了后,关上冰箱门,瞥了一眼自己左手手腕处的疤痕,不甚在意。

这个刀疤是在去年生日,恰逢郁期,不堪重负,所以就割了一下。

是25年的12月23日,宅家哭了一整天,最终被一个黑粉的“矫揉造作的抄袭狗”评论压垮。

当天晚上八点,他整理好情绪,下楼买了一小盒喜欢的蓝莓,街道琳琅满目,圣诞歌曲欢悦悠扬,他在温馨的灯光下与来往人群路过,茫然逛了逛,顺道买了一把水果刀。

回到家仔仔细细洗了个热水澡,简单冲洗了一下刀,拿个盆放在床边怕把房子地板弄脏,在床上方墙上粘了两个挂钩,将妈妈送的风铃挂了上去,给自己盖好被子,听着歌吃完蓝莓,总共50颗。

抱着膝盖发了会呆,最终什么遗言都没有留下,拿起泛着冷光的刀,盯着一小圈白光,仿佛看见了从未见过的希望,对着手腕狠狠划下去,鲜血哒哒滴入盆中,进行生命倒数。

整个过程异常平静,甚至内心毫无波澜,跟他平时崩溃的郁期有些违和。

可能是知道自己终于要得到解脱,所以冷静下来了吧。

你看,这就是我想要的,我得到了,所以不必再像个精神病一样发疯了。

全都结束了。

可当再次睁眼,看见的却是医院的白色天花板,多么戏剧无情,他居然被朋友救了。

麻烦江念和他女朋友在医院照顾了自己一个星期。

不过那已经是去年的事了,今年的生日昨天已经过了,而现在他有点小愉悦,大概是到了躁期。

想离开还是想的啦,但长着这么好看的一张脸,还那么会写小说,走早了就太可惜了,下次心情不好的时候再说吧。然后一直循环往复,这就是他的过去和未来。

南挽诚哼着歌,用心地打扮了自己一番,还戴上了上次发病时买的蝴蝶耳挂,刚刚好,衬得他亮晶晶的。

他每次发病的时候都觉得自己是一只蝴蝶,短暂地自由飘舞后,完美谢幕,体面地走向自己的生命终点。躁期觉得小小抑郁不算什么,他有自信能对抗,那是他化蝶的必经之路;而郁期却不是作茧,而是蝶落,躺在枯枝败叶中展开翅膀等待死亡,如果有好心人能将他制成标本永远美丽,那真是再好不过。

南挽诚其实很讨厌吃药,被药物抑制生理情感的感觉其实并不好受,对他这种不仅是受疾病困扰还受心理矛盾折磨的病人来说,药物治标不治本,但药还是得吃,他需要药物将他稳在一个躁期的舒适平衡点。

尽管这只是一个谎言,因为他不得不告诉自己有一个舒适的区域,清醒总会比麻木痛苦,很小就确诊双相,十几年的经验足够让他学会主动麻痹自己去苟活。不是因为想活,而是因为不想太折磨。

上次拿的药快吃完了,他得去找医院看看,再买些药,为了方便,他昨天就预约好了。

于是,心怀希冀的南挽诚,在那个小小的等候区,与绝望的沈翎羽,相遇了。

那时沈翎羽较为颓废地低着头看地面,碎发落魄搭在眼前,挺拔的鼻梁很自然与媚峰适配,眼神深邃冷漠,可半垂的眼皮又透露一丝阴郁,让人有一种自己在一个暗沉的阴天注视一片寒雪薄覆的冷杉林的错觉。

很难说清那是一种什么感觉,但出咨询室看见沈翎羽的那一刻,南挽诚认为自己真正破茧而出了。

他万分确定,比割/腕那晚死亡的决心还坚定,这就是世人口中的一见钟情。

他有一种预感,如果不抓住这个人,他的魂魄都会后悔,会死不瞑目。

爱这种存在真的很奇怪,无需对方做出切实利于自己的行动,一旦知道了这么一个人的存在,就为之疯狂,因其死去活来。

所以南挽诚做出了25年以来最冲动的决定,莽撞地借来纸和笔上去搭讪,可对方没理他,甚至连名字都没告诉他。

但南挽诚怎么甘心,他坚信美丽的脸蛋永远具有超强杀伤力,如果这个人还了解了自己的灵魂,一定会为自己神魂颠倒。

于是他将写有自己名字和联系方式但因为觉得太冒昧而被放弃的纸条塞给了这个男人,逃跑似地离开了那里,甚至忘了拿药。

在风雪的吹打中,南挽诚一点也不冷,感到前所未有的兴奋与愉悦,还有一点点小后悔,后悔没戴个更漂亮的发圈,穿更好看的衣服。尽管对自己的冲动有些羞耻和懊恼,可想到那个人抬起头时茫然的表情,又很快充满动力。

他会加我吗?还会相见吗?

南挽诚竖起衣领,将下巴埋进去,放弃抑制不自觉扬起的嘴角,羞赧而欢愉。

真情会有回报,南挽诚坚信,毕竟他自己的名字就叫挽诚——挽留真诚的情感。真诚是最基本的。

不对不对,他还没拥有,怎么能叫挽留呢?

应该是挽起衣袖,展露真诚。

是的,一只真诚的小蝴蝶!

他想到夸自己可爱的读者,再次纠正。

惹人喜欢的真诚小蝴蝶!

当天晚上,他因为太大脑太过清醒,爬起来更了一两章番外,深夜投食熬夜的读者们。

【哇!大大还没睡啊!】

【Feeble老婆深夜辛苦feed我们he,祝老婆free】

【大大,不够,饿饿,饭饭】

【啊啊啊啊,TT什么时候出新书,已经迫不及待了】

【冷少不emo,爷青结】

抱着枕头趴在床上看着一群可爱的孩子一条一条评论往外发,南挽诚愈发膨胀,两条腿在那抬抬晃晃,带着小脑袋一起得意地摇摆。

脑海里突然出现几小时前遇到的那个男人的脸,更加辗转难寐。

他钻进被子里没出息地扭动了几下,再次爬起来穿好衣服,下楼吹吹冷风冷静一下。

兜兜转转半天,才找到一家便利店,却意外地遇到了那个想见到的人,他正背对着便利店抽烟,很性感。

南挽诚紧张地整理一下衣服,深呼吸后,才敢走上前去把握这个寒夜里的奇迹。

“Hi。”南挽诚笑着呼出一口气,“好巧啊。”

靠近了才发现这个人外衣里面是家居睡衣,看来性格比较随性。

这个男人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才不确定开口:“南……挽诚?”

南挽诚眼前一亮,笑的很开心:“你还记得我啊,缘分未尽又见面了。”

他走进了一些:“可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我可以知道吗?”

“沈翎羽。”

“沈翎羽……”他小声念了一遍,脑海里却浮现了一张被暖阳笼罩的更为青涩的脸,“名字很好听。”

沈翎羽吐出一缕烟,顿了一下,转过身要走。

南挽诚以为他要离开,连忙找借口:“翎羽,可以借个火吗?”

沈翎羽听到这个称呼皱了一下眉,站在原地,把右手的烟叼薄唇间,去拿右口袋的打火机。

下一秒,他瞳孔放大,心跳漏了半拍。

南挽诚咬着烟靠近他,两烟相接,他抬眼和沈翎羽对视,足足五秒的静默。

分开后,只有南挽诚的笑和清凉的烟雾卷着银白的柔发在飘动。

“谢谢。”

甜香的薄荷在口腔蔓延开,冷空气中吹风,南挽诚大脑前所未有地清醒,却迷幻地认为他们两个人看对方的眼神都不算清白。

他大着胆子逾越属于陌生人的边界:“你喜欢男人吗?”

沈翎羽听到这个问题愣住,回答:“不喜欢。”

他歪头,靠近一些:“真的吗?”

“这么说沈先生的前任都是女性咯?”他摸着下巴故作思考。

沈翎羽皱眉:“我的私生活跟你有什么关系?”

南挽诚笑了:“OK,那我不多问了。”

然后看似漫不经心提出更无礼的问题。

“沈翎羽,我喜欢你,我能追你吗?”

虽然从沈翎羽的角度出发,他们才认识几个小时,只见过两面,而南挽诚的本意也只是想要了解一下这个人,并没奢望太多,也没想过自己会喜欢谁,可他还是下意识这么说了。

沈翎羽脸上闪过错愕的神情:“不可以。”

“为什么?”

南挽诚有些后悔自己说得太急了,显得轻浮无理,可在听到否定回答后,心中一瞬间的落空与失落还是怂恿他紧紧相逼,穷追不舍。

“难道我很丑吗?可很多跟我搭讪的人都夸我好看啊,我觉得我比大部分男性和女性都漂亮。或者说你已经有喜欢的人了?那我就跟ta公平竞争,我肯定比ta好。还是说你已经名草有主了?这么说可能不道德,但我可以等,等你分手了再追。”

一连串的自问自答砸向沈翎羽,他大脑空白,社交经验霎时清空荡然无存。在沈培泽的教育下,他经常出入各种名流场所,不能说做到八面玲珑,但最基本的虚与委蛇还是没问题,像这种入室抢劫的社交,他并不是没有遇到过但那是商业威逼,这种死缠烂打式追爱一般都是沈培泽替他解决。

不喜欢超乎预料的情况,也不喜欢太过热烈的人,沈翎羽长这么大,最擅长的就是逃避不想面对的一切。

他转身就想走,又被南挽诚拉住。

南挽诚的目光真诚炙热,语气十分认真:“沈翎羽,我喜欢你,我要追你。”

沈翎羽的回答冷淡:“那是你自己的事。”

敢搭讪别人的人群大多不专情,勇敢只是多情的伪装。沈翎羽从不相信一见钟情,事实上,他从不相信任何情感,谁都没办法长久而真诚无二心陪伴着自己,人类所有行为从本质出发都是源于私欲。

因为这世界上甚至不存在“理解”这种东西,所以没有任何关系靠得住。

沈翎羽的这套理念从未被动摇,可他也不免时常为这种无法逃避残酷现实的茫然感到绝望。

“对啊,所以我现在正在追你。”南挽诚掏出手机,“麻烦热心市民沈翎羽积极配合,出示一下微信名片。”

沈翎羽觉得自己大脑有些混乱,晕晕乎乎,却还是选择了逃避,用自己最讨厌的话术,躲避这个妄想了解自己的人。

“我没时间陪你玩这种小孩子的游戏,如果你真的很闲,可以去上班好好孝敬你的父母。”

都说出这么让人讨厌的话了,他也该放弃了吧。

“我没有爸妈,他们很早就死了。”南挽诚眨眨眼,语气轻松。

沈翎羽一怔,没想到事情会是这种发展。

可南挽诚似乎并不觉得这有什么,继续笑着介绍自己。

“我也没有亲戚、兄弟姐妹,职业是网文作者,时间自由,经济自由,无恋爱史,在此之前没有喜欢过任何人,我可以很专注地追你。”

“真的,相信我。”

“我喜欢你,我们试试嘛。”

叮铃铃——

便利店门铃发出响声:“欢迎光临。”

挽诚的笔名叫Feeble Bowl,因为三个e,所以three,取了一个t,联想到了tea,,就干脆叫TT

这个TT是挽诚自己想的,方便他的读者称呼

读者在网上对挽诚的名称:

碗大,大碗,(富)宝宝,富布偶,free,feeble,bowl,冷少,大大,伏地魔……

只有想不到,没有喊不出。。。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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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初遇【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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